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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德·曼语言论的研究难题

德·曼的整个学术生涯里,对所有学术问题的探讨都不是体系化的,思考的问题也比较零散,没有具体的核心问题可供总结,更没有一个基础性的概念可供分析,或许消解概念正是德·曼身体力行所从事的文本批评的目的之一,因此,意图从某一个关键词出发来整理出一个清晰的学术思想发展体系,并得出一个确定性的结论,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

根据目前国内外德·曼的研究现状来看,学术热点和关键词仍然是以与修辞“术”(狭义上指的是辞格论;广义上指的是阅读方法)有关的内容为主,这显然是取其所论的诸多语言研究中一个较为狭义的一面,相比德·曼的文本批评实践中对小说、诗歌、政治文本等文本中的语言问题进行思考的广度和深度,简单地把它界定为修辞之“术”论,则明显没有给予他所关注的内容以相应“宽度”的学术观照。米勒曾指出,古希腊以来的修辞论不仅仅是“说服能力的研究”,还是“语言之运作的研究”,它尤其是关于“转义功能的研究”,其中就包括了如隐喻、换喻、提喻、反讽在内的修辞手段,甚至包括了整个作品 。从这个意义上看,如果把德·曼的修辞论视为“语言之运作”研究,那么,他所关注的就不是一种窄式的语义学,而是一种宽式的意义论。那么,是哪些难题制约了我们对德·曼语言论的思考呢?

一 修辞论的定位问题

“修辞”是德·曼的文本阅读和语义分析的一个重要的关键词,但是,它的含义在不同文章中的指涉内容却并不一样,无法作为一个可供操作的概念来用,而且德·曼本人也没有把修辞或者其他概念作为关键词,并以此为中心来表达自己的思想,这就成了德·曼研究中首要解决的问题。

从目前国内外已经出版的德·曼的文献资料来看,除了《浪漫主义修辞》中分析浪漫主义的意象等修辞特点,以及《阅读的寓言》第二章分析里尔克的诗歌修辞特点等较为直接的讨论外,他并没有从理论上辨析他的“修辞”与别人的理解在概念上有何不同。但是,我们通过梳理德·曼在不同的论文中关于修辞的论述可以发现,修辞这个概念对于他来说,不仅内涵丰富而且涵盖面也比较宽泛,甚至已经等同于文本话语,或者说,德·曼把对修辞的认识反思放置于“话语”这个文本实践的平台上来观照了。

我们大致归纳一下德·曼论文中所论述的“修辞”的含义:

(1)修辞即话语问题,如《盲视与洞见》《浪漫主义与当代批评》中的批评话语研究,《阅读的寓言》中对卢梭文本内的自我话语和政治话语研究;

(2)修辞即修辞效果问题,如《阅读的寓言》中对修辞手段和文本结构的述行性研究;

(3)修辞即意义问题,如《浪漫主义修辞》中对浪漫主义的诗学研究;

(4)修辞即语言符号问题,如《抵制理论》《美学意识形态》中对康德、黑格尔、席勒、弗·施莱格尔美学文本之中的语言符号研究。

以上对德·曼论文集中的修辞论进行大致归类,是为了更清楚地了解他的“修辞”所指涉的内容,如“话语”“述行性”“意义”“符号”,同时,我们也是为了证明,目前国内外针对德·曼的修辞论所展开的研究,实际上仍然是对他的语言论所采取的一种狭义上的研究。德·曼的修辞论内容繁杂不一,主要是因为他对修辞的理解和认识定位在不断发生变化,或许也正是由于他对修辞论的定位不确定,才有了诸多拓展研究的空间。谭学纯曾把德·曼的《阅读的寓言》与尼采的《古修辞学描述》、理查兹(I.A.Richards)的《修辞哲学》和詹姆斯·费伦(James Phelan)的《作为修辞的叙事》等著作一起列为修辞学的跨学科研究,“这些学者介入修辞学研究的跨学科视野,决定了他们的研究成果较多地进入了跨学科的公共阅读”。 事实上,德·曼的学科身份很难认定,以现行学科分类的认知模式、理论模式、价值判断以及研究方法等很难判断他的语言研究的归属问题,而且他的交叉学科的学术研究思路和跨学科的研究视野,与他自身的认识取向密切相关。

