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倡议辐射范围涵盖东盟、南亚、西亚、中亚、北非和欧洲,涉及65个国家、44亿人口,跨越东西方四大文明和世界四大宗教发源地。沿线地区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旅游资源富集。
自然资源方面,“一带一路”在陆上贯穿亚欧非大陆,在海上绵延数千公里。其中,“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点方向辐射范围覆盖东盟、南亚、西亚、中亚、北非和欧洲地区,地形地貌涵盖了沙漠、海洋、森林、高山、湖泊、冰川、草原和峡谷。根据世界旅游组织及世界银行的统计,“一带一路”沿线各国截至2013年年底共拥有18404个自然保护区,在全球自然保护区旅游资源中占比74.7 %;共拥有62个世界自然遗产地,占全球自然遗产旅游资源的32.1 %。
文化资源方面,“一带一路”囊括了世界四大文明古国和世界四大宗教发源地,文化遗产璨若星河。千百年来丝绸之路的人文互动和文化碰撞为人类文明发展提供了重要推动力,也令丝路文化旅游兼具多样性、民族性、神秘性和艺术性,有利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旅游发展与文化软实力建设。世界旅游组织和世界银行的统计数据显示,“一带一路”沿线各国截至2013年年底共拥有382个世界文化遗产地,占世界文化遗产旅游资源总数的50.9 %。中国、吉尔吉斯斯坦和哈萨克斯坦三国联合申报的“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的路网”项目得到批准,成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名录中规模最大的文化遗产。
“一带一路”沿线65个国家以及中国所拥有的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数量如表2 -1 所示。其中,中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共拥有456项世界遗产,占全球世界遗产总数 的比例为38.0%;拥有363项世界文化遗产,占全球比重为39.7%;拥有79项世界自然遗产,占全球比重为32.5%;拥有13项双重遗产,占全球比重为31.0%。
表2-1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拥有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的数量 (单位:个)
表2-1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拥有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的数量 (单位:个)续表
资料来源: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数据整理。
图2-1 西亚、中东欧国家世界遗产数量
图2-2 东南亚、南亚、中亚国家世界遗产数量
从历史来看,汉唐时期的陆上丝绸之路和宋明时期的海上丝绸之路分别在不同时期承载了中国与外界的经济和文化交往使命,对于东西方的货品交易和风物流通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无论是贯通欧洲与中国西北地区的陆上丝绸之路,还是连接南太平洋与中国东南沿海的海上丝绸之路,无不充满了文化意象和商业机会,成就了丝绸之路的文化旅游名片。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在改革开放和旅游业蓬勃发展的时代背景下,丝绸之路的旅游名片作用更加凸显。“十一五”时期,“丝绸之路旅游区”成为原国家旅游局重点向境内外游客推出的旅游线路。为了大力开发丝绸之路国际旅游线路,传播丝绸之路国际旅游品牌,原国家旅游局专门编制了《丝绸之路旅游区总体规划(2009—2020年)》。作为中国旅游业“十一五”规划优先规划发展的12个重点旅游区之一,“丝绸之路旅游区”是品牌知名度最高、国际影响最大的之一。
20世纪80年代,我国对于丝路文化软实力的建设就已开始,主要体现在学术交流、丝路品牌创建和跨国文化互动等方面。198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启动了“对话之路:丝绸之路整体性研究”。该项目汇聚各国智慧,推动了东西方交往过程中对全人类共同遗产的多元认同和文化互动。国际古迹遗址理事(ICOMOS)会于1998年成立了文化线路科学委员会。这意味着以“交流和对话”为重要特征的跨国家或跨地区文化路线得到国际文化遗产保护界的认同。在此背景下,丝绸之路文化品牌逐渐建立。
综合性的丝绸之路文化品牌的建立在客观上也推动了丝绸之路作为国际旅游品牌的建设。世界旅游组织(UNWTO)早在1993年就提出了基于丝绸之路的旅游主体构想,并启动了“丝绸之路项目”。该项目旨在号召和团结利益相关者,共同推动建立丝绸之路这一旅游品牌,并开展沿线自然与文化资源的开发和保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与世界旅游组织于2013年共同发起了名为“丝绸之路遗产走廊”的战略项目,基于文化依托以支持丝路沿线各国旅游业的紧密合作,以期建立更为可靠、安全和无缝对接的新型跨国旅游体系。中国于2015年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提出了与丝路沿线各国一同开展相关世界遗产的申请和保护工作,从而进一步推动国际旅游合作深化,共同打造具备丝绸之路独特魅力的国际精品路线与旅游产品。
2014年6月,第38届世界遗产大会在卡塔尔首都多哈举行。会上,由中国、吉尔吉斯斯坦和哈萨克斯坦三国联合申报的“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的路网”项目得到批准。该项目沿线跨度约5000千米,涵盖了中心城镇遗迹、交通遗迹、商贸城市、关联遗迹和宗教遗迹5类代表性遗迹共计33处,其中包括考古遗产25个、历史建筑3个、古墓葬1个和石窟寺4个。“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的路网”项目申遗成功,不但使丝绸之路的国际化符号更加鲜明,更是“一带一路”文化跨国合作的新起点,为未来沿线国家跨国旅游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2014年,在参加“加强互联互通伙伴关系对话会”时习近平主席强调,应该发展丝绸之路特色旅游,让旅游合作和互联互通建设相互促进。旅游可以促进沿线国家的政策沟通、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和民心相通,是夯实“一带一路”倡议的基础,也是推动沿线各国实现互联互通的引擎。
一方面,旅游是民心相通之最佳路径。“国之交在于民相亲,民相亲在于心相通”,“民心相通”是“一带一路”倡议的支撑与保障,必须切实做好“增进民心相通”这一基础工程。事实上,旅游是最朴素、最直接的民间外交,能够搭建起中国与世界各国的沟通桥梁,是促成各国人民和谐相处的情感纽带。作为人文交流的重要途径,旅游有助于促进各国游客往来、增进彼此了解。因此,在推动“一带一路”倡议实施的过程中,可以通过旅游活动增进人文交流与文明互鉴,促进沿线国家的民心相通。
另一方面,旅游是经济合作的重要渠道。无论是发达经济体还是发展中国家,凡具有旅游禀赋优势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均十分重视旅游产业的发展,纷纷主张将包括旅游合作在内的经济合作列为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的优先议题。事实上,作为兼具融合性和综合带动作用的产业,旅游业的发展不但可以对直接关联产业发育产生促进作用,还可以有效带动基础设施的改善和属地居民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充分发挥旅游业包容性和带动性强的独特优势,可以促进不同国家、不同民族甚至不同文明之间在经济、技术、环境等方面的全方位合作,实现旅游合作和互联互通建设互促发展。具体而言,旅游业的强大带动性体现在其生产和消费必然涉及交通、住宿、餐饮、购物等多个产业环节,旅游业的发展壮大,能够带动相应的配套设施建设。客流增长能够实现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有效聚合,从而带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立体式、全方位和多领域的合作。
综上所述,在“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和实施过程中,旅游既是民心相通的最佳途径,也是经济合作的重要领域。沿线国家的旅游合作在相当程度上促进了跨区域、国界和洲际的政策融合、政治认同、经济合作、文化交融、人员往来和设施互通。因此,在推动实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互联互通的进程中,旅游是不可或缺的经济催化剂、人心凝聚剂和文化融合剂,理应进一步巩固并发挥其先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