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诺致莱布尼茨
1686年5月13日
先生:
我认为我应该亲自向您写信请求原谅,因为当我表明我对您的某一思想的看法时用了过于严厉的字眼,惹您生气。但我在上帝的面前发誓,我所犯的错误根本不是出于对您的偏见,因为除了在您从出生之日起就发觉自己与之紧密相连的宗教问题之外,我都永远没有理由不对您的意见持最支持的立场。当我写那封伤害了您的信时,我也并非处于恶劣情绪中,有许多人总喜欢说我脾气坏,其实,再没有什么比人们加在我性格上的这一缺点更离谱了。我也不是太执著我自己的思想,才对看到您持与我相反的意见而感到震惊。因为我可以向您保证,我对这样一类问题思考得极少,以至于可以说我的意见很不成熟。
先生,我请求您不要轻信有关我的那些传言,而是要确信,我之所以说话有失检点,乃是因为我知道黑森-莱茵费尔伯爵很厚道,素来原谅我所有的过错,我习惯不假思索地即兴给他写信,我想我能坦率地告诉他我不能同意您的一个观点,因为我确信它不够规范,经不起推敲,如果我误解了您的意思,您可以纠正我,不要让我误解得越来越厉害。
先生,我希望这位君主会愿意替我讲和,我将援引圣奥古斯丁在类似场合所说过的话来劝他。圣奥古斯丁曾用非常激烈的言辞反对那些认为可以用肉眼看到上帝的人,一位持这种观点的非洲主教看到了这封并非写给他的信,感到被深深地冒犯了。这使得圣奥古斯丁不得不请了一位既是他自己又是这位主教的朋友使这位教士平息下来。我恳请您设想一下,圣奥古斯丁从前在形式上是写给他的朋友而其目的却是想说给那位主教听的,我现在也想在形式上把圣奥古斯丁的话说给这位君主听但其目的则在于说给您听。圣奥古斯丁通过他的朋友而向这位主教说的话如下:“当我热心劝诫人时,我在下结论方面却一直太过严厉,太有欠思考。我不是在为我的过失进行辩护而是在对之进行谴责,我不是在请求宽恕而是在进行自责。我恳请您原谅我的过失:请记住我们以前的情谊,忘掉后来的冒犯吧。我确实从来不敢奢想:您仁慈地将我在写这封信时所不曾拥有的宽恕赐给我吧。”
我对是否应该就此打住不再涉及致使我们发生争吵的问题犹豫不决,因为这可能使我无意间说出一些伤害您的言辞。但我害怕这样会显得对您的公正没有足够的信赖。因而,我将简要地告诉您我对下述这一命题 注199 至今仍抱有的困惑:“每个人的个体概念都一劳永逸地包含了将对他发生的一切。”
在我看来,由此似乎可以得出下述结论:亚当的个体概念包含了他将拥有如此众多的孩子,而这些孩子的每一个的个体概念又包含了他将做的所有事情以及他将有的所有后裔等等。由此我认为我们还可以推论出上帝可以自由地创造或不创造亚当,但假如他想创造他,那么所有随后的人类事件便都会注定以命定的必然性发生,或者至少我认为假如上帝想创造亚当,上帝对于此后所发生的一切便不再享有自由,这与假设上帝想要创造我的话,他便因此而没有自由将我创造成一个不能思想的存在毫无二致。
先生,在我看来,当我这样讲的时候,我并不认为我混淆了假设的必然性和绝对的必然性。因为我始终反对的都是假设的必然性。我觉得奇怪的是:所有的人类事件都以假设的必然性跟随上帝想创造亚当这第一假设产生出来,其间的必然性,与仅仅因为上帝想要创造我,世界上因此就将有一个能思想的本性(une nature capable de penser)存在所具有的必然性并无二致。
您关于上帝所说的种种情况,就因果关系论,在我看来,似乎并不足以解决我的困难。
第一,“对在上帝有绝对自由做出来的事情与上帝因其已经做出来的某些决断而不得不做的事情之间的区分,人们早已做出来了。” 注200 这个观点很对。
第二,“像索齐尼派那样(以维护上帝的自由为借口)把上帝设想成和人类一样,有辱上帝的尊严,因为人类是依据环境作出自己的决断的。” 注201 我认为这种观点非常愚蠢。
第三,“上帝的所有目的都是互相关联的,不能单独分开。因而,上帝创造一个特殊亚当的目的也绝对不能与他创造亚当的儿女以及整个人类所有这一切的目的分开来看。” 注202 对此我也表示赞同,但我却看不出这些怎么能够解决我的疑难。
我老实承认,我原来是不曾理解您的意思的。你所谓每个人(例如亚当)的个体概念一劳永逸地包含了将要对他发生的一切,你说的这个人是就他在上帝的理智中之所是而非仅仅是他就其自身之所是而言的。在我看来,联系一个球体在上帝理智中的表象而非就它自身之所是来设想该球体,并不符合我们的思维习惯。我认为,对于一个人或一件事的个体概念而言,情况也是如此。
