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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来一遍吧。

亲爱的妈。

我书写是想抵达你——虽然我每写下一个字,离你就又远一个字。我书写是想回到那一次,在弗吉尼亚的某公路休息站,你盯着卫生间旁边自动售货机上方悬挂的鹿头标本,满脸惊恐,鹿角的影子打在你的脸上。上车后,你不住地摇头。“搞不懂他们弄那个干啥。难道他们看不见那是具死尸吗?死尸就应该消失,不该被永远钉在那里。”

我现在想到了那头公鹿,想到你盯着它黑色的玻璃眼,在那毫无生气的镜面中看到你的影子,你被扭曲的身体。可震动你的并不是动物的头被砍下后挂起来的丑相,而是标本本身象征着一场永无结束的死亡,一场当我们经过它去上厕所时都会不断死去的死亡。

我书写,是因为他们告诉我一句话永远不要以“因为”开头。但我并不是要造句——我是想挣脱。因为我听人说, 自由不过是猎人与猎物之间的距离。

秋。密歇根某地,一大群君主斑蝶,一万五千多只,正准备一年一度的南迁。两个月的时间,从九月到十一月,它们飞一次扇一下翅膀,从加拿大南部和美国飞往墨西哥中部地区过冬。

它们落在我们中间,落在数不清的窗沿、铁丝网篱笆上,落在一条条被刚刚晾在上面的衣服抖得模糊不清的晾衣绳上,落在褪了色的蓝色雪佛兰上,它们的翅膀慢慢折叠,仿佛是要收起来,直至再一次拍打,飞翔。

只要一晚下的霜,就能冻死一整代。如此,活着就是一个时间或者时机的问题。

那一次,我五六岁的时候,搞恶作剧,从走廊的门后跳出来,冲你喊:“轰!”你厉声尖叫,面容扭曲,接着呜呜咽咽地哭起来,背靠在门上,手抓着胸口,大口喘气。我愣在那儿,不知所措,脑袋上戴的玩具军用头盔斜到了一边。我还只是个学舌的美国少年,模仿我在电视上看到的东西。我不知道那场战争依然在你心里,不知道还有过那么一场战争,不知道战争一旦进入你身体,就再也不会离开——只是回响,响声幻化成了你儿子的脸。轰。

那一次,我三年级的时候,在英文老师卡拉翰夫人的帮助下,我读到了第一本让我爱不释手的书,一本童书,派翠西亚·波拉蔻的《雷公糕》。故事里的小女孩和奶奶,看到暴风雨在绿色的地平线上酝酿,她们没有关窗或者往门上钉护板,而是一起烘了个雷公糕。这样的行为,这种对常识危险又大胆的拒绝,让我感到不安。但当卡拉翰夫人站在我身后,嘴靠在我耳边时,我被拖往了语言之流的更深处。故事徐徐展开,暴风雨随着她的念诵翻滚而来,又随着我的复述再次翻滚而来。在暴风眼中烘蛋糕,在危险边上吃甜点。

你第一次打我的时候,我应该是四岁。一只手,一道光,一种惩罚。我的嘴火辣辣地疼。

那一次,我试着像卡拉翰夫人教我的那样教你念书,我的嘴唇靠在你耳边,我的手放在你手上,文字在我们投下的影子里流淌。但那种行为(儿子教母亲)颠倒了我们的等级,以及随之而来的身份,而这些在这个国家,本就已经被抻到了极限。结结巴巴之后,失败的开始之后,句子扭在或卡在你的喉咙里之后,你猛地合上书。“我不需要念书。”你这么说道,然后面容扭曲地推开桌子,“我能 ——就这样,我不也活到了现在吗?”

还有那次,遥控器的事。对于胳膊上的那块瘀青,我后来跟老师扯谎。“玩捉人游戏的时候,摔了一跤。”

那一次,你四十六岁的时候,突然对涂色产生了兴趣。“我们去沃尔玛吧,”一天早上,你说,“我想买点儿涂色书。”好几个月,你用各种你叫不出名字的色彩,填充你双臂之间的那块地方。 magenta (洋红色)、 vermilion (朱红色)、 marigold (万寿菊色)、 pewter (锡镴色)、 juniper (杜松色)、 cinnamon (肉桂色)。每一天,你都会花好几个小时,沉浸在各种画面中:农场、牧场、巴黎、两匹马在大风吹过的平原上、一个皮肤你没涂色所以还是白色的黑发女孩。家里到处都挂满了你的画,看起来活像间小学教室。我问你:“为什么要涂色,为什么现在涂?”你放下手里的蓝宝石色铅笔,盯着涂了一半的花园,仿佛在做梦。“就是进里面放空一会儿,”你说,“但我什么都能感觉到。仿佛我还在这儿,在这间屋里。”

那一次,你拿起乐高玩具的盒子冲我的脑袋扔来。硬木地板上滴滴鲜血。

“你有没有创造过某种场景,”你边给一幢托马斯·金凯德的房子涂色,边说,“然后把你放到里面?你有没有站在后面观察自己,看着你的背影越来越远,越来越深入那个场景?”

我该怎么告诉你,其实你描述的就是写作?我该怎么说,其实归根结底,我们是那么相近,我们的手在各自的纸页上投下的影子,正融在一起?

“对不起,”你边给我包扎额头上的伤口,边说,“穿衣服,我带你去吃麦当劳。”脑袋仍在隐隐作痛的我用鸡块蘸着番茄酱,你在一旁看。“你要长高一些、长壮一些,好吗?”

昨天,我重读了罗兰·巴特的《哀痛日记》。他在母亲去世后每天写一篇,写了一年。他写道: 我了解患病之中、弥留之际的母亲的身体 。读到这儿,我停了下来,然后决定写东西给你。尚在人世的你。

每个月末的那些星期六,你付完账单后还有余钱的话,我们会去逛商场。别人盛装打扮,是去做礼拜或者吃晚宴;我们打扮得花枝招展,是去91号州际公路旁的商场闲逛。你会一大早就起床,花上一个小时来化妆,再穿上你最好看的那件缀着亮片的黑色礼服,戴上一对金耳环,穿上饰有金银锦缎面的黑鞋子。然后,你跪在地上,往手心里倒点儿润发油,抹在我的头发上,再用梳子梳好。

陌生人在那儿看见我们,绝对想不到我们平时买东西的地方,是富兰克林大道街角的那家小商店:店门口散落着用过的食物券收据,牛奶、鸡蛋这类日常必需品的价格要比郊区贵三倍,皱皱巴巴、伤痕累累的苹果躺在硬纸箱里,箱底已被猪血浸湿,那是从盛放散装带骨猪排的板条箱里流出来的,里面的冰早化了。

你会指指歌帝梵巧克力店,说:“咱去买点儿这高级巧克力。”我们会拿个小纸袋,往里面随便装五六块巧克力。我们在商场往往只买这个,然后边走边互相递着吃,直到手指头变得黑乎乎又甜滋滋。“这才叫享受人生啊。”你会一边这么说,一边舔手指,粉色的指甲油在你给人修一个星期的脚之后早已剥落。

那一次,你挥舞着拳头,在停车场里大喊大叫,夕阳把你的头发蚀刻成红色。我用胳膊护住头,你的指节在我周围砰砰作响。

那些星期六,我们会沿着走廊一直逛,逛到商店一家家关上它们的钢铁门。然后,我们才往街边的公交站走,呼出的热气在我们上方飘着,你脸上的化妆品已经干掉。我们两手空空,除了我们的手。

今早天还没亮的时候,在我的窗外,一头鹿站在雾里。那雾气又浓又亮,以至于不远处的第二头鹿,看起来就像是第一头未完成的影子。

你可以给那个影子涂色,可以称之为“回忆的历史”。

迁徙的触发因素可以是阳光角度的变化,预示着季节的更替,也可以是温度、植物、食物源。雌性君主斑蝶沿线产卵。每段历史都有不止一条主线,每条主线都是一段有关分裂的故事。整个迁徙旅程长达四千八百三十英里 ,比这个国家的长度还要长。南飞的君主斑蝶不会再回到北边。如此说来,每一次出发都是最后一次。只有它们的孩子回来,唯有未来回访过去。

一个国家不就是一次无边的徒刑,终生?

那次在华人肉店老板那儿,你指着铁钩上挂着的烤猪说:“猪肋骨看着好像烤煳以后的人肋骨。”你发出一声短促的笑,顿了顿,然后掏出钱包,面容干瘦地重新数了一遍我们的钱。

一个国家不就是一次无期徒刑?

那一次,一加仑牛奶。奶桶砸在我的肩胛骨上,爆裂开来,然后便是一阵白色雨落在厨房的地砖上。

那一次,在六旗游乐园,你跟我一起坐超人过山车,因为我一个人不敢坐。下来后你吐了,整个头伸进了垃圾桶。而我在兴高采烈之余,竟忘了说 谢谢你

那一次,我们去慈善二手店,购物车里堆满了带黄签的东西,因为那天所有带黄签的都可以再打五折。我推着购物车,跳到后梁上往前滑,看着我们收获的那堆被抛弃的宝贝,感到无比富有。那天是你的生日。咱要挥霍一把。“我像不像真正的美国人?”你把一件白色的连衣裙贴在身上问。那衣服稍微有些正式,你基本上没什么场合穿,但也没有正式到完全 没机会穿 。一个机会。我点点头,咧着嘴笑。到这会儿,购物车已经满到我都看不见前面有什么了。

那一次,菜刀——你拿起来,又放下,气得发抖,压着声音说:“出去。出去。”我跑出家门,跑到了夏日乌黑的大街上。我一直跑,跑到我忘了自己是十岁,跑到我只能听见自己的心跳。

那一次,在纽约市,方表哥车祸死亡一个星期后,我走进了开往上城的地铁2号线,然后看到了他的脸。车门打开时,那张清楚、圆润的脸正在看我,他还活着。我倒吸了一口气,但也很清楚,那只是一个跟他长得很像的人而已。可见到那张我以为再也不可能见到的脸,还是让我顿觉颠倒——五官一模一样,粗犷的下巴、开阔的额头。他的名字冲到我的嘴边,又被我咽了回去。上到地面后,我坐在消防栓上,给你打了电话。“妈,我看见他了。”我喘着粗气说,“妈,我发誓,真的看见他了。我知道这听起来有些傻,但我在地铁上看到方了。”我当时正恐慌发作。你很清楚这一点。所以有一会儿,你没说话,然后开始哼唱起《生日快乐》的旋律。那天不是我的生日,但你会唱的英文歌只有这一首。你在那边一直哼。我在这边听,把手机紧紧地贴在耳朵上,以至几个小时后,我的脸上还能看到一个四四方方的红印子。

我今年二十八岁,身高约一米六二,体重五十点八千克。我看起来帅的角度只有三个,剩下的全是死角。我正从曾经属于你的身体里给你写信,换言之,我正在以人子的身份写信。

如果走运的话,句子的结尾就有可能是我们开始的地方。如果走运的话,有些东西会传递过去,另一套用鲜血、肌腱、神经元写就的字母表;祖先给亲族装满了沉默的推进力,让它们往南飞,飞向故事中那个没有谁注定会活更久的地方。

那一次,在美甲店,我听见你安慰一个最近丧亲的客人。你给她美甲,她泪眼蒙眬地说:“我的宝贝没了,我的小姑娘,朱莉。我实在无法接受,她可是我最强的孩子,我的老大。”

你点点头,口罩后面是朴素的眼神。“没事的,没事的。”你用英语说。“别哭了。你的朱莉,”你继续道,“她怎么死的?”

“癌症。”那女士说,“还是在后院儿里!她直接死在了后院儿,苍天啊。”

你放下她的手,摘下你的口罩。癌症。你往前探了探身子。“我妈妈,也是,她也是得癌症死的。”店里安静下来。你的同事们在座位上不安地挪了挪。“可怎么在后院儿,她为什么死在那里?”

