本节重点剖析2020/2021财年典型发达经济体英国和典型发展中经济体印度的税收战略规划的现状及发展变化。
英国现行税收战略规划由中短期税收仲裁专项工作规划和中长期税收高层战略规划组成。
2016年4月,英国税收仲裁办公室启动了一项转型计划。该计划分别由《2016—2018年税收仲裁业务计划》和《2001年愿景和2018—2020年税收仲裁业务计划》两项阶段业务计划构成,主要内容包括:确立仲裁员办公室新的宗旨和以纳税人为中心的愿景;确定税收仲裁办公室的工作重点是实现税收仲裁服务现代化,实施改善性能和纳税服务的改革。其中,《2016—2018年税收仲裁业务计划》 的主要内容如下。
(1)税收仲裁的职能
税收仲裁办公室是英国皇家税务与海关总署(HMRC)在其纳税评估办公室(以下称为部门)创建的独立投诉处理机构,旨在为纳税人提供更高水平的仲裁服务,使部门有机会从税务投诉中吸取教训并加以改进。
税收仲裁办公室的职能包括以下三项:第一,提供可访问且灵活的税收仲裁服务,作出公平和公正的仲裁决定,回应纳税人对税务机构的投诉。第二,在税务投诉处理过程中支持并鼓励有效解决税务投诉案件,专注于纳税人体验并分享有效处理投诉的好做法或案例。第三,运用洞察力和专业知识支持部门从投诉中学习并改善对纳税人的服务。
(2)税收仲裁的愿景
税收仲裁的总愿景为通过与部门合作,利用税收仲裁的独立见解和专业知识,为纳税人达成积极的成果。这些积极成果包括:税务投诉处理结果公平且被认可;响应纳税人的税务投诉需求;从税务投诉中洞悉纳税人的服务需求。《2016—2018年税收仲裁业务计划》中并无明确的阶段愿景,只是在前言中提出2016—2018年税收仲裁规划的目标为实现公平的投诉结果,改善对客户的服务。
(3)税收仲裁服务的重点
税收仲裁服务的重点是大力改进纳税服务,缩短个人税务投诉案件处理的时间。税收仲裁服务从关注税务投诉案件处理的数量转向关注缩短纳税人等待税务投诉处理结果的时间,为此英国重新定义了衡量税收仲裁处理结果的时间标准,即纳税人收到税务投诉处理决定之前的平均时间从2015/2016年的10.4个月减少到2017/2018年的7.5个月。
(4)税收仲裁的核心业务及创新
税收仲裁的核心业务包括:吸取税务投诉的教训,以改善纳税服务;分析税务投诉案件,以改善税收仲裁服务;尽早确定并告之纳税人其税务投诉是否在职权受理范围内;向纳税人解释税收仲裁机构无法展开税务调查的原因,并在可能的情况下为纳税人提出正确的建议。
税收仲裁核心业务的创新体现为以下方面:反思税务投诉案件的税收业务教训以促进纳税服务改进;将判断税务投诉处理有效性的标准从关注已解决的投诉案件数量,转变为向部门提供纳税服务不到位的证据,以促进纳税服务工作的改进;引入税务投诉类别和主题报告,向税收职能部门提供税务投诉对纳税人影响的证据;强化税收仲裁办公室的独立性,加强与HMRC合作,学习有关酌处权的应用,解决税收仲裁关键领域的问题。
(5)税收仲裁的队伍管理
税收仲裁员工协商达成的核心价值观包括:动态、尊重、正直和专业。税收仲裁办公室重新定义了组织中的所有角色,以确保税收仲裁业务与实现愿景之间存在直接关联,明确个人发展能力和个人威信也是实现愿景的关键。
(6)税收仲裁的组织绩效管理
税收仲裁机构转型计划的治理框架符合最佳实践。英国在税收仲裁案件处理中利用数据分析常态化助力提高工作效率;有效实施税收仲裁财务管理计划以防控税收仲裁风险;合并税收仲裁机构以降低税收仲裁组织管理成本,仅保留诺丁汉和伦敦两家税收仲裁受理机构。
2016年5月12日,英国税务简化办公室(Office of Tax Simplification,OTS)发布了《我们的高层战略——利益相关者咨询》 ,勾画了自2016年起至未来5年英国税制和税收管理制度的简化框架。
(1)税收战略的背景
第一,英国税法冗长复杂需要简化。世界经济正在发生变化,传统税收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英国是世界上较大的经济体和贸易国之一,跨国公司的货物和服务贸易既有线下贸易,也有电子商务贸易。共享经济、电子商务平台兴起并成为一种发展趋势,改变了人们的工作方式,对英国复杂的税制和传统税收管理提出挑战。第二,纳税人提高税收透明度的强烈诉求。纳税人发出声明,要求更多地了解他们缴纳的税款是如何计算、征收和支出的。英国在简化税制方面已取得了一些重大成功。如为最小型企业提供现金纳税服务,英国有超过100万家这样的“纳米公司”使用该服务;启动一系列税收管理改革,基本取消了P11D ;简化了股份制一系列重要的详细规定。但是,税制仍然比较复杂,还不能满足纳税人的需要。
(2)税收战略的愿景
使税制和税收管理制度更简单、更易于理解,从而使在英国生活和工作的个人、个体经营者和企业纳税人更加便利地与税务管理系统互动。
(3)税收战略的价值
坚持正直、诚实、客观和公正的核心价值观,并力求与英国财政部的价值观保持一致;强调专业和公信力,重视所有公众的观点和贡献,协同工作,保持开放和透明。
(4)税收战略的目标
税收战略目标是实现长期有益的税制结构和税收管理系统的简化。
税收战略目标1:简化税收管理系统的管理,针对个人、企业、税务代理等纳税人和HMRC。税收管理系统与广大纳税人发生最直接、最广泛的联系,因此是税收战略最关切的焦点。
税收战略目标2:简化税收规则和税法结构,使之更好地适应不断变化的经济和工作环境。
(5)税收战略的实施计划
第一,实施税制简化计划。英国计划修正《英国财政法》,重新定义“简化税制”,即:简化HMRC的税收法律和税收管理,包括简化直接税、间接税、关税和国家保险费法律,并提高管理效率。税制简化的重点将始终考虑税收收入和成本的影响,因此,要努力确保在税收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尽早考虑简化问题,减轻所有纳税人包括个人和各类企业纳税人的负担,以及HMRC的税务行政负担。实施收入和成本中性的方案,如果从税制简化的角度来看是值得的。英国还将考虑用税制“简化原则”帮助开发衡量税制“复杂性指数”的工作,寻求导致税收复杂的原因及避免税制复杂性的原则。
税制和税收管理系统的简化都将面临“度”的问题。税制和税收管理系统的简化都会使事情暂时变得更复杂,而且任何微小或重大变化都意味着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不同纳税人的纳税额。因此,短期的临时性的税收政策或税收管理系统的改变通常由HMRC通过行政方式进行,无须通过税收立法变更,而税法结构简化则需要通过长时间的税收立法实现。
税制和税收管理系统的简化关切纳税人利益。因此,英国税务机构高度重视开展广泛的改革意见咨询,直接与广泛的个人、企业、代理机构、顾问和其他组织进行咨询和对话。
第二,实施税收管理系统简化计划。包括实施所得税/国家保险联盟及小公司税务管理系统简化计划和“你的税务账户”计划,简化所得税制和纳税服务管理系统,回应纳税人关于税收透明度的诉求。智能技术的不断发展及其在个人和企业的广泛采用,为税务机构提供了简化税法及其管理系统的可能。HMRC计划投入大量资金重点改进税收管理系统和管理程序,使其能够与个人和公司纳税人进行电子税收服务互动。
2018年11月,英国税收仲裁办公室发布《2021年愿景暨2018—2020年英国税收仲裁业务计划》。该计划涵盖以下内容:税收仲裁办公室的角色;2021年的愿景;实现我们的愿景;2016—2018年的工作成就;2018—2020年的愿景。
