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丕禅代后,国内形式基本稳定,天下对手只余蜀汉与东吴,于是工作重心由曹操时代的军事方面转到思想文化建设上来。作为禅代的君王,为使自己的政权合法化,自然更多地希望得到人们思想上的认同,而恢复传统的儒家思想文化,则是很具说服力的途径。在曹操儒政的基础上,曹丕一方面循礼变礼,另一方面重视儒学及儒家文化的传承。
曹丕在《典论·自序》中说自己“少诵诗论,及长而备历《五经》《四部》,《史》《汉》诸子百家之言,靡不毕览” ,于此可见曹丕的知识素养与儒学素养。通观曹丕的诏令,多处以“礼”“先王之道”“圣人之道”等作为自己诏令的依据,从中可见他对礼乐制度的重视。曹丕执政以来,所行之礼撮要如下。
《文帝纪》注引《献帝传》对献帝禅位有较详细的记载,其中对曹丕受禅礼记载道:“辛未,魏王登坛受禅,公卿、列侯、诸将、匈奴单于、四夷朝者数万陪位,燎祭天地、五岳、四渎……” 其后诏令三公,进行一系列改革:他将延康元年改元黄初(220),议改正朔、制礼乐、易服色、用牺牲。他下令:正朔用虞夏旧例;徽号、器械、礼乐、服色、牲币的使用随土德之数;郊祀、朝会服装如汉制,宗庙所服如《周礼》。据《三国志》注引《魏书》,黄初四年(223)宗庙音乐也做了如下改动:
有司奏改汉氏宗庙《安世乐》曰《正世乐》,《嘉至乐》曰《迎灵乐》,《武德乐》曰《武颂乐》,《昭容乐》曰《昭业乐》,《云翘舞》曰《凤翔舞》,《育命舞》曰《灵应舞》,《武德舞》曰《武颂舞》,《文始舞》曰《大韶舞》,《五行舞》曰《大武舞》。
曹丕的除旧布新基本上是对旧礼制的沿袭,如《礼记·大传》就这样记载:“立权、度、量,考文章,改正朔,易服色,殊徽号,异器械,别衣服,此其所得与民变革者也。” 在《答桓阶奏改服色诏》中,曹丕认为此举是“圣人之制”。在《定服色诏》中,他又说:“孔子称‘行夏之时,乘殷之辂,服周之冕,乐则《韶舞》’,此圣人集群代之美事,为后王制法也。” 曹丕的诏令对自己的登基革命是赞许的,认为沿袭了圣人之制。从形式上看,的确如此。曹丕的受禅礼,仪式多类古礼,这是形势使然,它意在表明新政权的合法性。实质上,这貌似庄严、合理的仪式,多少为曹丕的禅位行为做了遮掩,礼仪过程中的让禅可资证明。《三国志·文帝纪》注引《献帝传》记载:曹丕在受禅过程中曾发布让禅令,并三次上书让禅。“让”之虚伪,前人多有批评,不多言。值得一说的是,这作秀的禅让形式,在西晋司马氏篡权中再次得以上演,历史似乎开了一个玩笑。但在儒家文化看来,两次禅让还是有本质不同的。华喆先生在探究高贵乡公太学问《尚书》事时,对两次禅让得出如下结论:
西晋代魏与曹魏代汉,看似都采用了禅让的形式,但二者在过程上,有着很大的反差。如果从儒生对于禅让的构想来看,曹魏代汉无疑要比西晋代魏名正言顺得多。曹丕受禅,是对尧舜禅让的再现。……反观司马氏,司马昭父子表面上也在依从所谓的“汉魏故事”,其实却是禅让这场政治游戏规则的破坏者。
这里,通过华喆先生的比较,可以看到曹丕登基受禅礼对古礼的沿袭,从一定意义上表明了曹丕的儒学素养。
