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第一章
绪论

众所周知,一方面,气候变化问题本身的外部性直接导致市场失灵;另一方面,气候变化的全球外部性和跨代外部性导致全球政府作为统一主体的实质性缺位,因此无法代表全人类的共同利益来解决气候变化的根本问题,进而导致政府失灵。所以气候变化问题上的“双失灵”窘境意味着经济学的传统逻辑无法实质性解决气候变化的问题。那么,如何从经济学的视角减缓气候变化?这一切还要从气候变化的经济学争议开始说起。

一 气候变化的经济学视角与争议

是否有必要将经济学引入气候变化问题的研究,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威廉·诺德豪斯(William D.Nordhaus)给出了肯定的答案。其一,旨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政策措施,必须经由经济系统才能奏效;其二,气候变化也会影响经济系统的生产过程和最终产出。

从经济学视角看待气候变化问题时,外部性和公共品是两个基础性的词汇,几乎所有的研究都由此开始。大气本身属于典型的全球公共品,市场无法为之配置正确的类型和数量,易产生“公地悲剧”和“搭便车”等问题,陷入集体行动困境。而全球变暖是由部分国家过度排放温室气体导致的,但它的影响跨越国境波及了其他国家,属于经济学中的外部性问题。

以乔治梅森大学教授马克·萨果夫(Mark Sagoff) [1] 为代表的部分学者对气候变化的经济学视角提出了几点质疑:

首先,气候变化是集体行动问题吗?斯蒂芬·加德纳(Stephen Gardiner) [2] 和萨果夫认为气候变化问题不宜采用集体行动逻辑进行分析。因为解决集体行动问题需要的是优势互惠,即每个人在解决该问题中获得的好处都需要远超过对应的损失,而气候变化存在着明显的时滞现象,当代人为减缓气候变化付出了巨大的努力,获得收益的却是未来的某一代,所以在利己假设下不存在足够的利益激励来促使当代人付出努力,气候变化问题永远无法通过集体行动获得解决。

其次,气候变化一定是市场失灵的吗?气候变化被经济学家们描述为“迄今为止规模最大和范围最广的市场失灵” [3] “典型的市场失灵,是一种传统的市场机制和自愿行为所无法纠正的外部性” [4] 。但萨果夫认为外部性和市场失灵并不能用来解决气候变化问题,一般的污染事件中由于存在着污染者与受害者,双方协商涉及谈判和交易成本等问题,可以用市场失灵来解释,但是对于气候变化而言,典型的受害者尚不存在,交易的概念就不适用。对于可能受害的末代人而言,市场失灵所提供的模式可能会误导当代人理解减缓气候变化措施的正当动机和理由。

再次,限量与交易策略有用吗?经济学家对缓解气候变化所提出的主要措施之一是通过构建市场机制来有效地分配限制总量所许可的排污量。由于未来成本和未来参与者的难以估计,萨果夫指出:配额交易时的价格反映的或许不是温室气体减排的边际成本,而是投机者对是否维持规制体制的赌注。排放额是由政治系统设立和分配的,配额存在着无限量供应的可能,那么限量与交易策略很可能成为政治机构收买利益集团的工具,当代政府很难站在未来受害者的角度而放弃眼前利益去为其争取权益。

最后,经济学理论能否为气候变化提供有用的路径?萨果夫认为既然气候变化不是集体行动问题,也不能被理解为市场失灵,同时经济学所提供的限量和交易政策必然会失败,那么经济学就无法为气候变化提供有用的模型或方法。解决一代人对另一代人的亏欠,从道德观的角度(从漠不关心到利他主义)分析比从经济学角度(如效率与交换)分析更为合理。