然而,对我而言,知道您的意图之所在也就够了。因为这样一来,我就能够遵照您的意图来探究一下它能否消除我在上面提到的疑难。但在我看来,它似乎并不足以消除我的疑难。
我承认,当上帝决定创造亚当的时候,他对亚当的知识既包括发生在他身上的所有事情,也包括已经发生和将要发生在他后裔身上的事情;因此,如果从这个意义上来理解亚当的个体概念,你说的无疑非常正确。
我也承认,上帝在创造亚当时所具有的目的,与他所具有的关于将要发生在亚当身上的事情以及关于亚当所有后裔的目的并不是相互分离的。
但在我看来,所有这些弄清之后,下面这个问题却依然存在(这也是我的疑惑所在)。这个问题就是:在那些对象(我指的一方面是亚当,另一方面是将要发生在他及其后裔身上的事情)之间的关系,究竟是因为其本身就是这个样子,并不依赖于上帝的自由命令呢,还是终究依赖于它们呢?也就是说,上帝业已知道的将要发生在亚当及其后裔身上的一切究竟只是上帝借以安排将要发生在亚当及其后裔身上的一切的自由命令的结果呢,还是根本不依赖于这些命令,在一方面是亚当另一方面是已经发生和将要发生在亚当及其后裔身上的事情之间即存在有一种内在的和必然的联系呢?除非你指的是后者,否则我看不出你关于“每个人的个体概念一劳永逸地包含了将要对他发生的一切”这个说法如何能够成为正确的,即使我们从它与上帝的关系角度来理解这一概念,亦复如此。
再者,说您所指的是后者,您似乎也不能接受。因为我认为你要做的是这样一个假定:按照我们设想问题的方式,在上帝发布其自由命令之前,可能的事物都只是可能的。由此我们便可以推论出:凡包含在可能事物这一概念中的东西都独立存在,并不包含在上帝的所有自由命令中。既然你曾说过 注203 :“上帝已经在可能的存在中找到了一个特殊的亚当,他伴随着某个个别环境,并且,在种种其他谓词之中还有适时具有某个后裔的谓词。”因此,根据你的推测,在这个可能的亚当与其所有后裔的独立个体之间,不仅仅在个人之间,而且在一般地必定对他们发生的一切事情之间,都存在有一种不依赖于上帝自由命令的固有的联系。阁下,坦率地讲,这对我而言是无法理解的。因为你的意思似乎是说,上帝在其他可能的亚当中所乐意挑选的这个可能的亚当,与受造的亚当具有完全一样的后裔。就我所能判断的,无论被认为是可能的(comme possible)亚当,还是被认为是受造的亚当(comme créé),在任何一种情况下,都是同一个亚当(le meme Adam)。倘若这就是您的意思,我的疑难也就在此。
试看,究竟有多少人,像以撒、参孙、撒母耳和许多其他人那样,是仅仅藉上帝的自由命令来到这个世界上的呢?所以,上帝之所以知道他们与亚当相联系的事实,并不是因为他们根本不依赖于上帝的命令而包含在可能的亚当这一个体概念之中。因此,说作为亚当后裔的所有个体的人都包含在可能亚当的那个个体概念之中是不正确的,因为倘若如此,则他们之包含于那个概念之中便根本不依赖于上帝的命令了。
同样的道理也可以用来说明因上帝的特殊的明确法令(desorders tres particuliers)而发生的无限多的人类事件,如犹太教、基督宗教,而最重要的,则是上帝的道成肉身(l’Incarnation du Verb e Divin)。我不明白如何能够说所有这些都包含在可能的亚当这一个体概念之中。我也不明白,关于包含在这一个体概念的一切,无论什么样的东西,只要我们认为是可能的,就必定不依赖于上帝的命令。
再者,先生,我也不明白,在将亚当作一个统一而不可分的本性 注204 的例证时,我们如何能够想到几个可能的亚当呢?这就好像我应当设想到几个可能的我的本性,这实在有点匪夷所思。因为倘若不把自己看作一种统一而不可分的本性,我是不能够想到我自己的。这一本性如此完全区别于每一个其他现存的或可能的存在,以至于我不能够设想有几个自我存在,就像我不能够设想一个圆,其所有的直径不相等一样。因为我的这几个本性(倘若有的话)各不相同,一个区别于另一个,否则就不会存在有几个了。因此,如果必须要有的话,那这些我中的其中一个我就不会再是我了,而这显然自相矛盾。
