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个体的人的意识在某些时刻会突然变得“过于真实”,就像即将沉睡时身体的“肌抽跃症”。在某些时刻,个体或许会猛然意识到,无论是在物质还是在精神的意义上,自己再也不是曾经的那个自己了。演出在不断地进行着,但演员在不知不觉间似乎已经变换。不过,只要一直向前追溯,就能追溯到最初的那个“启蒙”时刻。在那一刻之前,是无善无恶、肆意狂奔的“完美”岁月。在那一刻之后,是善恶分明、疲于挣扎的“怀憾”光阴。前者之所以“完美”是因为“完美”的缺席,后者之所以“怀憾”则是因为“完美”的出现。一旦窥见了世事的不平,痛苦就变得在所难免。既苦于“逝者如斯”,又多苦于“力所不逮”。
自宇宙大爆炸起,我们所处的既无限又有限的时空中就充满着压抑不住的勃勃生机,“时间之矢”奔流不息,斗转星移、沧海桑田、花开花谢、生生死死,许多动物的群体性迁徙浩浩荡荡,“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少年儿童肆无忌惮地胡言乱语、忘情追逐。自迈入文明时代以来,人类社会的分工和关系网络日渐复杂,高度社会化、职业化的个体迫于生存压力,在种种密集线索的不断拉扯之下,在“善”与“恶”的摇摆中,不仅日趋变形,更逐渐丧失着源自内心深处的生命力。
当我在恶与善、未启蒙与启蒙的混沌中痛苦挣扎时,马克思的著作让我对自身的痛苦有了些许认识,尽管这种痛苦并没有因此而被消除,甚至偶有不断加深的趋势,但马克思不只揭露了这些痛苦的根源,更通过他那足以穿透千年迷雾的呐喊指出了结束这些痛苦的方向。精神上的痛苦不可能通过精神层面的努力而根除,因为这种痛苦并不源自精神世界。
诚如《老子》所言:“天之道,其犹张弓欤?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
“人有病,天知否?”严肃而清醒地直面人类世界的痛苦,直面法学领域的痛苦,是减轻乃至消除这些痛苦的第一步;改变不合理的世界和不实事求是的理论,是消除这些痛苦的最后一步。这两步之间,是否只是一步之遥?
是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