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技术具有一定的公共产品性质,政府在绿色技术创新过程中的作用强于一般的技术创新。企业的绿色创新决策是在一定的制度条件下进行的,制度内容和形式以及由此产生的制度压力会对制造业绿色创新产生直接影响。不同类型的制度如激励性制度和约束性制度对制造业绿色创新的影响机制和效果又有所差异 [3] 。
政府部门实施的促进制造业绿色创新的激励性政策工具主要包括研发补贴、税收减免、政府采购、知识产权保护、行业准入、绿色价格、绿色信贷、进出口配额及关税优惠政策等。上述激励性制度安排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绿色创新面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减少制造业企业实施绿色创新的成本并提高获得额外利润的机会,对绿色专利的有效保护能够提高企业进行绿色技术研发的意愿,导向性的资金支持则能够促进绿色科技成果转化并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产业化风险。但与此同时,也应注意到部分激励性政策工具对制造业企业绿色创新可能产生的“挤出效应”,如政府部门提供的研发补贴可能会挤出企业的自主研发投入等,税收减免和政府采购可能在企业成长初期提高企业竞争力,但在后期却可能阻碍企业创新能力的提升,等等。
约束性制度主要是指政府部门实施的环境规制。新古典经济学认为环境规制政策会增加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不利于技术创新。但是Poter(1991)则认为适当的环境规制能够激励企业实施必要的变革,抵消环境规制带来的成本增加并提高企业竞争力,这就是所谓的“波特假说”。Poter和Linde(1995)进一步指出,环境规制可以帮助企业打开新市场,减少市场对新技术需求的不确定性,并带来比没有规制条件下更高的研发投入水平。后续学者对波特假说进行了经验验证,基本得出三种不同的结论:第一,环境规制确实有利于提高企业创新能力(Poop,2002;Rehfeld et al.,2007;Kammerer,2009),企业可以通过“干中学”减少环境规制带来的成本增加,并提高减排技术研发能力(Mohr,2002)。但也有学者认为,环境规制与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实现双赢主要在环境友好型市场的特定条件下才能实现(André et al.,2009)。第二,环境规制会阻碍技术创新,波特假说并不成立(Popp,2005;Jaffe et al.,2002)。第三,环境规制与企业创新能力之间并不是简单的线性关系,而是“倒 U”形或具有不确定性。原因在于,环境规制压力下,企业采用绿色技术可能因提高能源和资源利用率而改变企业的生产过程,环境创新可能只会减少企业带来的环境的压力,而不会有高资源效率带来的额外利益(Rexhäuser and Rammer,2014)。
企业绿色技术创新意愿是影响制造业绿色创新的重要决定因素,强意愿将对制造业绿色创新起到正向促进作用,弱意愿则不利于制造业绿色创新。影响企业绿色技术创新意愿的因素又主要包括技术独占性、市场特征和管理者道德认知等。
一方面,能否获得技术独占性优势是企业研发或采纳绿色技术的重要考量因素。一般来说,企业绿色技术创新能够为企业带来新的绿色专利,而绿色专利具有一定的资源稀缺性特征,有利于增加企业的技术独占性优势,这种独占性优势有可能进一步演变成为企业的核心优势或比较竞争优势。