《左传》言“国之大事,在祀与戎”,曹丕时代虽有统一天下的终极目标,但稳定政权下的大事更多的是“祀”,即吉礼中的祭祀。作为天子,祭祀的重要礼仪是郊祭,即如《礼记·曲礼下》中所言:“天子祭天地,祭四方,祭山川,祭五祀,岁遍。” 《三国志·文帝纪》对于曹丕的郊祭有如下记载:黄初二年(221)正月,曹丕“郊祀天地、明堂。甲戌,校猎至原陵,遣使者以太牢祠汉世祖。乙亥朝日于东郊”,“(黄初二年)六月,初祀五岳四渎,咸秩群祀”。
对曹丕黄初二年正月郊祀天地、乙亥朝日之事,裴松之认为:“寻此年正月郊祀,有月无日,乙亥朝日,则有日无月,盖文之脱也。” 《晋书·礼上》认为:曹丕“黄初二年正月乙亥,朝日于东门之外,又违礼二分之义” 。陈戍国先生对此有辨正,以为:曹丕东郊祭日不一定是在春分朝日,故不必依古春分朝日之礼。
陈戍国先生之说确可成立,然读曹丕《春分拜日诏》犹有疑惑。严可均《全三国文》辑有曹丕的《春分拜日诏》,其中可见曹丕对春分拜日礼仪的态度。诏令全文如下:
觐礼,天子拜日东门之外,反礼方明。朝事议曰:“天子冕而执镇圭,率诸侯朝日于东郊。”以此言之,盖诸侯朝天子,祀方明,因率朝日也。汉改周法,群公无四朝之事,故不复朝于东郊,得礼之变矣。然旦夕常于殿下东向拜日,其礼太烦。[《晋书》《宋志》作“烦”,亵似家人之事,非事天交神之道也。]今采周春分之礼,损汉日拜之仪,又无诸侯之事,无所出东郊。今正殿即亦朝会行礼之庭也,宜常以春分于正殿之庭拜日。其夕月,文不分明。其议奏。
诏令清晰可见“春分拜日礼”的沿革,要点有三:其一,周法,诸侯朝拜时,天子祭祀天地四方神灵后,率诸侯朝日于东郊。其二,汉改周法,群公无四朝之事,则不复于东郊朝日,但每日早晚在大殿东向拜日。其三,现在采用周代春分之礼,除去汉代日拜的仪式,无诸侯之事时,只是春分在正殿之庭拜日。
诏令见于《南齐书·礼志上》,中间与《晋书·礼志上》《宋书·礼志一》略有不同,其中传达的信息是:曹丕一方面遵循古礼,沿袭它的内容——朝日;另一方面也肯定汉代“得礼之变”——无诸侯之事,朝日于殿而非东郊;同时,曹丕也修正了汉代“日拜”的烦琐礼仪,诏令春分拜日于正殿之庭。
与上述诏令矛盾的是,黄初二年正月乙亥,曹丕拜日仍然是在东郊而非正殿之庭。个中原因,或如陈戍国先生所言:非春分时拜日。但这似乎又与曹丕诏令既沿袭古礼又简化礼仪的精神不符。推断来,当是曹丕称帝后礼制尚未健全,《春分拜日诏》又尚未颁布,因此拜日不是春分时的庭拜。
由《春分拜日诏》看得出曹丕既沿袭古礼又不墨守古礼,是以通脱的态度遵循礼制。这份通脱在礼制建设时,多表现为对汉制的变通。如黄初二年,出现日食,有司上奏请求罪责太尉,曹丕却下令“后有天地之眚,勿复劾三公” ,一反汉朝天灾罪大臣的做法。在宗庙祭祀礼仪上,曹丕同样既循古礼,又有所变通。试看:
建安二十五年(220)正月,曹操去世。曹丕采用周代丧礼仪式——“卤簿既整,三官骈罗。前驱建旗,方相执戈” ,为曹操送葬。
延康元年(220)七月甲午,曹操去世半年,曹丕率军次于谯,“大飨六军”“设妓乐百戏” ……可见曹丕未遵循“三年之丧·”的古礼。
在行丧礼的时候,曹丕送葬之时用的是古礼,但半年之后却未行“三年谅暗”之古礼。对此,后儒多有讥评,但时人却并未非议。《全三国文》中有《大飨碑》一文,记载了曹丕军次谯、大飨六军的盛况。不过,时间上与《三国志》相差一个月,《三国志》记载是延康元年七月甲午,《大飨碑》则为八月辛未。《大飨碑》作者有言是大臣卫觊,有说是曹植。内容则全然歌颂,一派欢乐,其时曹操去世仅半年。可见,时风并不重“三年之丧”。
