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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研究范式和对象

本研究将通过混合研究范式对特殊儿童家长、祖父母和特殊教育服务专业人员进行调查,探讨特殊儿童家庭适应和家庭中心服务模式。

一、研究范式:混合研究

混合研究方法是研究者在一项研究中兼用定性和定量的研究方法来收集、分析,整合研究发现,并得出结论。混合研究以实用主义为其方法论基础,研究者利用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各自的优势,在一个研究中统整使用两种研究方法,去更好地理解社会现象(Rossman & Wilson,1985)。混合研究方法在社会科学领域有其独特的价值。Greene等人(1989)在其经典论文中论述了混合研究设计的独特功能:一是三角互证,即使用不同方法得到的结果进行集中、相互的验证和连接,以增强研究结果的效度,减低单一方法研究的偏差。二是补充,即使用一种方法的研究结果去阐释、丰富、澄清另一种方法的研究结果,从而使研究结果对某一现象的解释更加有意义。三是发展,即使用一种方法的研究结果来帮助发展或形成另一种研究方法设计,包括样本选择、研究工具的选择或开发等。四是创新,即通过两种研究方法的结果去发现研究现象中新的矛盾、冲突,发现新的理论视角,以提升研究结果解释的宽度和深度。五是扩展,即使用不同的研究方法和组成部分去拓展研究的广度。总之,混合研究的核心前提是比起单独使用定性或定量方法,结合使用两种方法,能够更好地解答研究问题。

结合研究的目的和研究内容,本研究采用混合研究设计。首先需通过质性研究方法描述特殊儿童家庭适应状况,具体而言即通过对特殊儿童家长(含祖父母)的访谈了解特殊儿童家庭常规的特点以及背后的社会文化因素。质性数据来源于对特殊儿童家长(含祖父母)的个别化的深度访谈。其次通过对家长的量化研究,分析家庭中心服务的两大要素即家长参与、家长与专业人员之间的关系与家庭适应水平之间的关系,论证家庭中心服务在提升家庭适应方面的有效性和必要性,量化数据来源于对特殊儿童家庭的问卷调查。最后通过质性研究深入探讨专业人员对家庭中心服务的可行性的看法以及可能的实施策略,质性数据来源于对特殊教育机构专业人员的小组访谈。本研究两个质性研究和量化研究的关系是平行的、并列的,不同研究方法所收集的数据和结果之间是相互验证的关系,共同服务于家庭中心服务模式的本土化探索这一中心问题和主旨。

二、研究对象

课题组选择湖北省武汉市特殊儿童家庭和专业机构作为研究对象。湖北省位于我国中部,经济发展水平处于全国中等水平,常住人口约5800万。武汉市是湖北省省会,经济发展位于全国城市前十,常住人口约1232万,全市共设13个区。本研究对象来自武汉市江岸区、洪山区、武昌区、黄陂区等多个行政区的特殊儿童教育和康复机构,机构的服务对象范围广泛,包括智力障碍、自闭症、脑瘫、听觉障碍等各类特殊儿童。本研究的对象主要是特殊儿童家庭成员,包括父母和祖父母,以及特殊儿童服务机构的专业人员。根据研究目的和内容,本研究的研究对象分为三组:一是针对家庭适应状况的个别访谈的家长和祖父母;二是针对家庭中心与家庭适应关系的问卷调查的家长;三是接受家庭中心服务可行性的小组访谈的专业人员。

对于质性访谈对象,课题组根据研究目的和内容,通过机构管理者分别向家长和专业人员发放了邀请函,邀请函中详细地注明了课题研究的主题和目的、访谈的内容、形式、所需时间、课题组联系方式等,有意愿参与课题研究的家长或专业人员可以通过扫描邀请函二维码注册个人信息,或者填写回执由机构老师或管理者转交课题组。在收到回执后,课题组成员及时与被试取得联系,再次告知研究的目的和意义,确认自愿参与原则,并商定或告知访谈的时间和地点等信息。对于问卷调查的对象,课题组同样与特殊儿童教育和康复机构的管理者取得联系,并请其协助发放问卷,问卷首页附有本研究的邀请函,标注课题信息和参与方式等信息,注重强调问卷的匿名性,保证对被试信息的保密。通过此方式共邀请到34名父母(含一名姑姑)和15位祖父母参与个别访谈,379名家长参与了问卷调查。来自武汉市六所特殊儿童教育和康复机构的37名一线专业人员和两名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的行政人员及秘书参与了小组访谈。 zTgpfqhQrD86L95S7sqF3wwSak9zpTzfbN/gjUop21sHRwvIfTO9hIG3aPk/P+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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