那女人擦了擦眼睛。“那是她住的地方呀。朱莉是我的马。”

你点点头,戴好口罩,继续给她美甲。那女人走后,你摘下口罩,扔到了屋子对面。“该死的,是匹马啊!”你用越南语说,“天啊,我都准备好到她女儿的坟前上一束花了。”那天余下的时间里,你给这个手那个手做美甲期间,会不时抬起头,大喊一声:“该死的,是匹马啊!”然后,大家一阵哄笑。

那一次,我十三岁时,终于说出了“住手”二字。你的手停在半空中,我的颧骨被第一记耳光打得生疼。“住手,妈。别打了,求你。”我使劲儿盯着你,那个时候我已经学会了直视那些霸凌者的目光。你转过身,默默拿起你的棕色羊毛外套,往商店走。“我去买鸡蛋。”你扭头说了这么一句,仿佛刚刚什么都没发生过。但我们俩都清楚,你再也不会动手打我。

在迁徙过程中幸存下来的君主斑蝶,把这条信息传给了子女。在最初那个冬天丧生的家庭成员,将自己的记忆编进了它们的基因里。

战争何时才会结束?我何时才能在喊出你的名字时,让它只象征你的名字,不再象征你留在身后的东西?

那一次,我醒来时,天还是墨蓝色,我的脑子里——不,是家里——飘满了轻柔的音乐。我抬脚下床,踩在凉凉的硬木地板上,走到你的房间。你不在床上。“妈。”我叫了一声,在音乐声中像一朵切花那样纹丝不动。那是肖邦的曲子,从壁橱里传出来。壁橱的门被一圈淡红色的光衬着,看起来像通往某个着了火的地方的入口。我坐在门外,听着前奏曲,以及那之下,你均匀的呼吸声。我不知道自己那样坐了多久。但后来,我回到了床上,把被单拽到下巴那儿,直到身体不再颤抖。音乐还在继续。“妈,”我再次自言自语道,“回来。出来吧。”

你有一次告诉我,人的眼睛是神最孤独的创造。世上有多少东西会穿过瞳孔,可它什么都留不下。一只眼睛孤零零地待在自己的眼眶里,完全不知道一英寸 之外,还有完全相同的另一只,一样饥渴,一样空洞。你打开前门,对着我人生中的第一场雪,耳语道:“看。”

那一次,你在水槽旁择一篮四季豆的时候,没头没脑地说了一句:“我不是怪兽。我是个母亲。”

我们说幸存者的时候,是指什么?或许,幸存者就是最后一个回家的人,就是最后那只落在已被一个个鬼魂压弯的树枝上的君主斑蝶。

晨光将我们包裹起来。

我放下书。四季豆的两头继续啪啪地响,当当地掉在钢制水槽里,好像一根根手指。“你不是怪兽。”我说。

但我说谎了。

我真正想说的是,做头怪兽也不是什么可怕的事。“怪兽”(monster)的词根是拉丁语的monstrum,意指报告灾难的神使,后来被古法语纳入,形容那种混合出身的动物,如半人半马怪、狮身鹰首兽、半人半羊怪。做头怪兽就是做个混合信号,就像灯塔:既提供庇护,也发出警告。

我曾经读到,患有创伤后应激障碍的父母更可能殴打子女。或许这事儿确实有某种怪兽般的缘起。或许动手打孩子是为了让他做好面对战争的准备。要说拥有心跳,从不会像心脏对身体说“是是是”那般简单。

我不知道。

我知道的是,你在慈善商店把那件白色连衣裙递给我时,双眼看起来大而无神。“你能看懂这个吗?”你说,“告诉我这料子是不是防火的。”我翻了翻下摆,研究了标签。其实我看不懂,但我说“是”。反正这么说了。“是,”我撒着谎,把连衣裙举到你下巴那儿,“是防火的。”

过了几天,一个邻家小男孩骑车路过时,会看到我正穿着那件连衣裙站在前院儿——那会儿你已经去上班了。我之所以穿它,是想看起来更像你。但第二天课间休息时,孩子们叫我变态、娘炮、基佬。好久之后,我才了解到,这些词不过是怪兽的迭代。

有时候,我会幻想君主斑蝶逃离的不是冬天,而是你小时候在越南见过的凝固汽油弹爆炸云。我幻想它们从爆炸后的熊熊烈火中飞逃出去,毫发无伤。它们那黑红相间的小翅膀,仿佛四下飘散的碎片在抖动,在空中绵延几千英里,以至于你抬头看时,根本无法想象出那场把它们释放出来的爆炸,你只会看到一群蝴蝶在洁净、凉爽的空气中翩翩飞过。它们的翅膀,在经历过无数次大火之后,终于不再怕火。

“那就好,宝贝。”你的目光掠过我的肩膀,表情木讷,连衣裙被你捧在胸口,“太好了。”

你是一位母亲。妈。你也是一头怪兽。可我也一样——所以,我无法背弃你。所以,我才把你放到了神最孤独的创造中。

看。

这封信之前有过一稿,被我删了。在那一稿中,我跟你讲了我怎么当上的作家;怎么成为我们家第一个上大学的人,但把这个机会浪费在了英语专业上;怎么从我那屎一样的高中逃离,跑到纽约,迷失在图书馆的书库里,埋头阅读那些晦涩难懂的文字——写下它们的人早已作古,大部分也一定不会想到会有我这样一张面孔飘浮在他们的词句之上,更想不到我还会被它们拯救。现在,那一切都不重要了。真正重要的是,虽然我当时并不知道,但那一切把我带到了这里,带到了这一页,让我来告诉你每一件你永远不会知道的事。

事实是,我曾经是个没有受过伤的小男孩。八岁那年,我站在哈特福德的一居室公寓里,盯着兰外婆熟睡的脸。尽管她是你母亲,但和你一点儿都不像;她的皮肤要黑三度,看起来像是暴雨过后的污泥裹在瘦削的脸上,双睛像碎玻璃一样发亮。我说不清为什么会扔下那堆绿色的军人玩具,走到她旁边。她躺在硬木地板上,身上盖着一条毯子,双臂交叠放在胸口。熟睡中的她,眼球在眼皮下动来动去,深深的抬头纹仿佛是被鞭子抽出来的,一条条标记着她五十六年的人生。一只苍蝇落在她的嘴旁,又飞到她发紫的嘴唇上。她的左脸抽搐了几秒。满是黑色大毛孔的皮肤在阳光下皱如涟漪。我从未见过一个人在睡梦中还能有如此大的动静——除了在梦中奔跑的狗,但我们永远不会懂它们的梦。

当时我在寻找的,我现在才明白,并不是她的身体,她的身体在睡觉时一直动来动去;我在寻找的是静止,是她的心灵。只有在这种抽动的安静中,她那清醒时粗野和狂暴的大脑才会平静下来,达到某种接近宁静的状态。我在看一个陌生人,我心想。这陌生人抿着嘴,看起来一副心满意足的样子,完全不同于清醒时的兰,或者说我熟悉的兰。那个兰总是在漫无边际、喋喋不休地说着什么,她的精神分裂症在战后愈加严重。不过,我认识的她向来都很粗野。自我记事起,她在我面前总是忽隐忽现,时而清醒,时而糊涂。这就是为什么在这安宁的午后阳光中端详她时,我仿佛是在回望过去。

一只眼睛睁开了,上面还蒙着一层乳白色的睡意,它慢慢睁大,直到全然装下我的身影。我对影独立,被透过窗户照进来的一束光钉在那里。接着,另一只眼睛也睁开了,这只有些粉红,但更清澈。“饿啦,小狗?”她问。她面无表情,仿佛还在安睡。

我点点头。

“这个时候我们该吃点儿什么呢?”她朝屋子四周指了指。

我心想,这只是随口一问吧,便没吭声。

但我理解错了。“我说吃 什么 ?”她坐起来,齐肩发披散着,好像一个刚刚经历过爆炸的卡通形象。她爬过来,蹲在军人玩具面前,拿起其中一个,捏在指头间细细研究起来。她的指甲经过你一向细致的修剪和涂抹,看起来很完美,是她身上唯一没有瑕疵的地方。她举着那名士兵,仿佛在检查一件新出土的文物,指甲上闪烁着红宝石般的光泽,看起来稳重典雅,在她长满老茧、干燥皲裂的指节衬托下分外显眼。

那名士兵背着一台无线电设备,单膝跪地,永恒地对着接收机呼喊。他的一身装束暗示他参加的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你是谁,先生?” 她用塑料英语和塑料法语问那个塑料小人,又突然把无线电设备贴到耳边,细细听着,眼睛望向我。“你知道他们跟我说什么吗,小狗?”她用越南语低声说道,“他们说——”她把头歪向一旁,探过身来,呼出的气息里混合着利口乐止咳糖和浓浓的睡意,那小绿人仿佛被她的耳朵吞了下去。“说只有祖母们给吃东西,好兵才能得胜。”她清脆地笑了一声,又突然止住,一脸茫然地把无线电员放在我手上,合拢我的五指。然后,她站起身,趿拉着拖鞋朝厨房走去。我紧紧攥着这条信息,塑料天线刺在掌心里。邻居放的雷鬼乐闷闷地穿过墙壁,渗满房间。

我现在、从前有过许多名字。小狗是兰给我起的。一个用花给自己和女儿起名的女人,为什么会把外孙唤作小狗?因为她疼惜骨肉。如你所知,在兰长大的那个村子,人们通常会给像我一样过于瘦弱的孩子起个贱名:恶鬼、鬼娃、猪鼻、猴生、牛首、浑蛋——小狗还算好听的一个。原因是,当恶灵在大地上四处游荡,搜寻健康、美好的孩子时,听到某个丑陋可怖的名字被唤回家吃饭,便会略过那家,放孩子一命。如此说来,爱一样东西就要给它起个贱名,这样它才能免受侵扰。名字薄如空气,但也可作盾牌。小狗盾牌。

我坐在厨房的瓷地砖上,看着兰往一个边上画着靛青色藤蔓的瓷碗里盛了两勺热腾腾的米饭。她端起茶壶,往米饭上浇了一股茉莉花茶,茶水是刚好让几粒米在这淡黄色液体里浮起来的量。我们坐在地上,来回递着冒着香气和热气的碗。吃起来的味道,你可以想象一下被捣碎的茉莉花——又苦又干,带着一股子清亮、香甜的余味。“真正的农民食物,”兰笑着说,“这是我们的快餐,小狗。这是我们的麦当劳。”她往一旁欠起身子,放了个响屁。我学她的样子,也放了一个,然后我们俩闭着眼,哈哈大笑起来。接着,她止住了笑声。“吃完。”她用下巴指指碗,“你每浪费一粒米,下了地狱就得吃一条蛆。”她撸下手腕上的皮筋,把头发盘成了一个髻子。

人们说,创伤不仅会影响脑子,也会影响身体,比如肌肉组织、关节、体态。兰的背一直都驼得很厉害,以至于她站在水槽前的时候,我几乎看不到她的脑袋,只能看到头顶的发髻随着她洗碗的动作上下起伏。

她瞅了一眼放食物的架子,上面已经空了,只有孤零零的半罐花生酱。“我得再买点儿面包去。”

美国独立日头两天的某个晚上,小区邻居在房顶放烟花。一道道微光冲向被灯光污染的紫色天空,碎成一声声巨大的爆炸,回荡在我们的公寓中。我被你和兰夹着,在客厅的地板上睡得正香,恍惚间感到她整晚靠在我后背上的身体所散发出来的温暖突然消失了。我翻身见她跪在那里,拿着毯子疯狂地又抓又挠。我还没来得及问出了什么事,她便伸过一只冰冷潮湿的手,捂住了我的嘴,并把另一只手的食指放在嘴前面。

“嘘。别叫,”我听到她说,“不然迫击炮会知道我们在哪儿。”

她的眼中映着街灯,黑乎乎的脸上反射出黄色的光亮。她抓住我的手腕,把我拉到窗前。我们蹲在窗沿下,蜷成一团,听着一声声巨响从我们头顶飞过。她慢慢让我靠在她的大腿上,然后我们静静等待着。