曹丕在祭祀曹操时,前后礼仪是不一致的。延康元年(220)七月丙申,(曹丕)亲祠谯陵。 黄初二年(221),“甲辰,以京师宗庙未成,帝亲祠武皇帝于建始殿,躬执馈奠,如家人之礼” 。延康元年,曹丕行墓祭;黄初二年则未行墓祭。
观其称帝前后,曹丕更倾向于反对汉代厚葬墓祭的做法。他的诏令中两次提到“古(礼)不墓祭”,其一是黄初三年(222),为恪守先帝省约遗诏,他下令“毁高陵祭殿”,并说“古不墓祭,皆设于庙” 。其二也是黄初三年,他表首阳山为寿陵,作《终制》说:“礼不墓祭,欲存亡之不黩也。” 或因为此,黄初四年(223)建祭祀宗庙,改革墓祭之法:“辛酉,有司奏造二庙,立太皇帝庙,大长秋特进侯与高祖合祭,亲尽以次毁;特立武皇帝庙,四时享祀,为魏太祖,万载不毁也。”
曹丕黄初二年未行墓祭,也未在宗庙祭祀,而是在建始殿。原因恐怕是京师宗庙未建好。黄初四年所造二庙应在邺城。《三国志·明帝纪》明确记载:“初,洛阳宗庙未成,神主在邺庙。(太和三年)十一月,庙始成,使太常韩暨持节迎高皇帝、太皇帝、武帝、文帝神主于邺……”裴松之注言:“魏初唯立亲庙,祀四室而已。至景初元年(237)始定七庙之制。”
古是否有墓祭,陈戍国先生认为“至迟春秋战国应有墓祭”,结合赵翼《陔余丛考·墓祭》,陈先生指出:“陵寝制度远远早于秦朝。” 无论古有墓祭还是古无墓祭,曹丕无非是对东西两汉的陵寝制度做了一次改革。曹丕之后,宗庙祭祀外,仍有“墓祭”,“高平陵事件”就发生在曹芳拜谒明帝之墓时。
曹丕封王称帝后,循礼而变礼,其原因可归结为二。
首先是由于战乱之后,新兴的王朝礼制还不健全,各种礼法还不规范。黄初二年(221)曹丕迁葬曹冲诏书中言“葬礼未备”,可见一斑。
其次是由于曹丕通达的个性。西晋傅玄曾说:“近者魏武好法术,而天下贵刑名;魏文慕通达,而天下贱守节。” 对此,王永平先生从戏弄言诵、喜好狩猎、违背礼乐制度三方面对其“通达”言行详细分析,指出:曹丕的“通达”本质上离儒家礼法规范相去甚远,推动了当时士风的变化,造成了文化多元的局面。
此说固是,曹丕与儒家礼法制度相去甚远,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为循礼又变礼的“通达”行为,这种“通达”行为与其巩固政权不无关系,“循”与“变”不能简单地一律视为“违背”。曹丕的循礼与变礼,有主观随意性,但客观上对儒家文化的恢复也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曹丕循礼而变礼,他的通脱在某种程度上能使他注意到礼的实践目的。黄初二年(221)军次于谯,下诏说“礼不忘其本”。何为“礼之本”?梁满仓《魏晋南北朝五礼制度考论》认为:尊祖敬宗为孝敬之本,教学为立国之本,尊师贵士为王教之本,孝敬仁义为立身之本,婚姻为人伦之本,治心为治国之本,农桑为国之本。所以,他说:“可以称之为礼之本的东西,已经具体到祖宗、教学、儒者、道德、心灵、农桑等事务了。”
