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肃的《礼记注》及其礼学,在魏晋时成为官学。杜佑《通典》当中记载了很多王肃参与曹魏朝廷议礼之事,表明其说深得重视。直到晋朝,王肃学说亦为官方显学。所以后来史书上有评价说:“叔孙之仪,专擅于汉朝;王肃之礼,独行于晋世,所谓共同轨文,四海画一者也。”
但是,进入南朝,王肃的学术地位随之下降,如在宋武帝时,永初元年“冬十月辛卯,改晋所用王肃祥禫二十六月仪,依郑玄二十七月而后除” 。还有:“永初元年,黄门侍郎王准之议:‘郑玄丧制二十七月而终,学者多云得礼。晋初用王肃议,祥禫共月,遂以为制。江左以来,唯晋朝施用,搢绅之士,犹多遵玄议,宜使朝野一体。’诏可。” 或是以此为标志,郑学的官学地位逐渐确立。直到唐代,特别是杜佑《通典》和孔颖达《礼记正义》,多以郑学为是,以王学为非,多见“王义非也”,“郑氏之说是矣,肃之为说又不通矣”一类的断语。不过,唐代也有如赵匡(伯循)针对郑玄以纬书注经而提出批评,间接肯定了王肃:“至云祖之所自出,谓感生帝灵威仰也。此何妖妄之甚!此文出自谶纬,始于汉哀平间伪书也。故桓谭、贾逵、蔡邕、王肃之徒疾之如仇,而郑玄通之于五经,其为诬蠧甚矣。”
就郑王学说的争议,还在延续。王肃之说中合理的和有价值的内容也多得到后世学者的肯定。到了宋代,随着对郑玄学说批评的增多,对王肃之说加以肯定的提法亦渐多。比如针对《礼记·郊特牲》“郊之用辛也。周之始,郊日以至”这一段话,北宋王安石新学人物马晞孟就说:“此对祈谷之郊则为始,故言始郊。周礼冬至日祭天于地上之圜丘,圜丘与郊一也。王肃曰郊则圜丘,圜丘则郊,盖郊者圜丘之地,而圜丘者郊之坛,由是言之则始郊乃周之礼。康成以为鲁礼,非也;康成以圜丘祭天而郊祭感生帝,则又非也。” 南宋朱熹的弟子杨复也说:“郑氏见禘在郊上便谓禘大于郊,遂强分圜丘于郊为二。以禘为冬至日祀昊天上帝于圜丘,而以喾配之以郊为祭感生帝于南郊,而以稷配之,既谓禘郊皆为配天矣,遂并以祖宗为祀五帝于明堂,而以祖宗配之。轻肆臆说,附经而行,居之不疑。王肃诸儒,力诋其非,不能胜也。此无他,王肃诸儒之说正矣。”
再有,根据唐陆德明《经典释文》提到《礼记·中庸》“小人之中庸,小人而无忌惮也”的前半句,“王肃本作‘小人之反中庸’也” ,王肃本保留了一个“反”字,使得句式句意更为顺明,从而深得宋儒程颐和朱熹的肯定。程颐就说:“小人更有甚中庸,脱一‘反’字。”小人怎么可能做到中庸呢?因为“小人不主于义理”,所以就“无忌惮”,既然“无忌惮”,所以就是“反中庸”的。小人也有“其心畏谨而不中”的时候,这“亦是反中庸”。 朱熹则说:“中庸者,不偏不倚,无过不及,而平常之理乃天命所当然,精微之极致也。唯君子为能体之,小人反是。”又说:“王肃本作‘小人之反中庸也’,程子亦以为然,今从之。” 朱熹还在他处有进一步的引申和辨析说:“若论一章之语脉,则上文方言君子中庸而小人反之,其下且当平解两句之义,以尽其意。不应偏解上句而不解下句,又遽别解他说也。故疑王肃所传之本为得其正,而未必肃之所增。程子从之,亦不为无所据而臆决也。诸说皆从郑本,虽非本文之意,然所以发明小人之情状,则亦曲尽其妙,而足以警乎乡原乱德之奸矣。” 可见,对王肃本中“小人反中庸”的采纳,成为解释“中庸”的意涵和认为小人有无“中庸”的关键。至少程颐和朱熹在解读中肯定了王肃传本的合理性。
朱熹不仅对郑玄有很好的评价,言称“郑康成是个好人,考礼名数大有功,事事都理会得”,还说《礼记》“郑注自好”;也注意到“王肃议礼,必反郑玄”的情况;同时,朱熹又对王肃《礼记》学的评价比较高,说:“《礼记》有王肃注,煞好。” 在其编纂的《仪礼经传通解》的注文当中,保留了很多王肃的解说。朱熹的弟子黄榦、杨复编纂的《仪礼经传通解续》引述王肃的礼说也有八十余处。以上可见对王肃礼学的重视。而且杨复关注王肃礼说,如针对王肃“以禘为五年殷祭之名”的说法,一方面感慨“其择犹未精,其义犹未彰也”,另一方面又说“唐赵伯循生于二千岁之后,独得其说于《祭法》、《大传》、《小记》、《子夏传》之中” 。可见,这也是强调和肯定王肃的《礼记》学对后世学者的启发与影响。
