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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研究方法

在社会科学研究中,研究方法事实上是一套方法体系。 [56] 它其实包含了方法论、研究方式、具体方法和技术等诸多方面。能否选择合适的研究方法,将直接关系到本研究结论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本节主要回答两个问题:一是为何选择达村作为研究对象及达村的代表性在哪儿;二是如何收集、整理和分析研究资料。

(一)研究对象及其选取

达村位于江西省东北部的栗县冬镇境内,是一个深受传统生育观念影响的农业社区。在达村,老一代村民绝大多数都恪守“多子多福”的生育观念。然而,自1980年以后,村民们的生育意愿受到了相当大的抑制。在达村调查的结果显示,达村户籍人口在1982年、1990年及2010年时分别为1160人、1200人及1360人。从1982年到1990年,达村新增人口总数为40人,平均每年新增5人,年平均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3‰;从1990年到2010年,达村新增人口总数为160人,平均每年新增8人,年平均人口自然增长率为6.7‰。整体来看,从1982年到2010年,达村新增人口总数为200人,年均增长7.1人,年均人口自然增长率为6.2‰。若进一步观察,增加部分更多来自2000年以后当地村民的生育反弹。

达村在地理上属于丘陵山区,而当地道路交通的真正改善是在20世纪90年代末期。在这以前,人们与外界的接触主要借助收音机、电视乃至高音喇叭,整体而言,当地信息较为闭塞。20世纪90年代末,随着村民大量外出务工,以及智能手机的普及,人们对外界的了解才日渐丰富起来。但作为一个农业社区,除正常的自然死亡、婴儿出生外,通过参军、上大学、外出经商等渠道离开达村,将达村变为“故乡”的村民并不多。这导致达村的户籍人口变动较小,为本研究考察当地的自然及社会生态提供了重要基础。

实际上,达村在江西省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村落社区,并无特别值得炫耀的地方。根据国家统计局历次人口普查和1%人口抽样调查结果,江西省都是一个新生儿性别比偏高的省份。例如,1990年,江西省新生儿性别比在107.0—109.9内,属于轻度失衡地区;2000年,江西省新生儿性别比在110.0—114.0内,属于中度失衡地区;而2005年则上升至125.0—129.9,属于重度失衡地区。鉴于2001年江西城镇化率不到28%,2013年仍不足49%的现实,农村无疑是当时江西计划外生育的“重灾区”。

例如,与栗县同属一市的昌县就是一个以超生闻名的人口大县。它最大的特点是,不仅体制外的城乡居民超生严重,即使体制内的群体也是如此。因此,其户籍人口由20世纪80年代初期的30多万增至2012年的82万。30多年时间人口净增长了1.6倍左右。与之不同的是,栗县在20世纪80年代初与昌县人口相差不过几万人,目前却不足后者的一半。我们不妨以昌县境内的莲村为例,2000年全村户籍人口总数为1512人,2015年则升至2481人,年均人口自然增长率竟高达41.7‰,是达村的6.7倍。或许这样的村落更符合社会学对案例典型性的要求。但在笔者看来,这样的个案研究结论往往缺乏普遍性。因为一个体制内群体都普遍超生的县域并不具有代表性。基于这样的考量,笔者抑制住了将莲村作为研究个案的冲动,反而将达村作为研究个案。

充分顾及调查资料获取的便利程度,也是本研究选择达村作为研究个案的重要因素。我国农业经济学家董时进曾断言:“我素来认为要知道乡村的秘密,和农民的隐情,惟有到乡下去居住,并且最好是到自己的本乡本土去居住。依着表格到乡下去从事调查,只能得到正式的答案。正式的答案多半不是真确的答案。” [57] 为此,笔者曾多次赴达村调研,通过与当地村民的深入交谈,尽可能站在他们的立场去认识他们,理解他们。正如人类学家克利福德·格尔茨(Clifford Geertz)所言:“作为由可以解释的记号构成的交叉作用的系统(如果忽略狭义的用法,我本可以称之为符号)制度,文化不是一种引致社会事件、行为、制度或过程的力量(power);它是一种风俗的情景,在其中社会事件、行为、制度或过程得到可被人理解的——也就是说,深的——描述。” [58]

