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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十八届四中全会突出强调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十八届五中全会针对社会治理领域存在的问题,对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做了全面部署,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则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治国的纲领性要义和战略性精神。从整体性的视角来看,城市是国家发展的重要空间有机体和内生动力,城市治理是国家治理最重要的基础之一,是实践国家治理的具体单元,可以说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决定着国家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城市治理也是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基础和突破口。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到城乡社区,社区服务和管理能力强了,社会治理的基础就实了” [1] 。当前中国波澜壮阔的城镇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也带来了日益凸显的城市空间非正义问题:城市空间生产异化、空间资源分配不均、空间剥夺、居住空间分异、自然空间过度资本化等。基于上述背景,以空间正义为价值原则与目标导向,对城市整体进行系统的统筹治理,探讨空间正义对于城市治理的意义,以及城市治理的理论建构与现实路径,迈向中国城市善治,已成为具有紧迫性的重大时代课题。

本书的写作目的并不是建构空间正义的理论体系或是城市治理的分析框架,而是在对不同学科和理论领域国内外空间正义和城市治理研究的内容、脉络、趋势及逻辑进行全面的整理与分析的基础上,根据马克思主义哲学和新马克思主义城市理论的基本观点和方法,尝试以正义为价值导向,建构城市治理的空间分析框架及实施策略,通过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来保障城市空间正义。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全球化及城镇化,使得整个城市和社会生活变得空前复杂。这需要发展一种更有效的城市治理能力,更好地协调各方面的关系,维护公平正义,实现和谐社会的长治久安。建构城市治理的空间分析框架,以公平正义作为其哲学基础和价值追求,不仅在理论上是可能的,而且具有强大的实践功能。因此,在明确研究对象的基础之上,确定研究逻辑进路当然就是本书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所以,本书聚焦的重点问题之一,就是要在中国城镇化特殊境遇中,理解与建构城市治理的空间正义维度与治理视域下的城市空间正义的辩证张力。因此,对空间正义的基础理论以及城市治理的基本研究进行考察,是本书进一步深入研究的基础性环节。以下将展开对国内外相关研究状况的梳理,这一解释性、描绘性及批判性的工作,将在对本项研究的理论与实践意义进行确证的基础之上,为本项研究提供可借鉴的成果以及可拓展的空间。

一 国内相关研究动态

(一)空间正义

对于空间正义的研究,主要表现在,学者们借鉴西方空间及正义的基础理论,从哲学、城市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建筑规划等不同视角,对空间正义进行思想溯源,并结合中国问题的特殊性,尝试提出城市空间正义的基本路径。研究中既有对相关空间正义的文本与思想的解读,也有对空间理论代表性人物的空间正义思想及其价值的当代挖掘,同时也力图发现并诊断时代问题,运用空间生产理论分析中国城市发展现实问题,以期为走向空间正义提供一种可能的理论分析框架和范式。总的说来,研究呈现出以下两方面主要特征:

第一,多元化学理分析。国内最早对空间正义进行界定的是任平,他从政治哲学的角度对空间生产以及空间资源配置中的社会正义问题进行反思。 [2] 在对空想社会主义者、城市规划学者以及新马克思主义空间理论代表学者们的空间正义思想进行历史溯源的基础之上,他从人们空间生存方式及其相关空间权益的合法性出发,讨论了空间正义不同维度的要求和基本原则,包括空间产品的权益保护、空间形态的平等合法支配权、空间生活的表现形式的权利维护。空间正义指向公众平等的空间权益,并且是和谐城市、可持续城市化的题中应有之义。陈忠则从城市哲学和城市批评史的角度,通过梳理列斐伏尔的空间辩证法、苏贾的第三空间理论以及奥尔森集体行动理论,展开对空间辩证法、空间正义和集体行动之间关系的逻辑思考,并且为如何解决空间问题、建构空间正义以及中国空间哲学和城市哲学的构建提供了一种创新性的思考方式。 [3] 高春花、孙希磊从伦理学角度出发,对城市空间正义的伦理诉求——城市空间的平等性、属人性、多样性进行阐释,并且指出城市发展中正义缺失的现象——城市空间贫困、城市空间异化、城市空间分区,针对这些问题从伦理层面提出建设性路径。 [4] 乔洪武等从经济哲学角度出发,通过梳理与挖掘以列斐伏尔、索亚和马尔库塞为代表的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的空间正义思想,从经济公平和经济正义的视角寻找对我国城镇化发展的重要借鉴资源,即城乡空间资源配置的均衡与平等是一项非常紧迫的任务。 [5] 王志刚则从主体性角度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情境下空间正义的基准进行探讨,认为“社会主义空间正义的实质是和谐与平衡”,其要求是社会主体可以相对自由并且平等地享有空间权益,是“不同政治价值取向和不同主体之间利益博弈的动态平衡”。 [6] 钱振明则明确提出,当前中国城市化有正义缺失的问题,这个会破坏可持续的城市化的根基,导致诸如地区利益和权利被剥夺、行业和社会人员的收入差距扩大、城乡关系不平衡、社会秩序的稳定得不到保障,因此需要相关政策调整,来保障符合空间正义的新城市化,即平等地享有城市文明的权利、关注社会平等和公共福利、以人为本、城市环境容量以及资源承载力与城市发展相协调的城市化。 [7]