从曹丕的诏令看,“礼不忘其本”,狭义的“本”当指谯郡百姓,所以他说:“谯,霸王之邦,真人本出,其复谯租税二年。” 免谯郡租税两年,“礼不忘本”就是要“本”生,这里,曹丕注重的是礼的实践目的。事实上,曹丕的“礼之本”,不单单指的是谯之民,更是他的治下之民,“礼之本”就是“民本”。他称王称帝的七年中,所颁诏令、所施政令,多与“民本”有关,实质上是“仁政”的体现。它们或及休养生息、百姓稼穑,例如:
延康元年(220)冬十月颁布《殡祭死亡士卒令》:“其告郡国给槥椟殡殓,送致其家,官为设祭。”
黄初二年(221)正月壬午,复颍川郡一年田租。
黄初三年(222)七月,冀州蝗灾;黄初五年(224)十一月,冀州饥荒,均遣使者开仓赈灾。
黄初四年(223)魏吴江陵之役,曹军不克,曹丕下《敕还师诏》:“今开江陵之围,以缓成死之禽。且休力役,罢省繇戍,畜养士民,咸使安息。”
黄初六年(225)二月,遣使者循行许昌以东尽沛郡,问民疾苦,贫者振贷之。
或涉商贸关税、刑法律例,例如:
延康元年二月,曹丕颁布《除禁轻税令》,认为“设禁重税,非所以便民”,“遣使者循行郡国,有违理掊克暴虐者,举其罪”。
延康元年前后,曹丕颁布《平准诏》,诏曰:“百贾偷利喜贱,其物平价,又与其绢,故官逆为平淮耳”。
黄初四年颁布《禁复私仇诏》,诏曰:“宇内初定,民之存者,非流亡之孤,则锋刃之余,当相亲爱,养老长幼。自今以后……敢有复私仇者,皆族之。”
黄初五年,曹丕下《议轻刑诏》,要求“广议轻刑,以惠百姓”。
上述措施基本上是“礼不忘其本”的诠释,虽然杂有法术思想,但“法”是手段,法术是用来保证社会安定发展的,“天下归仁”才是目的。曹丕的惠民举措在当时很好地安抚了人心,社会相对稳定,经济有一定的发展。
儒家的“仁政”思想,本质上是缓和矛盾、加强统治的手段,因此,历史上意欲有所作为的君王往往将它作为思想统治的法宝,曹丕也不例外。事实上,曹丕的这些举措在曹魏时代是一脉相承的,诸如减免租税、反对淫祀、抚恤阵亡将士等,曹操、曹叡都施行过,这多多少少表明儒家仁政思想对曹魏统治者的影响。此是曹丕对儒家思想文化传承的表现之一,即仁政。
曹丕对儒家思想文化传承的第二个表现是礼贤。
儒家的重德、礼贤在敬老礼仪中多有表现,敬老实际上也就是重德。主要的礼仪有君王举行的“三老五更礼”和地方官吏及民间举行的“乡饮酒礼”。东汉永平二年(59)十月,汉明帝率领群臣在太学正式举行敬老之礼,自此,敬老、礼贤成为历代君王文治教化的重要手段与方式。曹魏时代的“三老五更礼”,《三国志》有明确记载的主要是:甘露三年(258)八月,曹髦以王祥为三老,以郑小同为五更。
事实上曹丕在位时,也曾举行类似礼仪。《三国志》注引《魏书》载:“(黄初二年)己亥,公卿朝朔旦,并引故汉太尉杨彪,待以客礼。”这里的客礼,即古之宾礼。对照《后汉书·礼仪志》,曹丕所行客礼颇类“三老五更礼”。根据曹丕诏书可知:该礼的目的是“宾礼黄耇褒崇元老”;实行该礼的原因是“(杨彪)世著名节,年过七十,行不逾矩,可谓老成人矣”;仪式的内容是赐“延年杖及冯几”,并允许杨彪“谒请之日,便使杖入,又可使著鹿皮冠”。
杨彪在汉献帝朝,历官三公,见汉室将衰,诈病退居,耻为魏臣。曹丕称王,欲以为太尉,杨彪表明自己汉臣身份,曹丕极为宽宏,竟也不夺其志。黄初二年(221),宾礼杨彪,杨彪依然不合作,着布单衣、皮弁入见曹丕。