她断断续续跟我小声说迫击炮的事,手还时不时捂住我的嘴——她手上的大蒜和万金油味很刺鼻。我们就那样坐了两个小时,我的后背感受着她有规律的心跳,房间开始变成了灰白,接着又被靛蓝色浸满。光亮照出两个裹着毯子的睡影,正横七竖八地躺在我们面前的地板上:你和你姐姐梅。你们看起来就好像两条在白雪皑皑的苔原上延绵的山脉。我的家人,我心想,就是这样一幅沉默的北极景观,在经历了一夜的炮火之后,终于安静下来。兰的下巴在我肩上渐渐变沉,呼吸声在我耳边渐渐变匀,我知道,她终于和女儿们一样进入了梦乡,我满眼只能看到七月的雪——柔滑、纯粹,没有名字。

成为小狗前,我还有一个名字——我出生时的名字。某个十月的下午,在西贡郊外一座用香蕉叶子盖顶的小屋里,在你长大的那片稻田上,我成了你的儿子。听兰说,一位当地的萨满和他的两个助手蹲在屋外,等待着我最初的哭喊。兰和接生婆剪断脐带之后,萨满和助手便冲进去,用一块白布把身上还满是黏液的我包起来,跑到附近的河中,焚着香和鼠尾草,在缭绕的烟雾下把我清洗干净。

萨满在我额头上抹了一道灰,然后将哇哇大哭的我放进父亲的臂弯中,悄声叫出他给我起的名字,并解释道,名字的意思是爱国领袖。父亲请这个萨满时,对方注意到他外表冷漠,走路时挺着胸,想把一米五七点五高的身形撑大一些,说话时手势乱飞,看起来像在打拳,所以便挑了一个——我想——应该可以让这个花钱请他的人满意的名字。他想对了。兰说,父亲听了之后笑容满面,站在小屋门口,将我举过头顶,喊道:“我儿子以后就是越南的领袖。”可越南在战争结束十三年后依旧狼藉遍地,且每况愈下,所以我们不得不在我两岁时,逃离了他正站立的那片土地。而在几米开外的地方,你的鲜血在双腿中间流成一个暗红色的圆,把下面的土变成了泥——我则活着。

其他时候,兰对噪声的态度似乎很矛盾。你还记不记得有天晚上,我们吃完饭以后,围在兰周围听她讲故事,突然街对面传来了枪响?虽然枪声在哈特福德并不罕见,但我永远也无法习惯那种声音——异常尖厉,似乎又比我想象中的更单调,仿佛夜晚的公园里那些练棒球的少年一次又一次击出的本垒打。我们都尖叫起来——你、梅姨、我——把腮帮子和鼻子贴到了地上。你大喊一声:“快关灯。”

屋子黑了几秒钟后,兰说:“干啥啊?就响了三枪。”她的声音从她刚才坐着的地方传过来。她动都没动。“是不是呀?你们是死了呀,还是还喘气儿呢?”

她挥手招呼我们起来,衣服蹭着皮肤,发出沙沙的响动。“以前打仗的时候,你还没回过神儿来呢,整个村子就没了。”她擤了擤鼻子,“赶紧开灯,趁我还没忘讲到哪儿了。”

兰交给我的任务之一是拿把镊子,给她一根一根拔白头发。“头发里的雪,”她解释道,“让我的脑袋很痒。你把这些痒人的头发给我拔了吧,小狗?雪都在我头上扎根了。”她把镊子塞到我的指缝间,咧嘴笑着,轻声说:“今天让外婆返老还童,好不好?”

任务的酬劳是她给我讲故事。根据从窗户照进来的光,我把她的头调整好位置,再在膝盖下垫个枕头,跪到她身后,捏着镊子开始拔。她则开始讲故事,声音比平时低一个八度,慢慢沉浸在讲述之中。大多数时候,她就像平常一样絮絮叨叨、翻来覆去讲那些事。这周从脑子里蹦出来的故事,下周又会登场,连开场白都一模一样:“接下来这个故事,小狗,这个 保准 会让你大吃一惊。你到底要不要听我讲呀?那就好。因为我从来不说谎。”还是熟悉的故事,甚至连惊险或关键时刻的戏剧性停顿和语调变化都如出一辙。我会跟着她的故事对口型,仿佛是第无数遍看一部电影,一部以兰的讲述为剧本、由我的想象摄制而成的电影。我们通过这种方式合作。

我拔的时候,四周的白墙与其说被填满了稀奇古怪的景观,倒不如说变成了一个窗口,墙泥崩裂,露出了墙后的过去。战争场面、人猴传说,还有来自大叻深山的古代捉鬼人,带着成群的野狗走村串寨,用写有咒语的棕榈叶驱散恶灵,而报酬就是几罐米酒。

私人故事也有。比如她跟我讲你是怎么出生的,讲那个被部署在金兰湾某艘海军驱逐舰上的白人美国大兵;讲她遇见他时穿着一件紫色奥黛 ,从酒吧的灯下走过时,开衩的下摆在身后飘扬;讲那时候她已经离开第一任丈夫,逃离了那段包办婚姻;讲她年纪轻轻,在一座战时城市求生,第一次举目无亲,全靠她的身体、那件紫色奥黛才活下来。听她讲这些的时候,我的手会变慢,到后来干脆不再动弹。因为我完全沉浸到了正在公寓白墙上播放的电影中,忘我地投入在她的故事里,心甘情愿地迷失了方向。这时,她会往后一伸手,拍拍我的腿。“哎,你别给我睡着啊!”但我没睡着。我就站在她身旁,看着她的紫色奥黛在烟雾缭绕的酒吧中摇摆,看到酒杯叮叮当当碰在一起,空气中弥散着机油和雪茄的味道,还有伏特加和军服上残留的枪烟味。

“快帮我弄呀,小狗。”她抓住我的双手,贴到胸口上,“帮我保持年轻,让这些雪从我的生活中消失——全都从我的生活中消失。”在那些个午后,我慢慢明白,疯狂有时也能带来新的发现,碎裂和短路的头脑也不全是毛病。我们的声音反复填满房间,雪从她的头上落下,过去的事在我们周围徐徐展开,我膝盖四周的硬木地板渐渐变白。

还有校车上发生的事。那天早上和往常一样,没人坐我旁边。我把脸贴在车窗上,让外面的世界塞满视野,那是阴暗的淡紫色清晨:六号汽车旅馆,尚未开门营业的克莱恩洗衣店,一辆没了引擎盖的米色丰田车停在前院,一架轮胎做的秋千斜插在土里。校车加速,城市的点滴飞旋而过,仿佛洗衣机里的衣物。周围的男孩互相打闹,猛然落下的胳膊和拳头推搡着空气,我的脖子后面能感受到他们快速挥动的双臂带起的风。我很清楚自己这张脸在这片地方很少见,便更用力地把头贴到车窗上,不去理会他们。就在这时,我突然看到外面的停车场中央冒出一个火花。但直到听见背后传来的声音,我才明白那火花原来在我的脑子里。是有人猛推了我一下,我的脸撞到了玻璃上。

“说英语。”一个顶着黄色西瓜头的男生说道,他下巴上潮红的赘肉一颤一颤的。

最残忍的墙,是玻璃做的墙,妈。我当时真想打破车窗跳出去。

“喂!”那个双下巴男生凑过身,满是醋味的嘴就在我脸旁。“你不会说话吗?你不会说英语吗?”他抓着我的肩膀,把我转向他,“跟你说话呢,看着我。”

他才九岁,但已经熟练掌握了美式坏父亲的专用语言。其他男生围拢过来,觉得要有好戏看了。我可以闻见他们的衣服刚刚洗过,还带着柔顺剂里的薰衣草和丁香味。

他们等在那儿,想看看会发生什么。但我什么都没做,只是闭上眼。那个男生扇了我一巴掌。

“说话呀。”他把肉乎乎的鼻子凑到我通红的腮帮子旁,“连 一个字 都不能说?”

第二个巴掌打在了我的头顶,是另一个男生扇的。

西瓜头男生托住我的下巴,把我的头拽向他。“那叫我的名字。”他眨眨眼,又长又黄的睫毛呼扇着,几乎看不清楚,“像你妈昨晚那样。”

车窗外,宽大、潮湿的树叶萧萧落下,如一张张脏兮兮的钱。我竭力做出顺从的样子,叫了他的名字。

我任由他们的笑声侵入我的身体。

“再叫。”他说。

“凯尔。”

“大点儿声。”

“凯尔。”我仍旧闭着眼。

“这才像个乖乖的小贱货。”

这时,仿佛天气突变,收音机里传来了一首歌。“哎,我堂哥刚去过他们的演唱会!”然后一切就结束了。他们的身影从我头顶散开。我由着一条鼻涕滴落下来,盯着自己的脚,盯着你给我买的鞋,那双鞋底装着红灯,走路时会一闪一闪的鞋。

我把额头抵在前面的座位上,两只脚互相磕着鞋子,起初很慢,然后越来越快。红光从我的运动鞋中喷薄而出:世界上最小的两辆救护车,哪儿也去不了。

然后是那天晚上,你在沙发上坐着,刚洗完澡,头上裹一条毛巾,手上的红标万宝路正慢慢燃烧。我站在旁边,一动不动。

“为什么?”你眼睛盯着电视。

你用力把烟头戳进茶杯里,我当即就后悔跟你说了实话。“为什么要让别人那么欺负你?不要把眼闭上。你又不困。”

你的眼神挪到我身上,蓝色的烟圈在我们之间盘旋。

“什么样的男孩子才会让人那么欺负啊?”烟从你的嘴角漏出来。“你都没还手,”你耸耸肩,“就由着他们。”

我又想到了车窗,想到了一切东西似乎都像窗户,就连我们之间的空气也是。

你抓住我的肩膀,用你的脑门顶住我的脑门。“别哭了。怎么动不动就哭!”你离我很近,我甚至能闻到你牙齿间残留的烟味和牙膏味,“没人碰你。哭什么哭——该死的,叫你别哭了!”

那天的第三个巴掌将我的目光扇向一旁,电视屏幕在眼前一闪,我的头马上又转回去,正对着你。你来回打量我的脸。

然后你一把把我拽到你怀里,我的下巴紧紧压在你的肩上。

“你得自己想办法呀,小狗,”你对着我的头发说,“你得自己解决,因为我英语不好,帮不了你,我没法告诉他们不要欺负你。你得自己想办法。要么自己想办法,要么以后别再跟我讲这些,听见了吗?”你身子往后一退。“你要变成真正的男人,要坚强起来。你必须学会反抗,否则他们会一直欺负你。你有一肚子英语,”你把手掌放在我的肚子上,喃喃说道,“要用起来,知道了吗?”

“知道了,妈。”

你把我的头发拨到一边,亲了亲我的脑门儿。你打量着我,过了好一会儿才躺回沙发上,挥了挥手:“去给我拿根烟。”

我拿着万宝路和芝宝打火机回来的时候,电视已经关了。你就坐在那儿,透过蓝色的窗户,望向外面。

第二天一早,在厨房,我看着你把牛奶倒进一个跟我脑袋一样高的玻璃杯里。

“喝吧,”你噘着嘴,透着一股子骄傲劲儿,“这是美国的牛奶,喝了能长大个儿。绝对的。”

那杯冰凉的牛奶,我喝了好多,喝到后来舌头发麻,连牛奶的味儿都尝不出了。那之后的每个早上,我们都会重复一遍这个仪式:牛奶如粗白的辫子一般汩汩而下,我当着你的面咕咚咕咚喝到肚子里,我们俩都盼着这消失在我体内的白色,能让我这个黄皮肤的男孩强大起来。

我喝的是光,我心想。我用光明填满了自己。那光一般的牛奶会倾泻而下,浇散我体内的黑暗。“再喝点儿,”你敲着灶台说,“我知道有点儿多,但肯定有好处。”

我喝完后,咣的一声把杯子放在灶台上,一脸自豪。“看到没?”你抱着胳膊说,“你已经像超人了!”