第二,对策性的路径建构。主要针对当前城市化进程中,诸如社会空间断裂、社会正义缺失等不断积累的社会问题,提出科学性的对策建议。张京祥、胡毅在对当前中国快速城市化过程中社会冲突批判性分析的基础之上,指出问题的根源在于追逐经济利益而导致正义这一重要的价值取向缺位,并且以新马克思主义视角分析了空间正义,对城市更新的前提、过程和结果中的不正义进行了批判,最后在思考平衡市民、政府和市场的博弈关系的路径中寻找空间正义的准则。 [8] 曹现强等认为,空间正义具有很强的政策意义,尤其表现在对中国城市问题的强烈的现实意义上。中国城市化过程是城市空间的生产和重构过程,这一过程也是经济效益占主导地位的过程,在城乡空间问题上导致城乡空间利益不协调、农村空间与农民空间权利被剥夺等一系列非正义问题。对此,他提出,我们“需要在发展理念、发展模式及政策选择上系统化地对非正义的空间发展现状进行矫治” [9] ,比如城乡之间的整体性规划与调整、保障乡村生存空间的细胞与脉络、增强城乡生活空间的内涵、立法和政策保障农民土地权益等。唐踔认为城市化是一种空间生产现象,有其空间正义诉求,但我国城镇空间非正义问题日益凸显,对此,需要在公共政策的制定、空间规划过程中监督机制的作用、空间层面社会政策的制定、资本的缺陷之限制与弥补、文化传承创新的加强、城镇绿色生态积极改善等方面提出积极化解空间非正义矛盾的现实路径和治理之道。 [10]

(二)城市治理

由于城市化快速推进和治理理论勃兴的双重推动,国内城市治理研究持续升温。当前学界研究主要集中在公共管理学和城市规划领域,在对西方城市治理研究进行梳理与分析的基础之上,讨论城市治理兴起背景、分析框架、治理实践、效果评估等主题。总的来说,研究主要呈现为以下两方面基本特征:

