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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政治体制及政治文明建设

一 党组织建设

(一)党组织的建立和发展情况

勐腊县是西双版纳地区最早建立政党组织的地方。民国32年(1943)建立国民党镇越县党部,1948年6月,易武发生击毙国民党镇越县长事件后,国民党镇越县党政组织也随之瓦解。

1948年7月,中共思普特别支部派支部书记潘明等5人到易武组织领导群众开展武装斗争,并于11月解放了易武,12月将国民党军队全部驱逐出境。1949年7月成立中共镇越县特别支部。1950年5月中共镇越县委员会正式成立,并从此成为领导全县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坚强领导核心。

在中共勐腊县委成立时,设秘书室、组织部、宣传部3个工作部门,后根据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办事机构逐步健全完善。目前县委下设办公室、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老干局、机要局等工作部门共11个。

自成立党的组织以来,勐腊县委、县政府自觉接受中共中央和上级党委领导,坚定贯彻执行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精神,领导全县各族人民建立了人民政权,革除了封建领主制度,开展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取得了伟大的成就。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都有了巨大发展,各族人民紧密团结,边防巩固,社会稳定,人民生活不断改善和提高。但与全国其他地方一样,由于受“左”倾思想的影响,工作中也曾出现过严重失误,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失。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根据中央和上级的统一部署,勐腊县委及时进行了拨乱反正,逐渐消除了“左”倾思想的影响,重新确立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及时把工作重心由阶级斗争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开创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目前中国共产党在勐腊县组织健全,基本覆盖了全县各行各业、各个领域,队伍也不断发展壮大,结构日趋合理。截至2013年底,全县共有基层党组织1104个,其中,党委16个,党总支104个,党支部984个;有党员11326名,其中农村党员3962名,占34.98%,少数民族党员7005名,占61.85%,35岁以下党员2056名,占18.15%,大专及以上学历党员3475名,占30.68%,女党员2370名,占20.93%,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党员153名,占1.35%。

(二)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经济社会稳定和发展中发挥着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

进入21世纪以来,勐腊县委坚持“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充分结合边疆民族地区实际,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工作,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一是突出基层党组织服务主题,筑牢基层党组织根基。着力抓队伍、抓重点、抓载体,以服务推动基层组织建设转型升级,将基层党组织的根深植在群众之中。突出基层党组织在“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上发挥出更大的作用。抓住“领头雁”队伍这个关键。始终将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作为推动发展的基础性工程来抓,着重培养和选拔一大批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基层党组织带头人。二是夯实基层,加大关心基层、支持基层工作力度。加大对基层党组织的投入力度,确保基层党组织有资源、有能力为群众服务。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全面推进活动阵地建设,确定农村基层组织“十有”:有办公用房、办公设施、党员书屋、制度上墙、宣传栏、工作台账、电教设备、党旗、国旗、标牌。建立了村、社区干部待遇和工作经费保障机制,每年补助行政村工作经费4万元,社区5万元。行政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每人每月各补贴1400元,书记、主任“一肩挑”的每人每月1500元,专职副书记和村委会副主任每人每月各补贴1300元,武装干事每人每月补贴1300元。连选连任的上述村干部各增加100元;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每人每月各补贴2000元,社区专职委员每人每月补贴1900元,副主任每人每月补贴1950元;农场生产队干部补助副职1000元,正职1300元。三是在党员队伍管理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始终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从严做好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坚持不懈地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着力夯实党的执政根基。严把党员入口,严格标准、严格培养、严格程序、严格调控,既通过严把入口、控制总量来提高质量,又通过好中选优、提高质量来调控总量,努力实现质量与数量的有机统一。严格“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等制度,加强在职党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做好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四是基层组织工作创新稳步推进。将基层组织工作创新作为增进基层活力、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基层发展的重要保障来抓。创新推进了边疆党建长廊建设,探索了乡镇党代会年会制,实行党代会代表提案制。较好地将党代表从“举手代表”变成了“议事代表”,使党代表履职从“一次性”走向“常态化”,更好地发挥了党组织和党员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各项事业的发展。