还有,南宋陈祥道在“天子七庙”的问题上对郑玄说提出质疑,并对王肃说加以认同。他说:“郑康成之徒以《丧服小记》言王者立四庙,则谓周制七庙,文武为二祧,亲四庙而已,则文武不迁之庙在七庙内,是臆说也。王肃《圣证论》曰礼自上以下,降杀以两,使天子诸侯皆亲庙四,则是君臣同等,尊卑不别也。又王祭殇五,而下及无亲之孙,上不及无亲之祖,不亦诡哉。王舜中、刘歆论之于汉,韩退之论之于唐,其言皆与肃同,盖理之所在者,无异致也。” 这是对王肃之说上有所承而下有同道的一种肯定。陈祥道又在“天帝之辨”的问题上指出,对于郑说的“分郊与丘以异其祀,别四帝与感帝以异其礼”,王肃是有所辩难的,但是就王肃的说法而言,“合郊丘而一之则是,以五帝为人帝则非”, 这里陈祥道对王肃之说既有肯定,也有否定。
元代吴澄《礼记纂言》中引述王肃注《礼记》之说有十余条。其中有仍其旧说者,如《曲礼上》“若非饮食之客,则布席,席间函丈”,郑玄注云“丈或为杖”,孔颖达疏云“王肃作杖”,朱熹编纂的《仪礼经传通解》卷六有称:“郑注丈或为杖,王肃以为古人讲说用杖指画,故使容杖也。” 吴澄则承袭而照录。 也有对王肃说引申证明者,如《内则》“国君世子生,告于君,接以大牢”,孔颖达《正义》曰“王肃、杜预并以为接待夫人以大牢”,卫湜《礼记集说》卷七十一称“案王氏曰:接以大牢者谓接待夫人以大牢” 。吴澄则引述并证明说:“王氏曰:‘接以大牢谓接待夫人以大牢。’今按《春秋传》桓公六年‘子同生,接以大牢’。” 还有照录其说者,如《内则》“芝栭、菱、椇、枣、栗、榛、桃……”孔颖达《正义》引述说:“庾蔚(之)云:‘无华叶而生曰芝栭。'……王肃云:‘无华而实者名栭,皆芝属也。”卫湜《礼记集说》卷七十直接引述,吴澄也是照录之。 但是吴澄也有对王肃说不认同者,如针对《檀弓上》有关同母异父之昆弟死服大功的问题,吴澄除了引述其他礼书已有的包括郑玄、王肃、马昭的观点之外,还说:“按礼,继父同居有子者服齐衰三月。王肃乃云其子降继父齐衰一等,故服大功,是以继父齐衰之服为期服也。张融既驳其非矣,方氏又袭其误以为继父服期,何哉?”这里的方氏指宋人方悫。 此段明显是吴澄并不认同王肃之说。
元代黄泽在《辨王肃郊祀义》中直接辨析“王肃混郊丘、废五天帝、并昆仑神州为一祭”之说,并提出质疑说:“肃欲废五天帝而以五人帝当之,可乎?”而且评判郑、王之说为“郑氏深而未完,王肃明而实浅”,又说到晋武帝为王肃外孙,“故用其说并方圜二丘而祀南郊”,但是“历代无所因袭”。 可见其对王肃之说的不以为然。而黄泽的学生赵汸在《答徐大年书》中则说:“郑康成三禘五帝六天纬书之说,岂特足下疑之,自王肃以来莫不疑之,而近代如陈、陆、叶、林诸公,其攻击亦不遗余力矣。”又说:“向来尝感杨信斋(杨复)讥郑康成读《祭法》不熟,杜佑读《大传》不熟。杜氏主康成而兼存王肃,未知读书生熟如何,然康成所得有在《祭法》外者,虽信斋未可忽也。王肃亲注《家语》而自废五天帝之说,苟无卓然之见,读书虽熟,犹不足恃,而况不熟者乎?” 这则是借着点评宋人批评郑玄、杜佑一系之说而指摘王肃之说的。
明末清初王夫之在对《王制》篇“天子七庙”的理解上,则对王肃说表示肯定,他说:“七庙,以刘歆、王肃之说为正。” 另外,在《郊特牲》关于郊祭之礼的理解上,王夫之也对王肃说有所肯定。他说:“其云‘迎长日之至’,即所谓冬至祀天于圜丘,自其去国中之远近则谓之郊,自其兆位之所在则谓之圜丘,其实一也。戴氏当汉之初,邪说未兴,故其言简明而不妄。其后方士醮祠之说兴,始多为神号以愚目。及王莽之世,谶纬蠭起,光武因之而不能革。垂至郑氏,附以星家之言,迂鄙妖诞,同于俗巫诬经教以伸其邪论。至于曹叡,信高堂隆之淫辞,析郊与圜丘为二,别立圜丘于委粟,自是以来,唯王肃所说,虽未能尽合礼文之本旨,犹为近似。” 这也是从批评郑玄的认识上而认同王肃之说的。