(1)税收仲裁的愿景
该愿景包含两个层次的愿景。
第一,2021年税收仲裁的总愿景。通过与部门合作,利用税收仲裁的独立见解和专业知识,为纳税人达成积极的成果。这些积极成果包括:①税务投诉处理结果公平且被认可。税收仲裁员是独立和公正的,将寻求纳税人对投诉处理结果的反馈意见,以判断税务投诉处理结果是否公平。②响应纳税人的税务投诉需求。根据纳税人的投诉需求设计税收仲裁服务,并以适合纳税人的方式提供这些服务,帮助纳税人理解税收仲裁结果。③从税务投诉中洞悉纳税人的服务需求。基于税务投诉的洞察力改善为纳税人提供的服务。纳税人对投诉处理结果的反馈意见对部门和税收仲裁办公室的纳税服务改进都产生积极影响。
第二,2018—2020年税收仲裁的阶段愿景。重点是发挥税收仲裁的作用,从税务投诉案件中吸取纳税服务的经验教训,支持部门更好地服务广大纳税人,减少税务投诉案件发生。
(2)税收仲裁服务的创新行动计划
税收仲裁办公室将通过以下方式与纳税人互动,以更好地了解纳税人的需求,并改善税收仲裁服务。第一,分析纳税人对服务体验的反馈。采用税务投诉分类方法识别纳税服务系统的服务类别问题,寻找机会为纳税人介绍服务选择的渠道,提供更多的纳税帮助。第二,创新税收仲裁工作方式,以更有效地处理税务投诉。发展人民仲裁员,代表民意参与税收仲裁或监督工作;赋予税收仲裁机构可以直接从税务职能部门取证的权力;发布税收仲裁服务标准。第三,更新税收仲裁信息,为纳税人提供最新的税收仲裁指导和建议。
(3)税收仲裁业务创新行动计划
从税收仲裁案件中纠错学习。第一,引入新的税务投诉类别是关键。总结并向部门反馈六类税务投诉案例的纳税服务问题,突出学习功能。这些问题包括:①税收政策服务流程问题。税收政策服务流程是否得到正确遵循,由此发生的问题是否会引起税务投诉。②税务决策问题。税务决策是否公平、合理和一致,是否在正确时间做出税务决策。③以纳税人为中心的服务问题。例如,税务投诉处理部门对纳税人投诉是否表现出同情和理解,对纳税人的影响是否得到承认。④税务文化和行为问题。例如,是否体现了部门价值观,投诉处理者是否拥有投诉的所有权。⑤与纳税人沟通问题。例如,与纳税人的沟通是否清晰,回应语气是否恰当。⑥遵循投诉程序问题。例如,部门是否证明了从税收仲裁案件反映的教训中纠错学习,是否遵循了投诉程序。
第二,创新发展和管理与主要利益相关者的战略关系方式。从税收仲裁案件中确定每个利益相关者,在税收仲裁办公室和税收职能部门的纳税人端到端流程中改善纳税服务。创新支持税收职能部门开发和嵌入税收管理系统的结构化方法,以提供和接收税收仲裁案件的问题信息反馈。这些创新的方法包括:与税收职能部门共同开发和引入税收仲裁案件信息反馈机制;将税收仲裁办公室总结的六个税务投诉类别问题的应用嵌入税收职能部门的个别案例反馈程序中,帮助税收职能部门了解税收仲裁主题/系统性问题学习;出版税收仲裁主题/系统性问题的季度评论,突出纠错学习成果。分析超出税收仲裁权限范围的纳税人投诉的原因,以改善对纳税人有用的信息,包括将其税务投诉升级到仲裁员或其他地方的途径。
(4)税务队伍建设的创新计划
第一,建立一支高效、敬业和灵活的税收仲裁员工队伍。致力于通过以下方式实现战略目标:发展税收仲裁员工的能力,为纳税服务的积极改进提供有效见解;从税收仲裁员工中收集税务投诉案件的问题反馈,因为他们有更多机会发现更广泛的税收仲裁主题/系统纳税服务改进主题的问题;拓展税收仲裁员的权力,赋予税收仲裁员税务申诉受理的决定权;充分运用绩效奖励的工具。
第二,嵌入学习和发展文化。树立税收仲裁员的专业榜样,优化税务投诉处理环境:明确规定税收仲裁员应根据税收仲裁反馈问题采取纠错行动,提高税收仲裁服务的质量;开展积极的税收仲裁绩效讨论,将税收仲裁问题反馈与绩效质量标准相联系。
第三,发展从税务投诉中学习的方法。进一步嵌入税收仲裁的价值观,提高税收仲裁员的领导和管理技能,对内促进税收仲裁服务的改进,对外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税收仲裁队伍;提倡税收仲裁的核心价值观,即充满活力、尊重、正直和专业,支持税收仲裁组织文化的变革,并促进多样性和增进福祉。
(5)税收仲裁组织的创新计划
税收仲裁组织的创新计划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第一,成为学习型组织。共享税收仲裁案件反馈的业务问题,采取灵活的方法开展工作。第二,继续将税收仲裁愿景作为税收仲裁办公室的工作目标,以及与部门合作的准则。第三,对标申诉专员公会的服务标准,找出改善税收仲裁服务的空间。第四,实现创新发展。设计优化的税收仲裁服务及绩效管理办法,改进流程之间的相互关系,实现更快速的响应能力。第五,引入结构化的方法以便向纳税人展示,衡量和改进工作质量。第六,与各部门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促进其他部门改进纳税服务。建立部门反馈机制,了解税收仲裁办公室提供的有效性问题证据在部门落实的结果。创建基线评估方法,评估已向部门特别反馈的税收仲裁案件的纳税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或是否产生新的税务申诉案件。第七,在预算范围内确定逐年提高的运营效率和节约成本目标。第八,实现对改善社会流动性、社区福祉和整个环境的企业承诺。
2020年7月21日,英国政府发布未来十年英国的税收管理战略,即《建立可信赖的现代税收管理体系》 (以下简称《十年战略》)。英国政府在《十年战略》中确立了未来十年英国税收管理的愿景,以及实现愿景的“数字税收”路线图,期望通过该战略的实施为2030年以后的进一步改革奠定基础。
(1)《十年战略》提出的背景
税务组织建构支持英国纳税人的全面数字化税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数字化税务系统)十分必要。2020年3月,英国总理在《英国预算草案》中强调了政府建立“面对21世纪机遇与挑战的税收管理制度”的战略意图。第一,通信技术的迅速发展和公众对世界一流税收服务的期望不断升级。过去20年中,世界已发生了不可估量的变化,信息和通信技术迅速发展,公众对世界一流税收服务的期望不断升级,要求英国税务组织既可以而且必须拥有能够为全体英国纳税人提供支持的数字化税务系统。第二,新冠疫情国际大流行凸显了建构数字化税务系统这一目标的战略意义。新冠疫情国际大流行凸显了对更灵活、更具弹性和响应能力的税务系统的需求,要求HMRC以高度的税务行政效率有效响应政府就业支持计划,然而受制于现行税务系统而难以达到政府预期,因此迫切需要更新税务系统。第三,做好应对21世纪更多挑战的税务系统更新准备至关重要。尽管英国在开发数字税务服务方面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其中许多服务项目都是基于传统技术、纸张手动等人工流程,既增加纳税人及其代理人的纳税成本,也增加税务征收成本,并降低税款征收效能,显然已不再适合21世纪的纳税服务需求。而智能设备、流媒体服务和社交媒体平台重塑人们社交、工作和付款方式,财产变化和瞬息万变的世界给传统的税收征管系统带来了巨大压力。HMRC需要吸取应对新冠疫情挑战的教训,未雨绸缪做好税务系统更新准备,以便可以从容应对未来任何外部风险对纳税服务的挑战,有效地支持纳税服务的全面需求。第四,构建数字化税务系统的巨大潜在机会。税务软件服务提供商以及全国企业纳税人组织,都有利用税制改进提高其创新水平和生产力的需求。
