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8年,中国边疆研究因应构建新时代中国边疆学的需要,呈现与以往不同的态势。
《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16年第3期开辟了历史唯物主义与中国边疆研究专栏,发表许建英《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深化新疆意识形态治理与建设》、孙宏年《“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重要战略思想的理论内涵与时代意义》等系列文章。2017年8月5日《中国边疆史地研究》编辑部、新疆研究室联合举办的“历史唯物主义视阈下边疆史地与边疆学座谈会”,围绕马大正《当代中国边疆研究(1949—2014)》(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年版)一书以及边疆史地与边疆学学科建设的主题进行了研讨。中国边疆研究所所长邢广程研究员提出,该书对我国当代边疆史地研究和边疆研究做了一个系统梳理。陕西师范大学周伟洲教授提出,马大正先生这本书应用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是集大成的研究。周伟洲就中国古代的边疆问题谈了几点看法:一是中国历史上有没有疆域,有没有边疆?怎么来认识,怎么来确定?20世纪80年代以来,讨论历史上的中国的问题,很多学者(比如白寿彝)是以现在的边疆概念套用古代的边疆,这是一种方法。另外一种看法就是古代的中国和边疆,就是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边疆。统一多民族中国有统一,有分裂,比如三国、魏晋南北朝,怎么认定边疆?二是天下观的问题。对于“天下”,历代认识也不一样,“天下”也在变,天下观怎么看?怎么样和现代接轨?天下观跟古代疆域有没有关系,关系是什么?古代疆域到底怎么确定?比如唐代边疆到底在哪里?这些问题是需要解决的。三是边疆与中央的关系问题。有了国家才有边疆,作为国家的边疆。古代中国的边疆要以作为中国的国家为中心。以内亚为中心,以世界为中心,这样的视角,根本就说不过去。四是关于构建中国边疆学的问题。这个问题,国内学者要有角度。国内已经有一些边疆学的讨论,有不同的视角,这些问题还需要进一步讨论。五是坚持以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为指导,继续发扬中国边疆研究的传统。不要以外国理论为范式,跟着外国的理论走。《中国边疆史地研究》李大龙主编提出,《当代中国边疆研究(1949—2014)》以统一多民族中国与边疆以及中国边疆研究的千年积累和百年探索为题,回答了中国边疆研究的学术原点和起点问题,体现了对中国边疆学构筑的探索。与会专家希望集体编一本有中国传统的由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作指导的书,完全同意马大正关于编写《中国边疆学概论》或《中国边疆学简论》建议。 [2]
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即唯物史观原理,在恩格斯看来适用于一切历史科学,作为历史科学的中国边疆学自然不应例外。在中国边疆研究所重点课题“唯物史观与中国边疆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宋培军《中国边疆治理的“主辅线现代化范式”思考》从世界历史民族的角度对游牧民族与农耕民族在中国边疆的互动以及中国边疆治理的理论基础进行了唯物史观原理即生产方式制约论、生产力制约论、社会存在决定论 [3] 指导下的探讨。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指出:“各个民族之间的相互关系取决于每个民族的生产力(Produktivkräfte)、分工和内部交往的发展程度。这个原理是公认的。” [4] “在过去一切历史阶段上出现的受生产力(Produktionskräfte)制约(bedingte)同时又制约(bedingende)生产力的交往形式,就是市民社会。” [5] 可见,生产力制约论被他们视为原理。