因此,先生,请允许我将你所说的关于亚当的看法用到这个“我”上面来,至于它究竟是否站得住脚,那就请您自行判断了。在可能的存在者中,上帝在他的观念之中发现了几个我的存在,假使在这几个我中有一个,其所有的谓词是将来有几个儿女,并且将成为一个医生,而另一个则独身,并且将成为一个神学家。现在,假设上帝已经决定创造后者或现在这个我,在其个体概念中即包含了独身生活和成为一名神学家。但倘若假设上帝已经决定创造前者,则其个体概念中便包含着结婚和成为一位物理学家。这样的表述之毫无意义难道不是显而易见的吗?因为,既然我的这个现在的我必定具有一个确定的个体的本性,这和说具有某个个体的概念是一回事,则设想在这个个体概念我中具有相互矛盾的谓词是完全不可能的,不就与设想一个与我不同的我存在一样不可能吗?因此,我们必定能够从中得出结论说:既然不论我是否结婚,也不管我是否独身,我都不可能始终保持我自己,那么,关于我的我(mon moy)的这一个体概念就既不包含这两种说法中的这一个,也不包含这两种说法中的那一个。如此,我们便有权利说:一块大理石,无论是处于静止状态,还是处于运动状态,它都一样是块大理石。因此,无论是运动还是静止都没有包含在它的个体概念之中。先生,在我看来,正因为如此,我才只应当把那些属于倘若我身上没有我便不再是我自己的一类本性的东西包含在我的个体概念之中。另一方面,凡那些属于无论是对我发生还是不对我发生我都不足以使我不再成为我自己的一类本性的一切,便都不应该包括进我的个体概念之中。尽管由于上帝的运筹和安排(这种运筹和安排绝不会改变事物的本性),这种事情绝不会发生在我的身上。这便是我的思想。我相信,我的这些思想与世界上所有哲学家始终主张的思想完全一致。
有一种哲学,在上帝认识事物的方式中来寻找我们本应当或是藉思考事物的特殊的概念或是藉思考它们的个体概念方能获得的东西,我曾经认为这是一种好的哲学。但我在相信它是一种好的哲学中发现了困难。而且,这样一种经历也使我坚信我的上述主张。诚然,上帝的理智乃事物真理的尺度,但就我们此生而言,它并不能构成我们的真理的尺度。因为,在现在,我们对上帝的知识,究竟知道些什么呢?我们知道的只是上帝知道一切,只是知道他是藉一个单一的极其简单的行为知道一切的,此乃上帝的本质。而当我说我们知道这些时,所指的也只是我们确信事情必然如此。但我们确实理解它吗?难道我们不应当承认,不管我们多么确信事情如此这般,我们也不可能设想到它是如何能够如此吗?再者,尽管上帝的知识乃他的本质本身,是完全必然和不可更易的,尽管上帝具有无限多的事物的知识,但我们能够设想上帝可能没有关于那些可能不曾存在的事物的知识吗?同样的道理也适合上帝的意志,上帝的意志也是其本质本身,其中除了必然性的东西外,一无所有。有些事情,他是能够不去意愿的,但他一劳永逸地意愿过,现在也依然在意愿。因此我发现,在我们经常描绘的上帝活动的方式中存在着大量的不确定性。我们想象在决定创造这个世界之前,上帝察看了无限多的可能的事物,从中他选择了一些而拒绝了另一些,在其拒绝的事物中,有许多可能的亚当,每一个又都伴随有一系列其所固有的与之相联的人和事。我们认为所有这些其他事物和与之相关的可能亚当之间的联系,同我们所知道的存在于已经被创造出来的亚当和所有其后裔之间的联系完全一样。这使得我们认为,上帝选择出来的那个亚当只是所有可能亚当中的一位,上帝并不想选择其他可能亚当中的任何一个。但我并不愿意中止我在前面已经说过的那些话,亦即以亚当作为一个统一而不可分的本性为例,我们之不可能设想有好几个亚当就如不可能设想有好几个我一样。我很诚恳地承认,我并没有有关纯粹可能实体(ces substances purement possibles)的任何观念,也就是说,我并没有有关上帝永远不会创造的事物的观念。我倾向于认为,这些无非是我们构造出来的奇思怪想,我们称之为可能实体(substances possibles)、纯粹可能性(purement possbles)的无论什么东西,不是别的而是上帝的全能(la tout puissance de Dieu);上帝既然是纯粹的现实(un pur acte),他就不允许在他身上存在有可能性。但可能性却可以设想存在于上帝所创造的本性之中,因为上帝所创造的这些本性并非(像上帝那样)仅仅由本质构成,它们由能力和活动(puissance et d'acte)构成。因此,我能够将它们设想为可能性(可能事物)。同样,我还能将存在于这些受造本性的能力之内的无限多的变体(modificationes)设想为可能性(可能事物),例如,理性存在物的各种思想以及有广延的实体的种种形式都是这样的变体,我都可以将它们设想为可能性(可能事物)。但倘若有人敢斗胆说他具有作为纯粹可能性的可能实体(une substances possible purement possible)的观念,那我就大错特错了。至于我自己,我深信,尽管有人喋喋不休地谈论这些作为纯粹可能性的实体,但它们却总是被设想为上帝已经确实创造出来的那些事物。因此,在我看来,我们能够说的只是:在上帝已经和将要创造的事物之外,根本没有任何纯粹被动的可能性,而只有一种能动的与无限的能力。
