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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古籍文献中布依族传统节日文化记叙

一 以十一月为岁首

布依族在明清古籍文献中大多被称为“仲家”或“仲家苗”,有时与苗族、彝族等被统称为“夷苗”或“夷人”等。早在明朝时期,贵州地方志书便对布依族传统节日有所描述。明代弘治《贵州图经新志》记载,“仲家,皆楼居,好衣青衣。……通汉人文字,以十一月为岁首” 。这是古代历史典籍对布依族传统节日文化的最早描写,但甚为简略。

此外,明朝万历时期郭子章《黔记》、清代康熙时期田雯《黔书》等历史古籍均对“十一月为岁首”之布依族节俗有所记述。

二 “三月三”等节日

乾隆《南笼府志》记载,“每岁三月初三,宰猪、牛祭山。各寨分肉。男妇饮酒,食黄糯米饭。苗语以是日为‘更将’,犹汉语呼为‘过小年’也。三、四两日,各寨不通往来,误者罚之。六月六日,栽插已毕,其宰祭分食如三月,然呼为‘更六兀’,汉语曰‘过六月六’也” 。《南笼府志》对布依族“三月三”“六月六”两个传统节日的记载较之前的古籍有所展开,将基本的节日情况进行了描写,使我们对布依族传统节日活动的历史情况有所了解。

民国《册亨县乡土志略》记载了布依族在有关节日里隆重祭祀社神(即土地神)的情况。“每岁于三月三日、六月六日、八月十五日,为祀社之期。届期,合寨夷民以太牢祀社,起散三日,杂陈土乐。在祀神期内,严禁外人入寨参观。其典礼之隆重,擬于夷人之庆祝元旦。” 册亨县布依族“三月三”“六月六”节日习俗至今犹存,与上述志书之描述大体相同。这反映了民族传统节日的传承特点。

咸丰《安顺府志》记载,布依族“以六月六日谓之过小年” 。民国《镇宁县志》记载,“夷族节令。除夕、清明、三月三、四月八、端阳、六月六、七月半、中秋、重阳等节,与汉族同。仅除夕,各家坐夜于鸡鸣时或天将曙,准备麻绳两条,各以雄鸡及猪首至土地庙祭祀,随将麻绳在庙前后綑石若干块,牵回,拴于牛槛门上,以作周年六畜兴旺之兆。初三日,预备酒席一桌,大粑粑一个,早餐后送至很远地方。遇三岔路时,即置于路上,秘密转家,然后将大粑粑碎断。又,正月末日过油团节。据夷族相传,彼族祖宗于明朝征南时,被土人困于关索岭,粮食告罄,乃将军中余剩食物和以厥薇根,制成团粑,按名发给。后人因祖先创业不易,特于是日过节,以资纪念” 。该志书中所记“夷族”,即“仲家”。 而“仲家”为今日布依族古代称谓之一种。民国《镇宁县志》除了对布依族传统节日略作介绍之外,还重点对布依族年节习俗,包括除夕、祭祀以及油团节等情况进行了较为详细的描述,其中介绍了布依族油团节之来源。布依族于正月最后一天过“了年”,风俗如此,实为传统。镇宁县、六枝特区一带布依族至今仍过“油团节”,这体现了传承古训的精神。

此外,乾隆《贵州通志》《独山州志》、道光《贵阳府志》、咸丰《兴义府志》以及爱必达《黔南识略》、李宗昉《黔记》、陆次云《峒溪纤志》等地方历史文献也对布依族传统节日文化进行了一定记载。以上古籍只是对布依族传统节日做了简略介绍,并未进行程序化、系统化的详细描述,更谈不上较为深入的理论分析,但这些文献记载为我们了解布依族传统节日文化基本历史情况,并开展相关分析、研究提供了宝贵的历史资料。 N4CIU8809n0o1zafjk7WkzvymarmoPIV4q565fDQxmKqgZRcJgsD11nlrlNvPN9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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