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萨默斯又坐在旅馆大堂里等车。
今天是周一,现在是中午。行李箱和电脑包放在椅子旁,他在读另一本漫画书,这本叫《阿奇漫画超精选:永远的朋友》。他今天想的不是《戴蕾斯·拉甘》,而是他会在他从没见过的五楼办公室里写什么。他还没想清楚,但已经有了开篇第一句,他咬住它不肯放开。这句也许会和其他句子产生联系,也许不会。他为成功做好了准备,但也准备好了迎接失望。这就是他的人生信条,到目前为止效果还不赖。至少从他没坐牢的这个角度来说确实如此。
12点过4分,弗兰克·麦金托什和保利·洛根走进大堂,两人依然身穿正装。他们轮流和他握手。弗兰克的大背头似乎换了一次油。
“要退房吗?”
“已经退了。”
“那就走吧。”
比利把阿奇漫画书插进电脑包的侧袋,然后拎起行李。
“你放着,”弗兰克说,“让保利来。他需要运动。”
保利伸出中指,像领带夹似的贴在领带上,但还是接过了他的包。他们出门上车。弗兰克开车,保利坐后排。他们开到米德伍德的黄色小屋。比利看着斑秃的草坪,心想他会来浇水的。要是没有水管,他就去买一条。车道上停着一辆丰田微型车,看上去有几年历史了,但毕竟是丰田,谁能说得准呢?
“我的?”
“你的,”弗兰克说,“不是什么好车,我猜是你的经纪人想让你的手头紧一点。”
保利把比利的手提箱放在门廊上,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个信封,倒出里面的钥匙环,过去打开门锁。门口写的地址是常青街24号。比利无论是今天还是昨天都没看街名标牌,他心想,现在我知道我住在哪里了。
“车钥匙在厨房桌子上。”弗兰克说。他再次伸出手,所以这就要说再见了。比利觉得挺好。
“悠着点开。”保利说。
过了不到60秒,他们已经不见踪影,大概是回超级豪宅去了,欣赏智天使在一望无际的前院中间没日没夜地撒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