对格尔茨而言,“人类学著作本身即是解释,并且是第二和第三等级的解释。(按照定义,只有‘本地人’才做出第一等级的解释:因为这是他的文化。)因此,它们是‘虚构’的产物;虚构的产物,是说它们是‘某种制造出来的事物’,是‘某种被捏成形的东西’——而不是说它们是假的、非真实的,或者仅仅是‘仿佛式的’思想实验” [59] 。因此,格尔茨将“以行动描写和揭示着的文化志”视作文本,摒弃文化符号化的建构努力,对文本的解释就是对文化最深刻的解释,并成为人类学者的终极目标。基于这一逻辑,作为本课题的研究对象,达村村民如何应对,如何抉择,只有达村村民自己最有发言权。这是因为所有建立在制度和文化基础上的解释也只有通过达村村民的行动,尤其是他们与国家权力的互动过程才能得到理解。

如何进入达村?这关系到本研究能否展开的前提和基础。幸运的是,笔者得到了达村小学退休校长阳某的引荐。她初中毕业后就开始在达村小学任教,这里的绝大多数中青年村民都曾经是她的学生。这一届的村委会班子成员也都受其“启蒙”。由于为人随和热情,加之住房建在达村主干道旁边,很多曾经毕业的学生有空都愿去她家喝茶聊天。本书中的很多信息就来自他们。经过他们的引荐,笔者才得以入村入户调查,才有幸认识了良英大姐和JZ大姐等众多热情的达村村民。她们的热心提高了本研究访谈的进度和效率。

本研究的访谈对象及观察对象主要是达村1962年以后出生的已婚村民。当然,本研究并未将其他年龄段的村民都排除在外。如此处理,有三点原因:一是1962年以后出生的村民在1980年代以后开始步入婚育阶段,正好赶上国家开始推行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从生命历程的角度来看,他们“成家立业”和“养儿育女”的生命阶段正好与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高度重合。二是基于便于获取研究资料的考量。2010年以后,当地镇政府才开始注重村落社区计划生育信息的档案化建设。具体而言,就是冬镇镇政府开始使用JXPIS系统数据(即江西全员人口信息服务管理系统)和计生WIS系统(即育龄妇女信息系统)来促进当地计划生育信息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而先前的文献资料在达村村干部交接及村委会的两次搬迁过程中所剩无几。三是部分村民当年就是国家计划生育的执行者和参与者。对他们进行的回忆性访谈有助于研究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例如,在访谈中,我们有幸遇到了曾在达村及其辖区村民小组任职的村干部和村民小组长,还有一位出生于达村的政府干部(曾当过大队书记、乡办公室秘书、镇长、镇书记和当地县某局局长等职),他为本研究提供了很多基层乡镇如何执行计划生育方面的信息,让我们能够重现当年基层政府的权力运作逻辑。此外,基于学术伦理的要求,本书调研数据中所涉及的人名与地名均为化名。

(二)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分析

访谈和参与式观察是本研究最主要的资料收集方法。因此,访谈记录和观察笔记是本书最重要的分析资料,这也是笔者前后多次深入达村,两赴栗县相关部门进行调研,调查时间累计近一年的产物。同时,达村及栗县计生部门的年度统计资料也为本研究提供了非常有益的补充。为避免村民之间的相互干扰,深度访谈主要采取一对一聊天的方式进行。当然,对那些带有普遍性的,敏感度较低的话题,本研究偶尔也会采取集体座谈的方式进行。众所周知,参与式观察是获取研究“在场感”的重要基础。没有这种“在场感”,研究者就无法深入当地村民的生活世界,而生活世界恰恰是理解当地村民的生育惯习以及他们为何逃避或消解国家权力规训的文化基础。

需要指出的是,作为一个实施四十余年的国家人口控制工程,计划生育的经历者和参与者在访谈中确实也遇到了“无事件境” [60] 的尴尬。这很大程度上应归因于村民对政策调整的关注有限,导致事件之间的关联有时被无序的细节混杂在一起。为弥补这一缺陷,与当地权力精英的访谈,以及收集达村,乃至栗县(达村所在的县)的年度统计资料就非常有必要。唯有这样,才有助于本研究最大限度地贴近社会事实。当然,作为一个目前仍很敏感的政策话题,本研究肯定在资料收集和分析上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例如,在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的考核压力下,达村及栗县计生部门的年度统计资料难免会有些水分,但由于时间跨度长达30余年,通过比较不同时期的数据变化,我们仍能大体判断各个阶段的政策执行力度及其效果。需要指出的是,因这种局限所导致的文章责任,由笔者负责。