(2)《十年战略》构架下税收战略愿景的变化
HMRC强调集体、协作和开放透明地持续改善税收管理系统,以提高税务组织抵御外部风险的能力,强化税收管理的有效性。
(3)《十年战略》构架下税收战略使命的变化
英国未来十年税收管理战略的使命,即保持纳税人和广大公众对税务管理组织的公信力,把HMRC发展成为英国国家抵御外部风险和应对危机至关重要的政府税务组织。
(4)《十年战略》架构下税收战略目标的变化
第一,税收政策目标。HMRC逐步扩展实施“税收数字化”计划项目。第二,税收管理系统目标。探索适当的纳税时间和纳税频度以完成不同税费的缴纳,以及支持该税费缴纳的技术基础架构。第三,税法及其实践目标。改革税收制度及管理框架本身。
(5)税收政策目标的实施计划:“税收数字化”计划实施的路线图
《十年战略》架构下,基于税收政策目标的“税收数字化”计划实施的路线图如下。
第一,“增值税数字化”推广计划。将“增值税数字化”系统推广应用于全体增值税注册企业。从2022年4月开始,在小范围试点基础上,将“增值税数字化”系统应用于全体增值税注册企业,增值税注册企业将通过“增值税数字化”系统履行全部增值税纳税义务。
第二,“所得税数字化”推广计划。将“所得税数字化”系统推广应用于缴纳所得税的小企业和房东。从2023年4月开始,年营业额超过1万英镑的小企业和房东将保留数字化纳税记录,并通过“所得税数字化”系统按季度更新纳税信息。
将“所得税数字化”计划推广应用于集团公司分支机构。为了确保已成为集团公司的分支机构也可以使用“税收数字化”项目系统,政府已发布了有关集团公司分支机构的“所得税数字化”系统界面设计的咨询报告。
借鉴“增值税数字化”实施经验,确保“所得税数字化”计划后续项目的有效推进。在实施小企业“所得税数字化”项目的后续步骤中,HMRC将借鉴率先实施“增值税数字化”计划的经验,以及对早些时候发布的相关评估文件的回应,与适用项目计划的小型企业广泛合作,确保项目计划的有效推进。
小企业和房东“所得税数字化”计划推广实施的预期效应。①大幅提高小企业和房东在线所得税纳税服务的供给水平。2023年小企业所得税“税收数字化”改革到位之后,HMRC可以为纳税人在线访问提供最近4个月的涉税业务信息,最多可支持400万个小企业和房东纳税人在线办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业务。这样可以有针对性地采取更精准的纳税服务,并使“税收数字化”系统在应对未来危机时更具弹性和效率。②不增加小型纳税人的所得税纳税负担。“税收数字化”系统扩展名不会增加小企业任何纳税负担,小企业或房东在该系统扩展业务范围内缴纳任何税费,系统扩展名不会发生更改。
(6)税收管理系统目标的实施计划
第一,探索恰当的纳税时间和纳税频度以完成不同税费的及时缴纳。《十年战略》鼓励公众讨论探索适当的时间和频率缴纳不同税费。虽然税收管理系统引入实时纳税信息,无需自动变更纳税频度,但政府希望探讨从长远角度考虑是否应使纳税申报及其他办税事项更契合实时性。如《2018年英国政府预算案》宣布,HMRC考虑在社会中介机构协助下,在销售点缴纳增值税。
所得税自我纳税评估系统存在预缴税时间与收入时间或汇算清缴纳税时间不同步的时滞问题,并由此给征纳双方带来挑战。雇员按月或按周的收入时间同步实时预缴个人所得税,由雇主从雇员的薪酬支出中同步实时代扣税款,但预缴税时间与汇算清缴时间仍然存在时差或时滞。这种时滞下,汇算清缴时的退税占用了纳税人的资金、增加了纳税人的资金成本,而汇算清缴时的补税也会增加纳税人的即期资金压力。英国约有3000万雇员属于此类情况。而自雇人员个人所得税款预缴时间与其取得收入的时间并不同步,他们取得收入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或非固定性,但需要在固定的纳税期限内预缴前期累积的税款,他们第一笔税款很可能在取得首笔收入10个月以后才累计缴纳,而新开业个体户的第一笔税款甚至可能在开始交易后长达22个月以后累计缴纳。所得税预缴税时间与其收入时间的不同步或非实时,会增加纳税人预缴税期的现金支出压力,甚至可能导致纳税人陷入债务困境。
HMRC税收简化办公室发布的调查报告显示,许多自雇人士特别是低收入者更欢迎实时纳税,以增加税收确定性和防止出现意外的纳税账单。英国市场调查研究机构益普索森(Ipsos Mori)对纳税人的研究发现,那些负债累累的纳税人强烈希望实时缴税,以帮助其编制预算和增强税收确定性。
英国政府计划与利益相关纳税人合作,探索与收入时间相契合的实时纳税。纳税人获得收入的同时即时缴税将使许多纳税人更容易管理其现金流,避免出现滞后于收入时间的缴税从而导致资金流压力。这对于那些季节性收入或不定期收入的纳税人可能更有意义。但是,纳税弹性优势也不容忽视。正常情况下,常规的纳税方式可以使纳税人更及时地获得多预缴税款的退税。但在经济危机时期,资金流动可以逆向操作,政府可直接和实时拨付资助资金给需要支持的困难企业和个体经营者。
英国政府也有计划探索发挥社会中介机构帮助纳税人正确履行其税收义务的作用。充分发挥社会中介机构代理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的作用,既可以提高税收政策的灵活性,也更便利政府向纳税人提供更有针对性的纳税服务。
改变纳税时间和纳税频度将对纳税人产生重大影响,政府需要审慎决策和科学设计管理方案。改变纳税时间和纳税频度都可能影响纳税人的资金流动性,从而可能会对某些行业产生不利影响,特别是会影响那些投资与获利之间存在时间差的企业,如股票投资或购买车辆、大型设备等产生一次性巨额成本的企业。改变纳税时间和纳税频度的方案设计,需要评估、考量和避免在方案实施第一年对企业资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并长期广泛征询行业纳税人和税务顾问的意见,特别是那些期望更及时缴税和更便捷纳税的纳税人意见。
第二,支持现代数字税费缴纳服务的技术基础架构。英国政府将确保支持现代税收管理系统的软件和硬件技术,为所有纳税人提供一个易于访问且安全的数字纳税账户是建立现代税收管理系统的关键。尽管HMRC已成功地针对新冠疫情引入了新的税收管理系统,但许多重要的税收管理流程仍在传统的信息技术和通信系统上运行,而这些技术无法完全支持面向21世纪的现代数字服务。因此,需要对现行HMRC税收管理系统上碎片化的、适用不同税种纳税服务的多个代理程序予以系统集成。
现代化的数字基础设施应实现纳税服务的易用性、透明性和适应性,能够保障HMRC通过各种数字化渠道快速提供高效的纳税服务支持,及时解决纳税人和税务代理的纳税问题。
现代税收管理系统将实现第三方软件供应商的系统与HMRC的系统更紧密的结合,从而为纳税人提供积极、创新的服务。该系统将极大地降低企业纳税人的纳税成本,使其未来有更多时间和精力用于提高企业生产力和盈利能力,从而帮助弥合英国与生产力最高的经济体之间的经济发展鸿沟。