我们对德·曼的修辞论进行定位,可以借用谭学纯对俄国形式主义中的修辞论所做的评价,他一方面“把一系列修辞学术语引进了文论话语”,另一方面也把“语言学的研究方法整合进诗学研究”,他的修辞研究“越过修辞技巧,涉及话语建构和文本建构的不同层级”,也可以说,他的“语言分析丰富了诗学理论”,反过来他的诗学研究又进一步“延伸了修辞学的研究空间” 。再者,德·曼把自己对不同类型文本的批评以及对不同批评文本的再批评都归为修辞阅读,他的研究思路显然也不应该仅限于文本内的修辞(格)问题,更不只是文艺学批评(阅读方法)的问题,而应该是一种意义论,它以语言作为意义的发生点,在研究范围上包括了从语词到话语,从陈述到述行,从结构到解构等在内,以对语言所展开的认识反思为核心进行讨论。可以说,意义论也是修辞学和诗学研究的共同的理论生长点。

德·曼很早在《盲视与洞见》的前言中就表明了自己的初衷,“我对批评的兴趣次于我对主要的文学文本的兴趣……我尝试性的归纳总结并不是针对批评理论,而是针对更普遍意义上的文学语言。关于文学的说明性写作与诗歌或小说的‘纯’文学语言之间的通常意义上的区别被刻意模糊了”。 [2] 或者可以简要地加以总结,德·曼关心的修辞问题,实际上是广义上的语言认识论问题。

二 文本阅读中的语言问题

文本阅读的问题,对于德·曼来说,实际上指的就是如何理解文本语言的问题。尽管感官体验也可以成为一种文本阅读的方式,如诗歌语音修辞的音与义的完美融合可以让读者暂时忽略语言的“物质性”,但是,它创造出来的仍然是一种言不尽意的意义世界,我们无法用“言”来充分说明它的本义。

德·曼通过持续论辩的方式,针对不同的文本展开批评性阅读,他的目的是说明一个非常值得反思的问题,即意义的“不可言说的”问题。这个困境让我们无法理解文本内的修辞性表述,因为我们一旦忽略了语言的不可定义性,就必然会导致一系列语言学式的解释假象。换言之,我们无法在言与意的关系之中找到合适的张力点,以至于我们作为读者与话语构成的文本之间,经常陷入一种无效交流的尴尬境地,或者说,我们的阅读方式失去了阐明意义的合法性理据。究其根本,这是文本的修辞性表述与阅读中的认识论反思之间的非对应关系问题。

德·曼把这种非对应关系简化为一种“盲视”与“洞见”共存的悖论行为,而根源就在于语言的不可定义性或不可语法化认知。在研究方法上,他充分利用了词汇层面上的语义分析,以及文本层面上的话语(修辞性表述)和指称(认识论)的辨析,把不同文本的语言问题引入哲学思考当中去。布鲁姆(Harold Bloom)为此给德·曼的文本批评模式贴了个标签——“语言学怀疑主义” 。《审美意识形态》的编者在脚注里也专门引用了德·曼的话,指明了他的语言论中至少包括了“对符号、象征、转义、修辞、语法,等等的思考” [3] 。或者说,德·曼的文本阅读问题,就是通过质疑语言在符号、文本、修辞、意义论等不同方面表现出来的不可定义性,反思其中的认识论问题。

从德·曼的阅读方法来看,他对各个批评的文本展开再批评都是以“本”论本,忽略了其他的外在因素,这显然受到了新批评的文本中心论的影响;他有针对性地对每个批评文本中个别的语词、个别的论点,或者某个语言观点展开深入的语义分析和理论辨析,又明显有着现代语言学和语言哲学的学术思想痕迹。简言之,无论是语义分析还是理论反思,不管哪一方面在德·曼的学术思想中占据上风,“语言”都是其考证的重要因子。这一方面是德·曼所处的语言学转向大环境决定的,另一方面也是德·曼对于古希腊修辞术和后现代泛修辞符号的客观审视,并将之放置于现代方法论中进行辨识的结果。

