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三部委于2015年3月联合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文件明确提出“加强旅游合作,扩大旅游规模,联合打造具有丝绸之路特色的国际精品旅游线路和旅游产品”。为了实现这一发展目标,围绕“‘一带一路’,旅游先行”的核心主线,提出了一些具体要求。例如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间的旅游合作,不断扩大旅游规模,通过互办旅游推广周及旅游宣传月等活动。沿线国家联合打造具有丝绸之路魅力特色的国际级精品旅游线路与旅游产品,提升“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在游客签证上的便利化水平;持续推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主题邮轮旅游合作;积极拓展体育交流和竞技活动,大力支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重大国际体育赛事的申办工作;等等。
2021年3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明确提出,要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并着重强调要加强发展战略和政策对接、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深化经贸投资务实合作和架设文明互学互鉴桥梁。2021年4月,文化和旅游部印发《“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明确提出高质量推进“一带一路”旅游发展,着力实现“一带一路”民心相通。通过征集遴选旅游产业国际合作重点项目的方式,给予投融资、宣传推介、人员培训等支持和服务,以增进文化和旅游国际交流,加强中外文明交流互鉴。2021年7月,文化和旅游部印发《“十四五”“一带一路”文化和旅游发展行动计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健全合作机制和交流平台、全面提升品牌建设水平,构建“一带一路”文化和旅游发展的全方位发展新格局,以及推动区域协同发展、实现对外交流迈上新台阶等三大任务,并配套了“一带一路”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务实推进计划、平台巩固计划、品牌提升计划、产业促进行动、旅游体系建设提升计划等方面的内容,切实推进“一带一路”文化和旅游工作高质量发展。
2013—2019年,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共签署双边旅游、文化合作文件达116份,推动建立了中国—中东欧、中国—东盟和中俄蒙等一系列双边和多边文化旅游合作体制机制,完善中国与意大利、法国、英国、南非等国家的人文交流机制,不断拓展中国与“一带一路”倡议沿线延长国家的相互合作空间。与此同时,中国还先后举办了首次中国—东盟旅游部门会议、首次中国—中东欧国家旅游合作高级别会议、首届中俄蒙旅游部长会议、首届中国—南亚旅游部长会议等活动,组织或参与了上海合作组织、东盟、金砖国家等区域性会议。另外,中国为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及延长线上重点国家的合作,先后举办中俄、中美、中国—中东欧、中澳、中丹、中瑞、中哈、中国—东盟等旅游年活动,并在双方旅游年合作框架下广泛开展民众喜闻乐见的旅游推广与文化交流活动。丝绸之路国际图书馆联盟、丝绸之路国际剧院联盟、丝绸之路国际博物馆联盟、丝绸之路国际美术馆联盟和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联盟等5个合作联盟逐步建立并完善。截至2020年11月底,丝绸之路国际剧院联盟、博物馆联盟、艺术节联盟、图书馆联盟、美术馆联盟共有国内外成员单位512家,其中中国以外成员单位338家,国内成员单位174家。中国还指导成立了陆上丝绸之路旅游推广联盟、海上丝绸之路旅游推广联盟以及“万里茶道”国际旅游推广联盟,这些联盟组织为推动沿线国家互联互通和跨区域合作开辟了新渠道。
2015年6月,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和原中国国家旅游局在陕西西安联合召开了丝绸之路旅游部长会议暨第七届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丝绸之路旅游国际大会。这是丝绸之路旅游最高级别的国际会议。为进一步增进沿线国家的旅游交流与合作,各国旅游部长围绕扩大人员交流规模、提升旅游便利化水平、联合开展推广活动、提升旅游交流品质等议题开展了深入讨论,并发布《丝绸之路旅游部长会议西安倡议》。2016年5月,我国与世界旅游组织共同主办了第一届世界旅游发展大会,会议围绕“旅游促进发展”“旅游促进和平”和“旅游促进扶贫”三个议题,开展主旨演讲、高峰论坛等活动。与会各方共同启动“2017国际可持续旅游发展年”,发布了《北京宣言——推动可持续旅游,促进发展与和平》,并就此提出了具体倡议,呼吁“通过推动‘一带一路’倡议落实等多种举措,加强各国间的互联互通,不断提升旅游便利化水平,支持并开展区域旅游合作”。