第一,拓展化的理论探究。对于城市治理的理论讨论,最初集中在城市管治方面的探讨。例如,顾朝林认为,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一个不平衡的并且具有空间差异的大都市出现,那么,需要建立一种地域空间管理框架,使得城市管治更加有效。 [11] 针对这一问题,他较系统地梳理了城市管治理论的历史背景、研究进展,并且概括了中国城市管治研究的主要内容以及研究方法。黄光宇等认为,针对我国物质生产方式发展、市场经济体制和管理体制改革的新形势,需要提出现代城市管治的要求。 [12] 发端于西方的现代城市管治研究,既丰富了城市学的内涵,也可以为我国城市规划建设提供一些可能的借鉴,中国城市管治体系需要创新,需要提高城市管理体系的效率,从垂直和水平两个维度构建体现公正公平原则的管治体系。这些学者主要通过对西方城市治理评介,探讨城市治理的概念、模式特征。还有一些学者则对城市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研究,如丁健 [13] 认为科学的城市治理是一个城市实现现代化的根本保障和重要标志,他以上海为例,挖掘上海城市治理存在的问题与缺陷,继而提出相应的理念、体制、技术、运行机制等方面的新思路,来探讨为什么需要以及如何建构一个新的城市治理体系。也有对城市治理主体的研究,如王佃利 [14] 从治理主体的角度,挖掘城市治理的基本意涵,建构城市治理的分析框架,并且指出良好的城市治理,会抓住其核心即分配、整合和协调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差异。钱振明提出良好的城市治理可以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那么良好的城市治理是对传统城市治理体系即强调政府是唯一主体的突破,要求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相互协作,因此按照这一价值准则,可以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估体系。 [15] 踪家峰等分析了城市治理的模式,如企业家化治理模式、改革政府模式以及公私共同治理模式,在批判性借鉴这些模式的基础之上指出中国城市治理重要的紧迫性问题以及需要努力的方向。 [16] 还有对城市治理法治维度的探讨,例如肖金明提出,城市善治需要在法治上下功夫,要处理好法治与善治之间的辩证关系,诸如权力体系的改造、权利与权力的关系、依法治理与保障人权之间的关系等都要积极考量; [17] 蒋晓伟等则提出城市从管理到治理的发展,就是城市治理法治化的过程,法治化的原则、方略是现代化的城市治理不可或缺的重要内涵。 [18]

第二,经验性的实证探讨。通过相关案例及样本数据的客观分析或是模型建构,来讨论如何建构城市治理的科学化结构。如诸大建等提出“四型”“四化”的城市管理,政府、企业和社会的三元治理结构,倡导城市管理主体多元化的存在,培育政府以外的公共组织、社区组织、行业组织、营利组织和社会公众等不同主体力量参与治理。 [19] 王志锋对城市治理的结构进行经济学分析与探讨,他认为城市就是由不同利益者相互作用而构成的复杂体,决定未来城市发展成败的关键性因素是主体(包括不同利益集团与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城市利益相关者“既具有自身的目标函数和利益导向” [20] ,也拥有一定的博弈资源。只有主体间博弈均衡、利益关系达到协调,才能实现城市管理的创新与改革。经典的新制度经济学对此已有充分论证,因此要对利益相关者地位进行确认,并且通过长效的、创新性的制度建设保障利益确认机制。陈剩勇等则通过对法国、日本、美国和德国这些国家的城市治理与政府改革关系的考察研究,概括出城市治理变革创新的经验,思考我国城市治理改革方向与路径。 [21] 沈建法则聚焦社会经济现象和城市体系发展动态之间关系,从城市政治经济学视角历时性地分析了中国城市化的演进,并且尝试对城市管理模式进行探讨,对人口迁移、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城市规范化提出建议。 [22] 杨上广以上海为例,从空间经济的角度探讨大城市社会空间演变态势及治理,对上海城市功能及经济空间演变历程进行考察,并且通过对工业布局、各区县及工业园区经济指标、商业服务空间格局以及现代服务业空间格局的实证研究,提出未来城市空间的网络结构模式的布局和规划。 [23]

(三)空间正义与城市治理

学界关于空间正义与城市治理关系的探讨并不多。较为集中和直接的讨论如下:姚尚建在《城市治理:空间、正义与权利》中讨论了中国城市治理中的权力结构、正义供给与权利发展,他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批判视角出发,对资本、权力与权利进行了批判性反思,尤其将关注点放在中国城市化进程之上,在治理与正义的辩证关系中审视中国城市发展,认为要保证城市治理正义供给,需要关注到城市是人类共同体的集合,最终落足点是人的权利。 [24] 庄立峰等的《城市治理的空间正义维度探究》则明确提出空间正义是城市治理的重要维度,正义应该成为城市治理的应然目标。在快速城市化过程中,诸如城市对乡村的剥夺、弱势群体权利被剥夺等不正义现象日益增多,挑战着城市可持续发展。因而面向空间价值正义、空间生产正义和空间分配正义的城市治理理应作为应对和化解城市危机的重要切入点。为此,需要公民积极广泛参与,实现城市权利,地方政府也要承担好公共服务的责任和职能。 [25]

