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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组织运营与产业发展管理的关系

根据世界银行项目合作社的社员占比、股金结构、利益分配、产业发展管理,合作社的组织运营与产业发展管理之间的关系细分为9个类型(见表7-1)。

表7-1 合作社组织运营与产业发展管理的关系分类

续表

笔者在实地调研法与案例分析法的基础上,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内部制度安排从利益分配的视角进行实证研究,并对各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员结构、股金结构、投资方式以及利益分配等调查数据进行分析,农民专业合作社分为两大类:松散型(生产在户经营在社)、紧密型(生产在社经营在社),其中生产指的是农产品从播种到收获的这一过程;经营指的是初级农产品从加工到销售的这一过程。判断一个合作社是松散型或紧密型的标准就是生产过程是由农户社员自己执行还是合作社执行。本书称松散型合作社为基本合作社,紧密型合作社为共同合作社。

在这两大类下又分别细分为四个亚型:社员全部是农户;社员之中有大户或投资者;合作社具有合作伙伴(涉农社会企业);企业作为团体社员在合作社之中占股。此外,在实地调研工作中,发现有政府主导型的合作社。因此,世界银行项目合作社的组织运营模式与产业发展管理模式之间的关系共包括9个类型。

类型1:社员全部是农户的紧密型关系

特征:农户将生产资料交予合作社,合作社统一对农作物种植、收获、加工、销售,农户没有一级收入,但可能有来自务工的收入,合作社所得利润对农户进行分红(见表7-2)。

表7-2 社员全是农户的紧密型关系特征

案例1:印江县新寨乡精诚绿壳蛋鸡专业合作社。合作社主要发展产业是绿壳蛋鸡。投资总额为100万元。合作社现有社员77户,其中,贫困农户42户。项目实施主要由合作社统一规划建设标准化圈舍,提供鸡苗、饲料、统一防疫,集中和散户饲养相结合,以保底价统一回收销售。该合作社利益分配方式为扣除相应的合作社发展资金后,社员按照股份进行分红。

案例2: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龙腾磨盘蔬菜专业合作社。合作社主要发展产业为蔬菜。投资总额为457.37万元。现有社员292户,贫困户101户。合作社组织方式为合作社分组对不同业务进行统一管理,统一销售。合作社利益分配方面,由合作社提留公积金占可分配利润的40%,社员占可分配利润的60%。

优点:相对公平公正,能保证社员的权利。

缺点:缺乏能人引导,农户参与度低,难以组织和运行,生产效率低。

类型2:有大户或小投资者参与的紧密型关系

特征:合作社产生的利润在农户和大户之间共享;农户和大户之间的分红依据由股份确定(见表7-3)。

表7-3 有大户或小投资者参与的紧密型关系特征

续表

案例1:贵州石阡县林春农林专业合作社。合作社主要发展产业为脱毒马铃薯。投资总额为100万元。现有社员108户,其中贫困户35户。项目实施由合作社采取紧密型的运作模式,成立生产、管理、采购等小组,进行统一管理、病虫害防止统防统治。该合作社利益分配方式为扣除相应的合作社发展资金后,社员按照股份进行分红。

案例2:威宁县荞道荞麦专业合作社。合作社主要发展产业为荞麦。投资总额为980万元。现有社员304户,贫困户296户,加入合作社的有146户。该合作社采用合作社+加工厂的模式经营,对项目核心区社员采取紧密型合作方式,对1000亩土地进行统一生产、统一栽培与管理技术、病虫害统防统治。合作社利益分配方面,合作社提取10%的公积金,用于扩大服务或弥补亏损;提取10%的公益金,用于文化、福利事业;提取5%的教育基金,用于社员培训;提取5%的风险基金,用于社员生产、营销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补贴。经营的所有业务产生的利润,在上述提留后剩余利润部分,所有社员均按股权享受分红。

有大户或小投资者参与的共同合作社的优势在于:第一,大户可以根据市场的需求,从各地的自然和经济条件出发,实现市场与资源的有效对接,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节约了交易费用;第二,生产大户有一定生产基础。