(三)人才队伍不断壮大

长期以来,勐腊县委及各级党组织十分重视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经过多年的努力,全县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结构日趋合理,素质普遍提高,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不断上升。截至2013年底,全县286200人中,人力资源总量为223800人,人才总量达到17590人。其中,企业经营管理人才946人:公有制经济领域企业经营管理人才75人,非公经济领域企业经营管理人才871人;专业技术人才5738人:公有制经济领域专业技术人才5157人,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专业技术人才581人;高技能人才7800人,农村实用人才1366人。人才资源占人力资源总量比率达到7.86%,每万劳动力中研发人员数为5.3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达35.9%,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受过高等教育的年限为6.7年,人才贡献率为13.7%。

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各级党组织非常重视加强对党政人才,尤其是少数民族人才的培养和选拔。严格落实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干部管理措施,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着力为科学发展选干部、配班子、建队伍、聚人才。一是强化思想建设,提高干部素质。注重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切实抓好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宽领域的干部实践锻炼机制。积极开展以“整合资源,创新机制,服务发展”为主题的培训活动,注重在合作交流中培训干部,通过挂职、互派回访等方式进行培养锻炼,加大与高等院校合作力度,改善干部的专业知识结构。二是从严管理干部,提高选任质量。建立健全并落实干部监督制度,发扬民主和严格组织相结合,不断规范民主推荐的运行方式,严格按照制度管理干部,用制度规范和约束干部的行为。三是深化制度改革,优化班子结构。注重干部教育培养,不断加大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力度。全县干部老中青梯次型结构、民族结构、男女结构等配备日趋合理。2013年,全县有党政人才1626名。其中,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460人,平均年龄43.7岁;女性79名,男性381名;少数民族296名,占全县领导干部的64.3%;研究生学历11名,大学学历371名,大专学历74名,中专及以下学历4名;非党干部46名。全县所有乡(镇)和农场党政班子都配备有少数民族干部;有9个乡镇、2个农场配有女干部,配备率达84.62%。县委工作部门全部配备了少数民族干部,配备率达100%;县政府26个工作部门25个班子都配备了少数民族干部,配备率达96.2%;县委、县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备妇女的班子比例达53.58%。

二 县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确立和发展

勐腊县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经历了一个探索建立和健全发展的过程。全县解放后,1950年镇越县人民政府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及国务院、省、地有关选举的指示精神,结合镇越县地处边疆,少数民族多、刚解放、各族群众当家作主意识不强等具体实际,制定了《镇越县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以下简称《组织通则》),强调民族平等,规定人民代表的产生及代表任期等事项。根据《组织通则》,从1950年11月至1952年4月,全县共召开了4次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1954年以前,版纳易武、版纳勐腊、版纳勐捧及瑶族自治区也都是根据《组织通则》选举代表,召开人民代表会议。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以下简称《选举法》)颁布实施后,各版纳(自治区)根据《选举法》精神,重新划分选区,酝酿、提名、选举各区人民代表,分区召开选民大会,普选产生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再由乡人民代表大会等额选举产生版纳(自治区)各族各界代表。直至1980年新《选举法》公布后,代表会议才由等额选举改为差额选举。县及各人民公社都成立了选民委员会,经过培训干部、宣传发动、选民登记、酝酿并张榜公布代表候选人名单后,召开选民大会,正式进行选举。当时全县共分为137个选区,按照“农村每一代表的人口数四倍于城镇每一代表的人口数”的原则分配确定代表候选人,然后分选区直接投票选举乡镇及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版纳改县至易武、勐腊两县合并,两县分别召开了两次人民代表大会。易武县召开的时间分别为1958年4月和1960年12月,勐腊县分别为1958年5月和1962年4月。两县合并为勐腊县后,1963年6月,勐腊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勐腊召开。本次大会应到代表173人,实到114人,政协委员20人及县属部门领导10人列席了会议。大会听取了《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关于代表提案处理情况报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县人民政府班子及出席州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此后第四、第五届人代会分别于1965年10月和1968年6月召开。“文化大革命”期间,人民代表大会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直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才得以恢复,所以,勐腊县第六届人代会于1981年9月才得以召开。此后人民代表大会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县人大每届任期为3年,1993年县十届人大后,每届任期改为5年。截至2013年,勐腊县人民代表大会共召开了十四次,选举产生了十四届领导班子。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与全国各行各业一样,勐腊县人民代表大会工作也逐步走上正轨,各项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目前除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外,各乡镇也都有了自己的人民代表大会,并设立了乡镇人大主席团作为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乡镇人大主席团设主席1名,民族乡还增设1名副主席。县乡人大代表都是根据《选举法》精神和原则产生。2013年勐腊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全县共分为98个选区,依法选出人民代表167名。其中4个选区进行了第二次选举。选民参选率达到93%。选出的代表中,少数民族代表131名,占84%,比上届提高6个百分点;妇女代表50名,占30%,比上届提高7个百分点;大专以上88名,占53%,高中(中专)37名,占22%;年龄最大的60岁,最小的年仅25岁。近年来,县乡人大工作都有了新的起色,取得了新的成效,在全县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力度不断加大