从国内研究现状来看,当前有关空间正义的研究,总体上为本课题奠定了良好的哲学基础,城市治理研究略为繁荣的研究状况则为本课题提供了实践层面有益的借鉴。但是,当前将城市治理置于空间正义视域下的系统的理论及实践探讨尚付阙如,而对城市治理问题的讨论则偏重现象描述而轻理论建构,既缺乏系统的思想溯源与充分有力的哲学阐释和反思,也缺乏结合城镇化及城市空间演变特殊背景的探讨。综上,将空间正义与城市治理联系起来作为一个综合性主题进行整体的研究目前在学界尚为空白,追求空间正义的城市治理的独立分析框架尚未建立起来。

二 国外相关研究动态

(一)空间正义

空间正义思想有着非常深厚的历史底蕴。近十几年来伴随着人文社会科学中的“空间转向”,还有诸如新社会运动,空间正义思想逐渐在领地正义、环境正义、非正义的城市化等相关讨论中成为焦点。主要形成了以下三条理论线索:

第一,经典马克思主义对空间正义的讨论。尽管马克思恩格斯并没有明确提出空间正义的概念,但在《资本论》《英国工人阶级的状况》《乌河培谷的来信》《论住宅问题》《共产党宣言》等文本中蕴含着丰富的空间正义思想,这一思想有着深厚的历史唯物主义根基。马克思恩格斯对空间正义的探索,遵循着政治经济学批判路径,建立在对空间的社会性洞见基础之上。空间不仅仅是自然的、物理的、地理的,也是社会的、文化的、交往的、心理的,空间具有属人性、实践性和社会性。他们对资本主义进行的深刻批判,成为探寻空间正义的基本视域与分析框架。资本积累成为全球空间结构变革的真正动力,资本主义世界市场的形成导致不正义的空间剥夺。 [26] 资本的贪婪驱使它不断剥削自然环境以获得其不断扩大的财富,对自然空间任意宰割,导致人与自然关系被全面破坏。“在一定时期内提高土地肥力的任何进步,同时也是破坏土地肥力持久源泉的进步。一个国家,例如北美合众国,越是以大工业作为自己发展的起点,这个破坏程度就越迅速。” [27] 他们也对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城市空间进行了深入考察,资本主义制度无法克服的矛盾加剧着城乡二元空间结构中空间分异、空间剥削等非正义现象。马克思、恩格斯对空间正义的价值诉求蕴含在对空间资本化的深刻批判中。

第二,城市规划理论对空间正义的讨论。最具代表性的当数埃比尼泽·霍华德和刘易斯·芒福德。埃比尼泽·霍华德 [28] 是20世纪英国著名城市规划师,他提出一条构建理想城市的道路,这是一条和平的改革道路。之所以要改革,是因为大城市的城市规划遭遇种种困难和危机,无法解决在他看来是一些非正义的问题,如农民生活条件恶化,生态环境恶化等。而改革的落足点则是他所构想的符合空间正义的城市模型——有机地将城市和乡村融合起来的田园城市,为此他针对用地规模、收入支出、空间布局等方面做了非常具体的规划。刘易斯·芒福德是美国著名的社会哲学家和城市规划理论家,他对城市发展历史进行了系统梳理,在他看来,大都市包含着尖锐的矛盾,比如城市更新,是城市作为一个生命有机体更迭发展的重要途径和必要手段,它包含着政治、经济、文化等不同维度的重要内涵。但是却因为商业利益和效率的驱使,“清除贫民窟,建立示范住房,城市建筑装饰,郊区的扩大,‘城市更新’—只是表面上换上一种新形式,实际上继续进行着同样无目的的集中并破坏有机机能” [29] ,城市的自然、人文环境均遭到破坏。他从政治、经济、文化、城市规划等不同方面展望有机的、人性的、正义的城市。

