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发区域金融风险的中观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类:地方政府对金融活动的干预、区域经济发展状况与运行状态以及区域间的资金流动。
金融市场具有信息不对称、外部性强等特点,这也是金融市场失灵的表现,此时需要政府介入解决信息不对称和外部性的问题,并对金融市场进行矫正,政府的适当干预能保证金融稳定、持续和健康地发展,但是不恰当的政府干预也是诱发区域金融风险的重要原因。受利益的驱使,地方政府对金融活动的干预会导致金融财政化,降低金融资源的使用效率、金融组织的约束能力和内控能力,同时,政府干预形成的区域金融运行的封闭化和区域间的产业同构化弊端,增大了金融产业的经营风险,也影响了宏观金融调控目标的实现。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当金融机构对地方政府机构产生过度依赖时,地方政府就自然地承担了隐含的担保责任。区域内的金融组织会无所顾忌地涉足高风险投资项目,使大量银行资产价值收缩的风险越来越大。
目前我国地方政府在干预金融发展的过程中产生了许多问题,如加剧金融风险、扭曲金融配置资源的功能和影响货币政策的效应等。政府的不恰当干预会扰乱金融机构的运行秩序,使其无法按照客观规律选择资金投向,以至于选择了许多长期无效项目,加剧了金融风险。除此之外,地方政府的不恰当干预会扭曲金融配置资源的功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机构收集信息并对其进行处理和分析,进而确定资金流向,但是在政府的干预下,资金配置不再以市场化的方式进行,这会导致资金的错配和浪费。最后,政府的不恰当干预还会影响货币政策的效应,政府干预会导致银行不良资产增加,金融机构产生“惜贷”现象,影响货币政策的效应。中国人民银行一项对我国不良资产形成的原因的调查分析表明,行政干预是不良资产形成的主要原因。
现代市场经济进入经济金融化的阶段,经济发展过程中会产生许多的不确定性因素,这些不确定因素导致了金融风险频发。我国经济发展进入发展新常态以来,经济结构和金融市场急剧变动,这种变动表现在产业结构的转换和区域经济的发展差异等方面。区域金融风险是金融发展过程中各项矛盾长期积累的反映,区域经济发展状况与运行状态是决定区域金融风险抵御能力的重要因素,实体经济的良好发展有助于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其原因在于实体经济的发展为经济运行提供物质保障,运行良好的区域实体经济能够提高金融资源的使用效率,增强外部融资能力,而且即使出现宏观金融风险,区域实体经济发展良好,经济结构合理的区域也能合理应对风险,降低危机发生的概率。
区域间资金流动是形成区域金融风险的直接原因之一,随着我国资本账户开放进程的不断加快,金融业对外开放的程度不断加深,短期跨境资本流动的频率和波动性显著增加,由于短期跨境资本具有较强的流动性、投机性和破坏性等特征,因此频繁的资本流动会对我国金融系统产生剧烈冲击,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国际经验显示,在金融开放程度加深的背景下,频繁的短期跨境资本流动风险已成为各国面临的重要金融摩擦之一,这是因为随着金融产业的成熟和金融市场的完善,金融主导型资金流动逐渐取代财政主导型资金流动,成为两国短期资本流动的主导模式,由于各个地区投资环境存在差异,这种资金流动模式的转变会加剧本来就存在差异的两地之间的资金非平衡流动,扩大资金流出区域的资金缺口,对区域金融产业系统的支付能力造成损害,同时,区域间频繁的短期资金流动以及由此形成的债务链条,也是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重要传播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