现代税收管理系统将为纳税人提供更好的纳税服务体验。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使用现代数字聊天室(如网络聊天)和传统渠道(如电话)访问纳税系统。推广由雇主或其他第三方代扣代缴税款制度,使绝大多数纳税人免于税款计算和缴纳事务,但纳税人可以随时访问其在线纳税账户、查看其纳税状况。纳税事务简单明了的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收入时间状态,自由选择纳税时间、缴纳应纳税款。对于财务状况复杂且纳税计划多样化的富人和大型企业纳税人,税务机构借助于数字化税务系统能够科学评估纳税计划选择的影响,以确保纳税人缴纳应纳税款。
降低纳税人从传统纳税系统向现代数字纳税系统转型的技术成本。现代税收管理系统提供从基础端到高端的多样化“税收数字化”软件产品供企业选用,包括符合“税收数字化”项目标准的基本产品、高度复杂的会计系统产品和免费产品,企业可以选择适配其财务预算和业务需求的产品。“增值税数字化”试点显示,一些企业使用“过桥”软件完成了税收历史数据从传统软件到数字化软件的安全联接,既满足了遵从“税收数字化”项目的要求,也不需要重新修改完善相关业务流程,降低了企业应用“税收数字化”系统的技术成本。随着使用“过桥”软件的企业开始体验到数字税收记录保存的便利,预计更多纳税人将选择升级到基于Web的更全面的会计软件。借鉴“增值税数字化”试点经验,HMRC计划继续与软件行业合作,以确保需要更新其会计系统的企业可以使用负担得起的软件产品,将过渡成本降至最低。
“税收数字化”项目设计了供第三方软件提供商专业技术服务使用的数字平台。该平台负责提供软件解决方案以满足广泛且不断发展的数字税收业务需求,如提供税务代理人和会计师代理纳税业务使用的数字化税收软件解决方案。随着税收系统的数字化发展,税务代理人和会计师也必须继续在数字化系统上为纳税人代理纳税业务。这需要升级相关软件,以帮助确保他们代理缴纳应缴税款。
现代税收管理系统集成了纳税人所有记录,为纳税人提供了更大的税收确定性。HMRC计划集成税收业务系统和经过验证的第三方提供的信息,避免出现纳税人和HMRC在原始业务交易之后很久才收集税收记录的问题,最大限度减少应纳税额的计算错误。私营部门引入新的纳税软件工具,也有助于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和生产率。
启用税收实时风险评估工具将支持有针对性的税收干预措施,从而可在过程中更早地防止意外纳税错误,更容易实现正确纳税,更容易解决长期的税收纠纷,更有能力打击税收违法行为,更好地保护纳税人权益。
(7)税法及其实践目标的实施计划:改革税收管理法律框架体系
英国税收管理法律框架的改革背景。英国税收管理法律框架指HMRC管理税收所依据的系列税收法律、法规及税收流程和指南,规定了征税人和纳税人的税收权利与税收义务。但是,其中部分法规已运行了50多年,税收立法的年代久远和规定的复杂性增大了税收执法的困难和税收司法的负担,也增加了纳税人的不确定性和纳税成本,已不适应21世纪发展新形势,需要进行改革。
现代化税收管理给纳税人带来的便利性。①简化的注册流程。企业只需向HMRC注册一次,便可缴纳所有不同税种的税款,而无需浏览不同税种的缴税规则、流程和纳税期限。②更科学地使用纳税人及其业务活动的数据。预先填写纳税申报表,引入第三方的涉税数据,将大大减少纳税人和税务代理人提交涉税信息的重复劳动。
税收管理法律框架的改革方案。①为纳税人提供确定性和适当的保障。②具有足够的灵活性,以适应不断变化的情况,并为纳税人提供有针对性的支持。③支持HMRC的纳税目标,即纳税轻松并准确,不容易出错。④帮助公众建立对公平公正税收制度的信任。⑤更简单、更透明。⑥降低纳税成本和征税成本。
英国政府计划发布《英国税收管理法律框架改革公众意见征询函》,征询公众对改革内容的意见。征询内容包括:税务机构如何识别和注册纳税人;如何识别、修改和评估税收负债;税务机构和纳税人的税收义务;不履行税收义务的处罚和制裁;纳税人权利和保障,包括税务诉讼和税务争议处理。
(8)税收管理制度现代化的渐进改革
英国税收管理制度的现代化不可能在一夜之间发生。政府认识到,税收管理制度的任何变化都会给公众带来重大影响,因此,必须在利益相关者的支持和参与下稳步、渐进地推进改革。HMRC计划与利益相关方合作,了解税收管理制度改革对不同类别纳税人和政府的税收成本和收益,以及对税收软件供应商、税务代理和其他中介机构等第三方的影响和潜在作用。HMRC必须确保可以在规定的时间、成本范围内完成现代税收管理系统的改革,并确保通过改革实现其所承诺给纳税人的收益。
印度税制结构以直接税为主体,因此,其税收战略规划主要由中期所得税战略规划和短期预算规划构成。印度短期预算规划保持较好的持续性,但其中期所得税战略规划的持续性存疑。
印度现行税收战略规划由《印度所得税2020年愿景与2011—2015年战略规划》和《2020/2021财年印度预算案》构成。
《印度所得税2020年愿景与2011—2015年战略规划》 是目前印度政府网站可搜集到的印度唯一的中期所得税税收战略规划。其主要内容如下。
(1)2020年所得税的战略主旨
2020年所得税部门的战略愿景。印度财政部税务局所得税管理部门的愿景是,通过累进税收政策、高效和有效的税收管理及改善自愿合规遵从,成为国家建设过程中的合作伙伴。这将通过一个有利的所得税政策环境和增强税收动员机制来实现,以保证征收税法规定的应收所得税收入,同时保持纳税人对所得税体系的信心。
2020年所得税管理部门的战略使命。制定累进所得税政策;让所得税合规遵从变得容易;公平地执行所得税法;提供优质的纳税服务;不断提升征收技能,建立一支专业、进取的所得税人员队伍。
2020年所得税管理部门的战略价值观。所得税管理部门的战略价值观将引导所得税管理部门通过互联网实现其战略愿景,并将反映在所得税的战略决策过程中。战略价值观即诚信、责任、响应、专业、创新和协作。诚信,即诚实、透明地履行所得税部门的职责;责任,即对行为和结果负责;响应,即在与利益相关方打交道时保持敏感、迅速、公平和客观,促进相互信任;专业,即致力于提高组织绩效和专业能力,专注于实现卓越;创新,即鼓励新的想法、方法、流程和实践;协作,即与利益相关者和合作伙伴一起努力实现共同的目标。
(2)2011—2015年所得税的战略目标
目标1:制定累进所得税政策。目标2:提供高效和有效的所得税管理。目标3:促进所得税的自愿遵从。
(3)2011—2015年所得税的战略支柱
制定累进所得税政策行动。①估算税基并开发收入预测模型。优化收入的第一步是确定国家的真实税基。所得税管理部门计划通过税收管理角度确定税基,根据影响直接税收入的变量开发收入预测模型。成立一个专家组,与所得税管理部门官员和外部专家(包括经济学家、统计学家和其他政府机构)一起开发收入预测模型。②开展税收收入堵漏研究。成立一个专家组,与所得税管理部门官员和外部专家(包括经济学家、统计学家、其他社会科学家和其他政府机构)共同研究税收流失问题,包括由创新科技署负责确定经济领域中容易逃税的部门,分析纳税人不遵从税法的原因及可能逃避税的方法,提出堵塞税收流失的措施。③设立研究单位。在确定所有研究需求后,成立一个研究单位,由多学科团队协调税务研究工作,并作为一项持续计划。设立税收服务研究所,提供物理和数字图书馆及专用带宽,使税收服务研究所成为按需开展研究的节点机构。对研究项目作出多年承诺,将所得税管理部门转变为研究驱动型组织,制定研究驱动的方法,以发现不符合规定和税务管理的其他方面问题。鼓励国家直接税学院的实习官员开展研究,引入一种新的研究支持的税收管理文化。
