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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莱布尼茨自然哲学的学术背景

自然,作为莱布尼茨可能世界中最好世界的一个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从人类被“造出”之后,就一直是人类的唯一家园。因此之故,观察自然和反思自然就成了人类的一种天然的习性。正因为如此,当原始人类从直立人进化到智人阶段开始萌生了宗教意识后所形成的第一种宗教形态便是自然崇拜和自然宗教。古代印度宗教神话中的“苏利耶”崇拜、古代埃及宗教神话中的“瑞”崇拜以及希腊宗教神话中的“盖亚”崇拜等,无一不是自然崇拜。人类的自然崇拜之所以最初采取“宗教神话”的形式不是偶然的,而是同原始人类的思维方式和思维能力相一致和相适应的。原始神话是在人类虽然业已具备了一定的抽象思维能力但却尚缺乏高度抽象的理论思辨能力的情况下产生出来的,是人类尽力把握世界及其规律的最初尝试,是人类尽力尝试建立人与异己自然的和谐的最初的努力之一”。 但后来,随着哲学这一全新思维方式的出现,自然哲学便应运而生了。这是人类自然认识史上的一次根本性的转变。“思想不仅在形式上,而且在内容上也发生了决定性的转变。荷马的世界是由紧密相接、堆集成一个联动装置的微粒组成的, 而哲学家们的‘新世界’则是由相对独立的实体单位构成。”

一如自然宗教构成人类宗教的原始形态,自然哲学也构成了人类哲学的原始形态。就西方哲学而言,它的最初形态即是自然哲学,亦即伊奥尼亚派的自然哲学。西方哲学史上第一位哲学家、伊奥尼亚派(米利都派)的创始人泰勒斯提出了水是万物的“本原”或“始基”的观点,其学生阿那克西曼德的主要著作即取名为《论自然》;而伊奥尼亚派的另一个代表人物赫拉克利特在其《论自然》一书中则提出了“火是万物的本原或始基”的观点。事实上,自然哲学不仅构成了西方哲学的最初形态,而且还始终是西方哲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说,每个时代都有其自然哲学思想,也都有其自然哲学家。例如,在古代希腊罗马,除伊奥尼亚派外,毕达哥拉斯派、原子论派、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伊壁鸠鲁派、斯多葛派和新柏拉图主义也都有自己的自然哲学。在中世纪,有奥古斯丁、大阿尔伯特、托马斯·阿奎那和罗吉尔·培根等哲学—神学家的自然哲学。在中世纪晚期和文艺复兴时期,有帕拉塞尔斯(1493—1541)、特勒肖(1508—1588)、布鲁诺(1548—1600)和康帕内拉(1568—1639)的自然哲学。在文艺复兴晚期和近代初期,则有伽利略(1564—1642)和弗兰西斯·培根的自然哲学。至莱布尼茨时代,在欧洲,特别是在欧洲大陆,盛行的则是霍布斯(1588—1679)、笛卡尔(1596—1650)、斯宾诺莎(1632—1677)、莫尔(1614—1687)、马勒伯朗士(1638—1715)和牛顿(1643—1727)的自然哲学。

霍布斯是近代机械唯物主义的主要代表,也是近代机械论哲学的典型代表。他将哲学或自然哲学宣布为“关于物体的特性及其产生”的学说。在谈到物体的特性时,他不仅将物体定义为“空间”或“广延”,宣布“物体是不依赖于我们思想的东西,与空间的某个部分相合或具有同样的广延”, 而且,他还将物体区分为两种:自然物体和国家(人造物体)。 在谈到物体的产生时,他明确主张用机械运动来解释一切自然现象,宣布万物“总共只有一个普遍原因,这就是运动。……而运动除了以运动为原因外,不可能被理解为具有任何其他的原因”。

笛卡尔虽然是一个二元论者,但在自然哲学领域,他却和霍布斯一样,也是一个典型的机械论者。他和霍布斯一样(至少在“用语”方面如此),也将“广延”视为物体的本质属性,宣称“物体的本性并不在于重量、坚硬性、颜色或其他类似的特性,而只在于广延”。 其次,他也和霍布斯一样,用机械运动来解释一切自然现象。因为他不仅将机械运动理解为运动的唯一形式,宣称“运动,照通常解释的,不是任何别的东西,而无非是一个物体由一个位置转移到另一个位置的活动。而所谓运动,我指的是位移运动,因为我想不出还有任何其他种类的运动,从而在事物的本性中我也不应当想到任何别的东西”, 而且,他还强调指出:“物质的全部花样,或其形式的全部多样性,都依赖于运动。”