第三,新马克思主义城市理论的相关讨论。新马克思主义城市理论中有非常丰富的空间正义思想。这一思潮的出现与资本主义国家城市危机紧密相关,列斐伏尔、卡斯特尔、哈维和索亚是新马克思主义城市理论的代表人物。他们以马克思主义社会空间观为基本研究范式,从空间这一重要分析视角出发,对资本主义城市社会的资本积累、矛盾冲突以及非正义现象进行深入研究和批判,聚焦如何获取城市权利进而实现空间正义的城市革命道路。列斐伏尔是新马克思主义者中最早从空间生产、权利、生产关系的再生产角度探讨空间正义的学者。 [30] 他将马克思理论中的空间洞见、海德格尔的日常生活哲学等直接融入对资本主义城市空间的批判中,把握到城市空间的生产与再生产,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即生产关系的再生产是同步的、一致的,并且通过日常生活来实现。空间生产的主导者是资本主义国家,空间生产本身就是一种全新的政治策略和意识形态实践,导致了非正义的城市空间结构和城市生活样态。非正义的空间矛盾,预示着改变的可能性。如何改变?列斐伏尔构想都市革命这一激进策略,以及“三位一体” [31] 的实践范本——通过差异性空间的建构,差异性权利的获取来实现空间正义。卡斯特尔延续正统的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并且超越传统马克思主义分析的局限性,来分析为什么城市居民在争夺有限的空间资源、获取相关空间权利和争取空间正义的时候往往采取冲突的形式——涉及住房、教育、交通、卫生、福利等领域,而这些领域的冲突,并不在传统马克思主义关于劳动力和资本之间矛盾和冲突关系的讨论范围。在他看来,争取空间正义的城市斗争这样一种社会运动既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意义,也具有关键性的现实意义。 [32] 并且他看到网络社会的到来,流动空间的意义日益凸显,新工业空间的分散与集中并存,由此引发的一些空间非正义问题,比如管理精英群体与普通大众之间的矛盾、流动空间与地方空间的矛盾等特别值得认真对待。 [33]

哈维 [34] 作为马克思主义地理学家,尤其关注地理不平衡发展和社会不平等的问题。他从总体上对资本空间化问题进行批判,揭示资本主义空间生产的非正义性,尝试在历史—地理唯物主义的分析框架内探寻空间正义的机制与路径,解决城市空间中诸如空间剥夺、空间分异、公共空间使用不平等、资本流通与财富分配的空间不均衡、环境污染的空间转移等的非正义问题。面对这样的空间非正义现象,哈维构建空间解放政治学和辩证乌托邦理想,在开放的空间秩序中去寻找普遍性、差异性的权利。

索亚在其空间研究的“三部曲” [35] 之后,继续探讨人的空间性存在这一重要命题,并且通过空间正义的理论与实践,完成了其空间研究的“第四部曲” [36] 。索亚强调空间三元辩证法,在此基础上提出空间正义,争夺城市权利是获取正义的重要手段。如果人可以获取城市空间,获得参与城市管理的机会,享受城市幸福生活的权利,那么他就是正义性的空间存在。但资本主义社会,资本逻辑主导下的城市规划导致的“中心—边缘结构”、居住区域的阶级分化等都可以将空间非正义这样一种常态呈现出来。他通过洛杉矶的劳动共同体为争取空间正义的行动案例,来展现空间正义的行动与实践路径。

(二)城市治理

国外有关城市治理的研究非常丰富,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管理学、经济学、政治学以及行政学等领域。研究的缘起是20世纪70年代,西方城市发展过程中遭遇各种危机,对城市政府的管理职能及水平提出挑战,而西方国家的政府改革运动和新公共管理实践这两股力量,则共同推动了城市管理逐渐向城市治理转变。之后全球化、城市化与信息化的勃兴,城市治理得到长足发展。研究呈现出以下两方面特质:

第一,理论分析与方法研究:这一方面的研究主要针对的是对于城市在发展过程中,面对各种复杂的问题如何做出选择、规划与决策,城市运转的机制究竟是什么样的,涉及城市治理的背景、概念、理念、制度、模式、议题、争论以及采用的方法等基本的探讨。比如,Le Galès,MacLeod对城市治理的宏观和微观背景进行了研究; [37] [38] Leftwich,Adrian认为好的治理有助于西方对第三世界提供援助,是治理兴起的一个重要因素; [39] Lefèvre认为城市治理是一种公共行动的新形势; [40] Cowell,Murdoch则对城市治理中政府的权力、政策、作用及治理方式的转变进行了讨论; [41] Pierre提炼了城市治理的四种不同模式; [42] Bogason采用网格分析法对城市治理进行研究。 [43]