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县委重大决策部署,选择事关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综合运用各种监督形式和手段,加大监督力度,强化监督实效。根据全县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主动征求“一府两院”和乡镇人大主席团的意见和建议,科学选择确定常委会监督议题和监督工作重点,力求监督工作具有针对性。一是把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人民生活质量这条主线贯穿于监督工作的全过程。二是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三是关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积极推进“生态保护立县”战略,加强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县建设工作的监督,推进生态县建设。四是把营造法治环境、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围绕“推进依法治县”战略,依法行使监督权,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五是立足实际,创新方式,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改进监督工作方式,不断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二)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业绩突出

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把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权作为发挥人大作用的重要工作,不断推进重大决策和人事任免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本着“抓重点、议大事、求实效”的原则,正确处理党委决策权与人大依法行使决定权的关系,积极探索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有效方式,紧紧抓住事关全县发展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问题及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三)代表工作不断取得新发展

常委会始终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强化职责、落实责任,切实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一是通过加强代表培训工作,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向人大代表通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常委会工作情况,邀请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执法检查和工作调研等活动,确保代表依法履职。二是组织县乡人大代表开展以“每年参加一次代表培训、组织一次代表视察或专题调研、提一个有质量的建议、向原选举单位书面报告一次履职情况、为基层群众办一件好事或实事”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主题活动,不断增强代表的履职意识和能力。三是通过不断加强和创新建议督办工作,采取重点建议跟踪督办、跨年度建议滚动督办的方式,不断加大督办力度,确保代表议案建议落实。

(四)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常委会始终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确保机关执行力、创新力、凝聚力进一步增强。

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洁”的要求,加强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扎实开展了“三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先进性”、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三力”建设以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并在学习教育活动中,结合人大实际,制定方案,组织落实,认真完成各个阶段的任务,不断解决常委会领导班子和机关干部在思想、工作、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了机关建设。

与此同时,县人大还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加强了交流互动,有力地促进了工作的开展。一是主动加强与省州市县人大的交流联系。积极争取并接受省、州人大的工作指导,组织机关人员参加省、州人大举办的各类学习培训考察活动,注重加强与省、州人大的工作联动,配合做好省、州人大在我县开展的视察、执法检查、工作调研和挂钩扶贫等工作。同时,注重加强与外地州市县人大间的工作联系交流,学习先进经验,拓宽工作视野,提高工作水平,营造良好的外部工作环境。二是始终保持与乡镇人大的密切联系。坚持每年定期召开一次乡镇人大工作座谈会,加强工作交流,采取以会代训、举办培训班、外出考察学习等方式,为基层人大干部开阔视野、增长见识,提高素质搭建平台;坚持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执法检查和调研活动,尽力帮助基层人大解决实际困难,形成良好的县乡人大联动工作机制。

三 政治协商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人民政协主要有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三项职能,也担负团结和民主工作以及组织委员学习、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任务。政协勐腊县委员会成立于1958年5月,至今共历经了13届政协(见表1-1)。在50多年的风雨历程中,政协勐腊县委员会及其工作都经历了一个不断演变发展的过程。目前,政协已经成为勐腊各族各界人民群众参政议政、表达民意诉求的重要组织和形式,在全县的政治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历届政协勐腊县委员会简况

自1958年召开第一届政治协商会议以来,勐腊县共计召开了13次政协会议,选举产生了13届政协班子。虽然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到冲击,勐腊县政协曾被迫暂停活动,但随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全面拨乱反正的落实,勐腊县政协组织及活动不仅得到很好的恢复,而且还得到了长足发展,在全县经济社会稳定和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表1-1 勐腊县历界政治协商会议情况