斯宾诺莎虽然与主张二元论的笛卡尔不同,将“自然”理解为唯一的“实体”(他同时也将这唯一的“实体”称作“神”),但他却把广延和思想规定为这唯一实体的两种本质属性(至少从人的观点看是如此),不仅将个体事物理解为具有广延属性和思想属性的东西,而且还断言我们也可以从“广延”的角度来理解个体事物,从而具有广延的个体事物只不过是具有广延属性的唯一实体的一种“样式”而已。 这在事实上便回到了笛卡尔自然哲学的立场,只不过平添上了一种物活论的色彩而已。此外,斯宾诺莎也和笛卡尔一样,用形而上学的或几何学的必然性来解释一切自然现象。他断言:“自然中没有任何偶然的东西,反之一切事物都受神的本性的必然性所决定而以一定方式存在和动作”, “一切事物都依必然的法则出于神之永恒的命令,正如三角之和等于两直角之必然出于三角形的本质”。

莫尔与霍布斯、笛卡尔和斯宾诺莎不同,在机械论占绝对上风的莱布尼茨时代,他可以说是一个另类人物。莫尔作为剑桥柏拉图派的代表人物,其主张实际上是一种万物有灵论或泛活力论,其根本努力在于反对机械论。他断言:没有什么东西是纯粹机械的。机械论(可以这么说)是自然的一个方面,但是它不能单凭它自身解释自然中的任何东西。上帝并不单纯地创造物质世界,把它置于机械规律之下。还有精神弥漫于整个物理宇宙。这种遍在的精神,并不是上帝自身,而是“自然精神”或者(用个古老的术语)世界灵魂(anima mundi)。……它把一种“塑造力”(plasotical power)施加到物质之上,“通过指引物质的轨道和它们的运动,在世界上产生出不能只被分解成机械力的现象”。

马勒伯朗士作为笛卡尔派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以其对偶因论全面、系统的阐述闻名于世。他所系统阐述的偶因论实质上是以“奇迹”或“神学”的方式试图清除笛卡尔二元论哲学所造成的心灵与身体以及心灵与物体之间不可避免的隔障。

牛顿无疑是莱布尼茨时代最具影响力的自然哲学家之一,也是莱布尼茨时代最具影响力的机械论哲学的代表人物之一。他的自然哲学思想或机械论哲学主要是由他的于1687年出版的后来享誉欧洲乃至世界的《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一书体现出来的。该著的卓越之处不仅在于它提出并系统阐释了牛顿的三大运动规律和万有引力定律,而且还在于它系统阐述了牛顿的物质观、运动观和时空观,提出了“研究哲学”的四项“规则”。 其中所提出和阐释的“绝对的、真实的和数学的时间”、“绝对的空间”和“绝对的运动”诸概念引发了持久不衰的争论,曾遭到莱布尼茨的尖锐批评。

这些可以说就是莱布尼茨自然哲学学术背景的梗概。从这样一个梗概中,我们能够看出一些什么样的东西呢?首先,我们从中能够看到,在莱布尼茨时代,自然哲学主要存在有两大流派:一派倡导机械论,坚持用机械运动来解释一切自然现象,霍布斯、笛卡尔、斯宾诺莎和牛顿等自然哲学家持守的就是这样一种主张;另一派倡导泛活力论,这一派以剑桥柏拉图派代表人物莫尔为代表,其所主张的,如上所说,实际上是一种万物有灵论。马勒伯朗士虽然在很大程度上是笛卡尔的信徒,但从他所主张和阐释的偶因论的角度看,其自然哲学与莫尔的泛活力论也有某种类似,其差异主要在于:莫尔是用寄寓于物质之中的灵魂或其他精神原则来解释种种物质现象或自然现象的,而马勒伯朗士则是用上帝的直接干预来解释种种物质现象或自然现象。而且,既然在莫尔看来,寄寓于物质中的灵魂或精神原则只不过是上帝在物质事物中的代理者而已,则他的泛活力论在本质上与马勒伯朗士的偶因论便没有本质的区别,从这个角度看,莫尔的泛活力论只不过是一种变形的偶因论。 其次,我们从中也不难看出,相形之下,在莱布尼茨时代的自然哲学中,机械论占绝对的上风,属于主流学派,在当时可以说是一种显学,而泛活力论派则明显处于下风,属于支流,在当时可以说是一种“旁门左道”。再次,在种种机械论哲学中,对于莱布尼茨的自然哲学来说,尤其是对于莱布尼茨自然哲学的生成来说,最为重要的当是笛卡尔的自然哲学。这首先是因为笛卡尔比其他人出道都早的缘故。霍布斯虽然比笛卡尔年长8岁,但其自然哲学的问世却比笛卡尔晚。霍布斯阐述其自然哲学的主要著作《论物体》于1655年出版,而笛卡尔的自然哲学代表作《哲学原理》则于1644年问世。其次,就他们自然哲学的理论形态看,霍布斯因其坚持经验主义认识论路线而原则上摈弃了形而上学,但笛卡尔的自然哲学则奠基于其形而上学之上。他明确地将形而上学视为他的自然哲学的“根”,并将“机械学”视为他的自然哲学的“枝条”。 第三,笛卡尔作为近代西方哲学的奠基人之一,在西方近代哲学界,尤其是在欧洲大陆哲学界有着其他西方近代哲学家难以企及的影响。第四,诚然,牛顿的自然哲学影响也很大,但由于该著出版于1687年,这时,莱布尼茨的自然哲学业已初具规模,其体系也业已趋于初步成熟。因此,莱布尼茨对牛顿的《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这部巨著中一些观点的评价或批评,更多关涉的并非莱布尼茨自然哲学的生成,而是莱布尼茨自然哲学思想的运用。正因为如此,纵观莱布尼茨自然哲学的生成史,莱布尼茨将其批判的锋芒差不多始终指向笛卡尔的自然哲学,就是一件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了。我们选编的这本文集也明显不过地体现了这样一种情形。在这本文集中,我们不仅收录了《简论笛卡尔等关于一条自然规律的重大错误》和《对笛卡尔原理核心部分的批判性思考》两篇论文,而且其中其他论文也都与笛卡尔的自然哲学有这样那样的关联,差别仅仅在于有些论文与笛卡尔自然哲学的关联比较直接,而有些论文与笛卡尔自然哲学的关联较为间接一点罢了。这是我们阅读这本文集时需要格外注意的。