优点:有能人引导,合作社有核心领导人,更利于开展管理经营,产业发展效率高,且更容易找到稳定的销售渠道。

不足:易形成大户独自掌权,普通农户利益得不到保障的不公平情况。

类型3:有合作伙伴的紧密型关系

特征:与类型1基本相似,农户的收益来自合作社利润的分红,合作社与涉农的社会企业有协议关系,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农产品的包装、销路等(见表7-4)。

表7-4 有合作伙伴的紧密型关系特征

案例1:思南县致远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合作社主要发展产业是茶叶、果蔬、花卉苗木。投资金额为732.80万元。合作社共有社员356户,贫困户50户。组织运营方面,合作社与社员签订入股协议,合作社的产业发展由合作社理事会统一协调管理,产品由合作社统一进行加工处理,并统一包装、统一品牌、统一销售。利益分配方面,扣除各种运行成本及提取15%的公积金、公益金、教育基金和25%风险基金后,盈余的60%按照社员所占股份多少实行按股分红。

优点: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销路。合作伙伴的出现使契约的不完备性减弱,内部交易成本降低;委托—代理关系的引入决定了企业和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可以更具有稳定性,风险分担机制初步建立;从某种程度上克服了企业带动关系型产业链中产业组织内部交易成本过高的弊端,通过中介组织的协调使农户与企业的地位不再悬殊,可以更好地维护农户利益。

缺点:组织关系组织结构较松散,纵向关系稳定性和合作性较差,专用资产投资能力也较低。缺乏能人引导,生产效率低。拥有农户部分决策权的中介组织也可能侵占农户利益。

类型4:企业与合作社相互占股的紧密型关系

特征:与类型2基本相似,合作社社员中存在着公司这一团体社员,公司往往以厂房、设备、现金的形式入股合作社,在合作社进行利润分红时,公司将与农户共同享受分红(见表7-5)。

表7-5 企业与合作社相互占股的紧密型关系特征

续表

案例1:石阡县康乐中药材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主要发展产业是中药材。投资金额为417.7万元。合作社现有社员167户,贫困户74户。合作社组织由合作社采取紧密型的运作模式,成立生产、管理、采购等小组,进行统一管理、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投产后,由合作社统一进行加工、统一包装、统一品牌、统一贮藏、统一销售。该合作社利益分配方式为扣除相应的合作社发展资金后,按照股份进行分红。

案例2: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洞口桥果蔬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主要发展产业为空心李。投资金额为380万元。合作社成员共19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62户。合作社组织方式,一是由合作社按公司运作模式统一组织社员或非社员进行空心李园建设、管护、采摘等生产工作;二是统一购买肥料等农用物资统一使用;三是组织人员统一销售;四是理事会、监事会按章程规定履行职责;五是世界银行项目投资的工程、货物按世界银行采购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项目投资按合作社的项目投资管理制度执行,并成立专门的采购小组负责,由监事会负责采购监督。该合作社利益分配方式为扣除相应的合作社发展资金后,按照股份进行分红。

企业与合作社相互占股的共同合作社产业链的优势在于:第一,企业可以根据市场的需求,从各地的自然和经济条件出发,实现市场与资源的有效对接,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节约了交易费用;第二,企业具有较雄厚的资金实力,可以将先进的加工设备、成熟的管理理念和现代经营思想引入生产,提升产业现代化水平,加快科技发展进程,提高品牌效应,增强竞争实力。但是,这种关系下,龙头企业占据绝对优势,是产业链上与市场对接最直接又起主导作用的一个重要环节,具有开拓市场、引导生产、深化加工、搞好服务、优化组合生产要素、促进农产品产业链条发展的综合功能。在这种明显的优势下,企业比农户具有更强的博弈能力,具有强势谈判能力的企业会倾向于压低原来的协议收购价格,农户的利益无法得到保障。同时,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和契约的不完备性,使得双方都有违约的动机,为了防止这种行为发生,双方又不得不投入人力、物力进行监督,监督成本又使产业组织内部的交易成本增加。因此,该类合作社没有建立起风险分担和利益共享机制,关系稳定性差、成员合作性差,专用资产投资能力也低。

优点:生产、加工、储存、销售等更易得到保障,容易形成品牌。

缺点:易出现精英俘获现象,导致不公平,合作社通常容易处于从属地位。

类型5:社员全部为农户的松散型关系

特征:农户成员保留其个人(私人)经济生产单元(如果园、牲畜圈舍、农田作物等),将初级农产品售卖给合作社获得一级收入,而后合作社对初级农产品进行加工售卖,所得利润对农户进行分红(见表7-6)。