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1859年)明确说,唯物史观是他进行政治经济学研究的方法论“指导” [6] 。应马克思请求、经马克思审改 [7] 的恩格斯写的书评也说,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本质上是建立在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基础上的”。恩格斯指出:“下面这个原理,不仅对于经济学,而且对于一切历史科学(凡不是自然科学的科学都是历史科学)都是一个具有革命意义的发现:‘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在历史上出现的一切社会关系和国家关系,一切宗教制度和法律制度,一切理论观点,只有理解了每一个与之相应的时代的物质生活条件,并且从这些物质条件中被引申出来的时候,才能理解。‘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这个原理非常简单,它对于没有被唯心主义的欺骗束缚住的人来说是不言自明的。但是,这个事实不仅对于理论,而且对于实践都是最革命的结论。‘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是社会生产过程的最后一个对抗形式,这里所说的对抗,不是指个人的对抗,而是指从个人的社会生活条件中生长出来的对抗;但是,在资产阶级社会的胎胞里发展的生产力,同时又创造着解决这种对抗的物质条件。’由此可见,只要进一步发挥我们的唯物主义论点,并且把它应用于现时代,一个强大的、一切时代中最强大的革命远景就会立即展现在我们的面前。”“人们的意识决定于人们的存在而不是相反,这个原理看来很简单,但是仔细考察一下也会立即发现,这个原理的最初结论就给一切唯心主义,甚至给最隐蔽的唯心主义当头一棒。关于一切历史的东西的全部传统的和习惯的观点都被这个原理否定了。”“这个基本观点却像一根红线贯穿着党的一切文献。” [8] 这里非常明显,恩格斯认为唯物史观的“原理”只有一个,“人们的意识决定于人们的存在而不是相反,这个原理”“这个基本观点”“这种世界观”指的都是一个东西,也就是他上文所说的“下面这个原理”“一个具有革命意义的发现”——“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可见,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唯物史观原理就是“社会存在决定论”,就是“生产方式制约论”,就是生产力制约论。列宁把“社会存在”等同于“经济”:“人类的最高任务,就是从一般的和基本的特征上把握经济演进(社会存在的演进)的这个客观逻辑。” [9]
宋培军《马克思的游牧民族思想及其对中国边疆学建构的意义》进一步认为,农耕民族与游牧民族(行国)的互动共同形塑了中国疆域乃至中华帝国版图。马克思对游牧民族的研究,有助于思考游牧民族与农耕民族的一般关系,也为中国边疆研究提供了具有实践操作性的两大理论工具,进而凸显了马克思、恩格斯民族国家理论的三大当下意义。
理论工具之一,VÖlkerschaften(部族)先于Nation(民族)产生,带有普遍性。马克思《路易斯·亨·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指出:“氏族制度下,只有当联合在同一个管理机关之下的各部落融合为统一的人民时,民族(nation)方才产生。” [10] 秉承这一思想,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指出,荷马时代“希腊的各部落大多数已联合成为一些小民族[kelaineVÖlkerschaften]”,“氏族、胞族和部落仍然完全保持着它们的独立性”,“在古代自然形成的民主制内部产生了贵族分子”,“各个小民族[VÖlkchen],为了占有最好的土地,也为了掠夺战利品,进行着不断的战争;以俘虏充作奴隶,已成为公认的制度”。 [11] 阿提卡各部落经由民族(VÖlkerschaften或VÖlkchen,一度译为“部族” [12] )“融合为单一的民族[Volk]”,而“雅典普遍适用的民族法[Volksrecht]”则是“摧毁氏族制度的第一步”,此时外部落人、外邦人作为“本民族的同胞” [13] 尚未成为雅典公民,而希腊人属于“起源于同一部落的民族” [14] 。可见,“民族[Volk]”其实是马克思所说“人民”。马克思把塔西佗《日耳曼尼亚志》中出现的拉丁词“nationes”“natio”分别界定为部落(复数形式)、部落联盟,认为苏维汇人分为“一些有比较近的亲属关系的部落,或者就是部落” [15] 。相对于马克思,恩格斯对苏维汇人所处的历史阶段有更加明确的界定,与荷马时代的古希腊人一样属于部族(VÖlkerschaften)。恩格斯谈到凯撒时代实行共同耕作的“一大部分德意志人,即苏维汇民族” [16] ,谈到苏维汇人和马可曼尼人属于不同的民族(VÖlkerschaften),谈到凯撒描述的苏维汇人的区间联盟兵制 [17] (每区每年派千人当兵、百区合兵十万 [18] ,就此而言,已经超出部落联盟,进入到部落区间联合阶段),谈到凯撒之后不久斯特里斯本指出“所有这些〈德意志〉民族的共同的地方” [19] 在于生活方式简单即半游牧半农耕便于迁移,可见凯撒时代的苏维汇人处于“民族(VÖlkerschaften)” [20] 的历史阶段。蛮族大迁徙之后,“民族(Volk)就成为一种许多狭小农村公社的联盟” [21] ,但是有碍于这一“地域局限性”,它尚未完成“向民族(Nation)的过渡” [22] 。马克思、恩格斯由此揭示了古代民族的演进路线:部落(拉丁语nationes)——部落联盟(拉丁语natio)——部落联合或部族(VÖlkchen)——民族(Nation)。
理论工具之二,modernen Nationalität先于modernen Nation产生,由此造成的国家形态分别是近代王朝国家、现代民族国家(Nationale Staaten)。西罗马帝国灭亡后中世纪400年间留下的“一个重大的成果”是“modernen Nationalität”,正是雅利安族系(Stamm)的德意志人“造成新的国家,培养出新的民族(neueNationalitäten)”。 [23] 恩格斯《论封建制度的瓦解和民族国家的产生》把语族作为中世纪以来从“现代的民族(modernen Nationalitäten)”向“民族(Nation)发展”进而建立民族国家(Nationale Staaten)的一定基础,苏格兰和法国的克尔特都只被看做前一种民族而不是后一种民族, [24] 从而呈现了从“现代的民族(Nationalitäten)”向“民族(Nation)发展”这一现代民族国家(Nationale Staaten)的发展轨迹。对这一发展轨迹,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说的更为明确:“从15世纪下半叶开始”,“王权依靠市民打败封建贵族”,建立了“以民族[Nationalität]为基础的君主国”,现代民族(modernen Nationen)“就在这种君主国里发展起来”。 [25] 在西欧,民族、国家两者大致同时产生,与“民族(нациoнaдbнbIи,是нация的形容词 [26] )国家”产生的这一路径不同,斯大林把东欧的国家形式界定为国家先于民族产生的“多民族的国家”,指出:“当西欧各民族发展成国家的时候,东欧却形成了多民族的国家,即由几个民族组成的国家。奥匈帝国和俄国就是这样的国家。” [27] 其中“多民族的国家”之“民族”用词是нациoнaдbнocTи,与Nationalitäten一致。不仅如此,列宁所谓民族自决的主体,以及苏联民族院的命名,民族也是нациoнaдbнocTb。 [28] 一句话,列宁、斯大林与恩格斯都在相同的意义上界定“多民族国家”,也就是说,其“民族”用词都是复数nationalities而非单数nation,“民族国家”都是形容词形式national state而非时下流行的名词形式nation-state。
