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德全、应德闳认为本案由租界公堂移解到上海地方审判厅,已搁多日,亟待开庭审理,此案一日不结,人心一日不安,故致电袁世凯,要求饬令赵总理亲身来沪受审。又考虑到由地方审判厅审理,以后上诉到北京大理院,难免不被行政干涉,故电呈北京政府司法部,要求在沪组织特别法庭审理。
北京司法总长许世英不同意组织特别法庭,电告江苏高等审判厅负责人陈福民,说:“今宋案关系颇大,更宜尊司法独立之制,以得其真相,请与上海地方厅共同办理。”
程德全、应德闳与江苏高等审判厅有关人员商议,审理宋案的手续由地方厅承办,审理的主裁,在预审时由检察厅厅长任之;提起公诉后由审判厅厅长任之。另请陪审员数位,以此组织变相的特别法庭。程都督曾电呈武昌黎元洪副总统。黎副总统认为,国务院总理赵秉钧处于嫌疑地位,国务院未便派人陪审,故愿意以副总统名义派夏维乔、杨震恒两君起程来沪参加陪审。
袁世凯得到程德全、应德闳联名呈送的电报后,起初置之不理,继则百般为赵秉钧强辩。袁特地打电报给黄克强。电报大意是说,据程都督、应民政长电呈各种证据,其中3月15日以前发出的函电,应认为与刺宋均无关系。15日以后的函中,应夔丞有“如不去宋”一语始有谋宋之意,将来人证齐集,审判公开,自能水落石出。至于赵君与应直接往来之函,只在1月14日致应密电码一本,声明有电直接寄致,并无可疑之处,据此欲指赵君为主谋暗杀之要犯,不合法理……近年来谋……革命者,无不假托伟人为嫁祸之谋,故需邀集法学家将各项证据详细研究……
黄克强收阅上述电报后立即电复袁世凯说:钧座解释证据,与鄙见颇有异同,铁案如山,万目共睹,非一手所能掩饰。赵君为大总统左右侍近之人,是否与宋案有关,终当由法官判断。至于你电中说,近一年来,凡谋……革命者,无不假托伟人,词近影射,我殊不解。我主张此案交特别法庭,实由于北京法院陷入行政盘涡之中,恐怕不能正确进行审判,我才有此主张。这对于司法独立,正是一种支持的表现。你说我摧抑司法独立,这不是我能接受的。你如有办法使政治工作与法律审判均能公正,我当然可听尊命。
4月29日,上海地方检察厅票传赵秉钧到案受审。赵以组织特别法庭未经司法总长许可,拒绝到案。但他在全国强大舆论的压力下,不得不请求辞职。袁世凯则让他请假,以段祺瑞代理国务院总理。
5月3日,逃到青岛租界的洪述祖,发出一个通电,声明他在与应夔丞联系过程中,假借了中央名义,为的是欲毁宋教仁的名誉,并无谋杀之意。不仅为自己罪行辩护,而且把袁、赵罪责开脱得一干二净。
5月6日,上海地方检察厅第二次发出传票,委托北京地方检察厅传赵归案。赵对北京地方检察厅表示,洪述祖通电已承认假托中央名义,足以证明他与宋案无关,故无应传到厅之理。
袁世凯为抵制南京组织的特别法庭,又挖空心思搞了个诬陷案。5月11日,被袁党收买的女学生周予儆到京畿军政执法处“自首”,说现有血光党在京、津进行暗杀官员、颠覆政府的活动,诬称黄兴是血光团的团长,把黄兴摆到一个阴谋颠覆政府的罪犯地位。这是袁世凯玩弄的以审判对付审判的诡计。
5月22日,国民党再次电促北京检察厅速提赵秉钧到案受审。
5月31日,北京检察厅根据周予儆的不实之词,认定黄兴犯有组织谋炸要人之罪,由上海交涉使陈贻范转饬租界会审公堂审理。
6月11日,会审公堂票传黄兴受审,黄兴立即来到公堂。终因缺乏证据,没有原告,无法开审。黄遂离去,袁世凯的阴谋破产。
袁世凯脑子里根本没有法律二字,他认为金钱可以收买一切,武力能够压制一切。宋案发生后,袁世凯与国民党的矛盾日益激化,愈演愈烈。他见自己的狐狸尾巴已经露出,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准备发动内战,武力消灭南方的革命力量。
孙中山看清袁世凯的反动面目,从日本回国,力主武装讨袁,但因国民党内部意见分歧,未能及时发动。
6月,袁世凯借口江西都督李烈钧、安徽都督柏文蔚、广东都督胡汉民曾通电反对“善后大借款”,是不服从中央的表现,下令予以免职,并派兵南下,进驻江西,步步进逼,发动内战。
国民党人忍无可忍,让无可让,深深感到光靠法律不行,被迫起兵讨袁。7 月12日,李烈钧在江西湖口组织讨袁军,发布讨袁檄文;15日,黄克强在南京促使江苏都督程德全宣布讨袁;18日陈炯明在广东宣布独立;上海、安徽、福建、湖南、四川等省区也先后宣布独立。国民党七省讨袁联军约10万人,但因国民党缺乏明确的纲领,内部涣散,在袁军的大举进攻下,陷于被动应战,各省先后取消独立。不到两个月,江西、江苏等地的国民党军队被袁军击溃。史称“二次革命”,又称“赣宁之役”。
“二次革命”失败,国民党在国内势力被袁世凯摧残严重。10月10日袁世凯在北京正式就职大总统,就职五天后,袁就全国通缉“二次革命”的首要人物孙中山、黄克强、陈其美等几十人,迫使他们不得不出走海外,江苏都督程德全在声明取消江苏独立之后,也下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