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非通用语言文字进行立法,既是规范和保护、促进非通用语言文字发展的现实之需,也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必然要求。非通用语言文字立法,应关切实质民主原则下的少数群体和弱势群体的语言权利,确保推广普及通用语言文字与语言多样性的均衡。鉴于此,本书专门研究除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外的非通用语言文字立法问题。本书首先论述非通用语言文字立法理论基础与现实基础,然后以各论的形式分别论述了汉语方言、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手语盲文、网络语言文字、繁体字与异体字以及外来语的立法理论与实践问题。 COI7soTXf02Y3ASy5ruiRkf0U0mBBSJw0UvivX/6qaApqpNVcXme3/iaoWe0pAK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