第二,实践探讨与模型建构:这一类研究则注重的是对某些国家城市、城市群、大都市治理的经验探讨和案例分析。比如,Lowndes等将不同组织之间合作关系看作是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探讨它们之间的动力机制; [44] Benz等对法国和德国的城市治理经验的研究,试图建构多区域治理的模型框架; [45] Bache等对英国约克郡等地的治理问题研究。 [46]

(三)空间正义与城市治理

西方学界关于空间正义与城市治理关系的研究在城市社会学领域有几篇重要文献,系统的研究尚付阙如。如:Roweis和Scott对城市空间进行政治经济分析,认为私人所有权妨碍了空间的最优化及公平化作用; [47] Rex和Moore将城市看作是空间结构和社会结构合二为一的特殊体,认为是讨论稀缺住房资源的掌握与生活机会分配不平等; [48] Dahl认为多元论权力能够帮助解决城市的非正义现象。 [49]

从国外研究现状来看,关于空间正义和城市治理的研究为本课题奠定了坚实的学理基础,但对空间正义与城市治理之间的渊源流变和交错关联,城市治理的空间剖析,城市治理的空间正义维度,在追寻正义过程中城市治理的理论定位、形成机制、治理策略等均缺乏深入而系统的研究。

三 本书的主旨框架与主要理论观点

本书将借助“空间转向”相关的理论资源,梳理空间正义的具体内涵,以及城市治理的空间逻辑线索。一方面通过理论借鉴、问题梳理以及研究拓展来推动空间正义理论的中国化和本土化,另一方面,尝试梳理建构跨学科的分析方法,构建以中国化的空间正义为轴心的城市治理空间分析框架。从理论上说,以空间正义为基础、背景、视域以及价值诉求来讨论城市治理,并且尝试为当代中国城市空间治理如何可行、有效提供可参考的选择性方案,既是对城市治理研究基础性的深化,也是拓展性的创新;从实践上说,可以为人类城市发展提供一条行之有效的道路,不断释放城市对人类的福祉,尤其是在当今我们面对价值多元化的冲突与挑战的城市现实境遇之下,对进一步实现城市的善治,提升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文明城市建设的常态化具有重要的意义;从方法论上说,借鉴当代城市空间批判的视角,吸取西方城市发展的深刻教训,建构以空间正义为价值目标和导向的城市治理,能够打开城市治理在当代中国发展的新视野,因为中国城镇化的辉煌成就在某种程度上是通过融入全球资本的城市化和空间的资本化双向过程实现的,因而建构中国化的符合空间正义的城市治理模式,可以为诸如空间剥削、空间排斥、空间集聚、空间同质化、居住空间紧张、公共空间缺乏、阶层分异等非正义问题提供具有价值的方法指导。

本书研究框架如下:

图1 本书研究框架

本书总共分为基础理论研究、现实问题研究及构建对策思考三大部分,总共六章内容(见图1)。绪论部分交代了选题缘由及国内外研究现状,并且明确指出本书所聚焦的主题以及研究的价值。三大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基础理论分析(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部分将对空间正义的思想源流、概念演变、多重含义以及城市治理的本质内涵、基本特征、功能属性等进行梳理与阐释,并且尝试结合空间正义与城市治理两者的关系、在“以空间正义为重要价值原则和目标导向来引导与规范城市治理”这一研究目标的指导下深刻分析城市治理的构成要素、运行机制。这个理论尝试既能考察空间对于治理的基础性、约束性、能动性,确立城市治理的空间意识和空间思维,同时也可以进一步从空间重构角度概括城市治理的问题渊源、分析框架以及变革逻辑。

现实问题研究(第四章、第五章)部分以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关系的辩证关系为基点,结合社会空间辩证法和空间批判理论,对城市治理的现实境遇进行分析,通过考察城市空间治理的重要对象要素,包括资本、土地、权力、秩序、公民与信息等,从两个维度指出城市空间治理所面对的问题:一个是城市空间所面对的现实问题,即城市空间生产异化、城市社会秩序矛盾、城市生态系统断裂,另一个则是城市人所面对的现实问题,即生存与发展、交往与参与以及安全与幸福,并且进一步从中梳理出城市治理所遭遇的问题以及相应努力的方向。另外,此部分对比较有代表性的国内外城市治理的地区实践(上海、北京、广州;美国、英国等)进行了梳理,试图呈现城市治理的空间和区域实践形态,在此基础上整理一些经验来助力我国新时代城市治理的实践。