(二)工作机构设置与演变

在政协勐腊县委员会成立之初的第一、第二届,政协勐腊县委员会主要体现的是政治象征意义。当时县政协并没有专门的驻会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即便是主席、副主席也都不驻会。从第三届委员会开始,政协勐腊县委员会开始设驻会的主席、副主席和工作人员,但直到1981年9月政协勐腊县第五届委员会产生前,政协勐腊县委员会一直都没有设立专门的工作机构。直到第五届政协委员会产生后,才开始设立县政协办公室。六届政协一次全会设立了五个工作组(专委会前身),二次全会增扩为七个工作组,即办公室、学习组、科学技术组、文史资料组、文化教育组、卫生及医学药物研究组、民族政策及宗教政策研究组和提案普查处理及经济组。七届政协将工作组改为四个专门委员会,工作机构仍为一办四委:办公室、提案委员会、学习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和文史资料委员会。八届政协调整为一办五委。1997年全县机构改革,九届政协将工作机构改为一办三委,即办公室、提案法制学习宣传委员会、经济科教文卫体委员会和文史民族宗教三胞联络委员会。2003年根据州县机构改革相关要求,十一届政协将原一办三委改为一办五委,即办公室、提案法制委员会、经济科教文卫体委员、民族宗教三胞联络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和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将学习和宣传工作职能划归办公室。此机构一直延续至今。

在政协班子配备上,虽然县委没有对政协班子成员的民族结构、妇女结构作出明确的规定,但会根据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四套班子的情况,进行统筹安排。一般都会考虑勐腊县几个较大的少数民族(傣族、哈尼族、彝族、瑶族)的实际,配备一定比例的民族干部。

(三)政协职能作用的发挥

政协作为一个中国特色的政治组织,在集边疆、民族、宗教等多种因素为一体的勐腊县,自从诞生的那一天起,就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和演变,目前,政协勐腊县委员会机构健全、队伍壮大、素质提高、活动正常、作用明显,已经成为勐腊县政治文明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全县各族人民参政议政、体现当家作主的重要平台,为维护边疆的稳定和民族的团结,推动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政协履行职能的形式是多样的,通过政协各层次会议、视察调研、委员活动、政协建议案、委员提案、反映社情、听取政情等形式开展协商议政活动,通过民主评议、委员担任行风政风监督员和评议员,以及提案等实现民主监督。三项职能的履行是密不可分的,在履行政治协商时,也同时履行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如县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会履职期间,共召开全体会议5次,常委会议23次,主席会议80次,听取协商课题59个,完成视察调研40个。为县委、县政府提出了368条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交流发言37份。围绕全县重点工作,以召开常委会议和主席会议等形式,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林权制度改革等36个方面的工作情况通报,并就相关问题开展协商讨论,形成书面协商意见建议。召开“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协商座谈会,提出综合建议4条。对县交通局、教育局等7个部门进行了民主评议。

为便于开展活动,并使政协活动取得实效,1987年七届政协二次常委会议协商决定,在委员相对集中的乡镇设立委员活动小组。各委员活动小组不作为一级机构,其活动均直接由县政协委员会统一负责。七届政协共设10个小组。此后,各届政协都根据实际,设立若干个活动小组,分头开展工作。

四 基层民主制度的成功实践

勐腊县的基层民主制度同样经历了一个探索发展的过程。早在1958年易武县就在全县4区25乡选举产生了456名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并分别召开首届乡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25个乡人民委员会,选举乡镇25名,委员165名。后全县行政体制经过多次变革。其中1984年,将原全县9个公社56个大队分设为12个区镇、62个乡及5个乡级镇,并于当年开展设区建乡换届选举工作,直接选举县乡两级人民代表。1987年底进行的区乡体制改革,又将原区公所改为乡镇人民政府,将原乡镇人民政府改为村公所或办事处。1988年2月,全县各乡镇直接选举本届乡镇人民代表554人,召开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区改乡”后的首届乡镇人民政府。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实施,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根据这一法规及全州的统一安排部署,2001年,全县进行了“村改委”工作,即将原村公所(办事处)统一改为村民委员会,并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主任、副主任及委员,村里重大事项由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大会讨论决定,真正实现了村民自治,当家作主,由此翻开了全县基层民主制度的新篇章。为不断提高和完善村级组织规范化管理,实现加强党的领导与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有机统一,确保村级组织工作制度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全县广大农村普遍实行了“四议两公开”制度,即村里重大事务和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重要事项,均实行“四议两公开”程序,即村党支部(或总支)会议提议、村“两委”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和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村委会每届任期为3年,与村支部委员会或总支委员会合称“村两委”。

