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清代山东运河河工经费为研究对象,时间下限至咸丰五年(1855)黄河铜瓦厢改道。
为了解清代山东运河河工概况,第一章介绍元、明、清三朝开挖济州河、会通河、南阳新河、泇河等运河河道的进程以及卫河河道治理,着重介绍金口坝、戴村坝、堽城坝等典型闸坝规制。山东运河与黄河关系极为密切。本章也着重介绍明清两朝黄运关系从借黄行运、引黄济运最后到避黄行运、黄运分离的过程。最后,着重对明清两朝运河沿线的泉源、水柜的管理等内容加以考察。
河政制度架构与河工经费的收支体系关系密切。第二章着重介绍清代山东河政制度沿革以及维持河政体系的经费成本。首先,本部分介绍清代河道总督从统摄全局到分区管理以及最终裁撤的过程。其次,对河政中层机构从工部分司到管河道的变革过程做了研究,并利用档案等材料,着重对运河道在河银筹销运作机制中扮演的财政角色做了研究。再次,对河官俸禄、养廉银以及办公经费等河工运作成本做了研究。最后,关注此前研究忽视的没有正式官缺,没有廉俸的效力人员以及整个群体在河工开展中扮演的角色。
河工的开展需要征调大量河夫。第三章探讨运河河夫由劳役佥派走向河银雇募的过程。首先,介绍明清两朝运河沿线浅夫、闸夫、溜夫等河夫类型,并对清代出现的专业性河兵做了介绍。其次,从赋役制度变革出发,探讨河夫征派由劳役走向雇募的过程。同时探讨劳役征派制下,河夫之役带给沿运区域的沉重负担。最后,对河夫雇募化之后,额夫工食待遇以及沿运州县出资额进行研究。
岁修抢修工程、另案工程、运河冬挑(即大小挑)、民堰工程是山东运河河工四大类型。第四章着重介绍以上四大河工类型的制度沿革、用银数目、奏销制度等内容。同时,对河工河银支出项目中的定额化倾向做了研究。在这部分研究中,着重利用岁修河道钱粮册等档案史料,对各河工类型的用银数目做了量化展示,进而更好地理解清代财政的“原额主义” 特征。
第五章对河工经费的主要来源进行研究。清初赋役制度沿袭明代,实行折征银两的“一条鞭法”。雍正时期,清朝财政赋税制度全面建立和逐步完备,全国范围内推行摊丁入地和耗羡归公的改革,地丁银与河工经费挂钩,成为治理黄运河工的稳定财源。随着黄运关系等水文形势变化,安山湖等水柜已失去蓄水济运的功能,在经过朝野大臣及地方官府、民间社会激烈博弈后,清廷最终确定湖田分配的方案,湖租收入遂成为河工经费的一项重要财源。最后,对运河河工其他财源秫秸八束银、河滩地租银、赁基银、耗羡银的构成及征收数额进行研究。
通过以上五章内容的研究,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河工财政的原额主义便于清廷对河工经费的筹销以及规模进行控制,形成中央集权式的河工财政控制体系。然而,这种河工财政运作体系僵化缺乏弹性,在河工实际开展过程中,带来诸多弊病。与此同时,我们既要看到漕运畅通带动沿河发展的正面意义,又要看到维持漕运畅通所耗费的巨大人力物力成本,加重沿河百姓负担,更全面地评价运河在中国历史上所发挥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