自“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多个宣传推广平台成功搭建,着力开拓新兴客源市场。例如,中国先后在曼谷和布达佩斯以及阿斯塔纳成立旅游办事处,完成了巴黎和悉尼两座城市的中国旅游体验中心建设等。截至2019年年底,中国已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设立19个中国文化中心、7个旅游办事处。中国文化中心逐渐成为“一带一路”沿线民众了解中国传统文化和我国当代发展成就的重要平台。中国连续多年以“美丽中国—丝绸之路旅游年”为主题进行系列宣传推广,成功打造敦煌行·丝绸之路国际旅游节、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丝绸之路国际旅游博览会、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海上丝绸之路国际旅游节、中国新疆国际民族舞蹈节和海上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等综合性会展节庆活动,以及“丝路之旅”“欢乐春节”“美丽中国”“中非文化聚焦”等文化和旅游品牌,开展“青年汉学研修计划”“中华文化讲堂”“千年运河”“天路之旅”“阿拉伯艺术节”“意会中国”“丝绸之路文化之旅”“丝绸之路文化使者”等活动。
陆上丝绸之路方面,中国、吉尔吉斯斯坦和哈萨克斯坦三国共同申报的“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顺利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名录。2017年,嘉峪关长城(中国)与佩特拉古城(约旦)以姊妹世界文化遗产地形式缔结合作。佩特拉古城是约旦现有5处世界遗产中申报较早、保护和旅游开发较好的遗产地之一。借助这一合作契机,中约双方建立了文化交流机制。2019年,依托于中国丝绸博物馆的国际丝绸之路与跨文化交流研究中心正式成立,并于2020年6月首次发布《丝绸之路文化遗产年报》。
海上丝绸之路方面,中国积极参与援助“濒危文化遗产保护国际基金”建设,通过智力支持和捐款资助推动“海上丝绸之路”国际研究、保护和联合申遗,举办“海上丝绸之路沉船与贸易瓷器国际馆长论坛”等活动。我国联合海上丝绸之路的沿线国家,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协调下推进“海上丝绸之路”的联合申遗。
2013—2018年,中国与沿线国家举办“华夏瑰宝展”“海上丝绸之路主题文物展”等文化遗产展览54次;与缅甸和柬埔寨等11个国家分别签署了12份有关文物安全和文化遗产方面的谅解备忘录和双边协定。截至2019年4月,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援外文物合作保护和涉外联合考古工作,共与6国开展了8个援外文物合作项目,与12国开展了15个联合考古项目等。中沙(特)塞林港联合考古、柬埔寨吴哥古迹、缅甸蒲甘“他冰瑜”寺、乌兹别克斯坦花剌子模州希瓦古城、尼泊尔震后文物古籍保护修复等重大文化援助工程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2013年至今,与沿线国家举办“华夏瑰宝展”“海上丝绸之路主题文物展”等文化遗产展览近60次。2019年,“全球汉籍合璧工程”推动了海外中华古籍的数字化回归和重点古籍的保护工作。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不断深入推进,边境旅游试验区逐渐成为深化沿线国家经贸往来、创新沿边经济合作模式的重要途径。2015年12月,《关于支持沿边重点地区开发开放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由国务院印发。在“提升旅游开放水平,促进边境旅游繁荣发展”部分,明确旅游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共同推进“改革边境旅游管理制度”“研究发展跨境旅游合作区”“探索建设边境旅游试验区”以及“加强旅游支撑能力建设”等重点工作。2016年7月,参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及《意见》内容要求,原国家旅游局落实推动了边境旅游试验区和跨境旅游合作区工作,出台了《跨境旅游合作区建设指南》和《关于加快推动跨境旅游合作区工作的通知》,积极开展跨境国际旅游合作体制机制的探索。2018年4月,广西防城港和内蒙古满洲里边境旅游试验区经国务院同意设立。同年,文化和旅游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了《内蒙古满洲里、广西防城港边境旅游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
2019年,中国共有1.55亿人次出境旅游。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双向往来超过7000万人次,俄罗斯、缅甸、蒙古国、越南、马来西亚、新加坡、菲律宾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成为中国主要的客源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