构建对策研究(第六章)部分则以培育空间正义观为价值对策,以规范资本运作与空间生产实现途径为动力机制,以保持政府、市场和社会之间的辩证张力为制度保障,以协调多元利益、促进城市权利平衡为目标导向,从城市治理的理念转变和实践建构两大维度,对新时代城市治理变革与实践进行了梳理和展望,目的是走向正义的城市治理和正义城市,实现城市生产空间的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的自然和谐。


[1] 魏礼群:《实现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的新飞跃》,《北京日报》2019年3月18日。

[2] 任平:《空间的正义——当代中国可持续城市化的基本走向》,《城市发展研究》2006年第5期,第1—4页。

[3] 陈忠:《空间辩证法、空间正义与集体行动的逻辑》,《哲学动态》2010年第6期,第40—46页。

[4] 高春花、孙希磊:《我国城市空间正义缺失的伦理视阈》,《学习与探索》2011年第3期,第21—24页。

[5] 乔洪武、师远志:《经济正义的空间转向——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的空间正义思想探析》,《哲学研究》2013年第12期,第19—25页。

[6] 王志刚:《论社会主义空间正义的基本架构——基于主体性视角》,《江西社会科学》2012年第32卷第5期,第36—40页。

[7] 钱振明:《走向空间正义:让城市化的增益惠及所有人》,《江海学刊》2007年第2期,第40—43页。

[8] 张京祥、胡毅:《基于社会空间正义的转型期中国城市更新批判》,《规划师》2012年第28卷第12期,第5—9页。

[9] 曹现强、朱明艺:《城市化进程中的城乡空间正义思考》,《理论探讨》2014年第1期,第139—144页。

[10] 唐踔:《空间正义:中国新型城市化道路的必然选择》,《环球市场信息导报》2014年第39期,第24—28页。

[11] 顾朝林:《论城市管治研究》,《城市规划》2000年第9期,第7—10页。

[12] 黄光宇、张继刚:《我国城市管治研究与思考》,《城市规划》2000年第9期,第13—18页。

[13] 丁健:《论城市治理——兼论构建上海城市治理新体系》,《上海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年第4期,第34—40页。

[14] 王佃利:《城市管理转型与城市治理分析框架》,《中国行政管理》2006年第12期,第97—101页;《城市治理中的利益主体行为机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15] 钱振明:《走向空间正义:让城市化的增益惠及所有人》,《江海学刊》2007年第2期,第40—43页。

[16] 踪家峰、郝寿义、黄楠:《城市治理分析》,《河北学刊》2001年第6期,第32—36页。

[17] 肖金明:《城市治理的法治维度》,《中国行政管理》2008年第10期,第28—32页。

[18] 蒋晓伟、饶龙飞:《城市治理法治化:原则与路径》,《甘肃社会科学》2014年第4期,第5—9页。

[19] 郝毛、诸大建:《基于三元治理结构的现代化城市管理》,《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年第3期,第42—44页。

[20] 王志锋:《城市治理多元化及利益均衡机制研究》,《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1期,第119—126页。

[21] 陈剩勇、张丙宣:《城市政府改革与城市治理:发达国家的经验与启示》,《浙江社会科学》2010年第8期,第19—23、126页。

[22] 沈建法:《城市政治经济学与城市管治》,《城市规划》2000年第11期,第8—11、64页。

[23] 杨上广:《大城市经济空间结构演变研究——以上海为例》,《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10年第31卷第10期,第157—161页。

[24] 姚尚建:《城市治理:空间、正义与权利》,《学术界》2012年第4期,第42—48、283—284页。

[25] 庄立峰、江德兴:《城市治理的空间正义维度探究》,《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17卷第4期,第45—49、146页。

[26] 参考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相关论述:“各殖民地开始成为巨大的消费者;各国经过长期的斗争,彼此瓜分了已开辟出来的世界市场。……这里已经出现商业和工场手工业集中于一个国家的现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11页。