再有,清代学者毛奇龄在与门人问答中,多有涉及对王肃的评价。比如,其门人盛唐问道:“郑康成谓禘是郊天,而王子雍非之,此礼已明白久矣。今复有墨守郑说者,谓议礼之家各有师承,吾苐师康成,则何能顾王说耶?”对此,毛氏回答说:“夫禘之非郊,不必王子雍《圣证论》知其误也,康成是说,原据韦玄成谬论,而玄成之谬,则在当时司徒掾班彪已早斥之,谓礼文缺微,未可偏定。然而贡禹毁宗庙,匡衡改郊兆(皆玄成之说),不如刘歆之论之博而笃也。是韦、匡一误而刘歆正之,康成再误而王肃又正之,徒 腻逐康成车后,已无益矣!况唐宋议礼家,其是王否郑者已成铁案。妄作哓哓,有何足辨?特予辨经法,不较门户,不审问韦刘王郑当日是非,而只以经断之。” 又其门人徐东说道:“若旧议郊祀之礼,郑玄谓圜丘祭上帝,祈谷祭感生帝,而王肃辟之谓圜丘即郊,郊即圜丘。自三国至今无不是王非郑者。而先生又谓郑王两议俱不是,岂三礼外又别有郊祀礼耶?”毛奇龄的回答,一方面说:“郑氏之不是,人皆知之”,“不通之中又渉妖妄,其从而辟之宜也。”另一方面又说:“夫圜丘与郊,俱是天祭而非禘祭,则王说甚当。然不可谓圜丘与郊无分别也。郑氏以为皆禘而溷之,故以之致辨。而王氏又承其溷,而不为之分,则鲁郊真周郊长至,真春分报反之祭,真祈谷之祭,大乱之礼也。吾故曰俱不是也。”
另一位清代学者陆陇其,针对王肃与郑玄两人在郊祭之礼的理解上的不同,以及后世取舍上的选择,也提出如下的评论和比较审慎的判断。首先,他说:“康成于‘郊之祭也,迎长日之至也’,……所解与王肃绝异。朱子于此则从王肃,善哉!《集说》之言曰郊祀一节,先儒之论不一者,有子月、寅月之异,有周礼、鲁礼之分,又以郊与圜丘为二事,又有祭天与祈谷为二郊,今皆不复详辨,而与朱说为是。”在这样的一种立场上,陆氏认为:“郑氏与王肃异,杜氏又与两家异,论鲁郊者,只当以杜氏为主。”还有,讲到南北朝礼学家对郑王之说的取舍,陆氏说:“皇氏、崔氏论郊祭,本主郑说,但其论鲁郊,则主王肃。”至于孔疏,陆氏则批评其“此等处附会郑注,最为支离”。最后,陆氏既不主张从郑,也认为王肃驳难郑说的义理依据还需要考察,所以说“郑氏郊丘之说,固不可从,然未知此等处王肃以何义驳之。当考” 。陆氏这样持中审慎的态度,或许才是面对郑王礼学之辨而最恰如其分的选择。
综上所述,王肃《礼记》学的诸多观点,不仅伴随着《礼记》学的传承而为后世学者所评判和取舍,王肃说与郑玄说的不同,也构成了带有学派意识的论争与辩驳。然后,可见王肃的观点,更多的还是呈现出对于礼学经典的文句究竟应该怎样理解,以及什么才是最重要的方面等等。而未必像近代康有为所评价的那样,“王肃之攻康成,阳明之攻朱子,皆后起争胜之习” ,即完全出于学派之间竞争胜负式的有意诋毁与排斥;反倒如康氏所说的“譬陆王攻朱,实出朱子之四书” ,依照王肃的自述也正是入郑学而出郑学,即针对郑学“义理不安,违错者多”的各种问题,“是以夺而易之” ,继而自成一派的。
那么,尽管像作为清代官学体现的四库馆臣那样,对郑王礼学之辨持有特定的立场而言称:“三礼以郑氏为专门,王肃亦一代通儒,博观典籍百计,难之弗胜也。后儒所见曾不逮肃之弃余,乃以一知半解,哗然诋郑氏不闻道,韩愈所谓不自量者,其是类欤。” 其中显然对郑玄礼学多有推重。但是,郑王礼学之辨确实构成了后世礼学中不可缺的议论话题,这不仅是郑玄礼学对后世学术影响的体现,也是王肃礼学对后世学术影响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