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闻拙著以世界上使用人数最多(大约15亿人)的语言出版,我很乐意聊叙几句以推介此书的中文版。当然原著用英文写成,是一位美国法学院的法学教授的作品。这本书主要是关于美国家庭法的历史:在过去一个半世纪左右的时间里,家庭法是如何变迁的以及为什么会发生这些变化。本书诚然是关于法律的,但它也是(且更为根本的是)关于现代文化的研究。在这段时期,美国的家庭法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为什么美国法律的变化会引起中国读者的兴趣?我希望中国读者能从此书中找到与其自身生活和思维方式相关的东西——一些能帮助他们理解我们这个时代本质的东西。我们所有人都生活在同一个地球上,而且在某种程度上有着同样的终极命运。当然,中国社会和美国社会在各方面或多或少都有所差异,但两个社会具有某些共同的趋势。
在我们这个时代,法律制度经常互相借鉴。这一点在某些形式的商法中最为明显,因为当今大多数国家都广泛参与国际贸易。家庭法似乎是最不可能在国家间相互借鉴或传播的法律分支。家庭结构、家庭关系、性别和性的问题——这些都深植于不同的文化之中,一个国家似乎不太可能从他国借用关于该主题的法律。
然而吊诡的是,尽管直接的跨疆域借鉴可能并不常见,但家庭法似乎正以平行的方式在全球范围内演进。传统的包办婚姻在各个社会相继衰落。女性获得了更多的权利,包括婚内和婚外的权利。离婚几乎在所有国家都合法化了。有人认为,包括家庭法在内的美国法律本身带有西方的色彩,其法律制度与东方文化格格不入,很不适合中国这样的国家,就像一套衣服不是太紧就是太松一样。但我本人并不这么认为。家庭法的趋势所反映的规范既不是西方的,也不是东方的;它们只是现代的,是遍及各国的现代性力量的产物。以男女平等的概念为例,在中世纪它对于瑞典或法国是完全陌生的,就像对远东国家是陌生的一样。美国、英国或法国的妇女在20世纪才获得投票权。两性平等和渗透于家庭法中的许多其他规范在西方也曾经是陌生的,正如在德川幕府时代的日本或慈禧太后时期的中国一般。
家庭法的确深深植根于民族文化之中。但民族文化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巨变。它们是工具,而人们不断发展和开发新的工具。汽车、电脑和喷气式飞机都源自西方,电话、电视和智能手机也是如此,更不用说进化论了。但是没有人会认真地辩称电脑对于中国文化是异质的,也没有人会当真地认为现代医学的疫苗接种或化学疗法等方面对于中国文化而言是外来物。
在现代社会,文化交通不是一条单行道。西方有很多方面需向东方学习。西方接受了中国艺术,并从中受益匪浅。东京或北京的交响乐团都演奏贝多芬的音乐。高雅文化如此,通俗文化也越来越普及:想一想电影还有风靡世界的摇滚乐吧。在习惯、衣着、建筑甚至饮食上,我们日益成为一个世界,使用一种文化语言——当然它分化成了许多方言,这些方言在若干方面各不相同,但它们仍然是同一种语言的方言。
世界的文化正在融合,强势的社会力量促成了这一切。家庭法和其他法律领域一样,都存在着融合的现实。法律是文化的反映:这是法律与社会运动的信息,也是本书的核心概念。因此,基于上述原因(及其他理由),学者接触和研究自身以外的文化至关重要。研究既要强调相似性也要注重差异性。在21世纪,我们需要互相理解,需要互相学习,需要了解在我们的世界中发挥作用的文化和社会力量。和平与繁荣有赖于相互了解和相互尊重。我希望现在呈飨中国读者的这本书,能够为此目的略尽微薄之力。
劳伦斯·弗里德曼
斯坦福大学
二〇二〇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