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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悠久,承办官药,声名大震的北京同仁堂给乐氏家族带来了显赫的声誉

明朝永乐十九年(1421年),浙江宁波府的著名郎中乐良才迁居北京。乐良才三世单传,子乐廷松,孙乐怀育,重孙乐显扬都以郎中为业。至乐显扬时,乐氏家族在北京已打下根基,并于1669年在北京前门外(今新开路)附近创办了同仁堂,立下招牌一块,上有“同仁堂”三字,并有“康熙己酉”字样。

1702年,乐显扬第三个儿子乐凤鸣在北京前门外大栅栏中段路南开设了同仁堂药铺,设店卖药。至此结束了串街走巷看病卖药的生涯,同仁堂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乐凤鸣继承祖业之后,遵循“炮制虽繁必不敢省人工,品味虽贵必不敢减物力”的祖训,精心炮制丸散膏丹,并广泛搜集、研究、筛选宫廷秘方、祖传秘方、古验方、偏方的精华,编辑成《乐氏世代祖传丸散膏丹下料配方》一书。这是对我国中医药学的一大贡献,至今仍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由于同仁堂配售药品疗效显著,声誉与日俱增,博得了朝廷赏识。清雍正元年(1723年)钦命同仁堂供奉御药,一直到清朝灭亡,历经七代皇帝,时间长达190年左右。

“供奉御药”也叫“承办官药”,也就是供应皇宫内用药,实际上是为宫廷当差。供奉御药可以预领官银和增调药价,增加了流动资金,增强了经营实力。同时也凭借皇权,保证了同仁堂这块金字招牌和乐氏的铺东地位。

清乾隆十八年(1753年)同仁堂药铺发生了火灾,只烧余下残墙砖瓦,主持经营的乐以正连急带病故去了,乐氏只剩下孤儿寡母,已无力经营。乾隆知道后,下令提督府招商承办同仁堂,条件是同仁堂招牌不能变,乐氏铺东地位不能变。招商承办同仁堂的是张世基,以后由张世基供奉御药,称同仁堂药商,并给乐氏铺东二股分息。此后张世基将同仁堂股份逐渐卖给他人,同仁堂由乐氏独资成为合股企业。清嘉庆二十三年(1818年)同仁堂已有股东21人。清道光十一年(1831年)张世基又转典给同仁堂管家朱家瑛,之后又典给庆氏。道光十七年又租与北京慎有堂药铺,乐氏与董迪功联合经营。道光二十三年董迪功难以为继,立合同将同仁堂退还给同仁堂乐氏第十代传人乐平泉。乐平泉努力振兴祖业,结束了整整90年的典让、租赁历史,同仁堂又成为乐氏独资企业。

乐平泉去世后,由他的四个儿子,即乐孟繁、乐仲繁、乐叔繁、乐季繁共管同仁堂,历史上称“四大房共管”,直至同仁堂公私合营。 cC/5F3jR6wOEi+ZUZwvS1bTidvwfEBaBxcyEldiYeP32bryzA31w+D/BkfXxoA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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