表7-6 社员全部为农户的松散型关系特征

案例1:德江县众联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合作社主要发展产业为核桃、果树、蔬菜。投资金额为431.65万元。合作社共有社员317户,贫困户社员78户。组织运营方面,采取“合作社+大户+农户”的经营管理模式,合作社社员以林地入股,实行分散管理模式,社员在自己的林地上开展生产活动,初级产品统一交合作社加工、销售。利益分配方面,社员将核桃统一交给合作社,合作社统一加工、包装,再统一销售,产生的纯利润,90%按交易量向社员返还,10%按社员股权分红。

优点:农户保留个人经济生产单元,生产积极性较高,收入分两级获得,以惠顾额为导向,能激发社员的积极性。

缺点:数量少,缺乏能人引导,难以组织运行,生产效率低,销售路径没有保障,容易出现“搭便车”行为。

类型6:有大户或小投资者参与的松散型关系

特征:农户的一级收入依旧是将初级农产品售卖至合作社,来自合作社分红的二级收入在农户和投资者之间共享。在这种情况下,大户可能会压低农户的一级收入以便让自己获得更多的二级收入(见表7-7)。

案例1:石阡县石固乡王家沟农林综合开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主要发展产业为水果、干果、中药材、油茶及其他经济作物种植。投资金额为598.96万元。合作社现有社员32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122户。合作社采取松散型的经营模式,在县项目办和合作社监事会的监督下,合作社具体负责组织指导社员项目实施。利益分配方面,扣除各种运行成本及提取10%的公积金、公益金、教育基金和风险基金等后,盈余的85%作为交易量返还给社员,15%按照社员所占股份多少实行按股分红。

案例2:石阡县龙塘镇大屯兆豐茶叶专业合作社。合作社主要发展产业为茶叶。投资金额为550万元。现有社员206户,建档立卡贫困户118户。组织运营方面,社员向合作社提供初级农产品,合作社向成员提供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存储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相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合作社利益分配方式为扣除相应的合作社发展资金后,按照股份进行分红。

有大户或小投资者参与的基本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户之间以股份合作制形式,以土地、资金、劳动和技术等共同参股,融合成经济共同体,实现全要素的联合。在这种形式中,农户通过投资入股,成为合作社的所有者,参与合作社的民主管理,享有剩余索取权,从而将大户和农户的利益联结起来。农户不仅可以为合作社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还可获得利润返还和股份分红。

优点:有能人引导,合作社有核心领导人,更利于开展管理经营,产业发展效率高,且更容易找到稳定的销售渠道,更利于提高销售价格。

不足:由于不在合作社进行生产,农户容易不遵守协议,将农产品售卖给价格更高的买家。

类型7:有合作伙伴的松散型关系

特征:与类型5基本相似,但与涉农的社会企业有协议关系,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农产品的包装、销路等(见表7-8)。

表7-7 有大户或小投资者参与的松散型关系特征

续表

表7-8 有合作伙伴的松散型关系特征

续表

案例1:德江县茂盛天麻种植专业合作社。合作社主要发展产业为天麻。投资金额为418.2万元。合作社现有社员20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145名。组织方面,采取“合作社+能人大户+农户”的经营管理模式,合作社社员以林地入股,实行分散管理模式,社员在自己的林地上开展生产活动,产品统一交合作社加工、销售。社员利益分配方面,扣除20%的合作社发展资金后,将利润的70%按交易量分配,30%按股份比例分配。

案例2:德江武陵天麻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主要发展产业为天麻。投资金额为428.9万元。合作社有社员15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73户。合作社采取“合作社+能人大户+农户”的经营管理模式合作社实行统一与分散管理模式。统一管理模式:建立集中种植基地,由合作社统一种植,统一管理。分散管理模式:社员在自己的林地上分散种植,产品统一交合作社加工、销售。利益分配方面,扣除20%的合作社发展资金后,将利润的70%按交易量分配,30%按股份比例分配。

优点:通常与涉农的社会企业有协议关系,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农产品的包装、销路。

