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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元曲格律上的特点

一 字数与句数上的灵活性

第一章已经说明,从格律诗的角度着眼,元曲的确凿源头之一是宋词,是宋词的进一步发展演变;也就是说,元曲保留了宋词长短句的基本形式,但在字数、句数、句式、平仄、韵脚乃至语言色彩等方面的限制,却比宋词宽松多了。正因为它与宋词是既相似而又有显著的不同,是对宋词典雅而严格规则的一种反抗,是诗歌走向大众化时所必然发生的现象;所以,正如上章所述,许多学者才把它叫作“词余”,意即是词的副产品、衍生物;正如同人们当初把“词”叫作“诗余”一样。

以上诸特点,将于本节有关的条款中,分别加以陈述。这里先就元曲在字、句数量方面的灵活性加以说明:

(一)字数增减的灵活处理

宋词每个词牌的格式都是固定而且严格的,除少数词牌有一定数目的“又一体”而外,填词者绝不能随意增损一词。至于“又一体”,其本身的格式也是固定的,绝不能随便独创。

元曲在这方面就灵活多了。它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增加字数。

一种方式是,元曲有些曲牌中,有些句子的字数可灵活处理。例如《牧羊关》起首两个三字句,可以改作两个五字句或七字句。《骂玉郎》第二句本为五字句,也可以作六字“折腰句”(即3+3)。《红芍药》第五句可以是五字句,也可以是六字折腰句。《初问口》第三句和末句为七字句,但也可各自破作两个五字句。类似的例子甚多。还有极少数的曲牌,可以减少字数,例如《金盏儿》第四句本为七字,但也可改为两个三字句。《村里迓鼓》(第五、第六、第七三个四字句,可改为三个三字句)、《上马娇》第五句为一字句,可省去,等等。当然,这里也可以把字少的格式作为基准,看作增字格。所以增与减两者是一回事。总之,只需了解有些曲牌可以按规定增减字数就行了。

但是应该记住,这里所说的字数灵活处理,是指在一定的条件下,按规定变通处理,而不是可以任意增减字数。至于哪些曲牌的什么地方,其字数可以怎样处理,我们将在该曲牌条目下具体说明。

另一种方式是使用衬字。“衬字”的使用极为灵活,但也须遵守某些规则。由于使用衬字是元曲的重大特点之一,故将于下章讨论元曲谱写方法时,另立条款加以详细说明。

(二)增句

许多曲牌,在其中一定的地方,可以增句。增句的数量、所增句子的字数、押韵方式以及某些地方需要使用对仗等,则每曲自有规定。例如《端正好》在第四句之后,可以增句;且所增句子必为双数,并须两句以上;其增句多为对偶,韵脚须落在偶句上。《青哥儿》第三句以下可增句,多少随意,多为四字句或六字句。个别曲牌增句有多至二十八句者。类似的增句例子还有不少,《康熙曲谱》援引柯丹丘的《论曲》,将可增句的曲牌定为《端正好》《货郎儿》《煞尾》《混江龙》《后庭花》《青哥儿》《草池春》《鹌鹑儿》《黄钟尾》《道和》《新水令》《折桂令》《川拔棹》《梅花酒》等十四章。这是他们比对不周所下的仓促结论,实际上还有《游四门》《醉扶归》《拙鲁速》《落梅风》《拔不断》《斗鹌鹑》等不少曲牌,都是可以增句的。又如《尧民歌》的第五句本为二字句,但可以叠句,也应该算是增句方式的一种。具体情况,将在可以增句的曲牌下,另作说明。

二 句式上的宽容性

句式以及与此密切相关的顿逗问题,是一种非常细致的语言现象,弄清楚其中的规律,对于写作和鉴赏文学作品,很有帮助。

元曲句子上的灵活性,既包括句子的数量、每句字数的灵活处理,也包括句子结构即句式安排上的变通问题。关于句子数量和字数的增减问题,已见上条第二款,不赘。

元曲句子结构或句式安排上的灵活性,也是元曲的语言特点之一。

诗歌的所谓句式问题,是由每句中字数多少及其词或词组间的语法关系所引起的。为了比较顺利地弄清楚这一问题,这里有必要对于我国诗歌句子的字数问题,先作一点广泛的探讨。

(一)我国诗歌句子中的字数

详考我国古诗作品,其字数虽主要为四言、五言和七言,其实是所谓杂言:《诗经》以四言为主,古近体诗多为五言、七言,但是从一字到十多字的句子都有:

一二字句:多为叹词、呼语或某种简单句子,如“噫”“訾”“上邪”“乱曰”“断竹”等,为数较少。

三字句:较为常见,如“螽斯羽”“麟之趾”“请成相”“出东门,不顾归”等。

四字句:以《诗经》为主,后世仿作者多。

五字句:在古、近体诗中,为仅次于七字句之次多诗句。

六字句:仅见于王维等之六言诗,如“桃红复含夜雨,柳绿更带朝烟”,及长短句之“词”“曲”中。六字句的结构多为2+2+2。折腰句即“3+3”式,曲中常见,如“断肠人在天涯”之类,但在词中,多改为两个三字句,如“层楼里,春山叠;家何在,烟波隔”等形式。

七字句:为数极多,例不胜举。七字句的句式即顿逗安排,有两种形式,即4+3(2+2+3)和3+4。后者因为比较反常,也被叫作“折腰句”。下文还将对此作进一步的分析。近体诗中七言误作折腰句,为作法之大忌。

八字、九字、十字句:较少见,且多被视为三字、五字、七字句之延长和组合。一般仅见于古诗。八字句:例如“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宁不知倾城与倾国”等。

九字句:“奈何卒逢三月养子燕”(《蜨蝶行》),“白鹿乃在上林西苑中”(《乌生八九子》)。

十字句:“无日无夜兮不见我疆土,秉气含生兮莫过我最苦。”(蔡琰)

十字以上的句子极少,偶见者如:“动秋怀西风木叶秋水蒹葭。”(白贲)“只被这一弄儿凄凉断送的愁人登时病了。”(王和卿)

总之在我国古体诗歌中以四言、五言、七言最为常见。至于近体诗产生以后的古近体诗,何以会形成以五、七言占绝对优势的局面,则是一个非常复杂,而且学术界又对此缺乏研究的问题。拙著《诗词曲格律新释》第三章第二节对此曾有所探讨,可参阅。

(二)顿逗问题

语言中不论每个句子的字数是多少,字词之间总会因为语法关系而产生一定的顿逗现象。句内的顿逗是作诗行文都应该注意的重要事项,因为它关系到作品是否朗朗上口的问题。不过顿逗问题,对于不同的文体,其影响是并不相同的。散文中顿逗不当,只涉及文章诵读起来是否朗朗上口,而并没有合格不合格的问题,也就是说只是好坏而并不是对错的问题。

诗歌则不然,在某些体裁中,顿逗失调,可以成为败笔。例如近体诗七言句的顿逗通常是4+3或2+2+3,倘写成3+4,则念起来非常别扭,容易受到讥评。以下这类诗句,一般都认为欠妥:“谁人得似张公子,千首诗轻万户侯。”(杜牧《登池州九峰楼寄张祜》)“永夜角声悲自语,中庭月色好谁看!”(杜甫《宿府》)。

古体诗由于是杂言,对于其句内的顿逗问题,并无通行规则。

顿逗问题在一至五言句中不曾引人注意,只有在近体诗和词的五至七言以上的句子中,才有影响。因为一、二字句不存在顿逗问题,三字句随便怎样顿逗都可以。四字句通常作2+2,一领三(1+3)如“封狼居胥”“会坡仙老”之类的句子极少。作3+1的情况更少,只“凤凰台上”“锦官城外”似之。五言句,经查考大量的五言诗,都作2+3,或2+2+1,只极个别的情况下才能见到3+2或1+4的例子,如:“秋夕兮遥长,哀心兮永伤。”“坐磐石之上,弹五弦之琴。”“羊肠坡诘屈。”“所谓者真人。”至于一领四(1+4)的情况,如“叹聚会难亲,想恩爱怎舍”则更少。4+1的情况几乎没有,仅“细雨微风岸”,“大漠孤烟直”似之,但这实为2+3。

顿逗问题在不同体裁的诗词中,其影响是不尽相同的。

六言折腰句在“词”中多作两个三字句。在“词、曲”中,“枯藤老树昏鸦”(2+2+2)与“断肠人在天涯”(3+3),这两种句式在表现方式和给人的感受是并不相同的。同样七言句:“云淡风轻近午天”(2+2+3或4+3),与“阑干外烟柳弄晴”(3+4),两者的表现方式和给人的感受也是完全两样的。