上述质疑,实际上经济学家早有过思考与回应。前世界银行首席经济学家、伦敦政治经济学院教授尼古拉斯·斯特恩(Nicholas Stern)指出,气候变化问题在四个方面存在着特殊性:(1)在起源和影响上,它是全球性的;(2)影响长远,并受流量—存量进程的支配;(3)在科学链条上大部分环节存在着不确定性;(4)潜在影响非常大,且诸多影响不可逆。这四点原因使得气候变化经济学必须将以下几点作为讨论的核心:(1)针对风险和不确定性的经济学;(2)经济学和伦理之间的联系(在代内和代际存在着重大而潜在的政策取舍),以及他人与环境相关的权责观念;(3)国际经济政策的作用。 [5] 上述质疑的核心其实是代际公平问题,而气候变化经济学的研究并不能忽视这一问题。当前经济学家在研究气候变化时,争议的核心问题之一正是代际贴现率的选择和代际框架的适用性,同时还有部分学者提出了代际利他假设,研究代际利他的资源分配模式。尽管这些研究还没有得出一致的结论,但贴现率的计算手段与方法正在不断精进,关于代际框架适用性和代际利他的讨论也从没有停止,经济学家正在尽己所能地为此做出努力。

总体来讲,上述争议大多属于经济学和伦理学之间的分歧,经济学正在不断地扩展研究范畴,通过福利经济学、行为经济学等将伦理的问题纳入思考,并综合化学、物理、生态、政治等因素,以便更好地解释和解决社会科学问题。无论是否认同经济学术语对气候变化的解释,都不可否认的是经济学对气候变化问题提供了新的视角,对帮助减缓气候变化贡献了理论基础和事实依据。

二 气候变化经济学的内涵和研究内容

气候变化经济学就是用经济学的视角研究气候变化问题。开展气候变化经济学研究的根本目的是为气候变化提供经济学理论支撑和实证分析支持,并为解决该问题(如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等)提供规范的政策分析工具和指导性结论。 [6] 当前气候变化经济学研究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部分:

第一,经济活动对气候变化的影响。IPCC第三次评估报告(2001年)和第四次评估报告(2007)均明确指出人类的经济活动(尤其是对化石能源的消费)使得大气中的温室气体不断增加,并将不断地影响全球气候。相关研究表明,对地球气候系统产生作用的人类活动影响因子主要包括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硫化物等气溶胶的排放以及土地利用、土地覆盖变化引起的陆地表面特性改变、人为辐射强迫改变等。 [7]

人类活动排放了大量的促使大气增温的温室气体。尤其是西方工业化革命(1750年前后)以来,大气中的温室气体浓度显著增加,达到了过去42万年中的最高值。目前,多数科学家相信,大气中的大量温室气体是100多年来全球气候变暖的主要原因。在交通、建筑供热/制冷、水泥及其他产品制造过程中,大量燃烧的化石燃料导致了二氧化碳的显著增加;同时,森林的砍伐不但会释放二氧化碳还会减少植物对二氧化碳的吸收。自然过程中也会释放二氧化碳,如植物体的腐烂等。人类进行的农业生产、天然气输送、垃圾掩埋等有关活动,会导致甲烷的增加。自然过程中如湿地生态系统等也会向大气中排放甲烷。同样,人类活动也会排放氧化亚氮,如肥料的使用和化石燃料的燃烧。土壤和海洋中的一些自然过程也会释放氧化亚氮……

人类活动影响气候变化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对土地利用以及土地覆盖的变化。一方面,人类社会工业化发展、城市化进程等活动改变了对土地的使用方式,同时也改变了土地覆盖物的类型,这样的变化直接造成了陆地表面物理特性的变化,改变了陆表和大气之间的能量以及物质交换,影响了地表的资源能源平衡。另一方面,陆地表面上植被类型、密度和有关土壤特性的变化通常也会造成陆地区域中碳的存储以及通量的改变,从而使大气中温室气体的含量发生变化。

第二,气候变化对经济发展的影响。这主要包括气候变化对农业与生态、工业与能源、人口流动与人居环境、国际贸易等方面的研究,通过外部性视角和公共品视角,利用成本—收益分析等方法,对温室气体增加带来的损失/成本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估。研究气候变化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可以有效揭示出气候变化所带来的问题,为采取相关治理行动提供可靠依据。