另一方面,在不同的市场结构下制造业企业具有不同的绿色技术创新意愿。企业研发或采纳绿色技术既可能会给企业研发及生产经营管理带来额外成本,降低企业经营利润和短期财务绩效,弱化企业市场竞争力,但也可能会为企业带来新的市场竞争资源和能力,提高企业长期财务绩效,强化企业市场竞争力。这种最终效应的不确定性将会直接影响企业绿色技术创新意愿,当然,这种影响在不同的市场结构具有一定的差异性。如果将市场结构划分为完全竞争市场、垄断竞争市场、寡头垄断市场和完全垄断市场,制造业企业在不同的市场结构面临不同的成本曲线、利润曲线和决策环境,会呈现不同的绿色技术创新行为。制造业一般不涉及完全垄断市场,而在完全竞争市场,按照理性经济人、产品同质和完全信息的基本假设,企业为确保既定的市场份额,可能不会采纳或应用绿色技术——企业缺少足够的资源和能力;在垄断竞争市场,企业拥有众多的竞争对手,企业处于两难处境,研发或应用绿色技术可能会增加成本但也可能会带来新的市场空间并获得良好的社会声誉,特别是如果竞争对手通过绿色技术创新获得新的竞争优势,将会削弱本企业竞争力,因此,在这种市场结构下企业绿色技术创新意愿较强;在寡头垄断市场,企业具有既定的市场领导者地位,其研发和生产经营管理体系相对成熟,研发或采纳绿色技术给企业带来的成本或风险会超过其可能带来的声誉增加或市场份额增加,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意愿相对较低(王霞和徐晓东,2016)。
最后,管理者良好的道德认知和行为意向有助于提高制造业企业绿色技术创新意愿。企业管理者的环保意识越强,越倾向于将绿色发展视为一种企业可持续成长的机遇,企业环境伦理文化越完善,越愿意主动搜寻、挖掘和利用绿色技术,企业履行环境社会责任的主动性和能力就越强,进而越有可能促进制造业企业研发或采纳绿色技术或减少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特别是,当管理者将绿色创新视为企业发展战略而不仅仅是一种环保行为或创新行为时,制造业企业将不仅仅关注绿色技术的研发和应用,还会实施基于绿色创新目标的组织优化、流程再造、商业和服务模式创新,有利于企业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塑造正面的绿色形象,帮助企业形成基于绿色发展的良好社会声誉,使企业获得更多的消费者和政府政策支持,进而获得差异化的企业竞争优势。
企业绿色技术创新能力是企业对内外部创新资源进行开发、整合和利用,进而实现绿色技术创新目标的能力。根据资源基础观,组织所具有的资源和能力具有稀缺性和价值性。企业之所以进行绿色技术创新,一是它可以提高企业的政治合法性、商业合法性和社会舆论合法性(彭雪蓉和魏江,2014),为企业带来不可替代的稀缺资源和专有性能力,包括政府部门提供的各类资源、绿色消费市场资源、社会声誉资源等,这些资源具有复杂性和难以替代性,有利于企业比较竞争优势和组织绩效;二是企业本身具备该种资源和能力,能够实施绿色技术创新(彭雪蓉和黄学,2013)。一般而言,企业绿色技术创新能力越强,就越有可能对制造业绿色创新起到正向促进作用;相反,当企业不具备实施绿色技术创新所需要的基础能力时,即便企业具有较高的绿色技术创新意愿,也无法有效地实施绿色创新。
市场导向与技术创新之间的关系长期以来受到理论界的普遍关注,Schmookler(1962)提出了技术创新的市场拉动说,指出发明活动同样受市场需求的引导和制约,此后,Myers 和 Marquis(1969)、谢洪明等(2006)、李雪灵等(2010)进一步验证了该观点。特别是在Kohli和Jaworkski(1990)、Narver和Slater(1990)等对市场导向理论的突破性研究后,以市场为导向的技术创新日趋成为理论界关注的焦点。市场导向对绿色创新同样重要,因为市场能够形成对创新进行自组织的机制(柳卸林等,2015):市场机制可以减少技术创新的不确定性(Buchanan and Vanberg,1991),能够有效激励新能源企业创新(齐绍洲等,2017);市场价格对绿色创新具有显著的正向作用,并通过竞争压力来引致创新(Huang et al.,2009);企业的绿色利用应是在市场导向基础上的创新活动(Yalabik et al.,2011;LealRodríguez et al.,2018)。
此外,从消费者需求角度看,消费者对商品的需求具有异质性,当消费者对绿色环保产品产生偏好,将引致绿色消费需求,而这种绿色消费需求会通过市场传导至企业,推动企业改变原有的生产技术、产品设计思路甚至是经营管理理念,从而对企业绿色创新行为产生一定的调节效应(赵爱武等,2018)。需要说明的是,绿色消费是否会对制造业绿色创新产生显著的正向促进作用,还会受到企业对绿色创新成本和风险的评估以及环境政策等多种因素的共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