提供高效和有效的所得税管理行动。①开发数据仓库和商业智能解决方案。使用创新方法补充传统执法工具,减少战略规划期间所得税收入差距。包括通过税收调查部门和纳税评估人员在执法行动期间收集涉税信息,以保持内部涉税数据的稳定性和最新性;在政府机构之间建立伙伴关系,以收集和共享涉税信息;将与涉税信息收集相关的所有职能置于一个董事会管理;确保官员和专员(上诉)在线完成所得税评估工作;定期更新和清理税收数据库;考虑修改所得税申报表,以比对纳税申报信息与外部涉税信息的匹配性;将所得税管理部门的所有涉税数据交给一个保管人管理,以部署有效的数据挖掘工具;通过遵循网络法医学最佳实践对数据进行分析,确保数据的完整性/证据价值;制定网络取证最佳实践的标准操作规程,以获取、分析和归档流入所得税系统的数据;升级当前数据挖掘和数据仓库解决方案的其他举措,以开发全面的用于即时实施功能的商业智能;设立所得税风险管理董事会,专门关注所得税风险管理;通过持续修订和优化案例选择流程,使用风险管理方法识别高风险纳税人;将风险评估单元从个人扩展到纳税人群体;为有效应对全球化所带来的挑战及保障税基,资讯科技署需要继续提高职员的技术水平,实时向实际用户提供商业智能;使用支持IT的工具浏览软件记账包。②建立监管免税行业的机制。建立免税实体的国家数据库;提升免税实体及时税务登记的便利性;主动解决滥用免税的问题。③迎接国际税务管理的挑战。扩大职员关于国际税务问题的知识库;强化转让定价与国际税收复杂领域的能力建设;加强与条约伙伴和其他国际组织的合作,努力提高国际形象;与其他税务机关交换和分享所得税信息;设立海外税务机构,促进国际税收信息交流;建立良好的税务行政惯例,通过相互协商程序更快地处理税收争议。④确保监督影响国家物质和经济安全的资金流动。未来十年,所得税管理部门将在审查影响国家安全的交易和资金流及识别洗钱、恐怖活动和毒品资金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包括:发展一个强有力的刑事调查系统,重点关注影响国家安全的资金流动;制订外联计划,使利益相关者重视经济和金融安全;密切关注与洗钱、毒品和恐怖活动有关的资金流动;确保针对滥用计划和公司税务欺诈的模范执法。⑤确保税务从业人员和所得税管理部门人员遵守专业标准。对不遵守税法的人实施有效的制裁制度;让所得税管理部门人员在执行税法时表现出模范的道德标准。⑥制定税收策略。制订详细的征税计划,以提高征税效率和生产力;改善征纳双方沟通,使纳税人了解其纳税义务;制订用于注销无法收回欠税的有效程序;开展需求分析,包括纳税评估前和纳税评估后税费分析;考虑纳税评估和征税功能的分离。
促进所得税自愿遵从行动。①从纳税人视角改善纳税服务供给质量。吸收纳税人意见作出纳税服务决策;促进纳税人参与所得税制度;将纳税遵从作为一项持续方案;开展所得税合规成本研究。②制定纳税人服务渠道策略。将纳税服务划分为沟通服务和提供有针对性的及时指导服务,并分别制定适当的纳税人服务渠道策略。③提供“一窗式”所得税办税服务。《2010年印度公民宪章》(以下简称《公民宪章》)包含了所得税管理部门承诺的向所得税纳税人提供关键纳税服务的标准,该宪章的实施通过Aayakar Seva Kendra(ASK)完成。纳税人通过一个办税服务窗口完成所有纳税申报和纠正申诉(包括纸质报税表)等办税事项。包括:在所得税管理部门所有建筑物的显著位置展示《公民宪章》,并监督《公民宪章》的执行情况;通过不同途径向所有纳税人宣传《公民宪章》中包含的服务标准;通过开发贯穿所得税管理部门各职能领域的综合服务提供机制,提高满足纳税服务标准的能力;实施科学的纳税记录管理,提高纳税服务质量;建立从纳税人获取反馈信息的机制,并通过独立机构进行定期调查,以衡量纳税人的满意度;提供在线提交纳税申报的设施实时确认纳税人的所有纳税申请,提供在线检查所有纳税申报状态的设施,扩展所得税管理部门提供的一揽子服务范围;建立综合呼叫中心设施,检查全国ASK中心提交的纳税申请状态;在所得税管理部门的所有建筑上快速设置ASK标志;使所有ASK卓越中心符合IS:15700标准;集中制订常见问题解答,供全国纳税人使用。④加强与税务从业人员的伙伴关系,包括代扣代缴人和第三方合作伙伴。许多机构向印度国防部提供第三方信息,这些信息构成了转换为可采取行动的税收情报基础数据。所得税管理部门计划与这些合作伙伴开展有意义的对话和教育项目。包括:组建中央和地区直接税咨询委员会,并开展定期互动;通过税务从业人员传播信息,并向他们提供税收服务;通过适当的税收管理和教育方案,加强与税款代扣代缴人的伙伴关系;加强与有指导的缔约方信息提供者的伙伴关系;为纳税人设计标准化数据格式,提供第三方数据并创建数据电子提交设施。⑤税务诉讼管理。包括:建立结束无效诉讼的机制;通过适当的税务行政支持,使税收争端解决小组有效工作;实施税务上诉登记制度,加强税务上诉专员机制,以更快地处理税务上诉案件;就具有更广泛影响的重要税收法律问题发布税收裁决;在快速通道上完成税收司法参考系统的工作;最终确定转让定价的提前定价协议程序。
(4)2011—2015年所得税战略基础
根据目标调整所得税人力资源管理战略。①详细分析人力短缺及其原因,并提出可能的解决方案。②考虑单独招聘所得税职员。③加快处理税务干部调整建议,建立自动评估机制,及时进行定期评估。④制定全面的所得税人力资源战略,包括所得税人事需求和发展,并建立健全所得税人力资源董事会。⑤开发人力资源信息系统,使其工作要求与员工的技能相匹配。⑥通过设计职业发展路径,为员工创造激励氛围,使其脱颖而出。⑦加强跨文化交流,通过协作解决功能性问题。⑧鼓励工作中的创新。⑨进行业务培训需求分析,投资于高质量培训,促进所得税职员的全面发展。⑩建立实时知识共享、提高收入生产力的机制。此外,通过独立机构进行税务员工满意度调查,以确定部门员工的满意度水平。
所得税战略技术倡议。①制订所得税战略技术计划,解决与技术相关的各种业务问题。包括:建立稳健的管理信息系统,用于有效决策和减少人员报告;增强计算能力和网络连通性,以便在动态计算范例环境中处理大量数据;保持成本效益和避免技术过时;解决平台的多样性,支持基于规则的统一整体应用程序矩阵,在最先进的硬件和网络上实现最佳运行;整合项目的所有要素,提供将信息无缝传递给用户以进行明智决策的技术;通过系统性地实施定期漏洞测试、安全和取证审计,防止税收欺诈,确保所有信息资产和数据库的安全;创建单个数据中心存储所有纳税人和第三方数据的单一保管人制度;实现商业智能处理后的数据可实时地提供给实际用户;持续提升人员的技能;建立实时知识共享机制;通过借助绿色技术减少碳足迹的计划;为电子治理举措制订详细的过渡计划;设立专用车辆,以快速有效地应对技术挑战。②开发集成技术平台,整合所得税管理人员、流程和技术。包括:为纳税人和所得税管理部门人员制订详细的外联计划;向全自动化技术驱动系统迈进;通过通用技术平台整合所得税合规流程链。
印度短期税收战略规划以短期预算规划为主。《2020/2021财年印度财政年度报告》 (以下简称《2020/2021财政报告》)中涉及2020/2021财年税收收入预算的主要内容如下。
(1)2020/2021财年税收收入预算安排
透视《2020/2021财政报告》,印度2020/2021财年税收收入预算安排呈现以下特点。