如何准确评估气候变化对经济发展造成的影响,始终是气候变化经济学研究的重点内容。从理论研究来看,以综合评估为视角、以确定最佳排放路径为目的,学者们构建了以下四种模型:(1)以诺德豪斯的DICE(Dynamic Integrated Climate Economy)模型为基础的增长模型;(2)以Ramsey-Cass-Koopmans模型为基础的增长模型;(3)世代叠交模型;(4)内生增长模型。 [8] 从实证研究来看,多数学者认为气候变化对经济增长总体上存在着负面影响,但负面影响程度存在着区域差异。

从中国的实际情况来看,气候变化对中国的影响利弊共存,但总体上弊大于利, [9] 对社会经济系统产生的影响是负面的、普遍的、持久的。有研究表明:我国经济每年因气候变化而减少的产出约占GDP总值的4.7%。 [10] 对于农业而言,气候变化造成了我国的粮食总产出下降、农产品品质降低、生产潜力下降等问题。对于水资源而言,气候变化加速了我国青藏高原的冰川消融,增加了水资源分配模式的不稳定性,加剧了“南涝北旱”;同时,水资源污染问题,更是令其雪上加霜。对于人口变动而言,气候变化导致的自然灾害增加会直接导致人口流动,影响人居环境。对于国际贸易而言,气候变化改变了国际贸易商品结构(如煤炭、石油贸易活动)、改变了国际贸易格局、使得国际贸易的运输风险和成本增加(如海运时面临的极端天气发生概率增加)、催生了新的国际贸易壁垒(如碳关税、碳标签等)。

第三,对气候变化问题的减缓方法研究。减缓气候变化的方法主要包括节能、减排、发展清洁能源、创新绿色技术、调整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等。例如,在国际减排层面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UNFCCC)第三次缔约方会议通过了《京都协议书》,在减缓气候变化的路径上提出了三种灵活机制: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CDM)、联合履约机制(Joint Implementation,JI)和排放权交易机制(Emission Trading,ET)。

同时,减缓气候变化的政策性工具主要包括:直接管制、税收、补贴、排污交易许可证等。直接管制,是指政府部门直接宣布该怎么做和不该怎么做,并且对执行部门进行监管,该方法对所有个体一视同仁,可以简洁高效地进行环境保护,但是灵活性差,可能会损害经济发展。税收和补贴属于激励型手段,税收是对违规物质的使用、生产和排放进行征税或罚款,补贴是指对违规物质的不使用、不生产和不排放进行奖励。排污交易许可证是指在污染物排放总量确定上限的情况下,将其分为若干个单位分配给污染排放者,排放者之间可进行污染排放权的交易。当然,每种政策工具都有其自身特点,实施效果也各不相同,哪种工具更优尚未有统一定论。

三 气候变化经济学的研究历程和研究进展

201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耶鲁大学教授威廉·诺德豪斯,是经济学界较早关注气候变化问题的学者(Nordhaus,1975、1977)。他对环境问题给经济增长带来的负面影响做出了缜密评估,从成本收益视角让人们知晓经济增长的代价究竟有多高,并建立了科学的测量体系来评估环境治理措施的效益,为决策部门提供参考。在他和众多经济学家的共同努力下,气候变化经济学逐渐形成并日益丰满。

从时间跨度上来讲,对气候变化问题的研究历程,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11] 第一阶段(1982—1999年)是气候变化研究的起步阶段,研究重点为气候变暖所带来的问题。在此阶段,大部分学者只关注到气候变暖这一现象,并为其后果产生担忧,而能够从经济学视角进行解释和对策研究的成果很少。第二阶段(2000—2004年)开始将气候变化与经济相结合,研究重点为生活在北极地区的因纽特人面临的困境和农业部门遭受的损害。该阶段开始逐渐提出一些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的措施。第三阶段(2005—2014年)正式将气候变化纳入经济学分析范畴,研究内容涉及环境经济学、能源经济学、行为经济学、制度经济学、福利经济学等,并涌现出如斯特恩、诺德豪斯、威茨曼(Weitzman)等气候经济学研究的代表性人物。第四阶段(2015年至今)气候经济学逐渐成为热门领域,学者们开始更多地利用经济学模型来解释气候变化、分析气候变化产生的原因及后果。