黄初四年(223),曹丕再次诏拜杨彪为光禄大夫,秩中二千石,朝见位次三公。杨彪依然拒绝了曹丕的厚待。尽管如此,曹丕依然对杨彪优崇有加,为其门施行马、派吏卒护卫。
曹丕礼遇杨彪,尽管目的是借杨彪的声望笼络人心,从而维护自身的统治威信,但过程及手段依然沿用古礼的实质,体现出儒家文化敬老、礼贤的色彩。
在《报何夔乞逊位诏》《赐桓阶》诏中,曹丕都表达了礼贤的态度。他认为:“盖礼贤亲旧,帝王之常务也。” 他不仅礼遇在世老臣,即便去世的先贤,曹丕也能做到尊崇有加。黄初六年(225)十二月,曹丕行军自谯过梁,派使者以太牢祭祀已故汉太尉桥玄,时桥玄已逝四十余年。对桥玄的祭悼与对杨彪、何夔、桓阶等的礼遇,或多或少都体现了曹丕对“重德”“礼贤”的儒家文化的继承。
曹丕对儒家思想文化传承的第三个表现是:尊孔。
黄初三年(222),曹丕敕令豫州刺史,禁止吏民前往老子亭祷祝。黄初五年,下令禁设非礼之祭。两道禁令全文如下 :
先王制礼,所以昭孝事祖,大则郊社,其次宗庙,三辰五行,名山大川,非此族也,不在祀典。叔世衰乱,崇信巫吏,至乃宫殿之内,户牖之间,无不沃酹,甚矣其惑也。自今其敢设非礼之祭、巫祝之言,皆以执左道论,著于令典。
告豫州刺史。老聃贤人,未宜先孔子,不知鲁郡为孔子立庙成未?汉桓帝不师圣法,正以嬖臣而事老子,欲以求福,良足笑也。此祠之兴由桓帝。武皇帝以老子贤人,不毁其屋。朕亦以此亭当路,行来者辄往瞻视,而楼屋倾颓,傥能压人,故令修整。昨过视之,殊整顿,恐小人谓此为神,妄往祷祝,违犯常禁。宜宣告吏民,咸使知闻。
将两道禁令结合看时,可以得出以下的结论:老子虽贤,但不在祀典。祭祀老子属非礼之祭,是违禁的。孔子地位则高于老子,祭祀孔子属于合法行为。黄初二年,曹丕就令鲁郡修孔庙,任命孔子后人孔羡为宗圣侯,奉祀孔子。从禁令中可以看到,曹丕一直关注着孔庙的修建,他反对君王尊崇老子,认为汉桓帝事奉老子以求福是十分可笑的。
曹丕的尊孔是有传承基础的。汉高祖十二年(前195),刘邦经过鲁国,以太牢祭祀孔子。此后,西汉、东汉祭孔活动延续不断。曹丕黄初二年下诏祭孔,其目的是借助孔子的儒家学说,统一思想,维护统治。曹丕后,祭孔尊孔已然成为曹魏政权的传统。据史书载,曹叡、曹芳、曹髦多次举行释奠礼,祭祀孔子。当然,他们的祭孔与曹丕当时的祭孔略有不同,他们的祭孔与尊师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尽管如此,祭孔的实质仍然一致,都是对儒家思想文化的尊崇。
曹丕对儒家文化传承的第四个方面是:崇经。
刘振东先生说:“自曹丕以后,在曹魏政权,尊崇儒学已成为固定的传统。” 曹丕对儒学的尊崇,更多地表现为崇经。
曹丕崇经,有自己的学养基础。据《三国志》记载,曹丕“年八岁,能属文。有逸才,遂博贯古今经传诸子百家之书” 。他自己也说:“余是以少诵诗论,及长而备历《五经》《四部》,《史》《汉》诸子百家之言,靡不毕览。” 翻阅曹丕诗文,引经据典随处可见,如《策命孙权九锡文》及惺惺作态的多篇《让禅令》中,就用了《尚书》《论语》《左传》《礼记》《诗经》等诸多经传典故。