[2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52—553页。

[28] 埃比尼泽·霍华德:《明日的田园城市》,金经元译,商务印书馆2010年版。

[29] 刘易斯·芒福德:《城市发展史——起源、演变和前景》,宋俊岭、倪文彦译,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年版,第572页。

[30] 列斐伏尔的1968年《城市的权利》、1970年《都市革命》、1970年《空间的政治学反思》、1972年《马克思的思想与城市》以及1974年《空间的生产》等著作中蕴含着丰富的城市空间生产、空间正义的思想。

[31] “三位一体”指的是城市权利、差异权利和空间正义,参见DIKE,MUSTAFA,“Justice and the Spatial Imagination”, Environment & Planning A ,Vol.33,No.10,2001,pp.1785-1805。

[32] MANUEL CASTELLS, The City and the Grass Roots ,Berkeley and Los Angeles: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83; The Urban Question A Marxist Approach ,Cambridge:MIT Press,1977.

[33] 曼纽尔·卡斯特:《网络社会的崛起》,夏铸九、王志弘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

[34] 参见DAVID HARVEY, Social Justice and the City ,Baltimore:John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1973;“Labour,Capital,and Class Struggle Around the Built Environment in Advanced Capitalist Societies”, Politics & Society ,Vol.6,No.3,1976,pp.265-295; The Urbanization of Capital Studies in the History and Theory of Capitalist Urbanization ,Baltimore: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1985。

[35] 索亚空间研究“三部曲”:《后现代地理学——重申批判社会理论中的空间》《第三空间——去往洛杉矶和其他真实与想象地方的旅程》《后现代大都市——城市和地区的批判研究》。

[36] 爱德华·W.苏贾:《寻求空间正义》,高春花、强乃社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

[37] PATIRCK LE GALES,“Regulations and Governance in European Cities”,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Urban & Regional Research ,Vol.22,No.3,1998,pp.482-506.

[38] MACLEOD G.,GOODWIN M.,“Reconstructing an Urban and Regional Political Economy:On the State,Politics,Scale,and Explanation”, Political Geography ,Vol.18,No.6,1999,pp.693-730.

[39] ADRIAN LEFTWICH,“Governance,the State and the Politics of Development”, Development & Change ,Vol.25,No.2,1994,pp.363-386.

[40] LEFEVRE,“Metropolitan Government and Governance in Western Countries:A Critical Review”,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Urban & Regional Research ,Vol.22,No.1,1998,pp.9-25.

[41] JONATHAN MURDOCH,“Land Use and the Limits to (Regional)Governance:Some Lessons from Planning for Housing and Minerals in England”,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Urban and Regional Research ,Vol.23,No.4,1999,pp.654-669.

[42] PIERRE J.,“Models of Urban Governance:The Institutional Dimension of Urban Politics”, Urban Affairs Review ,Vol.34,No.3,1999,pp.372-396.

[43] BOGASON P.,“Changes in the Scandinavian Model.From Bureaucratic Command to Interorganizational Negotiation”, Public Administration ,Vol.76,No.2,1998,pp.335-354.

[44] LOWNDES V.,SKELCHER C.,“The Dynamics of Multi-organizational Partnerships:An Analysis of Changing Modes of Governance”, Public Administration ,Vol.76,No.2,1998,pp.313-333.

[45] BENZ A.,EBERLEIN B.,“The Europeanization of Regional Policies:Patterns of Multilevel Governance”, Journal of European Public Policy ,Vol.6,No.2,1999,pp.329-348.

[46] BACHE I.,“Government within Governance:Network Steering in Yorkshire and the Humber”, Public Administration ,Vol.78,No.3,2000,pp.575-592.

[47] ROWEIS S. & SCOTT A.,“The Urban Land Question in K.Cox(ed.),Urbanization and Conflict in Market Societies”,Methuen:Methuen,1978,pp.63-72.

[48] REX J.& Moore, Race Community and Conflict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67.

[49] DAHL,ROBERT ALAN,“Who Governs?Democracy and Power in an American City”,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Vol.29,No.3,1961,pp.412-414. SBEE+mPdyKscDD5C2yz5IB3TQoEHTRKGAlmkKzsqmYPtvrxwDThm4d0kvsoJWxF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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