在气候变化经济学发展历程中,一些研究成果具有非常重要的代表性意义。1992年Cline首次运用经济学的成本—收益分析来评估气候变化带来的经济损失, [12] 从农业影响、海平面上升、林业损失、水资源短缺、空调电力需求增加等多个方面入手,开启了用成本—收益方法研究气候变化问题的先河。诺德豪斯于1993年建立了动态综合气候经济(DICE)模型用以测算减缓气候变化的有效途径, [13] 并于1994年出版了 Managing the Global Commons : The Economics of Climate Change 一书,介绍了关于构建碳循环系统和传统经济系统动态耦合的设想。 [14] 2006年斯特恩受英国政府委托,发表了题为The Economics of Climate Change : The Stern Review 的报告,全面阐述了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的影响,并提出要尽早采取减排措施以当前较低的成本来避免今后高额的损失。 [15] 该报告随即引发了广泛热议,诺德豪斯 [16] 和威茨曼 [17] 均对其进行过评述,其被视为气候变化经济学的奠基之作。威茨曼从福利经济学视角出发,为研究气候变化问题提出了新的议题。阿杰(Adger)和帕里(Parry)等学者提出了气候脆弱性的问题,需要将气候的脆弱性引入当前的研究模型。

当前气候经济学研究的前沿热点是斯特恩提出的三个要点,即风险和不确定性问题、代际公平问题和国际公平问题。

(1)风险和不确定性。威茨曼列举了气候变化中三个重要的结构性不确定性问题:如何确定损失函数?如何对这些损失函数进行贴现?以及如何模拟未来温度上升的动态不确定性? [18] 这些不确定性的最新研究进展包括:气候灾难发生的后尾分布、动态时间贴现率、损失函数的设定、期望净现值和期望净远期值等。

(2)代际公平问题。世代交叠模型是当前经济学研究中用来解决代际公平问题时的常用方法,但如何设定恰当的代际贴现率仍具争议。对于代际贴现率代表性的观点有两种:伦理派(prescriptionist)强调公平,主张较低的时间偏好率和边际效用弹性,从而获得一个较低的贴现率;市场派(descriptionist)强调效率,使用的时间偏好率和边际效用弹性均较高,因此贴现率也相对较高。代际利他假设是解决传统经济学人假设与代际伦理冲突的另一条思路,在对当代人资源消费决策进行研究时取消偏好的良好性状假设,即允许消费者无差异曲线与预算约束线存在着多个均衡选择点,同时允许偏好动态调整,即允许违背偏好的可传递性,就可以实现代际利他的资源分配模式。 [19]

(3)国际公平问题。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指出,气候变化问题中遭受不利影响最大的是发展中国家和贫困群体, [20] 气候变化的外部性特征决定了其在国际上的不公平属性。关于国际不公平的解决方案,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第一种按照纵向公平原则(高收入人群需要承担更高的责任),各国承担的减排责任应当与人均GDP相一致;第二种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谁排放出的温室气体最多、对环境的破坏程度最大,谁的减排责任就更高;第三种按照机会公平原则,发展中国家应该像发达国家一样获得工业化的机会,因此发展中国家所受到的环境管制应该更加宽松。此外,还有一些学者提出了综合性的观点,如Sheeran将大气作为公共品交易,提出有效率的减排方案是发达国家要么进行更多减排,要么实施财富转移以平衡消费的边际效用; [21] Baer等建议以历史责任和支付能力相结合来确定各国的减排责任; [22] 樊纲等认为应当根据最终消费来衡量各国碳减排责任; [23] Griggs等指出气候问题的解决必须与联合国消除贫困和保障人类福祉的目标结合起来考虑; [24] Rogelj等认为《巴黎协定》的目标达成还需要采取行动对现有国家的自主贡献预案进行加强。 [25] 但无论按照哪种方案确定减排责任,都需要一个有效的国际合作机制。因此,构建一种国际公平的分担框架是解决气候变化问题的重中之重。

