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层公务员的职业倦怠与离职倾向——以社会心态为调节变量
基层公务员队伍的职业倦怠与离职倾向对优化公务员队伍、提高政府效率有重要的帮助。在此背景下,本文以G省基层公务员为研究对象,以大规模问卷调查的方式,对基层公务员职业倦怠与离职倾向之间的关系,以及社会心态对二者关系的调节作用进行了系统分析。研究发现,基层公务员的职业倦怠水平越高,离职倾向越明显,二者呈典型的正相关关系;基层公务员的社会认知水平越高,其职业倦怠与离职倾向的正相关强度越弱,说明社会认知对职业倦怠与离职倾向的正相关关系具有负向的调节作用;基层公务员的社会价值观越合理,其职业倦怠与离职倾向的正相关强度越弱,说明社会价值观对职业倦怠与离职倾向的正相关关系具有负向的调节作用。由此,应从基层公务员的工作性质出发,结合基层减负实际,通过完善体制机制、降低职业倦怠、平衡社会心态来减少基层公务员的离职倾向。
◆“边缘人”治理:政策—能力衔接的复合逻辑与乡村振兴趋向——基于5省10县的调查
进入后脱贫时代,边缘性群体的减贫问题将是我国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点之一。“边缘人”因所具有的贫困易发生性和非明显性等特征,使得其与贫困户和一般户的区别在于有潜在致贫的可能性,并越来越成为贫困治理和全面实行乡村振兴中的“新短板”。借鉴阿玛蒂亚·森对工具性自由和可行能力的概括,构建了“政策—能力”衔接的复合型分析框架。通过对5省10县对比性贫困治理现状的调查发现,各县在贫困治理中均采用了防护性、机会性与发展性贫困治理政策,分别提升了“边缘人”的生存防护性能力、社会机会性能力和经济发展性能力。结合已有经验,从多元视角总结和分析了“边缘人”贫困治理有效的内在逻辑和潜在困境,并在此基础上,结合调研发现,针对贫困治理中存在的“政策性悬崖”以及“倒挂式贫困”现象提出了针对性的治理路径。
◆ 制度、组织、价值:多主体协同何以可能,何以持续?——基于山西省X村振兴的思考
多主体协同参与乡村振兴是近几年学界关注的重点话题,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协同何以可能并最终持续?基于山西省X村振兴中多主体协同的实际运作情况,研究发现,制度、组织与价值的有机统一是实现多主体协同的关键,并通过激励、制约、整合、保障、协调、共识等一系列微观机制作用于乡村治理结构。其一,制度供给通过激励与制约机制,激发主体自主性的同时,界定主体职责边界,规范主体行为,促进多主体间的良性合作;其二,组织创新通过整合与保障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最大限度地保障成员权益和实现组织目标;其三,价值催化是对制度供给与组织创新的有力补充,地方文化中内含“认同、回报、信任、共识”的核心价值,通过价值的协调与共识机制,影响主体行为并作用于利益协调和集体行动的过程。
◆ 条块管理、主体互动与应急实践——基于寿县新冠疫情防控情况下的研究
从安徽寿县新冠疫情应急管理实践来看,条块管理机制发挥了重要作用,也在经受着复杂抗疫过程的考验。基于一位副镇长的防疫经历发现条块管理模式通过权力下沉,任务分配等方式推动疫情问题的精细化分解,但在基层的扩展却面临着多元社会关系的影响,使得政策落实和资源分配中存在诸多难度。根据制度运作特点可以透视疫情传播规律,多重主体的互动是当前应急管理制度体系的基本现实,也是构建未来应急管理模式的制度基础。条块管理模式仍然是未来一段时间应急管理工作的基本治理手段,不过为了对接治理现代化的要求,也需要增强条块管理模式面对复杂治理环境的能力,加强对疫情不确定性的描述,相应调整工作应该由此着手。
◆ 协商自治:实现村庄善治的一种可行路径
村民自治制度在村庄实践三十余年,困境重重,引入协商民主理论试图纾解困境,但纯粹的协商民主在村庄存在种种实践限度。协商与自治的共生与融合,即协商自治,不仅在理论上具有可能性,在实践中也具有制度性、非制度性与主体资源。协商自治可以充分发挥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的优势,实现村庄民主与善治的双重目标。由此,应充分发挥政党的各种作用,加以制度建设和主体现代政治心理培育,以使协商自治在乡村平滑运行,实现善治与民主的双重目标。
◆ 当前中国农村黑恶势力嵌入式犯罪及其治理——基于中国长安网30个案例分析
农村黑恶势力“嵌入式犯罪”行为具有独特的组织结构和违法犯罪活动规律。基于中国长安网30个案例分析,发现农村黑恶势力往往通过组织嵌入、社会网络嵌入和制度嵌入的形式,与农村权威结构、社会结构以及文化网络相互交织,垄断资源下乡和村庄公共利益空间,形成固化的村庄权力利益结构,具有隐蔽性、渗透性与长期性等危害社会特征。农村黑恶势力在农村社会的权力一利益网络中占据关键地位,形成了不规则利益分配格局,对基层政权、农村社会及文化具有侵蚀作用。未来,针对农村黑恶势力犯罪行为的治理要从社会变革的维度,从基层党的建设、农村选举制度优化、培育社会资本以及现代市场资源进入等综合性行动来应对这一问题。
◆ 政社互动、柔性嵌入与乡村公共危机治理
在社会频发的公共危机事件中,乡村是外防输入和内防扩散最有效的防线,也是国家联防联控和群防群控的重要载体。借助委托—代理理论认为行政有效性和社会有效性之间的结构性张力是导致乡村公共危机治理失灵的主要诱因。政社互动类型决定乡村治理模式的差异性,威权控制的互动关系形塑刚性治理模式,而法治悬空、形式主义和无效沟通是压力性体制下刚性治理失灵的结果。政社互动失衡造成基层政府公信力的缺失,具体表现为行政行为的失范、行政沟通的失效和行政伦理的弱化。乡村公共危机治理的有效性取决于行政理性和社会理性两种治理逻辑的内在耦合。以政社良性互动为切入点,在系统阐释乡村柔性治理模式的概念特征和价值功用的基础上,依据自治、德治和法治的三维架构,从村民自治力量培育、公共行政伦理修复和农村现代法治体系构筑三个层面提出针对性策略,以期促进乡村公共危机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