曹丕不仅谙熟经学,从某种意义上说,儒家经传还是曹丕的一种精神依托。建安二十年(215),曹丕《与吴质书》回忆昔年南皮之游是“妙思六经,逍遥百氏” 。南皮之游不仅仅是纵情享乐,还有经传与诸子的文化滋养。建安二十二年(217)《与王朗书》中回忆“集诸儒于肃城门内,讲论大义,侃侃无倦” 之事;延康元年(220),曹丕又召集诸儒,编纂《皇览》。关于《皇览》,《三国志》是这样介绍的:“初,帝好文学,以著述为务,自所勒成垂百篇。又使诸儒撰集经传,随类相从,凡千余篇,号曰皇览。” 《皇览》的编纂时间约始于延康元年(220),终于黄初三年(222)。编纂方式是将经传及群书内容分类汇编,“合四十余部,部有数十篇,通合八百余万字” 。
两次召集“诸儒”背景有所不同。建安二十二年(217)一场疾疫夺去了刘桢、陈琳、徐干、应玚诸人性命,有感于生命短暂,曹丕欲“著篇籍”以不朽。侃侃不倦,讲论经籍大义,可视为曹丕消解生命苦短这一忧虑的主要方式之一。延康元年(220)曹操已逝,曹丕已称王,禅位在即,召集“诸儒”编纂《皇览》,目的恐是为执政奠基。唐代司马贞释“皇览”为“宜皇王之省览” ,是有道理的,尽管曹丕尚未称帝。
一个有趣的巧合也可说明《皇览》的编纂目的。延康元年,曹丕有《敕尽规谏令》:
轩辕有明台之议,放勋有衢室之问,皆所以广询于下也。百官有司,其务以职尽规谏,将率陈军法,朝士明制度,牧守申政事,缙绅考六艺,吾将兼览焉。
曹丕此令不啻为《国语·召公谏弭谤》的翻版,试看《召公谏弭谤》原文:“故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典,史献书,师箴,瞍赋,蒙诵,百工谏,庶人传语,近臣尽规,亲戚补察,瞽、史教诲,耆、艾修之,而后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 规谏令目的与召公进谏目的一致,无非是广视听以资执政。
值得注意的是,内容上,“缙绅考六艺,吾将兼览焉”,与《皇览》“使诸儒撰集经传”有直接的内在联系,均主要以“经”为关注对象。《敕令》要求缙绅考索“六经”,《皇览》要求诸儒撰集经传,即经书的传注。当然,《皇览》并非经书,《隋书·经籍志》是将它列在子部的。时间上,《敕令》颁布与《皇览》始纂都在延康元年。它几乎就是“皇览”的注解。如此巧合,军法、制度、政事、六艺会是《皇览》的内容吗?随着《皇览》的散佚,这些已经不得而知。现存资料中,《皇览》内容言“冢墓”的最多,这在《史记索隐》和《水经注》等书籍中可见。其次,言“逸礼”的也有一些,如《五礼通考》卷31、《乐书》卷175、《七国考》卷10等可见其对礼仪的记载。下面的零星史料记载,也可以推测《皇览》可能有的内容:
《南史·齐本纪上》:(萧道成)又诏东观学士撰《史林》三十篇,魏文帝《皇览》之流也。
《史通》:晋世杂书,谅非一族……皇朝新撰《晋史》多采以为书。夫以干(宝)、邓(粲)之所粪除,王(隐)、虞(预)之所糠秕,持为逸史,用补前传,此何异魏朝之撰《皇览》,梁世之修《遍略》,务多为美,聚博为功,虽取悦于小人,终见嗤于君子。
《两汉博闻》:其书则有《万物录》,著五方所出,皆直述之。事见《皇览》及《晋中经簿》。
《困学纪闻》:《皇览·记阴谋》:“黄帝《金人器铭》……”按《汉·艺文志》“道家”有《黄帝铭》六篇……《皇览》撰集于魏文帝时,汉《七略》之书犹存。《金人铭》盖六篇之一也。