本书主要采取定性分析和文献分析相结合的方式来发掘材料之间的内在逻辑。对内容庞杂的访谈记录和观察笔记进行归纳整理,并予以档案化,是一件耗时费力的差事,但它却是本书理论建构的基础。正是经过这一痛苦的编码过程,本书核心概念及其之间的逻辑关系才逐渐得以清晰。例如,国家权力这个概念,一开始仅被视作制度权力,即由中央及地方政府所构成的权力管理体系。但在访谈中发现,从村民口中不时蹦出的计划生育口号及宣传标语,恰恰是国家权力的话语表达形式,是国家文化权力的一种。

在调查中,笔者从达村及栗县计生部门获得了一些年度统计数据。令人欣慰的是,这些数据时间跨度达到5年、10年,甚至30年。这为长时段考察达村计划生育实践提供了历史依据。由于统计口径在不同年代有所差异,因此,对这些数据进行“再创造”就难以回避,如表6.1、表6.2、表6.4等表格就是笔者从达村已婚育龄妇女基本情况反馈表进行“再创造”的产物。由于原始表格当中,并无达村计划外生育情况统计的直接数据。在本书,文献分析主要服务于前面的定性分析,为定性分析所建构的概念逻辑关系提供数据支撑。


[1] 田雪原:《大国之难:20世纪中国人口问题宏观》,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20页。翟振武、李建新:《中国人口:太多还是太老》,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

[2] 蔡昉:《人口转变、人口红利与经济增长可持续性——兼论充分就业如何促进经济增长》,《人口研究》2004年第2期。陈友华:《中国人口与发展:问题与反思》,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

[3] 王跃生:《中国城乡家庭结构变动分析——基于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中国社会科学》2013年第12期。

[4] 李银河:《家庭结构与家庭关系的变迁——基于兰州的调查分析》,《甘肃社会科学》2011年第1期。

[5] 靳小怡、郭秋菊、崔烨:《转型期的农村家庭结构及其对代际关系的影响》,《青年研究》2014年第4期。

[6] 参见胡平、朱楚珠《计划生育与中国妇女生命历程变化探讨》,《中国人口科学》1996年第4期。朱楚珠、李树茁《论以提高妇女地位和创造低生育率环境为中心的社区发展》,《人口研究》1994年第3期。

[7] 刘骥、德新健:《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探析:兼论计生改革的难点与方向》,《中国行政管理》2015年第6期。

[8] 陈心想:《从陈村计划生育中的博弈看基层社会运作》,《社会学研究》2004年第3期。

[9] 姚敬:《国家与社会关系视角下乡村计划生育政策执行过程研究》,硕士学位论文,西北师范大学,2009年。

[10] [美] 阎云翔:《私人生活的变革:一个中国村庄里的爱情、家庭与亲密关系(1949—1999)》,龚小夏译,上海书店出版社2006年版,第231—234页。

[11] 李银河:《生育与村落文化》,内蒙古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69—85页。

[12] 彭玉生:《当正式制度与非正式规范发生冲突:计划生育与宗族网络》,《社会》2009年第1期。

[13] 陈卫、靳永爱:《中国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及其影响因素——基于微观的视角》,《人口与经济》2014年第4期。

[14] 李银河:《生育与村落文化》,内蒙古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69—85页。

[15] 吴莹、杨宜音等:《谁来决定“生儿子”?——社会转型中制度与文化对女性生育决策的影响》,《社会学研究》2016年第3期。

[16] 王文卿、潘绥铭:《男孩偏好的再考察》,《社会学研究》2005年第6期。

[17] 杨菊华:《生育政策的地区差异与儿童性别比关系研究》,《人口研究》2006年第3期。

[18] 转引自[美]裴宜理《增长的痛楚:崛起的中国面临之挑战》,夏璐译,《国外理论动态》2014年第12期。

[19] [美]哈瑞·丹特:《人口峭壁》,萧潇译,中信出版社2014年版。

[20] [美]李侃如:《治理中国:从革命到改革》,胡国成、赵梅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325页。

[21] Tyrene White,“Domination Resistance and Accommodation in China's One-Child Campaign”, Chinese Society Change Conflict and Resistance ,New York:Routledge Press,2000,pp.103-119.

[22] Susan Greenhalgh,“The Peasantization of the One-Child Policy in Shaanxi”, Chinese Families in the Post - Mao Era ,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93,pp.219-250.

