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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处方药和非处方药

为了保障广大人民的用药安全,以及使用方便,我国制定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处方药(prescription drug或receptor X,Rx)是指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的处方才可以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非处方药(over the counter drug,OTC)是指不需要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的处方,消费者可自行判断病情、购买和使用的药品。非处方药经批准可以在大众媒体上进行广告宣传,而处方药只允许在专业的期刊、文献、会议上进行宣传。部分药物,同时具有处方药和非处方药两种身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实施动态管理,每 3~5 年会重新评价并调整。

非处方药根据安全性又分为甲类(OTC标识背景呈红色)和乙类(OTC标识背景呈绿色)。甲类非处方药只能在具备经营许可证以及人员资质的社会药店、医疗机构药房零售;乙类非处方药由于安全性更高,除甲类的社会药房以及医疗机构外,还可以在经过批准的普通零售企业如超市、宾馆等地零售。药品专用标识如图1-1 所示。

图1-1 药品专用标识 G2VncKtEAbYV+dEFPnq6Gy2/yojouGodHM2x84Dtwegy21Gv2xd9h3UxeEcugJ+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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