《汉制考》:周之本以齐古读正,凡五十事。郑本或无此注者,然《皇览》引鲁读六事,则无者非也。(考《论语》“传不习乎”之“传”)
吴全节《进龙虎山志表》:幸一经于《皇览》得,藏副于名山,益振玄风,少禆至治。
上述材料表明,《皇览》涉及历史、博物、道教等多方面内容,诚如清代侯康对其部类的推测:“《御览·礼仪部》三十九,引《皇览·冢墓记》二十余条;《水经注》引《皇览》十三条,言冢墓者十之九。冢墓,盖即四十余部中之一。《御览》卷五百九十,又引《皇览·记阴谋》,疑亦书中篇名也。《论语·三省章》释文:称《皇览》引鲁读六事,则兼及经义……盖后世纬书之滥觞,故无所不包矣。”
当然,上述内容有待考证,毕竟材料中的作者多为唐宋之后的文人,而《皇览》在北齐时已失传 ,后来所谓《皇览》已非曹丕时代《皇览》的原貌。尽管如此,《皇览》与经学有密切关系,这一点无可置疑。
作为类书的鼻祖,《皇览》对后世的影响是相当大的,南北朝时期,南齐高帝萧道成召集东观学士撰《史林》、南齐萧子良集五经学士编《四部要略》、梁简文帝集手下撰《法宝联璧》、北齐后主高纬编《修文殿御览》等,这些无不仿效《皇览》,书中经部的内容自然有助于经学的传播。
传播经学的有效途径莫过于教育。为此,曹丕也有可圈点的事迹。曹丕践祚即接受华歆“存立六籍”“崇王道”“以经试孝廉” 的奏议。延康元年(220),曹丕聘请郑称担任太子的老师,“勉以经学辅侯(太子),宜旦夕入侍,曜明其志” 。黄初元年(220)诏公卿举独行君子 。之后“补旧石碑(熹平石经)之缺坏,备博士之员录,依汉甲乙以考课” 。黄初四年(223),以隗禧担任谯王的老师。诏令“博举天下俊德茂才、独行君子” 。黄初五年(224)夏四月,立太学,制五经课试之法,置春秋穀梁博士。 曹丕以其子为先例,以国家政令的形式推行经学,这些举措对儒学的传承无疑有巨大的影响。
从孩童到成年,从五官中郎将到太子到君王,曹丕一直都重视着经学,这从曹丕的诗文中可见,如:《策命孙权九锡文》多引经据典;《短歌行》多化用《诗经》成句抒发孝思,王夫之评之“乃欲与《蓼莪》(《诗经》)并峙” 。更重要的是,曹丕将崇经付诸他的政治实践,在人才的选拔中,经学素养成为重要的衡量条件之一。黄初三年(222),他一改曹操对人才选拔的模式,下令道:
今之计、孝,古之贡士也;十室之邑,必有忠信,若限年然后取士,是吕尚、周晋不显于前世也。其令郡国所选,勿拘老幼;儒通经术,吏达文法,到皆试用。有司纠故不以实者。
曹丕的儒家人才观,在明帝景初年间的一次论难中也可清晰看到。时散骑常侍刘劭作考课法,傅嘏不赞同,难刘劭的考课法说道:“……昔先王之择才,必本行于州闾,讲道于庠序,行具而谓之贤,道修则谓之能。乡老献贤能于王,王拜受之,举其贤者,出使长之,科其能者,入使治之,此先王收才之义也……” 傅嘏所说的先王即曹丕,很明显,曹丕选拔人才是以颇具儒学色彩的“贤能”为标准的。
为了顺应时代统治的需要,巩固曹魏政权,曹丕在施政实践、教育制度、人才选拔与任用等诸多方面公开尊崇儒学,这些对魏明帝及高贵乡公乃至西晋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