我咧嘴笑起来,嘴唇之间的牛奶还在冒泡。

有人说,历史是螺旋式前进的,不是我们以为的那样像条直线。我们以螺旋的轨迹在时间中穿梭,与震中的距离不断增加,但最终又会回到那里,只是隔了一个圈。

通过那些故事,兰也在螺旋式行进。我听她讲时,有时会发现故事突然变了——变得不多,就是一些细枝末节,如某个时间、某人衬衫的颜色、两次而非三次空袭、AK-47突击步枪而非9毫米口径的手枪、女儿在笑而非哭。叙事会出现转折——过去永远都不是一片固定、静止的景观,而是不断被重新看见。无论愿不愿意,我们都在螺旋式前进,从消失的事物中制造出崭新的事物。“让我变年轻吧,”兰说,“让我的头发变黑,不要这样的雪,小狗。不要雪。”

但是说真的,我不知道,妈。我写下过一些理论,然后又擦掉,从桌旁走开了。我把水壶烧上,让水开的声音改变我的想法。你有什么理论吗?无所谓关于什么,是理论就行。我知道我一问你,你准会笑,捂着嘴笑。在你儿时的村庄里,所有女孩子都这么笑。虽然你的牙天生又白又齐,可你一直保留着这个习惯。你会说没有,只有那些闲工夫多、决断力少的人才会搞理论。但我知道你有一个。

我们坐飞机去加利福尼亚那次,你还记得吗?你准备再给他——我的父亲——一个机会,虽然你那被他无数个反手巴掌打歪的鼻子,还歪着。我当时六岁。我们没带兰,把她留在了哈特福德,和梅待着。途中,飞机遇到气流,猛地一颠,把我震出座位,小小的身体腾起来,又被安全带扯了下去。我开始大哭。你一只胳膊搂住我的肩膀,靠在我身上,用你的身体吸收了飞机的颠簸。然后,你指着窗外厚厚的云团说:“我们飞到这么高以后,云彩就变成大石头了——很硬的那种——所以你才会觉得颠簸。”你的嘴唇擦着我的耳朵,语调舒缓。我细细观察着天边那些花岗岩色的庞大山脉。是啊,飞机当然会晃了。我们是在岩石间穿行啊,我们的航班是一段超自然般的坚毅旅程。因为回到那个男人身边就需要那样的魔法。飞机 应该 摇晃,甚至几近碎裂。有了崭新的宇宙法则,我靠到椅背上,看着我们冲破了一座又一座的山。

在说话这件事上,你拥有的词汇还不如你从美甲店小费里攒出来、存在厨房橱柜下面那个牛奶桶里的硬币多。你经常只会指着一只鸟、一朵花或者沃尔玛的一副蕾丝窗帘,不管是什么,说真好看。有一次,你指着一只正在邻居院子中奶白色兰花上方盘旋的蜂鸟,惊呼道:“Đẹp quá!”(“真好看!”)你问我那是什么鸟,我告诉了你它的英文名字——因为我只知道英语里怎么叫。你茫然地点点头。

可第二天,你就忘了,几个音节就在舌尖上,却怎么也想不起来。后来,我从城里回来时,注意到前院里多了一个蜂鸟喂食器:清澈、甜美的花蜜装在一个玻璃球里,球上有五颜六色的塑料花,花上有针头大小的孔,方便蜂鸟伸嘴进去。我问你怎么回事,你从垃圾里翻出一个皱巴巴的纸盒,指指上面那只翅膀模糊、嘴巴细长的蜂鸟——一只你叫不出名但能认出来的鸟。“Đẹp quá,”你微笑着,“Đẹp quá。”

你那晚回家后,我和兰已经吃完了茶泡饭,我们仨就一起走去紧临新不列颠大街的那家C城超市,足足走了四十分钟。到的时候,人家已经快关门了,货架上也空了。寒冬将至,你想买点儿牛尾,给我们做顺化牛肉粉。

我们来到生肉柜台前,兰和我拉着手站在你身旁,你在玻璃柜里的大肉块中间找了半天也没看到牛尾,便朝柜台后面的男人招了招手。他问你要什么,你顿了好久,才用越南语说道:“Đuôi bò. Anh có đuôi bò không?”(“牛尾。有牛尾吗?”)

他用目光扫了扫我们的脸,往前凑了凑,又问了一次。兰的手在我手里颤抖着。挣扎了一会儿,你把食指放在腰上,又微微转过去,好让那个男人看到你的后背,然后边摇手指,边学牛叫。你还把另一只手举到额前,比了个牛角。你动来动去,小心地扭着身子,甩着屁股,希望他能看出这段表演的每个部分:犄角、尾巴、牛。但那人只是笑,起初还捂着嘴,后来干脆放声大笑起来。你额头的汗珠被日光灯照得晶亮。一个中年女人抱着一盒幸运符牌谷物圈,憋着笑,匆匆经过我们。你把舌头顶在一颗磨牙上,腮帮子鼓鼓的。你看起来好像要被空气淹死似的。你又试着说法语,搜索童年记忆中残存的一点碎片。“Derrière de vache!”(“牛屁股!”)你喊道,脖子上青筋暴起。那个男人朝身后的屋子招招手,一个肤色黑些的矮个子男人走出来,跟你说起了西班牙语。兰松开我的手,和你一起学,母女俩在那儿转着圈儿摇来摆去,哞哞叫着。兰一直笑个不停。

那两个男人露出又大又白的牙齿,笑到狂拍柜台。你转过身来,满脸是汗地向我恳求道:“告诉他们。快呀。说我们要买什么。”我不知道牛尾在英文里是oxtail,只能摇摇头,羞愧难当。那两个人盯着我们,先前的笑容变成了迷惑和关切。超市要关门了。其中一个低下头,又诚恳地问了一遍。但我们转身走了。我们不要牛尾,不吃顺化牛肉粉了。你拿了一条神奇面包、一罐蛋黄酱。我们去结账,但谁都没说话。突然,我们的话似乎在哪里都不对了,甚至在我们的嘴里也不对。

排队时,你看到在糖果和杂志中间的托盘上摆着一堆心情戒指 ,便用手指夹起一个,看看价格,又拿了两个——每人一个。“Đẹp quá,”过了一会儿,你呢喃道,“Đẹp quá。”

没有什么事物能一直与快乐产生联系 ,巴特曾写道, 不过,对于作家而言,母语可以 。可假如母语没学好呢?假如说母语的舌头不但代表了空白,而且本身就是空白,假如舌头被割了呢?一个人能否在不彻底失去自我的情况下,从失去中得到快乐?我会的越南语,是你教我的越南语,是词汇和句法只有二年级水平的越南语。

小时候,你曾站在香蕉林中,眼睁睁地看着你的学校被美国的凝固汽油弹夷为平地。那年你五岁,自此再未踏入课堂。如此说来,我们的母语不像母亲,更像孤儿。我们的越南语是一个时间胶囊,记录了你的教育在何时结束,化为灰烬。妈,说我们的母语时,只有一部分是在说越南语,整体上是在讲战争语。

那天晚上,我向自己保证,以后绝不会在你需要我为你说话的时候哑口无言。就这样,我成了全家的官方翻译。自那之后,我竭尽所能地填补着我们的空白,我们的沉默、结巴时刻。我转换着语码。我脱下我们的母语,戴上我的英语,像一副面具,好让他人能看到我的脸,进而再看到你的。

有一年你在钟表厂上班,我给你老板打电话,用我最礼貌的发音告诉他,我母亲希望减少工作时间。为什么?因为她累坏了,因为她下班回家后,会在浴缸里睡过去,因为我担心她会淹死。一周以后,你的工时缩短了。还有好多次,太多次,我拿着“维多利亚的秘密”商品目录打电话,给你订购胸罩、内裤、紧身裤。客服小姐听到电话那头传来的稚嫩童声,先是一头雾水,然后又为一个小男孩给妈妈买内衣而欢呼。她们对着电话“哎哟”半天,常常还会顺手免掉配送费。她们会问我上几年级了,爱看什么动画片,然后跟我讲她们自己的儿子,跟我说你——我的母亲——一定很幸福。

我不知道你幸不幸福,妈。我从来没问过。

回到公寓,我们没有牛尾,但买到了三个心情戒指,每个人的手指上都有一个在闪闪发光。你在地上铺好毯子,趴下,兰骑在你背上,给你按摩肩膀上酸痛的结节和僵直的韧带。电视泛着绿光,照得我们好像在水下。兰又在絮絮叨叨地独白她的某段经历,每句话都和前一句搅在一起,只有在问你哪里疼的时候,她才会打断自己。

巴特曾提出,两种语言会互相抵消,召唤出第三种。有时我们的语言稀疏寥落,或者干脆如鬼魂一般消失不见。这时,双手就成了第三种语言,虽被皮肤和软骨的边界所限,但能替打结的舌头解围。

在越南语中,我们确实很少会说 我爱你 ,非要说的时候,也往往都是用英语。对我们来说,行动才是表达关爱的最佳方式:拔白头发,或者靠在儿子身上,缓冲飞机带来的颠簸,以及他的恐惧。或者像现在这样——兰冲我说:“小狗,你过来,帮我给你妈妈按摩。”我们俩跪在你的两侧,揉按你上臂僵直的韧带,然后是你的手腕、你的手指。有那么一刻,一个几乎短到无关紧要的瞬间,这一切好像有了意义——地板上的三个人,通过触摸而联结在一起,组成了某种类似于“家”这个字的东西。

你舒服地哼哼着,我们让你的肌肉放松开来,用我们自身的重量帮你松绑。你举起手指,头埋在毯子里说:“我开心吗?”

我看到那个心情戒指后,才意识到你是在问我,叫我再次帮你解读美国的某个部分。可我还没答话,兰就把她的手伸到了我眼前。“也看看我的,小狗——我开心吗?”很可能的一点是,我现在给你写这些的时候,也是在给每个人写——毕竟,如果没有安全空间,如果一个男孩的名字既可以当他的盾牌,又可以让他瞬间变成一只野兽时,私人空间从何谈起?

“是的,你们俩都开心,”我回答,虽然我什么也不知道,“你们俩都开心,妈。开心。”我又说了一遍。因为枪声、谎言、牛尾——或者随便你怎么称呼的神灵——应当一遍又一遍地说 是的 ,循环往复地说,螺旋式地说,理由无他,就是为了听到它自己的存在。因为爱,在最好的情况下,会重复自身。不是吗?

“我开心!”兰振臂高呼道,“我在我的船上很开心。我的船,看见没?”她指了指你的胳膊,像两支船桨一样,我和她各在一边。我低下头,看见褐中泛黄的地板翻滚成浑浊的泥流。我看见微微涌动的潮水中混杂着油渍和枯草。我们没有划桨,而是在随波逐流。我们紧紧抓着一个木筏大小的母亲,直到她在我们身下变得硬挺,睡了过去。木筏载着我们,顺这条名叫美国的褐色大河而下,我们也很快变安静,终于开心起来。

如果你看对了地方,这便是一个美丽的国家。如果你看对了地方,你或许会看到一个女人正站在土路牙子上,怀抱一个裹在天蓝色襁褓里的女婴。她托着女婴的头,轻轻晃着她的屁股。 你出生了 ,那女人想,因为没有别人会来。 因为没有别人会来 ,她开始哼唱。

那个女人不到三十岁,紧紧抱着女儿站在这个美丽国度的土路牙子上,两名士兵挎着M-16型自动步枪走上前来。她来到了检查站,这是一座由蛇腹形铁丝网和被武器化的许可证组成的大门。在她背后,田野已经开始燃起。一条烟带飘向万里无云的晴空。一名士兵的头发是黑的,另一名士兵的胡子是黄的,好像一道阳光变的疤。他们朝她走去时,身上的迷彩服散发出浓重的汽油味,身侧的步枪一晃一晃,枪上的金属枪栓在午后阳光下一眨一眨。

一个女人,一个女婴,一杆枪。这是个古老的故事,谁都会讲,要不是已经在这儿,已经被写了下来,是你可以远离的一个电影桥段。

雨开始下了;那女人赤着脚,四周的泥土被雨点打出一个个红褐色的引号——她的身体是说出的话。她的白色衬衫被汗水湿透了,紧紧贴在她瘦削的肩上。周围的草全被压平了,仿佛是被神用手拍过,为第八日预留出这块地方。这个国度美不美丽,有人告诉她,取决于你是谁。

