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第三节
传统布鲁斯时期

布鲁斯的发展主要经历了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19世纪末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前的“传统布鲁斯时期”,主要以乡村布鲁斯、古典布鲁斯、城市布鲁斯三种风格为代表;第二阶段是“节奏布鲁斯时期”,主要是指二十世纪四五十年代盛行的节奏布鲁斯风格;第三阶段是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摇滚布鲁斯时期”,主要是指摇滚乐和布鲁斯的融合时期;第四阶段是“现代布鲁斯时期”,主要是指20世纪80年代后的现代布鲁斯时期,以及采用当今主流音乐编曲方式创作的布鲁斯风格流行作品。

1.乡村布鲁斯(Country Blues)

布鲁斯最早形成的风格就是乡村布鲁斯,顾名思义,这一音乐形式产生于美国乡村,可以说它是所有布鲁斯音乐的“根”。

美国南北战争后乡村布鲁斯就在密西西比河三角洲一带不断发展起来,也称为三角洲布鲁斯。乡村布鲁斯的音乐内容大多忧伤苦闷,主要表达当时的艰辛生活,其演唱风格质朴硬朗,充满浓郁的乡土气息。

乡村布鲁斯的音乐结构很简单,每段由三句组成,没有固定的段落,可即兴反复多次,但每一次的演唱都不一样,即兴成分比较多,演唱的内容与生活紧密相关,伴奏乐器大多是非洲的班卓琴,或者是比较便宜的吉他。虽然布鲁斯音乐中歌唱是焦点,但是乐器的即兴演奏也是非常精彩的。乐器演奏者可以超越和弦的界限随意发挥,除了旋律优美动听,其还有小刀刮擦声和滑棒制造的特殊音效,以及模仿主唱的哼唱声。可以看出,乡村布鲁斯的风格带有浓郁的黑人原生态民间音乐色彩。

乡村布鲁斯的代表人物有查理·帕顿(图5-1)、盲人雷蒙·杰斐逊、桑·豪斯、罗伯特·约翰逊、胡迪·莱德贝特等。

2.古典布鲁斯(Classic Blues)

19世纪20年代出现了一批布鲁斯女歌手,她们为了养家而出来工作,为了迎合观众,她们和爵士乐队合作演唱具有商业性质的布鲁斯音乐。这种布鲁斯被称为古典布鲁斯,也叫作经典布鲁斯。

由于商业需求,古典布鲁斯一改乡村布鲁斯随口演唱的即兴性,转而由专门的布鲁斯作曲家进行歌曲创作,固定演唱结构;同时,这一时期的布鲁斯音乐已经开始尝试与爵士乐风格相结合,并使用爵士乐编制的乐队伴奏。

由于大多是女歌手,相较于乡村布鲁斯,古典布鲁斯的节奏更为舒缓,演唱更为委婉细腻。但是它的曲式结构却仍沿用乡村布鲁斯的结构,每一段由三句组成,歌词同样充满忧伤。

古典布鲁斯的代表人物有玛米·史密斯、玛·瑞妮、贝茜·史密斯、威廉·克里斯多夫·汉迪、克拉拉·史密斯等。玛米·史密斯是布鲁斯历史上第一位录制唱片的女歌手,玛·瑞妮(图5-2)是早期女布鲁斯歌手中年龄最大、资格最老的。

古典布鲁斯时期最著名的女性布鲁斯歌手是贝西·史密斯(图5-3),她的歌曲涉及面甚广,既有反映社会问题的,也有放荡幽默的,甚至有下流的性暗示小曲等,可以说真实地、全方位地反映了那个年代布鲁斯音乐的原貌,即爱情、自由、性和生命的悲痛是布鲁斯音乐的几大主题。由于贝西·史密斯在20世纪20年代主宰了布鲁斯音乐的潮流,因此人们将她称为“布鲁斯皇后”。

3.城市布鲁斯(Urban Blues)

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美国需要生产大量军用物资,北方缺乏大量劳动力,于是南方大批黑人来到北方,特别是芝加哥和底特律。乡村布鲁斯也被他们带到城市,从而形成了布鲁斯音乐的另一风格形式——城市布鲁斯,又称芝加哥布鲁斯。

城市布鲁斯的歌唱内容较乡村布鲁斯有了不少改变。由于黑人生活的地方变成了城市,所以这一音乐形式的内容主要反映城市黑人的生活,它不同于乡村布鲁斯内容上的忧伤悲痛,多了许多调侃的内容。城市布鲁斯通常在酒吧、夜总会、妓院等地方进行演唱。

城市布鲁斯演唱的结构也变得相对固定,逐渐形成了经典的12小节布鲁斯曲式结构。同时,在伴奏乐器上有不小的改变,为了适应酒吧、夜总会、嘈杂的街头,以前歌唱时使用的木吉他变成了电吉他,从而使乐器电声化。这一变化标志着布鲁斯从黑人民歌向流行音乐演变的重要过程,因为电声化是流行音乐的主要特征。除此之外,口琴也作为城市布鲁斯的伴奏乐器流行起来。

丁骨·沃克(图5-4)就是开创了电声布鲁斯先河的布鲁斯音乐家。可以说发明现代布鲁斯的人就是丁骨·沃克,几乎所有后来的布鲁斯和摇滚吉他手都遵循这种风格,从比·比·金到埃里克·帕特里克·克莱普顿,无一例外。他既能再现爵士萨克斯演奏者线性的紧迫感,又能再现布鲁斯和福音歌手回旋的喊叫声。此外,他发展了一种快速的吉他切分和弦风格,并最终导致查克·贝里典型的摇滚吉他风格。从这个方面来看,城市布鲁斯具有更明显的都市化、流行化特征。

城市布鲁斯的代表人物有丁骨·沃克、萨姆·霍普金斯、大个子比尔·博隆兹等。 9NCFv7PL8XDqgiU/DYR7fQQDELxywILTPMLCFJ3CA5eG6/e8ABLUk7Ez3QCaJtkL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