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整理以民國十八年刻本爲底本。
二、原書正文中夾雜有程氏自注,以雙列小字排版。今整理皆改爲單列大字,以圓括號標明起止。
三、王制通論各節原不分段,爲方便閲讀,今依文義略作分段。
四、原書引用舛誤處,整理保留原貌,於校註中予以説明。
五、原書之錯、訛、衍字,徑改不出校註。
吕明烜 二〇一八年七月 jJN0bcvVHuNitJoJDFpk0Tz8DTGCxWB4PAUu8KSTPIUZLb5TxMJeq1q23GuTjO4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