其理论意义之一,恩格斯一再揭露西方民族理论把Nationalität当作Nation的误区。梳理马克思、恩格斯散见于其德文、英文著作中的“民族”字眼,可以发现四个德文词Volk、VÖlkerschaft、Nationalität、Nation,依次对应四个俄文词народ、наpoднocTb、нациoнaдbнocTb、нация,大致对应三个英文词people、nationality、nation。马克思、恩格斯的民族国家理论,迥然有别于当今流行的西方民族国家论。流行的西方民族国家论,其核心是主张一个民族(nationality)建立一个国家,其要害是把Nationalität当作Nation,这一点虽经马克思、恩格斯一再澄清,至今仍然颇有市场,造成很大的理论困境与实践困扰。吉登斯的所谓名著《民族—国家与暴力》,是以“对历史唯物主义的当代批判卷2”的名义出版的 [29] ,这一点似乎被很多引用该著的中国学者忽视了,其关于传统国家“有边陲(frontiers)而无边界(boundaries)”或国界(border) [30] 、民族—国家是绝对主义国家的“继承者” [31] 以及关于“主权国家” [32] 外部性的强调比如“一个国家如果不是在一个主权国家体系之中,如果它的主权不被他国承认,它也就成不了主权国家” [33] 被很多民族学者、政治学者奉为金科玉律,却对吉登斯关于传统国家、绝对主义国家、现代民族国家的三分法与恩格斯对封建国家、君主专制国家、现代民族国家的国家形态区分的一致性缺乏认识,完全无视恩格斯对专制国家之“民族[Nationalität]”基础的专门、一再澄清,却把“主权国家”这一绝对主义国家时代产生并延续于民族—国家时代的国家特征概念 [34] 误认为一种独立的国家形态,显然是非常有害的。根据张凤阳、罗宇维、于京东《民族主义之前的“民族”:一项基于西方情境的概念史考察》 [35] ,“国家民族(état-nation)”的说法是在19世纪进入法国知识界的主流话语 [36] ,无疑属于法国大革命民族国家建立之后的词语。这一知识考古学发现,势必否定吉登斯对nation-state(基于民族而形成国家)与state-nation(基于国家而形成民族)的人为划分,更为关键的问题在于,直到1975年迈克尔·赫克托在他的名著《内殖民主义:不列颠民族国家发展中的凯尔特边地,1536—1966》 [37] 里,仍将苏格兰和北爱尔兰称为英国的“凯尔特边地”(Celtic Fringe),吉登斯于1985年通过对民族—国家(nation-state)概念的选用,实际上是把英国国内存在的nationality(恩格斯运用此词指的即是凯尔特等等 [38] )混同于nation,这或许因应了英国国内把苏格兰、威尔士、北爱尔兰与苏格兰一样同样视为nation这一政治正确的大气候 [39] ,但是无疑混淆了马克思、恩格斯已经明确作出的区分,这是其反对历史唯物主义的具体表现之一,应该引起中国民族、边疆研究者的学术警觉。
其理论意义之二,通过比较可凸显斯大林“民族(нация)”定义的认知局限。在恩格斯看来,雅典、罗马城邦(雅典国家、罗马国家 [40] ),也就是说古希腊的“英雄时代”、古罗马的“王政时代”,具有国家(Staat)、民族(Nation)、人民(VOlk)三位一体的特点,Nation在古代农耕民族中已经出现,并非仅仅是现代的产物,从这个意义上说,它不能直接对译斯大林已经包含现代内涵在内的民族(нация)概念。恩格斯坚持认为,所谓的“新罗马人”不是一个“民族(Nation)”,即使“一切民族差别都消失了,高卢人、伊比利亚人、利古里亚人、诺里克人都不复存在,他们都变成罗马人了”。 [41] 恩格斯专门指出:“商业和工业向来不是统治着各民族的罗马人的事业……商业所得到所保持的东西……仅在帝国东部的希腊部分才有。” [42] 显然,恩格斯并不认为西罗马帝国下的希腊人已经构成一个Nation,更不认为整个古罗马帝国的人构成一个Nation,各民族(vÖlker)与帝国的结合不能构成三位一体的存在。可见,恩格斯否定的仅仅是罗马帝国时期的所谓“新罗马人”构成民族,但是肯定罗马城邦公民——“罗马人”构成民族。斯大林在给“民族(нация)”下定义时,首先把它与“种族(pacBI)”和“部落”作了区分,并且举例进行说明。在他看来,居鲁士帝国和亚历山大帝国都是“由不同的种族和部落组成的”,“不能称为民族”,这与恩格斯的上述认识是一致的,差别在于如下举例:“现今的意大利民族是由罗马人、日耳曼人、伊特拉斯坎人、希腊人、阿拉伯人等等组成的。” [43] 很显然,作为意大利民族的核心源头的罗马城邦公民——“罗马人”——不被斯大林视为民族,而是视为“种族”,这就与马克思、恩格斯的论述出现了不一致。
