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在我们面前的是莱布尼茨有关逻辑学思想的文集。如所周知,逻辑学的对象是人类的思维,而语言则是人类思维的物质外壳。正因为如此,无论是我国的名辩学和印度的因明学,还是西方的逻辑学,都无不以语言的研究为基础。我国著名翻译家严复将逻辑学译作“名学”,并强调说:“逻各斯一名兼二义,在心之意、出口之词皆以此名”, 即是谓此。我国著名逻辑学家江天骥之所以将逻辑学界定为“以语法和语义学的研究为基础的关于推论关系的一般理论”, 也是谓此。而这就意味着,语言研究不仅是逻辑学的应有之义,而且还是其基础内容。既然如此,我们在命名这部文集时,在“逻辑学”之后为何还要另加上“语言哲学”呢?这是因为在编译者看来,莱布尼茨试图构建的逻辑学不仅蕴涵普通逻辑学的内容,而且还蕴含有高出或超出普通逻辑学的内容,一方面,它提出了“普遍字符”和“大衍术”的构想,另一方面它又提出了“数学科学”、“普遍科学”或“奥秘的百科全书”的设想。因此,莱布尼茨要构建的逻辑学本质上是或者说它本质上应是一个具有本体论意蕴的统摄一切科学的“人工语言系统”,一种语言哲学。
莱布尼茨在西方逻辑学史上享有极其崇高的地位:他既是西方古典形式逻辑的捍卫者、继承者和发展者, 又是现代符号逻辑或数理逻辑的开创者和奠基人。德国逻辑学家肖尔兹(1884—1956)在谈到莱布尼茨的逻辑革新时说,“他使亚里士多德逻辑开始了‘新生’”。 数理逻辑大家罗素将莱布尼茨说成是“数理逻辑的始祖”。 我国学者中也有人断言:“莱布尼茨是逻辑史上最伟大的逻辑学家之一,在西方逻辑史居于举足轻重的独特地位。”
本序拟从下述几个方面对莱布尼茨这位西方逻辑史乃至人类逻辑史上的历史巨人的逻辑学成就作出比较概括、比较扼要的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