不是神,当然不是,而是一架直升机——“休伊” ,它带来的风异常猛烈,几米之外,一只绒灰色的莺在高草中不断挣扎,无法调整自己的飞行。

女婴的一只眼映着天上的直升机,脸看起来像摔过的桃子。雨点滴在她那块蓝色襁褓上,仿佛黑墨点,让它显眼起来,就像这样。

在这美丽国度深处的某地,在一座车库后部的一排日光灯下,如传说中所言那样,五个男人围坐在桌旁。他们穿着凉鞋的双脚之下,是一摊摊什么都反射不出去的机油。桌子一头堆着玻璃瓶,里面的伏特加在刺眼的灯光下闪烁不定。几个男人正在说话,不耐烦地晃着胳膊肘。每次有人朝门口看时,其他人都会突然安静下来。门应该马上就开了。灯闪了一下,又继续亮着。

伏特加倒进几个一口杯里,有些酒杯的边缘已锈迹斑斑,因为它们一直被存放在上一场战争用过的金属弹药箱里。这些沉重的酒杯在桌上咣当作响,火辣辣的感觉被口渴创造出的黑暗所吞没。

如果我说那个女人。如果我说那个女人正在用力,在这场人造风暴之下佝偻着背,你会看到她吗?从你所站的地方,距离这一页只有几厘米的地方,换言之,在许多年之后,你会看到蓝色襁褓的一角在她的锁骨前飘动,看到她左眼角的痣,看到她眯着眼看到两个人,待他们走近时才发现他们不是男人,而是男孩——十八岁,顶多二十岁吗?你会听到直升机把空气拍打得四分五裂,制造出的巨大轰隆声淹没了下面的叫喊吗?风里都是烟——还有别的东西,被汗水浸湿的灰烬,从田野边上的棚屋飘来,散发着古怪刺鼻的味道。就在刚才,那棚屋里还满是人声。

女婴的耳朵贴在女人胸口,仿佛是隔着门在偷听。有什么东西在女人体内狂奔,某种开端,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句法在重组。她闭着眼寻找,舌头站在某句话的悬崖上。

那个男孩举起M-16,手腕上青筋暴起,胳膊上的金色汗毛被汗水浸成棕色。屋内男人们边喝酒边说笑,豁裂的牙齿看起来好像一嘴骰子。那个男孩的嘴歪成一个角度,瞪着满是血丝的绿眼睛。这个一等兵。男人们已经做好了忘记的准备,其中几个的指尖依然留有妻子化妆品的余味。男孩的嘴快速地一开一合。他问了一个问题,或者许多个,他把话语周围的空气变成了天气。有什么语言可以描述失去语言吗?那男孩牙齿一露,手指扣在扳机上说:“站住。站住,退后。”

男孩胸口的橄榄色签条上绣着一个词。虽然女人看不懂,但知道那是名字,母亲或父亲给起的,一个没有重量但会永远随身携带的东西,就像心跳。她认出名字的首字母是C,就像鹅贡(Go Cong)里的C。两天前,她刚刚去那里赶过露天集子。霓虹灯做成的大招牌在入口处嗡嗡作响。她要给女婴买件新的襁褓。布的价格高过了她的预算,买了布就没钱买吃的了,但在一堆灰色、褐色的布匹中间看到那块如白天一般明艳的布时,尽管暮色渐浓,她还是抬眼望了望天,付了钱。天蓝色。

门开了,男人们放下酒杯,有几个迅速喝干剩下的酒之后才放下。一只跟狗一样大的猕猴套在项圈里,被一个头发花白但认真梳过的驼背男人牵了进来。没人说话。十只眼睛全盯着那猴子,看它跌跌撞撞走进屋来。在笼子里被强制灌了一早上的伏特加以后,它的暗红色毛发中散发出酒精和粪便的臭气。

日光灯在他们头顶发出轻微的嗡嗡声,仿佛眼前这场景是灯做的一个梦。

女人站在土路牙子上,说着被炮火淘汰的语言,恳求进入村子,她的房子在里面,已经在了几十年。这是个关于人的故事。谁都会讲。你会吗?你会说,雨越下越大,一道道雨线已将蓝色的襁褓打成了黑色吗?

士兵的声音很有气势,将女人推了回去。她来回摇晃,一只胳膊在胡乱挥动,然后稳住身子,用力抱紧了女婴。

一个母亲和一个女儿。一个你和一个我。一个古老的故事。

驼背男人把猴子牵到桌子底下,引导猴头从桌子中央一个锯好的洞里钻出来。又开了一瓶酒。瓶盖吧嗒一拧,男人们伸手去拿酒杯。

猴子被拴在桌下的一根横梁上,不断挣扎。它的嘴被皮带捆着,发出沉闷的尖叫,听起来好像钓鱼抛竿时绕线轮发出的响声。

女人看到男孩胸口的名字,才想起自己也有名字。他们唯一的共同点,就是都有名字。

“Lan,”她说,“Tên tôi là Lan。”(“兰,我叫兰。”)

兰指兰花,她给自己起的。她出生后并没有名字,母亲叫她 ,因为她在家中排行老七。

直到十七岁那年逃离了包办婚姻,逃离了年龄三倍于她的丈夫后,兰才给自己起了名字。一天夜里,她给丈夫煮了壶茶,又在里面加了一把藕粉,好让他睡得更沉,然后等到棕榈叶墙随着他的鼾声开始颤抖后,趁着漆黑的夜色,摸着一根又一根低垂的树枝,逃了出来。

几个小时后,她敲响了娘家的门。“七,”她母亲隔着门缝说,“离开丈夫的女人就是烂在地里的庄稼。你知道的呀。你怎么会不知道?”然后伸出像树枝一样扭曲的手,把一对珍珠耳环塞到兰的手心里,便关上了门。门一关、锁一扣,母亲苍白的脸被抹了去。

蟋蟀高叫,兰踉跄着走向最近的那盏路灯,然后顺着一根又一根昏暗的电线杆往前走,一直走到黎明,被雾气笼罩的城市才出现在眼前。

一个卖糯米糕的男人看到她,见她穿着脏兮兮的睡衣,领口还破了,就铲了一块热腾腾的糯米糕,放在香蕉叶上递给她。她蹲在土里,双眼盯着黑乎乎的双脚中间那片地方,吃了起来。

“你从哪儿来的?”男人问,“你一个小姑娘,怎么在这个时间乱跑?叫什么名字呀?”

她的嘴里涌上那个饱满的声音,语调在咀嚼的糯米中形成,然后元音升起,拖长了“啊”,念出了“兰——安”。不知为何,她决定以兰花为名。“兰,”她说道,糯米像阳光的碎屑一样从嘴里掉出来,“我叫兰。”

在那士兵少年、女人、女婴周围,是土地葱茏茂密的坚持。但是,是哪片土地?又是哪条边界被跨过,被抹去,被分隔重整?

现在,二十八岁的她生了一个女婴,并用一片向晴天偷来的天空把她包裹起来。

夜里等女婴睡着后,兰有时会望向黑暗,想象另一个世界。在那个世界里,一个女人正抱着女儿站在路边,拇指盖大小的月亮挂在清澈的夜空中,没有士兵,没有休伊,女人只是在暖人的春夜里散步,温柔地跟女儿说着话,给她讲故事,讲一个女孩逃离了自己看不清模样的青春,结果用一朵盛开时有如被撕裂的花给自己取了名。

猕猴数量众多、身形矮小,因而成了东南亚遭捕猎最严重的灵长目动物。

白发男人咧嘴笑着,举杯敬酒。其他五人也举杯,光落在了每一杯酒上,因为规矩要求如此。举酒杯的胳膊很快就会拿着解剖刀,打开那猕猴的头骨。

他们拿起纸巾擦嘴,上面印着的向日葵很快成了棕色,然后变得稀烂——湿透了。

吃完后,到了晚上,男人们会酒足饭饱、容光焕发地回到家,扑到妻子或情人身上。脂粉中的花香——脸贴着脸。

现在,滴滴答答的声音传来。一股暖流顺着她那条黑裤子的褶边流下。刺鼻的氨味。兰在那两个男孩面前尿了裤子——她把孩子抱得更紧。双脚周围一圈湿热。在所有哺乳动物里,猕猴的脑子和人脑最相近。

雨滴顺着金发士兵沾满泥土的脸颊流下、变黑,沿下巴聚成了一滴滴如省略号一般的椭圆形的水珠。

“美国第一,” 她说,尿还在顺着脚踝往下滴,然后又大声说了一遍,“美国第一。”

“别砰砰,” 她举起另一只手指着天,仿佛想让人把她拉上去,“别砰砰,美国第一。”

男孩的左眼抽了一下。一片碧绿的树叶落在碧绿的池塘上。

他盯着女婴,她的皮肤很粉嫩。女婴的名字叫红(Hong),意思是玫瑰(Rose)。又是以花命名,因为……为什么不呢?红——一个嘴巴必须立马吞下的音节。兰和玫瑰,并肩站在这条如呼吸一般苍白的路上。母亲抱着女儿。玫瑰从兰花的茎里长出。

他注意到红的头发,两鬓边缘露出了错误的浅黄褐色。见士兵盯着女儿,兰便把她的脸往胸口一转,想藏住。男孩看着这个女婴,看到她黄皮肤中泛出的白色。他或许就是她父亲,他想到,意识到。他认识的某个人或许是她父亲——他的中士、班长、排里的伙伴,迈克尔、乔治、托马斯、雷蒙德、杰克逊。他想着这几个人,紧紧抓着步枪,望着这杆美国枪前面流着美国血的女婴。

“别砰砰……美国……”兰现在小声嗫嚅道,“美国……”

猕猴能够怀疑自己、反省自己,而这些特质曾一度被认为只有人类才拥有。一些物种所表现出的行为,表明了它们会使用判断力、创造力,甚至语言。它们还能回忆起过去的场景,然后用来解决当下的问题。换言之,猕猴会利用记忆来帮助自己活命。

男人们会一直把那猕猴吃空,猴子渐渐迟钝,四肢变得沉重无力。当什么都不剩之后,当所有记忆都消失在男人们的血流中之后,猴子就死了。另一瓶酒会被打开。

谁会在我们给自己讲述的故事之中迷失?谁会在我们之中迷失?说到底,故事也是一种吞咽。说话时张开嘴,就是只留下骨头,不会被讲述的骨头。这是个美丽的国度,是因为你还在呼吸。

美国第一。举起手来。别开枪。美国第一。举起手来。别砰砰。

雨继续下,因为滋养也是一种力量。第一名士兵退后几步。第二名挪开木头拦路杆,挥手叫女人往前走。她身后那些房子现在已经变成火堆。休伊飞上天后,稻秆们重新站直,只些微凌乱。襁褓被汗水和雨水浸成了靛蓝色。

车库的一面内墙上,油漆已经剥落,露出后面斑驳的砖块,墙上挂着一个充作临时祭坛的架子,上面摆着许多照片,圣人、独裁者、殉难者、死者——母亲和父亲——目不转睛地看向前方。玻璃相框里映出儿子们躺在椅子上的身影。其中一人把瓶中剩下的酒倒在黏糊糊的桌上,把桌擦拭干净。一块白布盖在猴头上。车库的灯闪了一下,又继续亮着。

女人站在自己的尿圈里。不,她是站在自己句子的等身句号之上,活着。男孩转身走回检查站的岗位。另一个敲敲头盔,朝她点点头。她注意到,他的手指还扣在扳机上。这是个美丽的国度,是因为你还在这儿。因为你叫红,你是我的母亲,那年是一九六八年——猴年。

女人往前走,经过那名哨兵时,朝步枪望了最后一眼。她注意到,枪口并不比女儿的嘴黑。灯闪了一下,又继续亮着。

我醒过来,听到什么动物在哀嚎。屋里特别黑,黑到我都分不清眼睛有没有睁开。窗户开着一条缝,八月的晚风吹进来,清新但微微混着一股草坪化学剂的味道——精心修剪过的城郊院落之气——我这才意识到,我不在自己家。