人们把六言句中的2+2+2视为常规,而把3+3认为变格,称之为“折腰句”。六字句在五言、七言诗中不存在,在词、曲中则是“定格”,折腰与否,两者都合法但应有区别。不过在词中,六字折腰句往往被改作两个三字句。

同样在七言句中,人们把4+3视为正常,而3+4则为变格,也称之为“折腰句”。跟六字句一样,折腰句在词、曲中为定格,如“醉沉沉、庭阴转午”(《贺新郎》);“桃花浪,几番风恶”(《满江红》);“题红叶清流御沟,赏黄花人醉歌楼”(《沉醉东风》)。折腰句在古体诗中可以自由使用,在近体诗中则为败笔。

问题主要发生在七言诗中。近体诗产生后,在曲中,无论六言或七言折腰句都甚为常见,且多为定格,不能与不折腰句混同。不过由于元曲在格式方面的宽容性,有时甚至同一作家在同一曲牌的不同作品中,也可以偶然出现把这两种句式混用的情况,例如无名氏《耍孩儿·拘刷行院》套中,其第十、第十一煞分别作:“待呼小卿不姓苏,待呼月仙不姓周”和“黑鼻凹扫得下粉,歪髻子扭得出油”,即分别作4+3和3+4,即正常句(不折腰)与折腰句任意倒换。又3+3与2+2+2也常有倒换现象,例如《天净沙》的末句一般为“断肠人在天涯”之类,也有人作“水声淘尽诗愁”“看看月上荼蘼”等的。

不过以上所举皆为特例,在正常情况下,折腰与否还是应该有明显区别的。

本书在曲谱定格中,正常句一般不另加说明,七字折腰句则写作“3+4”或 7 ;六字折腰句作“3+3”或 6

(三)元曲句式上的宽容性

从上文可以看出,在诗词中,句式与顿逗问题,有严格的规定,不可随意改变。但是在元曲中,则有很大的灵活性和宽容性。

元曲每个曲牌,其字数、句数、句式,在定格中都有明确规定。但是,与诗词不同的是,出于表情达意的需要,作者可以在句式与顿逗上灵活处理。有时甚至同一作者,在同一曲牌的不同作品中,同一句子的句式与顿逗,可以彼此两样。例如:曲牌《天净沙》的第五句,是公认的有名折腰句,但张可久在其32首《天净沙》中,却折腰与不折腰同时使用,并且作2+2+2,即不折腰者,如“水声淘尽诗愁”“看看月上荼蘼”之类竟有29首之多,占91%。又如无名氏《耍孩儿·拘刷行院》套中,其第十、第十一煞分别作4+3和3+4:“待呼小卿不姓苏,待呼月仙不姓周”和“黑鼻凹扫得下粉,歪髻子扭得出油”。这说明元曲在句式的使用上,是有很大的宽容性的。

不过以上所举毕竟只能算是特例,不可视为常规。在通常情况下,定格中的句式特别是折腰与不折腰的区别,在作曲时还是应该予以重视的。只是元曲在许多方面,其格律都比近体诗和(宋)词灵活,因而在句式上也有一定的宽容性。

三 平仄问题上的大解放

元曲格律上最大的特点是在平仄问题上的大解放。除了按照周德清《中原音韵》的标准,“平分阴阳,入派三声”外,对于平仄(阴阳上去)的要求十分宽松。例如在韵脚上可以四声通押。韵脚本是诗歌中最关键的地方,尚可四声通押;那么句内其他地方自然更加可以灵活掌握,是无须说明的了。我们只需对许多名作家的作品加以对比分析,就可以看出对于平仄问题灵活处理的现象是很普遍的。下文谈用韵问题时,还将对此作进一步的陈述。

但是,这并不是说元曲并不注意平仄问题,而只是说在表情达意需要时,可以直抒胸臆,不受平仄格律的束缚。我们只须稍加注意,便可看出在通常情况下,元曲还是很注意平仄格律的。这从以下两点可以证实:一方面许多曲牌,规定某些句子应该组成对仗,当然就必须注意平仄相对或相似;另一方面许多作家在造句行文时,力求“律化”,即组成近体诗所使用的那种句式。例如我们曾多次指出,张养浩《山坡羊·潼关怀古》有“山河表里潼关路”一句。此处暗引古文,即借用《左传·僖公二十八年》对潼关一带地势作用的估计:“若其不捷,表里山河,必无害也。”作者于此处之所以颠倒过来写成“山河表里”,就是为了组成像近体诗一样的句子:平平仄仄平平仄。