从文本阅读的设问对象来看,德·曼的阅读内容十分广泛,从他已经出版了的论文集和马丁·麦克奎兰编写的《保罗·德·曼笔记》来看,其中记载了德·曼1936年后撰写的论文、书评,以及许多论文笔记和散落不全的手稿 [4] ,他的设问对象包括了思想家如康德、黑格尔、卢梭、海德格尔、德里达,诗人如荷尔德林、华兹华斯、里尔克(Rainer Maria Rilke),小说家如普鲁斯特,戏剧家如克莱斯特(Heinrich von Kleist),理论流派如新批评、形式主义、结构主义、解构主义,小说理论家如卢卡奇、巴赫金。德·曼在耶鲁大学所开设的课程内容涵盖面也比较宽泛,如“黑格尔与英国浪漫主义(1980—1981)、从康德到黑格尔的美学理论(1982—1983)” [5] ,而且他的论文手稿和笔记也充分反映了他在从事语言反思时所表现出来的思想芜杂和认识论无法定位等问题。

但是,恰恰是这些多样性的理论思想资源在某种程度上构成了互文性,深刻影响了德·曼的学术思考,给予了他大量的机会反思语言问题。例如,关于文本认识论的问题中,传统的文本结构是从语言到意义的历时性的、线性的呈现模式,但是,为什么这种结构会在后哲学语言论的审视下,变成了逻辑上的不可逆、认识论上的不确定呢?这是德·曼在文本阅读后深思的问题,同时,这也可以用来解释,为什么无论是作家的立论还是评论家对文本立论的再评论,他都一概否定其阅读公信度的合法性,因为在德·曼看来,表现在语言层面的语言问题(语法化认识模式和修辞化认识模式之间的相互解构问题),在文本意义层面其实是广义的认识论问题。

文本阅读的历时发展过程也证明了,不同的语言认识论立场始终都会影响读者对文本的解释。无论是施莱尔马赫要恢复作者的本义,还是尧斯要发挥读者的能动性,文本语言都是一个重要的介体,它或者是透明的中介,让作者的创作意图直接投射到文本上,意义变成了自然呈现;或者是含混的团状物,需要借助读者的阅读能力进行参悟,意义就成了一种生成物,是读者赋予文本一种形式化的意义;又或者是充满悖论的容器,作者和读者都从这个容器里取走各自所需的意义,文本意义的产出对于二者来说都只是单向道,没有相互交融的可能。

因此,从这个角度看,德·曼的研究对象与其说是“修辞”,不如说是语言的“修辞性表述”,他围绕文本阅读所展开的反思,始终都把“语言”视作驱动问题的原动力,唯有发掘出他关于语言认识的元问题,才能洞穿意义论中语法化和修辞化两种认识模式之间的悖论共生关系,才有可能解决随之而来的意义的原初性(终极)问题。

三 意义的原初性问题

谈论意义的原初性问题古来有之,德·曼不是第一人,也不会是最后一位。西方的语言神授说、中国先秦时期诸子的一些言意论,以及佛教的经文,都以看似极其简单的认识逻辑回答了这个问题,但是,其中所蕴含的丰富的辩证法思想并不如其所是。对于德·曼来说,同样如此,他也不敢从正面攻击意义问题这座堡垒,也没有直面其中的悖论,而是不断地否定我们所阐发的不同的意义,并以解构是文本自我的解构一说来权且作为解释。那么,意义的原初性如何存在,又如何与语言有着不可解的关系呢?或者说,在言意关系之中,“言”如何来表达“意”,而能被表达出来的“意”是否其原初性的意义呢?

中西方思想家们很早就以一种神秘主义认识论的态度,否定了我们言说原初性意义的可能。例如,西方很早时候的语言神授说,它把语言和意义直接联系在一起,《新约·约翰福音》中的“太初有言(word),言与神同在,言就是神”,那么,“言”如果是“神”一样的存在呢?我们只能从上帝“七日创世说”的命名式语言中去找“言/神”,上帝的语言是“原初性的”,但是事实上,这里仍然存在一个解释方面的问题,对于早期的圣经研究者来说,他们也仍然需要对比多个圣经的版本,辨析其中所记载的上帝的“言”,意图恢复它的原义。

老子《道德经》中的“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把语言归于不可知论,一切都处于无名的状态;庄子的《秋水》中的“可以言论者,物之粗也;可以意致者,物之精也;言之所不能论,意之所不能察致者,不期精粗焉”,认为我们可以言说的,只是言说了物的外在表象,而不是本义。同样,《金刚经》中“无得无说分第七”一节中,须菩提问,如果像我佛如来所说的意思,那就是没有定法,那么如何来说法呢?答曰:“皆不可取。不可言说。非法非非法。”这也是为了告诉世人,世界上有“法”的存在,但是,我们却不能用简单的语言来表达,因为能用语言说出来的都不是真正的佛法。概言之,无论是语言神授说、老子和庄子的言意论,还是禅宗的“悟”,它们都说明了一个问题,即意义的存在是不可言说的。