我坐在床边听着,心想或许是猫跟浣熊打架受了伤吧。我在漆黑中找到平衡,朝走廊走去。一道红光像刀一样,从那头虚掩的门后照出来。有动物进屋了。我手扶着墙走,但因为空气湿度大,感觉像在摸潮湿的皮肤。我径直朝门走去,在呜咽声的间隙,听到了动物的呼吸声——现在重了许多,某种肺活量很大的动物,要比猫大得多。我透过红色的门缝看进去,看到了他:一个男人正弓背坐在阅读椅上,他白色的皮肤,甚至还有白色的毛发,都被一盏罩着猩红色灯罩的台灯染成了粉色。我终于想起来了,我现在是在弗吉尼亚过暑假。我现在九岁,那个男人叫保罗,是我外公——而且他在哭。一张变了形的拍立得在他指间颤抖着。

我推开门,红色的刀变宽了。他抬头看着我,一脸迷茫,这个白皮肤的男人眼泪汪汪。这里除了我们,没有别的动物。

一九六七年,随美国海军驻扎在金兰湾时,保罗认识了兰。他们在西贡的一家酒吧相识、约会、坠入爱河,一年后在市中央法院结婚。我小时候,他们的结婚照一直挂在客厅墙上。照片中的新郎是来自弗吉尼亚的农家男孩,尚不满二十三岁,身形清瘦、稚气未脱,棕色的眼睛天真无邪,正笑容满面地站在大他五岁的新娘身旁;她也是农家女,来自鹅贡,经历过一段包办婚姻,带着一个十二岁的女儿,名字叫梅。我玩洋娃娃、玩具兵的时候,那张照片就悬在我头顶,仿佛是一个来自震中的标志,最终会通往我的人生。看着新人脸上充满希望的笑容,兰的手抚在保罗的胸膛上,珍珠戒指光芒四射,你很难相信那张照片是在战争中最残酷的年月拍摄的。你当时已经一岁,闪光灯亮起时,你就坐在摄影师身后几英尺 远的婴儿车里。

有一天我给兰拔白头发时,兰说,她从不幸的第一段婚姻中逃出来,到了西贡,刚开始找不到工作,只能向在那儿休假的美国大兵出卖肉体赚钱。她昂着头,翘着下巴,对着屋子那头某个看不见的人说:“我只是做了一件任何母亲都会做的事:想办法吃饭。谁有资格对我指手画脚?嗯?谁有?”尖刻的语气中带着一丝骄傲,仿佛是在陪审团面前为自己辩护。接着听下去,我才意识到,她的确是在对某人说话:她母亲。“我也不想啊,妈,我想和你回家的——”她往前一扑,镊子从我手中滑落,插在硬木地板上。“我也不想当妓女啊,”她带着哭腔道,“离开丈夫的女人就是烂在地里的庄稼。离开丈夫的女人……”她面朝天花板,闭着眼左右晃身子,重复母亲对她讲过的那句俗语,仿佛回到了十七岁。

起初我以为她又在讲那些半真半假的故事,但随着她结结巴巴的讲述开始聚焦在一些古怪又独特的瞬间时,细节也变得越发清晰。比如,士兵们身上混着焦油、烟雾、芝兰口香糖的味道——战斗的气味已经渗进他们的肉里,洗多少澡都洗不掉。比如,她把梅交给还住在村里的妹妹照顾,然后向一位渔夫租了间临河的无窗房“接待”美国大兵。比如,那渔夫就住楼下,经常隔着墙缝偷窥。比如,士兵边往床上爬,边踢靴子,可他们的靴子很沉,掉下去时仿如有人重重倒地,每一声都会让她正被乱摸的身体哆嗦一下。

兰越讲越身体紧绷,口气在进入脑海中的第二世界后也越显焦虑。讲完,她转过身,手指搁在嘴唇上:“嘘。别告诉你妈。”然后她勾了一下我的鼻子,两眼放光地狂笑起来。

不过,生性腼腆、说话时爱把双手放在双膝上的保罗,并不是她的客人,所以他们才情投意合。听兰说,他们确实是在一间酒吧相识。当时已经很晚,快到午夜了,兰刚刚结束当天的工作,准备在睡前小酌一杯,结果进去就看到——用她的话讲——一个“迷茫的男孩”正孤零零坐在吧台前。原来那晚附近的豪华酒店有个为士兵举办的联谊会,但保罗一直没等来他的约会对象。

两个人边喝边聊,在乡村童年的话题上找到了共同点。这两个似是非是的乡巴佬,都在各自国家的“穷乡僻壤”长大,想必一定是找到了某种熟悉的“方言”,才消弭了语言上的隔阂。他们途虽殊,但终同归,碰巧都来到了那座颓废又迷茫的城市,那座被轰炸围攻的城市,并在彼此身上找到了慰藉。

相识两个月后的某天夜里,北越对西贡发动进攻。兰和保罗躲在他们的单间公寓里,兰像胎儿那样蜷缩着在墙上靠了一整晚,身旁的保罗拿着标配的9毫米口径手枪对准门口瞄了一整晚,警报声和炮火声则在城市上空响了一整晚。

尽管当时是凌晨三点,但那盏灯却把房间照得仿佛是什么邪恶日落的最后时刻。在灯泡的电流中,我和保罗隔着门框看到了对方。他抬起一只手擦擦眼,用另一只手招呼我过去,然后把照片塞进胸口的兜里,又戴上眼镜,用力地眨了眨眼。我走到那把樱桃木扶手椅前,在他身旁坐下。

“没事吧,外公?”我问,依然睡眼惺忪。他微微一笑,看着有些勉强。我说我还是回去睡觉吧,毕竟时间还很早,但他摇摇头。

“没事,”他抽了下鼻子,从椅子上坐直,严肃地问我,“就是——那个,我就一直在想你先前唱的那首歌,那个……”他眯眼看向地板。

“歌筹,”我说,“民歌——外婆以前老唱。”

“就是这个,”他用力点点头,“歌筹。我躺在黑暗里,好像一直能听见,真的。我都好久没听过那声音了。”他试探地瞅了我一眼,又继续盯着地,说道:“我肯定是疯了。”

那晚早些时候,吃过饭,我给保罗唱了几首民歌。他问我这学期都学了些什么,但我当时已经沉浸在暑假的气氛里,脑子一片空白,就提出给他唱几首我从兰那儿听来的歌。我拿出最好的本事,给他唱了兰爱唱的一首经典摇篮曲,原唱是著名歌手庆璃。歌曲描写了一个女人在长满树木的山坡上边唱歌,边在坡上横陈的尸体中寻找。歌者的目光在那些死人的脸上来回搜寻,副歌部分不断地追问:“哪个是你?我的妹妹,哪个是你?”

妈,你还记得吗?兰有时会莫名其妙地唱起这首歌。那次我朋友朱尼尔过生日,她就突然唱了起来,虽然只喝了一瓶喜力啤酒,但脸红得和新绞的碎牛肉一样。你晃晃她的肩膀,叫她停下,可她不但没停,还闭上了眼,身子也开始左右晃。好在朱尼尔一家听不懂越南语,以为只是我这疯外婆又在自言自语。但你和我听见了。最终,你放下了手里的那块菠萝蛋糕,一口没动。一具具尸体从兰的嘴里飘了出来,在叮叮当当的碰杯声中,堆到了我们周围。

我对着几个还留有烤通心粉残渣的空盘子,给保罗唱了这首歌。听完后,他鼓鼓掌,和我一起洗了盘子。我竟然忘了保罗在战争期间学过越南语,能听懂。

“对不起。”这会儿,我看着聚在他眼睛底下的红光说,“那歌本来也挺傻。”

屋外,风呼啸着穿过枫树林,被雨洗刷过的树叶拍打着护墙板。“我们去泡点儿咖啡啥的吧,外公。”

“好啊,”他若有所思地顿了顿,才站起身,“我先把拖鞋穿上。早上老觉得冷,我肯定是哪儿有毛病了。人岁数一大,这身体的热量就往中间退,退到不知哪天,这脚就冷得跟冰一样了。”他差点儿笑出声,但忍了回去,只是摸摸下巴,又举起胳膊,好像要拍打面前的什么东西——然后啪嗒一声,台灯灭了,整个屋子瞬间沉浸在一片紫色的静谧中。阴影里传来他的声音:“真高兴有你在,小狗。”

“为什么说他是黑人?”几周前在哈特福德,你指指电视上的老虎伍兹,眯眼看球座上的那个白球问,“他妈妈是泰国人吧。我见过她的长相,但这些人总说他是黑人,至少应该说是半个黄种人啊?”你折好你那袋多力多滋的口儿,夹在胳膊下。“为什么啊?”你歪着头,等我回答。

我说我不知道。你耸了耸眉毛。“什么意思啊?”你抓起遥控器,把声音开大,“仔细听听,跟我们说说这个人为什么不是泰国人。”你用手捋着头发,眼睛跟着屏幕上的伍兹走来走去,看他不时弯下腰估算杆数。当时,解说员并没有提到他的种族,所以你等的答案也没有来。你把一绺头发揪到脸前,研究了一会儿,说:“我得再买些卷发夹。”

兰正坐在我们旁边的地板上削苹果,头也没抬便答:“我觉得他不像泰国人,倒像波多黎各的。”

你看看我,身子往后一靠,叹了口气。过了会儿,你说:“好东西总是在别的地方。”然后换了台。

一九九〇年我们到美国时,肤色是我们最先知道但又完全不解的事之一。那年冬天,我们住进了富兰克林大道上的一居室公寓,附近居民以拉丁裔为主,所以我们一踏入,肤色的规则,连带着我们的脸,就都变了。兰在越南时被认为皮肤黑,但现在成了浅色。而妈妈你,皮肤白皙到甚至会被认为是白人,比如那次我们去西尔斯百货,一个金发店员弯腰摸摸我的头发,问你我是你“亲生的还是抱养的”。你结结巴巴地乱讲了几句英语后,低着头不再说话,她才明白自己搞错了。就算你看起来像白人,语言还是让你露了馅儿。

看起来,不会说英语,没有谁能在美国“蒙混过关”。

“不是,阿姨,”我用自己在非母语英语课程里学到的东西,对那女人说,“这是我妈。我从她屁股里出来,我很爱她。我今年七岁,明年八岁。我很好,感觉不错,你呢?圣诞快乐,新年快乐。”在我当时会的英语里,这一大段话正好占五分之四,叽里咕噜说出来后,我高兴得直打战。

和很多越南母亲一样,你认为谈论生殖器属大忌,尤其在母子之间。所以谈到我出生的事,你总会说我是从你屁股里生出来的,还调皮地拍下我的头说:“这个大脑袋差点儿撑破我的屁股。”

那店员吓一跳,烫过的卷发颤巍巍地抖起来,然后转身踩着高跟鞋嗒嗒嗒地走开了。你低头看我。“你到底说了些啥?”