类似的例子极多。像张可久《水仙子·秋思》:“镜里青鸾瘦玉人”,本是说“青鸾镜里玉人瘦”,为求平仄入律而倒装。他的《人月圆·秋日湖上》:“笙歌苏小楼前路”,说的原是“苏小笙歌楼前路”,也是同样的道理。如此等等。

四 用韵的灵活性

首先应该着重指出,元曲使用“中原音韵”而不再用诗词当时所使用的诗韵。这是诗歌在用韵方面的大变革、大解放,使诗歌用韵时与发展了的当代语音相一致,而不再为死去了的古音和古代韵书所束缚。这也是中国语音史上的一桩大事,值得大书特书。

《中原音韵》最显著的特征是“平分阴阳,入派三声。”即不再承认古入声字,而把它们分别归入“(阴阳)平、上、去”三声之中去。当然这种归并是有语音学上的规律可循,而不是任意指派的。所以元曲的“四声”指的是“阴阳上去”而不再是传统的“平上去入”。

其次是前已指出,元曲可以平仄通押。用韵本是诗歌中最重要的事项。古典诗词有平韵、有仄韵,但一般不可以混用,即不可平仄互押。正式允许平仄通押,是从元曲开始的。

元曲不只可以平仄通押,而且对于韵脚中韵母的要求也是很宽松的。有时n与ng通押,例如:无名氏《新水令》第三套“揽闲风”中“云、闷、更、筝、信”互押,类似例子甚多。不仅如此,并且可以押近似的韵,如:朱庭玉《点绛唇》套《赚煞》中“煞、鼐、客、侧、戴、来”互押。郑光祖《感皇恩》韵脚作:桃、瑶、鹤、劳、薄(也可能“薄”从口语念bao阳,但鹤绝不可念hao)。类似的例子也不少见。

有时为文意所限,甚至失韵的也有。如:朱庭玉《青杏子·归隐》中之《归塞北》以一麻为韵(涯、艖),但结尾却作“坡”。如果不是传抄错误,就是失韵。这样的情况虽不少见,但还是只能算作特例,不足为法。

又元曲每个曲牌通常都是一韵到底,不许换韵,只有极个别的例外,如刘庭信《新水令》套中之《驻马听》末二句曾换韵,即作:阶、乖、(色)、台、衰、败、划、煞。当然这种情况,有时也可以解释为押韵从宽,或是语音的演变造成的。

但是元曲却可以重韵,如:元好问《小圣乐》前阕有“妖艳喷香罗”,后阕又有“何用苦张罗”。关汉卿《大德歌》:“子规啼,不如归。道是春归人未归。”吕止庵《后庭花》:“西风黄叶疏,一年音信无。要见除非梦,梦回总是虚。梦虽虚,犹兀自暂时节相聚。近新来和梦无。”无名氏《梧叶儿》:“今年早,不见你,泪珠儿,滴满了春衫袖儿。”(按此处“你,儿,儿”均应读ni的第二、第三声)

注意,按定格必须重韵(多为叠句)者,不在此例。例如张养浩《山坡羊》结尾:“官,君莫想;钱,君莫想。”

元曲的此种重韵,往往有对比、照应的作用。但是在一般情况下,还是以不重韵为宜。

顺便补充一下:元曲在篇章之中,与唐诗宋词不同,是完全不计较是否重字的问题的。就拿马致远的《天净沙·秋思》来说,短短28字的篇幅,就使用了两个“人”字、两个“西”字。然而人们对此种情况已经很是习惯,从来没有人加以指责。

元曲虽然一般都是一韵到底,但很多时候,也偶有“白脚”,即以不押韵的字为句子的末字者。白脚一般都落在奇数句上,但是也偶有像宋词《沁园春》那样,三四句一韵,即连续安置两三个白脚的。如李致远《粉蝶儿》套中的《上小楼》第三、第四、第五和第六、第七、第八句,都是隔两句一韵。又《村里迓鼓》第六、第七、第八句三句一韵,第九、第十、第十一、第十二句四句一韵。不过这都是比较少见的现象,作者并且可以加入韵脚,只是所加韵脚应该尽量落在偶句上。

关于元曲的用韵问题,下文在探讨元曲的写作方法时,还将作进一步的补充。 oSBjUMZOp4efmSGVdmcbwpC2WhSlDRTZxoBTU5qRbnL00rI0Pr95MsI/VjXxitx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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