其理论意义之三,马克思、恩格斯对西方古代、现代两条民族国家建构路径的揭示,为照亮东方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历史实践提供了理论明灯。恩格斯明确揭示了农耕起源的古代民族形成的三部曲即Bund—VÖlkerchen—VOlk,马克思则初步揭示了游牧起源的现代民族形成的三部曲即natio—Nationalität—Nation,两者的第一步都是部落联盟。中国多民族国家的形成是古代、现代两条民族形成道路互动融合的结果。近代“五族共和”的提出,明确了汉满蒙回藏这样的“五族”的内涵。经过新中国建立之初的民族(nationality)识别工作,最终确定为56个民族,由此一个以多元族体为底层支撑、以一体中华民族为上层建构的双层模式便确立起来,中国边疆治理的整体分析框架也应该基于此。 [44]
“中国边疆学原理”受到重视,以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中国边疆学原理研究”获得立项为标志,随之是相关讨论文章的出现。罗中枢《论边疆的特征》认为认识边疆的特征是概括提炼中国边疆学原理并构建中国边疆学学科体系的前提。边疆是复杂矛盾关系所形成的国家主权、利益、能力所及的边缘,具有深刻的国家属性——陆疆、海疆、空疆是国家主权所及的边缘,利益边疆是国家根本利益所及的边缘,高边疆、底土边疆是国家能力所及的边缘。 [45] 郑汕《关于建构中国边疆学的几点思考》也提出按照国际法规定,疆域包括陆疆、海疆、空疆、底土四个部分,边疆学的研究探索范围必须抓住边疆与中心区域的关系、边疆与周边国家的关系这两条主线。 [46] 罗中枢运用矛盾律对边疆现象、边疆特征进行哲学思辨,从而概括、提炼出中国边疆学原理,是其基本研究思路。不难发现,这一论证遵循的是从马克思主义哲学三大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进行演绎的哲学思路,而不是把恩格斯所说的唯物史观原理具体应用于中国边疆学构建的思路。考虑到国家安全学成为教育部一级学科的时代背景,更倾向于把中国边疆学作为边疆安全学看待,进而纳入国家安全学的学科门类。
就中国边疆学学科体系建构来说,吴楚克认为在中国边疆政治学学科(2000年确立)基础上才能建立中国边疆学。他从分工而不是生产力出发,论证“中国边疆学原理”在本质上依从社会物质生产的基本规律。吴楚克《现代社会分工背景下的边疆经济与边疆社会治理》提出“中国边疆学原理”在本质上依从社会物质生产的基本规律。 [47] 吴楚克、徐珊珊《现时代理性认识的特点与中国边疆学建构》认为“不能把中国边疆学与中国边疆史的关系混淆,就像不可能把民族学与民族史混淆一样” [48] ,主张在总体思路上从国家与政权、国家与领土、国家与社会、国家制度与地方政权、民族国家与国际秩序等方面建构中国边疆学理论,研究视角主要是从中国地缘政治和地缘战略需求展开,研究中国边疆学的理论路径:一是从学科建设的逻辑思路出发,阐明中国边疆学的范畴体系;二是从内在对象即中国边疆区域和人口构成出发;三是从外在对象即周边地缘安全与跨界民族出发。 [49] 这就提供了一个基于现实的“中国边疆学原理”框架,属于把边疆学与国家安全学、公安学等一级学科并列纳入法学门类而非历史学门类的思路。 [50] 吴楚克、卢俊达《21世纪以来国外中国边疆研究重要文本分析》 [51] 引用了地缘政治学的论述:“事实上,清朝打破了过去基于中原、蒙古、西藏和新疆之间相互关系为特征的地缘政治学,清朝统治下的新疆,再没有在政权战争中来回易手” [52] ,可见清朝平定准噶尔后将新疆重新纳入有效管辖范围时,蒙古、西藏和新疆都是中原的地缘政治主体,可以适用地缘政治学进行分析。