四 减缓气候变化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减缓的必要性

全球气候大系统是由地球气候—生态环境—人类经济活动等子系统所构成的,它们相互作用,是复杂的、非线性的、具有正向和负向的多重反馈的连续系统,再加上该系统具有动态性、区域差异性以及不确定性,挖掘全球气候变化的主要因素非常困难。但是,学术界基本达成的共识认为:人类社会经济活动排放的大量温室气体(GHG),破坏了大气中的碳平衡,并引发温室效应,从而引起全球气候变化,甚至加剧了全球气候变暖。早在1896年,诺贝尔物理化学奖获得者阿伦尼乌斯(Arrhenius,1896)就曾预测,化石能源的使用,增加了CO 2 排放,导致全球气候变暖。

当今社会,地球是唯一家园,无人能置之度外,逃逸责任。人类只有反思自己的社会经济活动方式,才能有效遏制全球气候变暖的趋势。自18世纪60年代以来的工业文明,倡导功利主义价值观、效用最大化财富观、依赖化石能源线性生产观、奢靡型高消费观,导致南北贫富差距扩大、世界资源枯竭、全球气候变暖,造成生态环境危机,使得人类没有选择余地,必须减缓碳排放。

在中国,工业化、城镇化过程的快速推进使得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70%的江河湖泊、50%的地下水、16%的土壤面积遭受污染,空气污染覆盖100多个大中城市。2006年,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NEAA,2008);2015年,十个污染最严重的城市中有七个在中国(WHO,2016)……虽然近几年我国的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有所好转,部分地区有所改善,但总体环境形势依然相当严峻,不容乐观。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截至2017年末,中国大陆总人口为13亿9008万人(中国统计摘要,2018)。受人口过多过快增长的影响,虽然我国资源总量大、种类多,但人均占有量少、资源相对短缺;且经济增长方式粗放,开发不合理,利用率低,资源浪费严重,整体接近资源环境承载力极限。

因此,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人类必须全力以赴改变社会经济活动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多尺度减缓碳排放。减少化石能源(煤炭、石油、天然气等)消费和增加可再生能源(太阳能、水能、风能、生物质能、潮汐能、海洋温差能、地热能、核能等)的使用。倡导各部门低碳技术创新与低碳生产,居民低碳消费与低碳出行,低碳循环利用,增强地球生态系统的固碳能力和增加碳元素的储藏量,加强社会—市场—政府协同创新能力与减缓碳排放能力建设,实现全球区域的低碳与减排行动。

(二)减缓的可行性

减缓碳排放的可行性研究,是运用多种科学手段(包括技术科学、社会学、经济学、系统工程学等)对减缓碳排放的可行性与合理性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的综合科学。其包含丰富的研究内容,如技术可行性、经济可行性、政策可行性、道德可行性等。

第一,从技术角度,减缓碳排放是可行的。虽然二氧化碳的减排存在很大的技术难度,目前,主要有4种技术方向和选择。首先,加速技术改造进程,提高能效,减少能耗,实现削减二氧化碳排放。其次,发展清洁能源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新能源技术等来替代传统的化石能源。再次,创新碳埋存技术,就是寻找到适宜封存二氧化碳并使其与大气完全隔绝的地质层,来取代直接向大气中排放CO 2 的技术。往深地质结构层和深海中注入CO 2 并封存,虽然埋存能力巨大,但能否确保在长时期内稳定存储值得商榷。最后,发展生物碳汇技术。陆地生态系统对CO 2 的吸收是一种自然碳封存过程,虽然效率低一些,但生物碳汇技术相对成熟,尤其是森林碳汇技术,但其缺点是受到土地利用的限制。巴黎气候变化大会期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和欧洲专利局于2015年12月8日联合发表的报告显示,从1995年到2011年,全球气候变化减缓技术类发明增加了5倍。 [26]