[23] 董国礼、谢燕清:《家庭形态的想象与重构:一个分析性框架——1949年以来的国家权力实践》,《中国研究》2013年第1期。

[24] 夏可君:《身体:从感发性、生命技术到元素性》,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3页。

[25] 转引自[英] 布莱恩·特纳《身体与社会》,马海良、赵国新译,春风文艺出版社2000年版,第126页。

[26] [美] 阿尔伯特·赫希曼:《欲望与利益:资本主义胜利之前的政治争论》,冯克利译,浙江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39页。

[27] 转引自[英] 布莱恩·特纳《身体与社会》(第二版导言),马海良、赵国新译,春风文艺出版社2000年版,第12页。

[28] Roland Barthes, Roland Barthes by Roland Barthes ,New York:Hill and Wang,1982,p.117.

[29] [德]尼采:《苏鲁支语录》,徐梵澄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27—28页。

[30] 汪民安、陈永国编:《后身体:文化、权力和生命政治学》,吉林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13页。

[31] 黄金麟:《历史、身体、国家——近代中国的身体形成(1895—1937)》,新星出版社2006年版,第8页。

[32] [英] 安东尼·吉登斯:《资本主义与现代社会理论:对马克思、涂尔干和韦伯著作的分析》,郭忠华、潘华凌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3年版,第306页。

[33] [德] 诺贝特·埃利亚斯:《个体的社会·前言》,翟三江、陆兴华译,译林出版社2003年版,第2页。

[34] [英] 布莱恩·特纳:《身体与社会》,马海良、赵国新译,春风文艺出版社2000年版,第62页。

[35] [英] 布莱恩·特纳:《身体与社会》,马海良、赵国新译,春风文艺出版社2000年版,第36—37页。

[36] [美] 裴宜理:《华北的叛乱者和革命者(1845—1945)》,池子华、刘平译,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256页。

[37] [美] 凯博文:《苦痛和疾病的社会根源——现代中国的抑郁、神经衰弱和病痛》,郭金华译,上海三联书店2008年版,第113页。

[38] [美] 孙隆基:《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5页。

[39] [澳] 雷金庆:《男性特质论——中国的社会与性别》,刘婷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

[40] [美] 贺萧:《危险的愉悦:20世纪上海的娼妓问题与现代化》,韩敏中、盛宁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335页。

[41] 李小江:《让女人自己说话:亲历战争》,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8页。

[42] 郑震:《身体:当代西方社会理论的新视角》,《社会学研究》2009年第6期。

[43] 赵方杜:《身体社会学:理解社会的新视域》,《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4期。

[44] 金一虹:《“铁姑娘”再思考——中国文化大革命期间的社会性别与劳动》,《社会学研究》2006年第1期。

[45] 张念:《性别政治与国家:论中国妇女解放》,商务印书馆2014年版,第273页。

[46] 郭于华:《心灵的集体化:陕北骥村农业合作化的女性记忆》,《中国社会科学》2003年第4期。

[47] 曾越:《社会·身体·性别——近代中国女性图像身体的解放与禁锢》,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4页。

[48] [英] 安东尼·吉登斯:《社会理论的核心问题:社会分析中的行动、结构与矛盾》,郭忠华、徐法寅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5年版,第103页。

[49] [法] 皮埃尔·布迪厄、[美] 华康德:《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引》,李猛、李康译,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版,第115页。

[50] 即在城乡人口稠密地区实行计划生育。

[51] 提倡“晚”“稀”“少”的生育政策。

[52] 《公开信》,此处是指《中共中央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和共青团员的公开信》。本书简称《公开信》。它被视作中国“一胎化”政策的滥觞。

[53] 转引自彭珮云《中国计划生育全书》,中国人口出版社1997年版,第16页。

[54] “全面二孩”政策的最大特点,就是由生育报备制取代之前的生育审批制。这标志着国家政策执行理念发生了质的转变,个体的自主权有所提升。

[55] 刘欣:《阶级惯习与品味:布迪厄的阶级理论》,《社会学研究》2003年第6期。

[56] 风笑天:《社会学研究方法》(第三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美] 艾尔·巴比:《社会研究方法》(第10版),邱泽奇译,华夏出版社2005年版。

[57] 转引自熊培云《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自序》,新星出版社2011年版,第7页。

[58] [美] 克利福德·格尔茨:《文化的解释》,韩莉译,译林出版社2014年版,第17—18页。

[59] [美] 克利福德·格尔茨:《文化的解释》,韩莉译,译林出版社2014年版,第19—20页。

[60] 方慧容:《“无事件境”与生活世界中的“真实”——西村农民土地改革时期社会生活的记忆》,硕士学位论文,北京大学,1997 年,第1—30页。 bWOlKRcS5uOVgpzSDPdzRt+W5mmPZcFEJr6Th99fUUcCwWZbjgyVKwC5xQw3C1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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