2018年10月27日,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边疆研究所马克思主义国家与边疆理论研究室举办了“2018年中国边疆研究理论与方法”学术研讨会,为建构面向新时代的中国边疆学学科畅所欲言,侧重理论依据与研究方法两个领域进行研讨。检讨、恳谈既往中国边疆学建构的得失,是此次会议的研讨主题。吴楚克教授认为现在中国边疆学理论研究本身出了问题,需要重构边疆观。从边疆历史、政治、文化等多角度找出普遍抽象的东西,才能产生边疆学。王义康认为中国近代以来边疆问题研究长盛不衰,正是基于中国领土边疆的特殊性。领土边疆与战略边疆性质不同,为不同的研究对象。将战略边疆与领土边疆同置于边疆研究的范畴,构建边疆学科是行不通的,当代中国边疆研究作为一个独立学科,应该是基于中国领土边疆的特性而构建。重新审视中国历史,揭示历代边疆特质,是本次会议的研讨重点。安介生教授强调要重新审视与发现秦汉王朝在边疆治理与建设上的经验,主张结合政区地理、户籍统计、民族识别以及边疆史地的理论来确定当时民族识别的标准问题,进而确立秦汉时期在中国边疆史地发展以及民族识别上的重要地位。李鸿宾教授以唐朝兴衰与族群政治的关系为切入点,认为王朝的转替取决于族群的分合,而分合则取决于多数群体建构的政治权力及其意识形态,这应当是我们理解中国王朝特质的关节点。中国人民大学张永江教授提出时下对边疆学的研究探讨可以利用数据库这一工具,在正史范围内检索“边政”一词,可以发现该词在《清史稿》中只出现一处,而在明史里面出现的频次很多。
习近平总书记2017年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演讲中把“深海、极地、外空、互联网等领域”作为“新疆域”的论述。 [53] 如何认识这些“新疆域”形态,成为中国边疆学名义下讨论的热点课题。
白利友《大数据时代的数字边疆及其治理思考》,引用美国学者的论述提出,大数据的发展催生了数字边疆(Data Frontier)。 [54] 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陈宇《总体国家安全观视野下的边疆安全复合体:边疆安全的区域和整体视角》认为,国家发展“新疆域”的话语已经上升到国家层面。 [55]
孙勇认为欲建立“中国边疆学”首先要建立“一般边疆学”,又说“一般边疆学是中国边疆研究的理论基础” [56] ,针对“中国边疆学原理”的立项,他发表《建构边疆学与原理研究探讨之孔见》,提出传统边疆研究“排斥或缺乏哲学的思辨,不能自觉地将科学哲学的基本原理用于研究” [57] ,中国边疆学的对象是从实体边疆(陆疆、海疆、空疆、外空疆)到虚拟边疆、疆域(互联网、国际金融、信息安全)。 [58] 杨明洪《关于“边疆学”学科构建的几个基本问题》基于自身学科背景,认同孙勇关于按照学科构建的一般规律构建“一般边疆学”的设想,认为将“边疆”作为“边疆学”的核心概念,可能会陷入逻辑陷阱,因为可以引申出这样的判断句:“边疆学是关于边疆的科学”,即会同义反复。“战略边疆”“利益边疆”“文化边疆”“信息边疆”等这类“无形边疆”主要表达的是一种“边界”概念,已远离传统意义上的“边疆”含义。 [59]
针对周平《中国边疆政治学》所谓“简单地说,边疆是建构的产物”,“边疆是建构起来的”,杨明洪《反“边疆建构论”:一个关于“边疆实在论”的理论解说》提出不同意见 [60] ,朱碧波、李朝辉《边疆建构论与边疆实在论:对立抑或共生?——兼与杨明洪教授商榷》 [61] 以及方盛举《新边疆观——政治学的视角》,则从政治学的学科角度作出回应 [62] 。周平《如何认识我国的边疆》提出,随着全球过程中超越于主权的疆域凸显和常态化,“领土”已不能有效地描述和说明国家疆域的变化。于是,“疆域”概念再度被广泛使用。 [63]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涉及的海洋专属经济区,《国家安全法》涉及的外层空间、国际海底区域和极地是非主权疆域。 [64] 孙勇、王春焕《时空统一下国家边疆现象的发生及其认识——兼议“边疆建构论”与“边疆实在论”争鸣》认为,“边疆实在论”的短板,并不在于用不同于政治学的角度来论述问题,而在于杨明洪确实没看到边疆概念在当代的拓展,依然以陆海边疆作为研究的出发点。 [65]
既然边疆研究必须将边疆置于中国疆域的基础上,这就为论证中国边疆学以疆域理论为理论基础,提供了基本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