第二,从经济角度,减缓碳排放是可行的。传统研究认为,大多数国家经济发展符合环境库兹涅茨曲线(Environmental Kuznets Curve,EKC),就是经济发展与环境污染呈倒U 形曲线关系,即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时,环境污染程度较轻,随着人均收入的增加,环境污染加剧,但当经济发展到“拐点”以后,随着人均收入的增加,反而减缓了环境污染,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基于此,许多国家担忧,环境治理会减缓经济发展,增加失业等。但需要指出的是,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只是经验证据,并非理论结论。即使是经验证据,也存在着许多问题,如曲线形态上,环境—收入理论关系可能存在其他形态。从时间来看,EKC 可能短期成立,但长期可能不成立;斯特恩(Stern,2004)认为,EKC 的统计基础非常脆弱。与此相应,波特(Porter,1991)提出企业竞争战略行为理论,并将该理论应用于环境领域,就是“波特假说”(Porter and Linde,1995)。该假说认为,适当的环境规制可以刺激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盈利能力更强,抵消环境保护的成本,有可能使企业在市场上获得竞争优势。这样,减缓碳排放与经济发展可以获得双赢的局面。总之,在可持续发展框架背景下,减缓碳排放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

当然,我们也要科学、理性地认识到:人类虽然已经开始关注和应对气候变化,并了解到其必要性与可行性;然而,无论是自然科学模型还是经济评估模型都有其自身的局限性,使得气候风险常常被低估。例如,以成本—收益分析为基本研究范式的经济模型,通常因假设经济增长的内生性、气候变化损害的温和性与风险评估的有限性,造成气候变化风险被低估。 [27] 因此,有学者认为气候风险可能才是全球经济中最大的“灰犀牛”事件。这也是全球气候变化经济学家当前面临的重要科学命题,一些适用于全球或我国国情的经济学理论、模型和方法仍有待未来进一步的研究和探索。

气候变化问题,无时无刻不影响着人类的生存、生产和生活。作为一项全球性问题,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要积极面对,纵使前路曲折,也需砥砺前行。本章阐述了气候变化的经济学视角及相关争议,解读了气候变化经济学的内涵及其发展历程,并简要介绍了应对气候变化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为全书的展开,进行了有效铺垫。

延伸阅读

1.陈诗一、林伯强:《中国能源环境与气候变化经济学研究现状及展望——首届中国能源环境与气候变化经济学者论坛综述》,《经济研究》2019年第7期。

2.陆旸:《从开放宏观的视角看环境污染问题:一个综述》,《经济研究》2012年第2期。

3.杨果、叶家柏:《中国真的承担了更少的碳减排任务吗?》,《管理世界》2018年第11期。

练习题

1.气候变化会对人类社会带来哪些方面的影响?

2.人类活动如何影响全球气候变化?

3.中国政府近年来出台了哪些政策用于减缓碳排放?为什么说减缓碳排放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1] Sagoff,M.,“The Poverty of Economic Reasoning about Climate Change”, Philosophy and Public Policy Quarterly, Vol.30,No.3/4,2010,pp.8-15.

[2] Gardiner,S.M.,“A Perfect Moral Storm: Climate Change,Intergenerational Ethics and the Problem of Moral Corruption”, Environmental Values ,Vol.15,No.3,2006,pp.397-413.

[3] Nicholas Stern,“The Stern Review: The Economics of Climate Change”, Executive Summary ,2006.

[4] Jonathan B.Weiner and Richard B.Stewart,“Practical Climate Change Policy”,Issues i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20(Winter 2003).