①2020/2021财年初始预算税收收入安排
2020/2021财年初始预算案中,税收收入安排如下。①宏观税负预算目标低于历史平均水平。2020/2021财年,印度宏观税负(税收收入占GDP比重)预算目标为10.8%,与印度近20年来宏观税负的平均水平13.2%相比,降低了2.4个百分点;经常性收入总量预算目标为202092.60亿卢比,其中,税收收入(中央税收净收入)预算目标为163590.90亿卢比,非税总收入预算目标为38501.70亿卢比。②提升政府财政总支出预算目标。2020/2021财年,印度政府财政支出占GDP比重的预算目标为13.5%,财政总支出预算目标为304223.0亿卢比。③财政赤字率预算目标略高于国际警戒线。2020/2021财年,印度财政赤字率预算目标为3.5%,略高于《印度联邦储备银行法》规定的3%,也即国际警戒线;财政赤字总规模预算目标为79633.7亿卢比。
②2020/2021财年应对新冠疫情的中期预算收入调整
2020年第1季度,新冠疫情对印度经济造成了前所未有的负面冲击,印度政府财政始终处于强压之中。同年5月,为了支持和促进经济重新启动,印度政府实施了一揽子经济刺激计划(AtmaNirbhar Bharat package 1.0,ANB 1.0),并推出了另外两个软件包(ANB 2.0和ANB 3.0),总支出估计数调整为305030.50亿卢比。在此背景下,印度政府发布《印度中期财政政策暨财政政策策略声明》 ,修订了2020/2021财年印度财政预算收入目标。
下调宏观税负预算目标,再创历史新低。2020/2021财年,宏观税负率预算目标下调为9.8%,比初始预算目标降低1个百分点。经常性收入总量预算目标下调为155515.30亿卢比,比初始预算目标减少46577.30亿卢比。其中,税收收入(中央税收净收入)预算目标下调为134450.10亿卢比,比初始预算目标降低29140.80亿卢比;非税总收入预算目标下调为21065.20亿卢比,比初始预算目标降低17436.50亿卢比。
上调财政支出规模和财政赤字率预算目标,均创造历史新高。2020/2021财年,财政总支出占GDP比重预算目标调整达17.7%,超出初始预算目标4.2个百分点,而政府收入包括税收、非税收入、非债务资本收入等的预算目标则大幅短缺、仅足以满足财政总支出预算目标的18.8%。为弥补财政收支缺口,2020/2021财年中期,印度政府将财政赤字目标由初始预算目标的3.5%提升为9.5%,提升了6个百分点。
(2)2020/2021财年税收实体性法律安排
透视《2020/2021财政报告》,印度2020/2021财年税收实体性法律安排呈现以下特点。
①2020/2021财年直接税实体性法律安排
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及适用。印度国内企业全面适用22%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新办制造业企业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已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待遇的企业除外。
股息所得免税。《2020年印度财政法修正案》废除了股息所得税,因此,自2020/2021财年起,企业享受股息所得免税,个人取得的股息收入也同样享受个人所得税的免税待遇。
②2020/2021财年间接税实体性法律安排
2020/2021财年货物劳务税(GST)实体性法律制度改革包括以下主要内容。a.优化税率结构。2017年7月引入并实施GST,这是印度前所未有的具有决定性意义的税制改革。改革之前印度实行“一邦一市场、一税率”政策,导致了GST异常复杂的税率结构。为了实现“统一市场、统一税率”的目标,保持GST的中性,印度2020/2021财年预算案对GST复杂的税率结构进行了大规模校准,纠正各种项目的倒置税率结构:移动电话和特定部件的GST税率从12%提高到18%;各类火柴(手工制和非手工制)的GST税率统一为12%(此前手工制火柴为5%,其他火柴为18%);飞机维护、维修和大修的GST税率从18%降至5%。b.中央GST的税收优惠政策。延长以空运或海运方式出口货物的免税期一年。通过空运或海运方式将货物从印度清关站运输至印度境外的中央货物劳务税免税期延长一年,即至2021年9月30日; ISRO、Antrix和NSIL等公司提供的卫星发射服务获得GST豁免,这将有助于保护本土卫星产业,鼓励印度企业利用本土发射能力而无需预付GST,并为其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
2020/2021财年数字均衡税实体性法律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a.调低数字均衡税的税率。《2020年财政法修正案》将适用于非居民数字公司在线广告收入的均衡税税率6%下调为2%。b.扩大征税范围。将适用于非居民数字公司在线广告收入扩大至其他跨境数字收入;扩展数字交易来源地税收扣除(TDS)/来源地税收征收(TCS)的范围,将提取巨额现金、国外汇款、电子商务参与者和商品销售等多项交易纳入TDS/TCS的范围;出台鼓励数字交易的税收措施,如降低数字营业额的推定利润率,取消规定数字交易模式的商家手续费(MDR),降低现金交易门槛,禁止某些现金交易等。
(3)2020/2021财年税收程序性法律安排
透视《2020/2021财政报告》,印度2020/2021财年税收程序性法律安排呈现如下特点。
①2020/2021财年直接税程序性法律安排
简化初创企业所得税合规规范。为初创企业提供企业所得税的确定性环境,包括简化纳税评估程序、取消天使投资税、组建专门的初创企业小组。
实施基于个人身份识别码的即时电子税务访问账号(e-PAN)制度。在电子税务备案门户网站上推出基于持有有效的个人身份识别码在线免费分配机制。个人在线免费获取e-PAN,不需要提交任何表格。个人的e-PAN(pdf格式)与其物理PAN具有同等效力,并可即时发送至申请人的注册电子邮件ID。
实施税务文书文件识别号制度。税务机构向纳税人发布的涉税事项文书,包括纳税评估报告、税务行政复议的处理意见、税收调查和税收处罚决定等,都必须强制使用计算机生成的唯一文件标识号,否则涉税事项文书在法律上将不合法且无效。
启动综合电子归档和CPC 2.0项目。该项目设想了各种功能,如预先填写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纳税人验收等,作为提高所得税纳税申报准确性和大幅减少所得税退款/处理周转时间的一种手段,帮助纳税人解决税收需求。实施纳税人外联计划。通过数字媒体和雇主/合作伙伴认证计划,为纳税人援助和纳税人外联计划建立综合联系中心。利用数字媒体平台创建纳税“社会意识”和“纳税人教育计划”,如通过推特向印度公民传播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及其处理和所有相关办税程序知识;成立专门的线上服务团队,在推特上与纳税人积极互动,为纳税人答疑解惑。