我们阅读这本文集时需要注意的第二点在于:我们必须恰如其分地理解莱布尼茨自然哲学的批判风格。从这本文集中,我们可以看出,莱布尼茨并非如一些人所误解的那样,只是一位各种哲学的调和者或折中者,而是处处都洋溢着一种积极的批判精神。一方面,他对其他自然哲学家的批判并不意在对批判对象进行全盘否定,而是旨在捍卫和阐释他所理解的自然哲学的真理。例如,他虽然将霍布斯作为“近代的伊壁鸠鲁”进行批判,但对霍布斯的“努力”概念还是给予了充分肯定的。再如,他虽然将斯宾诺莎作为“近代的斯多葛派”予以批判,但他却从未否认过斯宾诺莎的机械论从现象层面解释自然的理论功能。另一方面,他对同时代自然哲学家的批判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一种自我批判。因为自大学时代起,莱布尼茨就开始阅读笛卡尔和霍布斯等近代自然哲学家的著作,为“他们那种机械地解释自然的美妙方式”所“吸引”。 他对霍布斯的机械唯物论“推崇备至”,“当他从友人口中获悉霍布斯依然健在时,便立即驰书致敬请教”。 至于斯宾诺莎,莱布尼茨一向“欣赏”他的“学识及其思想的敏锐”。他不仅早在美因茨时期就阅读过斯宾诺莎的《神学政治论》,而且在他于1676年在其从法国返国的途中,还专程到荷兰拜访斯宾诺莎,并且经斯宾诺莎本人允许,从受委托保管一份此前尚未出版的《伦理学》手抄复本的契尔恩豪那里了解到斯宾诺莎这部著作的一部分内容。 事实上,莱布尼茨正是在对笛卡尔、霍布斯、斯宾诺莎等人自然哲学的批判过程中,不断修正自己的自然哲学思想,逐渐形成他自己的自然哲学思想体系的。

与此相关联,我们阅读这本文集时需要注意的第三点在于:莱布尼茨探究自然哲学的过程始终是有破有立的:一方面,我们可以将莱布尼茨探究自然哲学的过程理解为批判考察同时代自然哲学的过程和自我批判的过程,另一方面,我们又可以将莱布尼茨探究自然哲学的过程理解为其自然哲学思想不断生成的过程。事实上,无论是他的物质观和有形实体学说,还是他的动力学思想,都是在其对同时代自然哲学的批判过程中,逐渐形成并逐渐系统化的。离开了莱布尼茨对其同时代自然哲学思想的反思和批判,莱布尼茨自然哲学思想体系的生成便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

在本文集中,我们共收录了20篇相关论文和书信:从1671年的《对物理学与物体本性的研究》一直到1715年的《斐拉莱特与阿里斯特的对话》。基于我们对莱布尼茨自然哲学学术背景的上述考察,我们拟结合文本对这本文集的主题内容从八个方面作出扼要的说明。其中,前四个方面旨在从莱布尼茨自然哲学生成的角度依序考察莱布尼茨对笛卡尔、笛卡尔派、自然主义及野蛮哲学(即泛活力论)和牛顿的批判,后四个方面则旨在从逻辑层面依序考察莱布尼茨自然哲学的宏观结构、动力学思想、物质观与有形实体学说及其历史影响和理论得失等。 pOJPibIV7qXWHHPDqZJPrgrMA1lKZswF6hA9Qdc2b7vUH/oxJRv5nt3Az1KwPC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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