缺点:数量少,缺乏能人引导,难以组织和运行,效率低,可持续性低。

类型8:企业与合作社相互占股的松散型关系

特征:与类型6基本相似,合作社社员中存在着公司这一团体社员,公司往往以厂房、设备、现金的形式入股合作社,在合作社进行利润分红时,公司将与农户共同享受分红(见表7-9)。

表7-9 企业与合作社相互占股的松散型关系特征

案例1:石阡县和鑫茶叶生产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主要发展产业为茶叶。投资金额为411.46万元。合作社有社员140户,贫困户社员41户。合作社向成员提供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存储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相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合作社利益分配方式按15%提取作为合作社发展基金后,按股份分红。

企业与合作社相互占股的基本合作社的优势在于:第一,保持了家庭经营的独立性,建立了农户利益的自我保护和激励机制,使农户分享到加工和销售环节带来的利润,提高了农户经营的效益;第二,农户通过合作社纽带进入了加工和销售环节,实现了“产、加、销”一体化,即交易内部化,较之企业之间的活动,以内部化的企业组织替代市场关系,能够降低市场交易中的不确定性,克服契约的不完备性和信息的不对称性,能够更有效地解决争议、降低谈判费用,更精确地进行激励、控制和绩效评价,提高经济效益;第三,合作社一体化纵向组织关系,建立了有效的风险共担机制,关系稳定性和成员的合作性得到了大大提高,从而专用资产投资能力也大大提高。当然,与直接面对市场的独立利益主体相比,也会造成各利益主体的积极性有所下降。此外,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农户的合作意识淡薄,缺乏必要的文化素质修养和现代的经营理念与思维模式,合作社发展不够成熟,同时也受到资金、技术、管理能力等条件的影响,合作社的规模难以扩大,使得这种关系类型的发展受到制约。

优点:公司更专业,更利于开展管理经营,产业发展效率高,生产、加工、储存、销售等更易得到保障,容易形成品牌。

不足:易形成公司掌权,合作社变成从属部门的情况,且易出现普通农户利益得不到保障的不公平情况。

类型9:政府主导型

特征:该类型是政府完全主导其组建和运营过程。贫困户入股的资金都是政府的扶贫资金,社员的参与性不明显(见表7-10)。

案例1:威宁县志兴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主要发展产业为蛋鸡。投资金额为629.4万元。合作社现有社员54户,其中贫困户52户。组织运营方面,理事会负责组织合作社鸡舍建设、原材料供应、鸡蛋产品销售。合作社具体负责项目投资进行统一采购。由合作社统一组织对农户的鸡蛋进行分级,分级后由龙头企业统一包装上市销售。合作社利益分配方式,按税后利润20%提取,用于扩大再生产。

表7-10 政府主导型关系特征

提取20%合作社发展资金后的净利润的9.8%为理事长的股本分红;提取20%合作社发展资金后的净利润的20.2%,作为其他53户社员的分红;提取20%合作社发展资金后的净利润的70%,作为扶贫基金。

优点:能够充分保证贫困户的利益,利于村集体的建设和发展。

缺点:社员的参与度低,更多是坐享其成,对政府的依赖极大。

小结

根据统计数据发现,社员全部是农户的合作社(类型1与类型5)数量较少,并且在实际运作过程中难以组织和运行。农民合作社最普遍的问题是,当合作社所在地本身就具有较好的农产品市场销路时,合作社社员由于没有大户或公司来做主导,往往自产自销,不愿意将产品交给合作社,导致合作社成为空壳合作社,以至于产业链无法形成;当合作社所在地的市场销路并不好的时候,由于没有大户或公司的引导,合作社的产品无处可销,将会导致社员无法得到分红,进而降低农户参与合作社的积极性,最后合作社也只能不了了之。基于这个原因,项目区合作社乃至全国合作社,现阶段较为推崇有大户或社会企业引导的合作社。世界银行项目区的大部分合作社也都是有大户或公司参与的。然而这种模式也不是完美的,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常常出现大户或公司一手控制合作社的情况,使合作社失去公平性。 8EUlbAdP8QFTe/pdsXyesXqUOIw33EyAKLWSjbayNlzZBPqZZ0sAOstxUw3SZl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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