到2013年,全县实行村民自治制度已走过13个年头,选举产生了5届村民委员会,村民自治制度也在实践中得到不断丰富和发展,并得到全县各族群众的由衷拥护和支持。2013年上半年,全县进行了村级党组织和第五届村民委员会(简称村“两委”)换届选举。本次换届选举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群众满意度高。村“两委”换届选举过程中党员参与率、村民参与率高,到会参加选举的党员3429人,参选率96.8%;登记选民数86850人,参与投票82727人,参选率95.3%;村委会一次性选举(另行选举)成功率达100%,确保了组织意图与村民意愿相一致。二是干部结构进一步优化。选出村党总支委员268名,其中女性55名;村党总支书记46名,其中女性5名;副书记5名,其中女性2名。村委会主任46名,其中女性1名;副主任46名,其中女性8名;委员174名,其中女性55名;村务监督委员会(首次设立,从此“两委”变“三委”)委员173名,其中女性20名;主任46名,其中女性2名。大专以上学历117名、高中182名、初中402名,比上届分别增加了65名、28名、72名,有184名村干部交叉任职。三是年龄结构进一步优化。35岁以下的249名,比上届多62名,平均年龄36.3岁,比上届年轻3.7岁。四是妇女比例进一步提高。有妇女139名,比上届多20名。五是少数民族比例进一步提高。村“三委”班子成员中有少数民族662名,占总数的93.6%。

五 农垦管理体制的建立与变革

出于国家战略安全需要,20世纪50年代末,国家通过屯垦戍边的形式,在西双版纳建立了10个国营橡胶农场,其中勐腊县境内有勐腊农场、勐捧农场、勐满农场和勐醒农场4个农场。截至2013年底,勐腊垦区共有土地面积87.4万亩,其中橡胶面积56.4万亩(开割48.6万亩中幼林7.8万亩),农田0.21万亩,鱼塘0.24万亩,“五边”地5.1万亩。年产干胶5万吨,生产总值6亿元。常住人口5.2万人,其中在职职工1.3万人,离退休人员0.97万人。一直以来,上述四大农场均属农垦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勐腊农垦的主要任务就是屯垦戍边和建立国家天然橡胶产业基地。自创建以来,勐腊农垦为维护边疆稳定、发展地方经济、促进民族团结、推动社会进步等方面做出了特殊贡献。但随着我国改革的不断深入,尤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健全,农垦管理体制不顺、机制不活、效率不高等矛盾和问题越来越突出,为适应形势发展,农垦内部也进行了多次体制改革,但矛盾和问题始终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2009年,云南省委、省政府决定,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在保持农场国有土地性质不变、企业职工身份不变的前提下,按照“体制融入地方、管理融入社会、经济融入市场”的原则和方向,全面推进农垦管理体制改革。通过此次改革后,全县四大农场由以前的省州农垦局直接管理,改为由勐腊县管理,县上也相应地成立了县农垦局,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垦区的橡胶树则全部承包到户,由职工家庭承包经营。改革后,根据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思路,四大农场按照乡镇级别配备了干部,设置了相应的管理机构,并对农场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场地交流任职。共计下设了35个生产队,372个居民小组。对原农场管理和服务人员,通过采取招录、招聘和竞聘上岗等形式,进行了参公、参事转变共计496人(参公198人,参事298人)。29个医疗机构及582名医务人员也已全部移交地方,进行了“三定”设置和机构更名,选聘了院长,调整配备了班子。学校则在此次体制改革前就已全部移交地方,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目前,通过体制改革后的勐腊农垦已完全融入地方,成为勐腊经济社会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 vUELJ0Os6sY+rEwISnpdfYOaHTvjUDYbPBiPo9MqoTh+DZbsXTQ43LHQ44micO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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