追问意义的原初性本源,从某种程度上讲就是追问意义的终极性存在的本质,这是一种把意义作为实体来审视的本体论研究。西方形而上学的思维模式决定了在几乎所有的言意之争中,意义作为本体及其各种表现如“理念论”“上帝”“绝对精神”等都占据了核心地位,而“言”只是用来认识它们的“介体”。19世纪兴起的浪漫主义认识论,推崇象征语言的主体认识能力,把想象力和情感作为意义生成的两翼,但是,在进入后浪漫主义时期,象征语言的“想象力”逐渐陷入了认识困境,它并不能让人更好地描述客体,更不能从本质上洞察“本体”,或许这正是现代哲学出现语言学转向的根本原因,他们把这种认识困境归为语言表述的问题,并将语言作为认识一切事物的逻辑起点。

事实证明,语言学转向后的现代语言学和语言哲学都十分关注语言问题,在语言研究方面也有许多重合的地方,如下图所示:

它们试图通过更新语言论焦点来构建新的意义论,但是它们的努力并不尽善尽美,仍然为后人留下了许多问题。前者如结构主义语言学,它深刻影响了文学理论和文学批评的发展趋势,德里达的文字学从语言进入形而上学哲学批判、米勒的文学的言语行为论从语言进入语言哲学、德·曼的修辞论则从语言进入文本阅读等,他们都或多或少从结构主义语言论中汲取了理论营养,但是,结构主义语言学较少关注语言的认识问题,这也引起了颇多非议。后者如理论语言学派和日常语言学派,它们明显将语言的认识价值归为语言表述问题,这是把语义学和认识论相结合的多视角尝试,指称论、观念论等意义论都为理解文本、语言和阅读之间的关系打开了一扇扇窗户,但是,这些意义论对文本的强势介入必然因其语法化的思维模式导致诸多解释假象。因此,思考言和意的关系问题,我们不能简单地借助现代语言学的语言论或者后哲学的意义论,因为结构主义的语言论把意义简约化了,后哲学的语言论则把意义泛化了。

在言和意的关系问题上,德·曼是后哲学影响下最为纠结的一位思想家,他一方面受语言学转向的影响,把意义的生成归为语言行为,按照语言学或语言哲学的分析方法聚焦文本的语言现象,如语法化认识模式与修辞化认识模式之争;另一方面,他却又对指称、概念这些术语大加驳斥,警示“概念实体化”带来的危险。也许正是因为他在论辩过程中时常表现出来的悖论立场,才会让读者产生疑问:德·曼的语言论到底偏重于语法化或修辞化的哪一端呢?毋庸置疑,这样的发问方式本身就已经自我设定为一种语法化的思维模式了。

事实上,德·曼一开始就把对语言的认识反思作为首要任务,灵活多变的文本语言分析充分展示了言和意之间的微妙关系。他在意义的认识问题方面所坚持的怀疑主义立场,有他一定的学术理论资源的影响,如现代怀疑主义者德里达的解构精神的影响,但更多的是德·曼自己的文本阅读实践反复考证的结果,也或者如罗蒂把德·曼的学术行为定义为“文学崇拜” 。对于德·曼来说,一切看似毫无悬念的本质意义实际上都只能被视为“隐喻”来认识,整个文本的意义于是就在不断的转义中生成又消解;德·曼对文本语言的整个分析过程,看似只是为了展示语法化认识模式和修辞化认识模式之间的相互冲突,却在微观层面上极具语文学批评的研究价值,语言的各个义项在各个层面相互碰撞、结合、生成、再碰撞、又消解,进而彰显了语词在文本解释中的变化极值,以此来证明从言到意这个过程中出现的原初性(终极)悖论问题。从这个意义上看,审视德·曼的语言论,对于揭示“后-”学语言论中的认识危机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学术价值。 YVlZRtluF9cOTGCrTi/itbybDUse5KqiVy0bytGnmcWGApjb4nGJ4/Fm77wktu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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