但很可能,我希望从这种含混性中,从认识事物存在于上帝知识之中的方式和认识究竟什么是这些事物之间所具有的联系的本性以及这种联系究竟是内在的抑或可以说是外在的困难中推断出来的一切在于:倘若我们要致力于发现我们所认识的各种事物的真正的无论是特殊的还是个体的概念,我们便不能通过上帝去发现,因为上帝居住在我们无法接受的亮光之中,而只能在我们自身之中关于这些事物的观念中去发现。
自从我在我自身之中发现了“我”这个概念以来,我便在我自身之中发现了一个个体本性的概念(la notion d'une nature individuelle)。因此,为了知道在这个个体概念中究竟包含着什么,我只能去考察这个个体概念,就像我想要知道一个球体的特殊概念究竟包含着什么,我只能去考察这个球体的特殊概念一样。现在,为要知道这个球体的特殊概念究竟包含了什么,除了做下述考察外我别无选择:这个球体的各种特性,倘若这个球体没有了它们,这个球体是否就不再是一个球体。例如,圆周上的所有的点到圆心的距离是否相等,或者这个球体的各种特性是否影响到它之为一个球体,例如,一个球体只有一英尺的直径,而另一个球体的直径可能是十英尺,第三个球体的直径则有一百英尺。由此我可以做出判断:说前者包含在一个球体的特殊概念之中,然而后者,亦即直径的大小问题却并不包含在一个球体的特殊概念里面。
我将这同一条原理也运用到“我”这个个体概念上。因为我确信,只要我在思想,我就是我自己。因为我不能认为我不存在,也不能设想我虽然存在却不是我自己。但我却既能够设想我将进行一次旅行,也能够设想我将不进行一次旅行,设想我之是否进行一次旅行,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都不足以妨碍我成为我自己。我非常坚定地主张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都不包含在“我”这一个体概念之中。或许有人会说:“但是上帝已经预见到了你将会做这次旅行。”我承认他的这一说法。“因此,你将不容置疑地做这次旅行。”对此,我也承认。但这种说法难道改变了一点我所作出的不管我是否做这次旅行我都将始终是我自己这样一种论断的确定性吗?因此,我必定得出结论说: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都没有什么可以进入我的“我”中,也就是说,都没有什么可以进入我的个体概念之中。在我看来,正因为如此,为了发现每件事物的个体概念所包含的内容,我们绝对不要诉诸上帝的知识。
先生,这些就是那个令我困惑的命题以及您所给出的解释在我心灵里产生出来的感想。我不知道我是否完整地把握了您的思想,但至少我试图如此。这个问题如此抽象以至于错误在所难免。但倘若您对我的看法与有些人一样贫乏,将我说成一个心灵发热的作家,仅仅靠诬蔑他人来驳斥他人,并且有意曲解他人的意见,我将因此而感到非常遗憾。这绝对不是我的性格。有时我可能把自己的想法表达得过分直率。有时,我也很可能没有能够领会别人的想法(因为我当然不会认为自己永远正确,没有人会必定永远不会犯错误),但即使因自信而至于此,我也绝不会有意地曲解别人的思想。在我看来,没有什么比在学问问题(des matieres de doctrine)上因意见分歧而使用诡辩和手段更下作了。即使对那些我们没有理由去爱的人也当如此,朋友之间出现分歧就更当如此了。先生,我相信您实际上是希望我将您列入后一类型的人士对待的。您爱我是我的荣耀,对此,我是坚信不疑的。您在您的信中已经表白得太多了。至于我,我现在也要为自己做一番辩白:对于我犯下的过失,我再次恳请您的原谅,而这样一种过失只不过是上帝赋予我的我对您的爱慕与我对您的救赎的热心,一种非同寻常的热心,所产生的结果而已。 注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