一九六六年,在两段越南服役期的间隙,美国陆军中校厄尔·丹尼森·伍兹被派驻到泰国。他在那儿结识了库提达·潘萨瓦德,一个在曼谷的美国陆军办事处当秘书的泰国人。交往一年后,厄尔和库提达搬到纽约的布鲁克林,并在一九六九年结了婚。一九七〇年到一九七一年,厄尔最后一次去越南服役。那之后,美国对越战的直接参与开始减少。到西贡易手时,厄尔已正式退伍一段时间,开始了新的生活;到美军最后一架直升机飞离美驻南越大使馆半年多之后,他又有了人生中最重要的一项任务:抚养刚出生的儿子。

那孩子名叫艾德瑞克·同特·伍兹(Eldrick Tont Woods),根据我老早前在ESPN(娱乐与体育节目电视网)上看过的介绍,他的名字很特别,Eldrick的首尾字母分别对应父母名字的首字母。他父母是跨种族婚姻,因而在布鲁克林的家时常会遭到恣意破坏,于是两个人决定站在儿子名字的两端,做两根立柱。艾德瑞克的中间名是他母亲起的,一个传统的泰国名字。不过,他出生后不久还得到了一个小名,就是那个很快将会传遍全世界的昵称。

所以和你一样,老虎伍兹——世界上最伟大的高尔夫球手之一——也是战争的直接产物。

保罗答应教我做松子青酱,我们就去他的菜园子里摘新鲜的罗勒叶。但我们都刻意没有聊过去,毕竟凌晨那会儿已经聊过一次,而是聊起了散养鸡蛋。他摘了会儿,停下来把帽子拉到眉毛那儿,开始严肃地讲抗生素会如何在养鸡场导致传染病,讲蜜蜂正在死亡,没了它们,不到三个月,美国的粮食供应就会崩溃,讲加热橄榄油时要用小火,否则会释放出自由基,那可是致癌的东西。

我们侧着走,为的是继续向前。

隔壁院子里,邻居发动了吹叶机。叶子飞颤,伴随一连串细微的咔嚓声落到了街上。保罗弯腰去拔一束豚草时,有张照片从衣兜里掉出来,面朝上落在草里。那是一张黑白拍立得,比火柴盒大一点儿,上面的人笑靥如花。保罗的手很快——照片一落下去,他就捡起来,又塞回兜里——可我还是分辨出那两张我再熟悉不过的面孔:保罗和兰拥抱着对方,眼神中洋溢的热情是那样少见,以至于看起来有些假。

回到厨房,保罗用水给我泡了碗葡萄干小麦片——我喜欢的吃法——然后坐在桌旁,摘下帽子,从瓷杯里像长条糖包一般摆着的烟卷中抽出一根。三年前,保罗被查出癌症。他认为,得病原因是他在服役期间接触过含剧毒的橙剂。肿瘤位于脖颈处,就在脊髓正上方。好在医生发现及时,癌细胞尚未侵入大脑。做了一年化疗,但效果不好,最终决定开刀。从诊断到缓解期,整个过程花了近两年时间。

现在,保罗躺在椅子上,用手掌护住一朵小火苗,把它吸进了烟卷里。我在旁看着,他吸一口,烟头热烈燃烧起来。他抽烟时,像极了有些人参加完葬礼后抽烟的样子。他背后的厨房墙上贴着几张彩铅画的美国内战将军像。那是我的绘画作业,几个月前,你把它们寄给了保罗。烟雾飞过“石墙”将军杰克逊的三原色画像后渐渐散去。

送我到保罗这儿之前,在哈特福德的家中,你叫我坐在你床上,长吸了一口烟,然后直接说了出来。

“听见没?看着我,我是在认真跟你讲。”你把双手搭在我的肩上,烟雾在我们周围越聚越浓,“他不是你外公,懂?”

你的话仿佛通过血管进入了我。

“也就是说,他也不是我父亲。明白了吗?看着我。”九岁的人很清楚什么时候该闭嘴,所以我没吭声,以为你只是心情不好,以为所有做女儿的,总会在人生中某个时刻这么说她们的父亲。但你还在说,声音平静又冷漠,仿佛是在往一堵长长的墙上一块一块砌石头。你说兰那天晚上在西贡的酒吧遇到保罗时,已经有了四个月身孕。你父亲,亲生的那个,不过是又一个美国嫖客——一张没有名字的模糊面孔,什么都没留下。除了你。他留下了你,还有我。“你外公谁都不是。”你坐回去,烟也回到嘴上。

那之前,我一直以为即使没别的,我至少也还和这个国家有一缕关系,就是我外公,一个有头脸、有身份,能读书写字、会打电话祝我生日快乐的人。我是他的血脉,他的美国名字在我的血液中流淌。现在这个纽带被剪断了。你蓬头垢面地起身,走到水槽前弹烟灰。“好东西总是在别的地方,宝贝。妈妈告诉你,所有东西都是这样。”

现在,保罗趴在桌上,照片稳稳塞在衬衫兜里,开始跟我讲那些我已经知道的事。“喀,我不是我,我是说……”他把烟卷在面前的半杯水里轻轻一蘸,烟头咝咝几下便灭了。我的葡萄干小麦片还一口没吃,在红陶碗里噼噼啪啪地响着。“我不是你妈妈说的那样。”他讲的时候目光低垂,总在奇奇怪怪的地方停顿,有时声音小到几近耳语,仿佛一个人在天亮时边清理步枪边自言自语。我让他把心里话都吐了出来,掏空了自己。而我没有打断,是因为一个人在九岁的时候,无法阻止任何事。

最后一次在越南服役时的某个晚上,厄尔·伍兹发现自己被对方炮火所困。他所在的美军炮兵基地即将被一支北越人民军组成的分遣队攻下。大部分美军士兵已经撤离。不过,伍兹不是孤军奋战——他躲在一辆吉普车里,陆军中校王登峰躲在旁边另一辆吉普车里。据伍兹描述,峰是位骁勇的飞行员和指挥官,有一双火眼金睛,同时是他的挚友。眼见对方军队即将把废弃的基地包围,峰转头看着伍兹,示意他放心,他们一定能活着出去。

接下来的四个小时里,这两个朋友坐在各自的吉普车里,橄榄绿的军装被汗水浸成了暗绿色,伍兹握着M-79榴弹发射器,峰则抓着吉普上的机枪塔。就这样,他们挺过了那一晚。回到营地后,二人在峰的宿舍里举杯共饮、谈笑风生,聊棒球,聊爵士乐,聊哲学。

在越南的日子里,峰是伍兹的知己。或许对于两个过命之交,如此牢固的关系不可避免。也或许是同样的“他者”之感,拉近了他们的距离——伍兹半是黑人,半是北美土著,在种族隔离的美国南方长大;峰则是一半同胞的死敌,而且所在部队本质上全是美国人挂帅。无论原因为何,反正在伍兹离开越南前两人曾发誓,等直升机、轰炸机飞走,凝固汽油烧光之后,他们一定会重逢。殊不知,那就是他们最后一次见面。

西贡失守三十九天后,身为高级军官的峰被北越当局抓获。

一年后,峰死去,时年四十七岁。

但对厄尔·伍兹而言,他这个朋友就是“老虎峰”,或者更简单点儿——“老虎”,这是伍兹给他的绰号,因为他在战场上勇猛如虎。

一九七五年十二月三十日,也就是老虎峰死的前一年,在同他的牢房隔着一个世界的加利福尼亚赛普里斯,厄尔轻轻抱起了他刚出生的儿子。这个男婴已经有了艾德瑞克这个名字,但看着孩子的双眼,厄尔觉得,还得用好兄弟老虎的名字再给他起个名。“将来,我的老朋友会在电视上看到他……说‘那肯定是伍兹的儿子’,然后我们就能重逢了。”厄尔后来在一次采访中如此说道。

老虎峰的死因是心力衰竭,诱因则很可能是营养不良、过度劳累。不过在一九七五年与一九七六年中间的八个月里,厄尔·伍兹人生中最重要的两只老虎,曾短暂地同时活在这世间,一个经历过残酷的历史,正走向脆弱的终点;一个刚刚来到世界,正开启自己独一无二的人生。“老虎”这个名字,连同厄尔自己,变成了一座桥。

到厄尔最终得知老虎峰的死讯时,老虎伍兹已经赢得了人生第一个大师锦标赛冠军。“哎呀,太痛心了,”厄尔说,“以前那种感觉,上战场的感觉,又开始在肚子里翻动了。”

我还清楚记得你第一次去教堂做礼拜那天。朱尼尔他爸是浅肤色的多米尼加人,他妈是黑皮肤的古巴人,他们做礼拜的地方是前途大道上的浸礼会教堂,那里没人会问他们为何发r音时舌头会颤抖,或者他们 实际上 从哪儿来。我跟拉米雷兹一家去过那儿几次,周六睡在他们家,第二天早上醒来,借朱尼尔的盛装去参加礼拜。那天在迪昂的邀请下,你决定去一次,是出于礼貌,但也是因为教会会分发本地超市捐献的各种快过期食品和杂货。

教堂里的黄皮肤面孔只有你和我。但迪昂和米盖尔向朋友介绍我们时,迎接我们的都是一张张温暖的笑脸,以及一句句“欢迎来到我父的家”。我还记得自己当时特别好奇这么多人竟然都是亲戚,都有同一个父亲。

我喜欢上了牧师抑扬顿挫的语调,喜欢上了他讲诺亚方舟的启示时会迟疑,抛出设问后会沉默良久,以便引人思考,加强故事效果。我喜欢上他双手比画或者说流动的样子,仿佛他的布道词得从身上甩下来,才能够到我们。对我而言,这是一种全新的具体象征,堪比魔法——那之前,我只在兰自己的故事中瞥见过一点点。

但那天,是圣歌给我提供了一个看世界的新角度,或者说看你的新角度。随着钢琴和管风琴轰鸣着奏出《他看顾麻雀》第一段厚重的和弦,所有礼拜的会众都站起身,曳着步子,高举双臂,有些还转起圈子来。上百双靴子、高跟鞋反复捶击着木地板。在这飞速旋转的模糊身影、舞动的大衣和围巾中间,我突然感到手腕被掐了一下。你的指甲戳在我的皮肤里,泛着白。你面朝天花板,双眼紧闭,好像在对头顶那些壁画里的天使说些什么。

起初我根本听不清,因为大家鼓掌和叫喊的声音太大了。管风琴和小号的厚重音符从管乐队那里轰响着穿过一排排靠背长椅,整座教堂成了一个色彩和律动的万花筒。我从你手中挣脱胳膊,凑过身去,才在轰鸣的乐曲声中听清你说什么——你在跟你父亲说话。你的生身父亲。你泪流满面,几乎是在大声喊。“爸,你在哪儿?”你用越南语问,双脚挪来动去。“你到底在哪儿?快来找我!带我离开这儿!快回来,带我走。”这可能是那座教堂里第一次有人说越南语。但没人用狐疑的眼光怒视你,没人对一个白中带黄的女人说母语感到难以置信。一排排长椅之间,其他人也在或激动、或快乐、或气愤、或恼怒地喊叫着。来到这座教堂里,在歌曲当中,你终于获得了释放自己而不算犯错的许可。

我盯着布道坛一侧悬挂的那座幼童大小的耶稣石膏像看了很久。他的皮肤似乎在跟着脚步声颤动,他的双眼正凝视着硬邦邦的脚趾,表情看起来既疲惫又困惑,仿佛是刚从沉睡中醒来,结果发现自己被永远地钉在这个世界里,鲜血直流。我盯着他研究了老半天,以至于低头看你的白鞋时,差点儿以为会看到你脚下有一摊血。

几天后,我听到厨房里传来了《他看顾麻雀》的声音。你正坐在桌旁,对着一堆橡胶手模型练习你的美甲技术。迪昂送了你一盘福音音乐磁带,你正一边跟着哼,一边工作。那些没有连着身体的手在厨房台子上一溜儿排开,指甲上涂着如糖果一样缤纷的色彩,而且五指大张,像极了教堂里那些高高举起的手。但和拉米雷兹家的教会会众不同的是,他们的手比较黑,而你厨房里的这些手全是粉色和米色的——手模型的颜色只有这两种。

一九六四年:时任美国空军总参谋长柯蒂斯·李梅将军在宣布对北越进行大规模轰炸前,曾说他计划把越南“炸回石器时代”。由此而言,摧毁一个民族就是让他们退回到过去。美军最终在一个面积不比加利福尼亚大的国家投下了一万多吨炸药——比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投下的全部炸药加起来还多。

一九九七年:老虎伍兹获得大师锦标赛的冠军,这是他首次在职业高尔夫主要赛事中胜出。

一九九八年:越南第一家职业高尔夫球场宣布启用,场地设在一片曾被美国空军轰炸过的稻田上,而其中一个球洞就位于填平的弹坑里。

保罗讲完了他自己那部分故事。我想告诉他。我想说,那个不是他亲女儿的女儿在鹅贡人看来是半个白人,所以小孩子都叫她“鬼妞儿”,骂兰是叛徒,是妓女,和敌人上床。我想说,她挎着装满香蕉和西葫芦的篮子从集市往家走时,他们会追着剪她的红棕色头发,等她到家时,额头上已经没剩几绺。我想说,没头发可剪以后,他们就往她脸上、肩上抹水牛粪,要让她的皮肤 重新变成棕色 ,仿佛天生的浅肤色是一个可以被修正的错误。或许这就是为什么——我现在意识到——你会那么在意电视里的人怎么称呼老虎伍兹,因为对你而言,肤色必须是一个不容更改、不可侵犯的事实。

“或许你不应该再叫我外公了。”保罗的腮帮子凹回去。他看起来就像条鱼。“这个称呼现在叫起来是不是有些尴尬?”