所得税匿名纳税评估计划。该计划于2020年8月13日由印度首相发起。在这一新制度下,除了严重欺诈和洗钱案件外,全部所得税纳税评估均以匿名方式进行,没有任何物理接口,由纳税服务系统随机选择的具有动态管辖权的虚拟评估团队进行评估。纳税人的所得税纳税评估可以由位于该国任何地理位置的税务官员进行评估,打破了由属地主管税务机构进行纳税评估的传统。
自动预填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系统自动预先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相关收入信息,如工资收入等。预填个人收入信息的范围随着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项目的改良进一步扩大,包括房产收入、证券资本收益、银行利息、股息收入等。
改良并丰富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项目。自2020年6月1日起,印度实施新的年度个人涉税信息报告表,增加了特定金融交易(财产、银行利息、股份、共同基金等),税款缴纳、代扣代缴或征收的税款、退税,未决和已完成的个人所得税程序。这将帮助个人纳税人准确披露个人收入并相应地纳税,从而将最大限度地减少核实或审查个人所得信息是否真实的成本。
所得税退税银行项目启用了系统驱动的流程,用于确定、生成、发放、发送和贷记退税。该项目使所得税退税的交付过程完全自动化、更加快速和透明。所得税评估官员确定的纸质和电子退税款由所得税管理部门以电子文件形式发送给印度国家银行,后者已被指定为代理所得税退税银行。所得税退税银行将退税结算或直接贷记发送到银行账户,在该账户中,退税款被处理为电子支付。
计算机辅助审计案例选择。所得税管理部门始终实施计算机辅助审计案例选择。成立一个跨职能委员会,成员由包括纳税评估、税收调查、税收情报、国际税收、转让定价、税收风险评估和软件管理系统的代表组成。委员会负责审计从现场组织收到的建议和前几年选定案例的处理结果,以完善情景和参数;在分析信息来源和环境扫描的基础上,还引入了新的场景。
改革所得税法律救济制度。a.大幅度提高行政复议的争议所得税税款标准门槛,降低税务行政诉讼案件的争议所得税税款标准门槛。2020年3月17日颁布的《2020年印度直接税赦免法修正案》规定,所得税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021年1月31日,所得税税款缴纳期限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大幅提高税务行政复议涉及的争议所得税税款标准的门槛,从现行200万卢比提高到500万卢比。同时降低税务行政诉讼案件涉及的争议所得额标准的门槛,向高等法院提起的税务行政诉讼案件的争议所得税税款标准从500万卢比下调到100万卢比,向最高法院提起的税务行政上诉案件的争议所得税税款标准从100万卢比下调到20万卢比。b.税务行政复议匿名审理计划。该计划于2020年9月25日启动,提供了不公开税务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程序。该计划清除了税务行政复议受理专员和提起税务行政复议的纳税人之间的接口,优化资源利用,引入具有动态管辖权的税务行政复议管理系统,由系统随机挑选1名或多名税务专员审理税务行政复议案件;纳税人通过电子方式提交税务行政复议文书。
②2020/2021财年GST程序性法律安排
引入季度纳税申报、月度缴税计划。自2021年1月1日起,一个财政年度内总营业额达到50万卢比的GST注册纳税人可以按季度提交纳税申报表,按月缴纳税款。这将使几乎89%的纳税人受益,大量减轻此类纳税人的税收合规负担,并大量节省纳税时间成本。此类纳税人每年需要提交的纳税申报表总数从24份减少到8份。
促进国际贸易办税便利化的GST程序性法律制度改革。数字化自动生成出口退税申报表规则。自2020年11月起,将GST出口货物申报表和进项税额抵扣表的数据自动引入出口退税申报表,自动生成出口退税申报表。短消息服务(Short Messaging Service,SMS)提交零纳税申报表-中央货物劳务税(CGST)规则,即出口退税的纳税人无需登录GST门户,用注册手机号通过SMS就可以提交GST出口零税率的纳税申报表。引入“了解你的供应商”计划,向贸易纳税人提供其供应商的基本信息,便利纳税人了解供应商的GST合规性等信息,以决定是否与之继续业务合作。
实施电子发票分步推广计划。将发票详细信息导入GST申报表,实时更新GSTN系统上的纳税数据,自动生成电子缴税单,从而大大减少填写纳税申报表所需的时间。首先,在大规模纳税人中推广电子发票。自2020年10月1日起,年营业额超过50亿卢比的GST纳税人先行注册。其次,将电子发票推广到小规模纳税人。自2021年1月1日起,将电子发票推广适用于年营业额超过10亿卢比的小型公司纳税人,以及上一财政年度营业额超过5亿卢比的B2B的GST注册纳税人。自2021年4月1日起,小型公司纳税人和B2B的GST注册纳税人的营业额标准分别下调为5亿卢比和2亿卢比。
由于无法搜索到近期印度中期所得税战略规划,印度税收战略规划的变化主要体现在其短期预算规划上。2021年2月1日,印度财政部长尼尔马拉·西塔拉曼(Nirmala Sitharaman)发表《2021/2022财年印度政府预算草案》 (以下简称《2021/2022预算》)的演讲,其中涉及税收预算的主要内容如下。
透视《2021/2022预算》,2021/2022财年印度政府收入预算发生以下重要变化。
(1)2021/2022财年印度政府收入预算变化
宏观税负微升、非税收入负担维持不变。2021/2022财年,印度税收收入占GDP比重(宏观税负)预算为9.9%,比2020/2021财年微增0.1个百分点。经常性收入预算为178842.40亿卢比,比2020/2021财年调整后的预算数额增长15.0%。税收总收入预算为154539.60亿卢比,比2020/2021财年调整后的预算数额增长14.9%。非税收入占GDP比重预算为1.1%,与2020/2021财年持平;非税收入总量预算为24302.80亿卢比,比2020/2021财年调整后的预算数增长15.4%。
(2)未来5年(2021—2026年)印度政府财政赤字预算变化
2021/2022财年,印度财政赤字率预算为6.8%,比2020/2021财年预计降低2.7个百分点,力度大、强度高;财政支出占GDP比重预算为15.6%,比2020/2021财年预算降低2.1个百分点。印度政府计划通过降低财政支出占GDP比重2.1个百分点、微增宏观税负0.1个百分点,实现财政赤字减少2.7个百分点的目标;计划2025—2026财年将财政赤字水平降至GDP的4.5%以下,比2021/2022财年降低2.3个百分点,4年平均每年约降低0.4个百分点。
透视《2021/2022预算》,2021/2022财年印度政府实体性税收政策发生以下重要变化。
(1)直接税政策的变化