[5] Stern N.,“The Economics of Climate Chang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Vol.98,No.2,2008,pp.1-37.

[6] 张莹:《气候变化问题经济分析方法的研究进展和发展方向》,《城市与环境研究》2017年第2期。

[7] 丁一汇:《气候变化科学问答》,中国环境出版社2018年版,第115页。

[8] 罗良文、茹雪、赵凡:《气候变化的经济影响研究进展》,《经济学动态》2018年第10期。

[9] 《第三次气候变化国家评估报告》编写委员会:《第三次气候变化国家评估报告》,科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55页。

[10] Fankhauser,S.,“Valuing Climate Change: The Economics of the Greenhouse”, Routledge, 2013.

[11] 李博、冯俏彬:《气候变化经济学研究发展历程追踪》,《经济研究参考》2019年第9期。

[12] Cline W.R., The Economics of Global Warming, Washington,D.C.: Institute for International Economics,1992.

[13] Nordhaus,W.D.,“Optimal Greenhouse-gas Reductions and Tax Policy in the‘DICE' Model”, 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Vol.83,No.2,1993,pp.313-317.

[14] Nordhaus,W.D., Managing the Global Commons: The Economics of Climate Change, Vol.31,Cambridge,MA: MIT Press,1994.

[15] Stern N., The Economics of Climate Change: The Stern Review, Cambridge and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6.

[16] Nordhaus,W.D.,“A Review of the Stern Review on the Economics of Climate Change”, Journal of Economic Literature, Vol.45,No.3,2007,pp.686-702.

[17] Weitzman,M.L.,“A Review of the Stern Review on the Economics of Climate Change”, Journal of Economic Literature, Vol.45,No.3,2007,pp.703-724.

[18] Weitzman,M.L.,“What is the ‘Damages Function' for Global Warming—And What Difference Might it Make?”, Climate Change Economics ,Vol.1,No.01,2010,pp.57-69.

[19] 刘昌义:《气候变化经济学中贴现率问题的最新研究进展》,《经济学动态》2012年第3期。

[20] IPCC,“Managing the Risks of Extreme Events and Disasters to Advance Climate Change Adaptation”, A Special Report of Working GroupsⅠand Ⅱof the 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 ,Field,C.B.,et al.(eds.),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12.IPCC,“Climate Change 2014: Impacts,Adaptation,and Vulnerability.Part A: Global and Sectoral Aspects”, Contribution of Working GroupⅡto the Fifth Assessment Report of the 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 [Field,et al.(eds.)],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14.

[21] Sheeran,K.A.,“Who Should Abate Carbon Emissions?A Note”, Environmental and Resource Economics, Vol.35,No.2,2006,pp.89-98.

[22] Baer,P.,Athanasiou,T.,& Kartha,S.,The Right to Development in a Climate Constrained World: The Greenhouse Development Rights Framework,2007.

[23] 樊纲、苏铭、曹静:《最终消费与碳减排责任的经济学分析》,《经济研究》2010年第1期。

[24] Griggs,D.,Stafford-Smith,M.,Gaffney,O.,et al.,“Policy: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for People and Planet”, Nature, Vol.495,No.7441,2013,p.305.

[25] Rogelj,J.,Den Elzen,M.,Höhne,N.,et al.,“Paris Agreement Climate Proposals Need a Boost to Keep Warming Well Below 2℃”, Nature, Vol.534,No.7609,2016,p.631.

[26] 张晓茹:《气候变化减缓技术类发明增长迅速》(2015年12月9日),2018年8月6日,新华网(http://www.xinhuanet.com/world/2015-12/09/c_1117409089.htm)。

[27] 陈诗一、林伯强:《中国能源环境与气候变化经济学研究现状及展望——首届中国能源环境与气候变化经济学者论坛综述》,《经济研究》2019年第7期。 vL8QfZdiS9vrb2HJ+JjOmZ2AUEomCDPpvkgGVFOOFLtgpG0cPNQGEhFqjcWbpd0M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