我想了想。窗外天色渐暗,一阵微风吹进来,尤里西斯·格兰特的彩铅画像颤动着。

“不要。”过了一会儿我说,“我又没有别的外公。所以还是继续叫你吧。”

他无奈地点点头,苍白的额头和花白的头发染上了晚霞的颜色。“当然,当然。”他说着把烟蒂丢进了杯子里。一缕青烟在烟蒂刺啦一声灭掉的同时,如一条鬼影般的血管,缠住他的胳膊盘旋而上。我盯着面前的碗,里面棕色的小麦片已经变成湿乎乎的一坨。

我有好多事想对你讲,妈。我曾经愚蠢地以为知道了才能澄清,但有些事被一层又一层的句法和语义、日期和时间包得严严实实,名字被遗忘、被记起、被丢掉,仅仅知道伤口存在,并不能让它显露出来。

我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我想我大概是在说,我不知道我们是什么或者是谁。有些日子,我觉得自己是人,可有些日子,我觉得自己更像是声音。我触摸这个世界时并不是我自己,而是过去那个我的回响。你能听到我吗?你能读懂我吗?

我刚开始写作时,特别讨厌自己在意象、从句、思想,甚至是使用的笔或本上那样犹疑不定。我写的所有东西都是以 或许 也许 开头,以 我觉得 我认为 结尾。但我的疑虑无处不在,妈。就算我知道某件事真实到跟骨头一样,我也害怕这种知道会消失,即便被我写下来,也无法一直保持真实。我要把我们打散,好带往别处——具体是哪儿,我不太确定。就像我不确定该怎么描述你——白人,亚洲人,孤儿,美国人,母亲?

有时候,我们只被给予两个选择。做前期研究时,我读到一八八四年厄尔巴索《每日时报》上的一篇文章,说一个白人铁路工人被控杀死一个姓名不详的中国人,但案子最后被驳回了。法官罗伊·比恩援引得克萨斯州的法律,认为法律虽然禁止杀人,但在界定人的概念时,只描述了白人、非洲裔和墨西哥裔人。那个姓名不详的黄皮肤尸体没有被当成人,因为它对不上某张纸上的某句法条。有时候,你连说出自己是谁的选择都没有,就已经被抹去了。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

小时候在越南,你会被邻家孩子用勺子刮胳膊。“把她身上的白刮下来,把她身上的白刮下来!”所以后来你学会了游泳,游到浑浊的河中央,让谁都碰不到你,刮不到你。你把自己变成小岛,经常一变就是几个小时,回到家时冻得上下牙打架,胳膊也被刮得起了水疱,但依然是白白的。

当被问及如何看待自己的根时,老虎伍兹曾说他是“白黑印亚人 ”。这是他自创的一个合并词,为的是把他的非裔、亚裔、荷兰裔、印第安裔等身份都容纳进来。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是问题,但不是选择。

“我记得有一次去哈特福德看你们——应该是你们从越南到这儿一两年以后……”保罗托着下巴,盯着窗外,一只蜂鸟正围着塑料喂食器盘旋,“我一进公寓,就看到你在桌底下哭。其他人都不在家,或许你妈在,但应该是在洗澡还是在干什么。”他顿了顿,让记忆涌上来。“我弯下腰,问你怎么了,你知道你说了啥?”他笑了笑,“你说别的孩子活得比你多。太好玩儿了。”他摇摇头。“怎么会说出这种话啊!我这辈子都忘不了。”阳光照到了他那颗镶金冠的磨牙上。“你大叫着:‘他们活得多,他们活得多!’这到底都是谁教你的?你那会儿才五岁呀,我的天。”

窗外,蜂鸟的翅膀呼呼作响,仿佛人的呼吸声。看着它把尖嘴插进喂食器底部的那一圈糖水里,我心想,这生活真惨,动得那么快,却是为了停在原处。

过了会儿,我们出去散步。保罗那只满身棕色斑点的小猎犬在我俩中间碰来撞去。太阳刚落山,空气中弥漫着香草的味道,白色和紫红色的丁香在沿路那些精心修剪过的草坪上争奇斗艳。我们往最后一个弯道拐的时候,碰上一个扎着金色马尾辫、长相普通的中年女人。她只看着保罗,说:“你终于雇人给你遛狗了。多好啊,保罗!”

保罗停下脚步,往上推了推眼镜,但鼻托又滑了回去。她转身看向我,一字一顿地说:“欢,迎,你,搬,到,这儿。”说每个字的时候头都点一下。

我拽着狗链,往后退了一步,冲她微微一笑。

“不是,”保罗尴尬地举起手,仿佛在扒拉蜘蛛网,“这是我外孙。”说完,他让这句话在我们中间悬停了一会儿,感觉它差不多凝固下来,成了正式的说法,才点着头又重复了一遍:“是我外孙。”但我不知道他是在对自己说,还是在对那个女人说。

那女人立马满脸堆笑。笑得有点儿太过灿烂。

“请记住。”

她笑着摆摆手,意思是别逗了,然后把手伸向我——现在能看见我了。

我让她握了握我的手。

“嗨,我叫卡罗尔,欢迎你搬到这儿。真心的。”说完,她继续往前走。

我们往家走,一路无话。在那排白房子后面,一列云杉静静地站在泛红的天空下。小猎犬的爪子刮着水泥地,狗链叮当作响,一路把我们拽回了家。但我的脑子里只能听到保罗的声音。 我外孙。这是我外孙

我被两个女人拖进了一个洞,一个比周围的黑夜还黑的洞。直到两人中有一个开始大喊大叫,我才想起来我是谁。我看到了她们的脑袋,看到了因为在地板上睡觉而蓬乱缠结的黑发。车内一片模糊,两人在推来挤去,空气中充满了某种化学物质引起的兴奋。我依然睡眼惺忪,只能分辨出一些形状:一个头枕,后视镜上吊着一只拇指大小的毛毡猴,一块金属闪着光,然后消失不见。汽车从车道上疾驰而去,我通过丙酮和指甲油的味道判断出,这是你那辆锈迹斑斑的棕黄色丰田。你和兰坐在前面,争抢着什么看不清的东西。路灯飞闪而过,仿佛在抽打着你们的脸。

“他会把她杀了的,妈。他这次一定会。”你气喘吁吁地说。

“我们飞了。我们坐直升机很快。”兰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通红的脸上写满了执念。“我们飞哪儿去?”她双手紧紧抓着遮阳板上面的镜子。听声音,我能分辨出她在笑,或者至少是在咬着牙说话。

“他会杀了我姐姐的,妈妈。”你听起来好像落水之人在扑腾,“我了解卡尔。这次他真的会。你听见没?妈!”

兰抓着镜子左摇右晃,嘴里还发出嗖嗖的声音。“我们要离开这儿了,是吧?我们要跑远点儿,小狗!”车窗外的夜空如横过来的重力一样呼啸而过。仪表盘上的绿色数字显示时间是3:04。谁把我的手放在了我的脸上?每次拐弯时,轮胎都在尖叫。大街上空空荡荡,仿佛自成一个宇宙,其中的 一切 都在漆黑的太空中飞驰,而前面座位上那两个抚养我长大的女人彻底疯了。透过指缝,我看到黑夜就是黑色的美术纸,只有我眼前这两个疲累的脑袋清清楚楚、晃来晃去。

“别担心,梅。”你正在自言自语,脸几乎贴在风挡玻璃上,哈出来的白圈像说出的话一样很快散开,“我来了。我们来了。”

过了一段时间,我们转到一条两旁停满了林肯大陆汽车的街上。车慢下来,最终停在一幢有着灰色护墙板的联排别墅前。“梅,”你来了个急刹车,“他要杀了梅。”

这会儿,一路上都在摇头晃脑的兰停了下来,仿佛你的话终于触动了她体内的什么小开关。“啥?谁要杀谁?这回谁要死?”

“你们俩待在车上!”你解开安全带,跳下车,小碎步跑向那幢房子。身后的车门大敞着。

兰讲过一个有关赵妪的故事。看着你,我想起了她。传说她乳长三尺,施于背后,手握双剑,斩敌无数。

“这回谁要死?”兰转头看我,听到这个新情况后,在顶灯下看着毫无生气的脸皱起了涟漪。“谁要死,小狗?”她像打开一扇锁着的门那样,来回翻动手,以示空无一物,“有人要杀你?为啥?”

但我没在听——我在往下摇窗户,每摇一下手柄,胳膊疼得都像着火一样。十一月的凉风溜了进来。我看见你大步爬上门前的台阶,手中握着的二十多厘米长的大刀寒光闪闪,心里不由得一紧。你拍着门,用越南语大喊:“出来,卡尔。出来,你个王八蛋!我要带她回家。车可以给你,把我姐姐交出来。”说出“姐姐”二字时,你有些哽咽,但很快就恢复了正常。你用大刀的木柄使劲砸门。

门廊的灯亮了,你粉色的睡衣瞬间被荧光照成绿色。门开了。

你退后一步。

一个男人出现了。你往后退,他从门廊往外冲。那把刀别在你身侧,仿佛固定在那儿。

“他有枪。”兰现在清醒了,小声喊道,“红!是猎枪。一枪能射穿两个苹果,可以把你的肺打出来。小狗,快告诉她。”

你双手举在头顶,私家车道上传来金属碰撞的声音。那个男人身材高大,穿一件灰色的洋基队运动衫,塌着肩膀。他朝你走去,咬牙切齿跟你说了几句话,然后把大刀踢到一旁。那刀闪了一下,便消失在草丛里。你佝偻着身体,似乎在嘟囔什么,双手捧到了下巴那儿——这是你在美甲店收到小费时的姿势。你继续往车的方向退,浑身颤抖。那个男人慢慢放下了枪。

“不值当,红,”兰双手捂着嘴说,“你打不过枪啊。打不过。快回来,回直升机里来。”

“妈,”我听到自己说,声音有些颤抖,“妈,来吧。”

你慢慢挪进驾驶座,转身看我,目光中充满厌恶。你沉默了很久。我以为你要笑出来,但你的眼中开始涌上泪水。我转头看那个人。他还在警惕地盯着我们,一只手架在屁股上,猎枪夹在胳肢窝下,枪口冲地。他要保护他的家人。

你开始说话,但声音沙哑,我只听清一点点。那不是梅的家,你慌里慌张地边翻钥匙边解释,或者说,梅已经不住这儿了。她男朋友,就是那个曾经抓着她的头撞墙的卡尔,也不在这儿了。这是别人家,那个举着猎枪的秃头白人。弄错了,你对兰说。一个意外。

“可是梅已经五年没住这儿了,”兰突然温柔地说,“红啊……”虽然我看不见,但知道她正在把你的头发拂到耳后。“梅搬去佛罗里达了,想起来没?去开自己的美甲店。”兰现在姿态镇定,双肩放松,仿佛有人钻到她身体里,开始操纵她的四肢和嘴唇,“我们回家。你需要休息,红。”

引擎发动,车猛地掉头。我们驶离那家时,门廊上出现了一个跟我差不多大的小男孩。他用一把玩具枪指着我们,做出开枪的动作,嘴里还发出嘟嘟嘟的声音。他父亲转身吼他。他开了一次,然后又开了两次。我从直升机的窗口看着他,死死盯着他的双眼,做了我该做的事:我拒绝死去。 Nr4DG+k+c/ii2kCLHg3unbFsihJhtl7Jb05crXYOIg+V/OhV5K3V+50bmyGcG3M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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