鼓励投资的所得税优惠政策。①进一步废除股息分配税,以刺激投资。为了便于股息收入合规,将公司支付给个人的REIT/InvIT股息免除个人所得税。鉴于股东无法正确估算预缴所得税的股息收入金额,将实施股息收入的所得税预缴制度改革为公司公布并支付个人股息后缴纳。对于外国有价证券投资者,其包括股息收入在内的所得税可按协定税率扣除。如果适用税率低于最低替代税税率,还可免除外国公司对股息支付征收的最低替代税。②放宽外商投资基础设施行业的所得免税条件。为了确保大量外国资金投资于印度基础设施行业,放宽禁止贷款或借款、限制商业活动和直接投资拥有基础设施实体等条件,对外国主权财富基金和养老基金投资印度基础设施的所得给予100%的免税。赋予基础设施债务基金发行零息债券筹集资金的免税待遇。③国际金融服务中心的税收优惠。政府致力使位于礼品城的国际金融服务中心成为全球金融中心。除已提供的税收优惠外,将包括飞机租赁公司的资本利得和支付给外国出租人的飞机租赁租金给予所得税免税待遇,给予在国际金融服务中心重新安置的外国资金税收优惠,给予设置在国际金融服务中心的外国银行投资部所得税免税。④对初创企业的所得税激励政策。为了鼓励在印度设立更多的初创企业,将初创企业申请免税期的资格期限再延长一年,至2022年3月31日。为了鼓励对初创企业的投资,将对初创企业投资申请资本收益豁免的资格期限再延长一年,至2022年3月31日。
低收入阶层的税收救济政策。①经济适用住房和经济适用租赁住房项目的所得税优惠政策。政府将“全民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视为优先支持领域。为了鼓励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将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支付的15万卢比利息的额外扣除申请资格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为了增加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将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免税期再延长一年,至2022年3月31日。②保护劳工福利的所得税税前扣除限制政策。一些雇主扣除了雇员对公积金、退休金和其他社会保障基金的供款,但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存入这些供款,将导致员工利息或收入的暂时损失,甚至永久损失(如雇主后来经营不善,财务状况恶化,无财力补存已代扣员工供款)。为了确保雇员的专项供款能按时缴存,对雇主发生逾期缴存雇员供款的行为,雇主代扣的这些雇员供款将被禁止从雇主的所得税税前扣除。③对老年人的税收救济政策。为了减轻75岁或以上老年退休人员的利息所得税合规负担,将允许在银行已扣除他们利息收入的全部应纳税额的情况下,免除他们申报利息所得税的义务。这项免税政策适用于除退休金收入外只有利息收入的老年人。④加大对小型慈善信托基金的税收法律救济政策力度。为了减轻经营教育机构和医院的小型慈善信托基金的所得税合规负担,提高小型慈善信托基金的所得税起征点,将这些信托基金的年收入限额从1000万卢比提高到5000万卢比。
(2)消费税政策的变化
制定《中央消费税法(1944)修正案》。根据世界海关组织对统一术语体系的审查要求,增加新的消费税税目。中央燃料消费税政策调整为,增加混合燃料M-15汽油机和E-20汽油的相关免税项目。免征符合规定的其他混合燃料的碳排放税和附加费。如果其他混合燃料(如E-5汽油和E-10汽油)是由完税投入品制成的,则可免除该混合燃料(即E-5汽油和E-10汽油)的碳排放税和附加费。
征收汽油和柴油的农业基础设施和发展税,并同步降低对其征收的基本消费税和特别附加消费税税率。对汽油征收每公升2.5卢比的农业基础设施和发展税,同时分别降低无品牌汽油和柴油的基本消费税税率为每公升1.4卢比和1.8卢比;对柴油征收每公升4卢比的农业基础设施和发展税,同时分别降低无品牌汽油和柴油的特别附加消费税税率为每公升11卢比和8卢比。品牌汽油和柴油的消费税税率也有类似的变化,因此不会增加消费者的额外负担。
《2021/2022预算》分别作出直接税管理和间接税管理的新安排。
(1)直接税管理制度的变化
预先填写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为了方便所得税纳税人纳税申报,在所得税申报表中预先填写了工资收入、纳税额等详细信息。为了进一步简化申报,还将预先填写上市证券的资本收益、股息收入及银行、邮局等利息的详细信息。
大幅度放宽数字交易额的税务审计门槛。按照现行规定,纳税人一般营业额超过1亿卢比、数字交易额超过5000万卢比,就必须接受税务审计。为了激励数字交易并减轻以数字方式进行交易者的税收合规负担,《2021/2022预算》建议将以数字方式进行交易的数字交易限额的税务审计门槛从5000万卢比提高到1亿卢比。
改革税收法律救济程序,减少税务行政诉讼发生。政府推出直接税争议解决计划,为纳税人提供一个解决长期悬而未决的税收争议的机会,减轻纳税人的时间和成本压力,提高税收确定性。①缩短重新开放所得税纳税评估的时限。为了减轻所得税合规负担,重新开始纳税评估的时限从相关评估年度结束后的6年缩短为3年。只有证据表明一年内隐瞒了500万卢比及以上收入的严重逃税案件,并经首席专员(所得税管理部门的最高级别官员)批准,才允许重新开放10年。将完全取消重新开放纳税评估的自由裁量权,仅在纳税服务系统根据数据分析、纳税评估委员会的反对意见和搜索/调查案例标记的情况下给予重新开放。②2021年实施匿名纳税评估和匿名审理税收行政复议案件。③成立小型纳税人税收争议解决委员会,确保小型纳税人税收争议解决的效率、透明。专门受理争议所得额不超过500万卢比、争议所得税税额不超过100万卢比的税务行政复议,以进一步减少小型纳税人税务行政复议的发生。④建立一个全国匿名的所得税上诉法庭中心。不公开所得税上诉法庭中心审裁处的工作人员,上诉法庭审裁处与税务上诉人之间的所有通信均须以电子方式进行。如果需要纳税人个人听证,则通过视频会议进行。
对扣款人/收款人未提交纳税申报表的税收处罚。为了阻止已扣除/征收大量税款的个人不提交纳税申报表的行为,规定过去两年中,已发生直接税或间接税扣税或征税金额达到5万卢比或以上,且未提交纳税申报表的个人,直接税或间接税的补缴税率应为规定税率的两倍或5%,以较高者为准。此规定不适用于需要扣除全部税款的交易,如工资收入、支付给非居民和彩票等。
(2)货物劳务税程序性法律制度的修正
印度对《印度中央货物劳务税法案(2017)》(以下简称CGST法案)和《印度综合货物劳务税法案(2017)》(以下简称IGST法案)的某些程序性条款进行修正。这些变更将自通知之日起生效,并尽可能与州和联邦地区立法机构相应法案的修正案同时生效。
GST程序性法律制度的主要修正内容如下。①为GST纳税人提供纳税申报便利。如取消GST的年度账目审计和调节表,以及收取净现金负债利息的强制性要求,在自我证明的基础上提交年度纳税申报表。②强化GST的合规性。如仅当供应商在出口货物报关单中提供了详细信息时,才可获得GST进项税额抵免;仅在特定情况下对IGST缴税给予零信用评级,并将该信用评级与国外收汇挂钩。③变更财产扣押和没收标准的诉讼规则。对仅缴纳应纳税款25%及以下的纳税人提起财产扣押和没收的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