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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公署 指令第四八七九号

令黑河道尹、财政厅

黑河道尹呈一件为印刷临时过江执照,需款拟由卡伦截饷项下开支,请鉴核由。

呈悉准予列销。仰财政厅知照。呈抄发。此令。

省长鲍 六月廿四日

为呈报华人过江小票收归本署经理发放以期整顿请

鉴核备案事,案查黑河地方华人过江小票向由本署印刷,盖印,交由爱珲县经理发放,所有收入款项即由该县迳解省厅,名实既属不符,手续尤觉繁难,近以俄岸抵制华人过境无征不至,办理稍有失宜,即起外人藉口,茲拟定由民国八年一月十五日起,将该项过江小票收归本署经理发放,收入票款即由本署报解,以期整顿而杜交涉。

除令行爱珲县遵照外,理合将过江小票收归本署发放,缘由具文呈请,鉴核备案并请令厅知照施行,谨呈

黑龙江省长鲍

兼代黑河道尹何守仁
中华民国七年十二月三十日 5vVGEUfSjJY022w92KUGdo+ZAZKNOJzQA8wBbmxu2JiUgCrFa2/OTnT1tM72H81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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