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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空间生产与城市治理

当代城市社会,我们看到以资本积累为内在逻辑的空间生产主导了普遍的城市化发展过程,城市空间不仅仅是容纳生产的载体,更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当代呈现形式。这种生产形式具有内在的不平衡性特征,它造成了城市在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多个方面的非平衡发展,影响着城市治理的进行。在当代空间生产的背景下,要实现城市治理的有效开展,必须承认空间差异,追求多元化的城市。那么就生产而言,则需要促使以交换价值为目的的空间生产转变为以使用价值为目的的空间生产,更加注重城市空间的属人性,实现城市发展与人的多元化需求之间的统一。

一 空间生产理论

以人类社会的生产发展为线索,“可以将历史划分为三个时代:农业时代、工业时代和都市时代” [1] 。随着人类步入城市社会进程的不断深入,我们发现城市社会的形成本质上是由于急速扩张的城市空间,正吸引着越来越多的人聚集在城市空间中从事生产活动,因而在客观上形成了以城市为中心的生产方式。城市空间的创造、复制、重组以及无限扩张等活动成为其基本的实现形式,这种实现形式的内在动力则是资本的空间动力学。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终极目的是资本增殖,尽管不同时期的资本增殖方式具有不同特征,但殊途同归,其目的都是维系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及与之相适应的社会形态。进入城市化和现代化时期,资本则以空间生产为方式进行增殖,换言之,空间生产是资本主义在当代实现其生产方式的特殊形式。“现代经济的规划倾向于成为空间的规划” [2] ,城市经济的发展已经与城市空间的规划相互交织、融合,城市空间被整个纳入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之中。城市空间不再是自然物理意义上的生产要素容器,而成为空间生产的社会性产物。“空间作为一个整体,进入了现代资本主义的生产模式:它被利用来生产剩余价值。” [3] 在现代资本主义背景下,城市空间被整个纳入资本主义生产体系,作为创造剩余价值的生产要素在资本主义生产链中运行着。空间生产是人类进入城市社会新阶段的关键动因,空间生产已经成为现代性的新视野,资本的逻辑始终贯穿其中。城市空间动力学是资本在当代城市空间的实践,以及资本的空间侵占和空间控制。它展现了资本持续进行的空间生产,城市空间经济的创造与保持,生产关系的空间转变,不同地区阶级斗争和冲突,以及资本控制下的人造自然环境的持续建立和转换。城市空间动力涉及诸多内容,包括城市化、城市空间布局、城市景观、空间结构变迁、住宅区隔、社会关系、生活方式等,其深层根源存在于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之中。从这个视角来看,城市化的过程体现为资本逻辑的展开与演绎过程,是以资本原则进行空间生产与空间重组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城市化的空间及其经济被有目的地生产、创造出来,为资本增殖服务。

这种生产方式具体而言从以下三方面展开。其一,空间生产将构成空间的要素,如开发的土地、道路系统、购物中心等都调动起来参与到利润生产中。“城市及其各种设施(港口、火车站等)乃是资本的一部分。” [4] 各种建成环境构成了资本的一部分。并且,为了增加资本积累,生态环境也被纳入资本主义的生产体系之中,由此导致的资本对生态环境的经济价值化约使空间无法实现人们对健康居住环境的诉求。“土地、地底、空中、甚至光线,都纳入生产力与产物之中。” [5] 城市和生态环境构成了整体的有机生态系统,体现了人们对健康人居环境的追求,但资本逻辑的空间生产却分解、割裂、化约了这一有机系统,破坏了城市生态环境的统一性和多样性。其二,空间生产为了加速资本流通、扩大资本积累,对城市空间进行重构与安排。城市空间按照资本积累的原则,通过交通和通信对不同空间进行组合、配置,以减少资本的流通成本、加速资本的流通和交换、缩短资本的周转周期,从而获取最大化的剩余价值。它们被当作资本参与到资本主义的生产体系之中,实现以经济价值为目的的空间生产。其三,为了巩固自身的经济基础,城市还要求进行劳动力和生产关系的社会再生产。占有特定空间场所的不同阶级行为者,通常会为了维护自身的空间地位设计各种生产规则。资本家生产关系所制定的生产规则便是如此,其目的是为了维持其对空间的侵占、控制和扩张,以此获取资本积累的持续动力。

从政治经济学角度来看,这种空间生产的资本积累方式总体上表现为资本积累的三级循环模式。资本的第一级循环在常规的扩大再生产遇到危机时,就转向资本的第二级循环,也就是主要对建成环境的投资。在第一级循环中,资本家的主要目标是占有特定空间、降低生产成本。生产过剩引发的经济危机使资本进入了第二级循环,并固定在城市这一个被精心建构的环境中。在第三级资本循环中,资本家们的投资以知识要素和劳动力的再生产为主,这一级资本循环中资本家投资行为的转变往往是社会斗争的结果。为了维护其自身利益,资本家们往往会借助政府干预的契机,扩大对第三级资本循环的资金投入。资本便是按照这三个层级资本循环的逻辑,有目的、有意识地进行着城市空间的生产与建构。

从总体上看,资本逻辑导致整个空间变得抽象化、机械化与同质化,正如亨利·勒菲弗所说,“资本主义和新资本主义产生了一个抽象的空间” [6] 。人们丰富多样的生活被单一化、空洞化。在资本主导的逻辑中,时间被掩盖,空间变为了扁平化的一维存在,似乎只有通过量化、通约以及交换的资本积累才具有存在的合理性。人们的多元差异的空间权利也因为对交换毫无价值而被抛弃。异化为生产要素的空间,与资本一起,为当代的资本主义演绎着生命赞歌,但是这种在空间生产中占主导地位的资本逻辑却并未实现人们对空间的美好向往。面对空间生产下主体性价值的萎缩、需要的漠视和理想的陨落,我们应当重新思考城市治理中空间生产与城市发展及人类理想之间的辩证关系,扬弃异化,实现城市善治。

二 空间生产与城市的不平衡发展

自工业化以来,“工业革命使得都市化的浪潮几乎触及到世界的各个角落,都市化以一种爆炸性现象呈现了出来” [7] 。以空间生产为内在动力的全球城市化出现了诸多的问题,这些问题则将一种具有普遍性与总体性的不平衡的空间格局非常生动地揭示出来。这种不平衡的空间格局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城市经济空间的不平衡、城市社会空间的不平衡、城市文化空间的不平衡以及城市生态空间的不平衡。

城市经济空间的不平衡。经济空间的不平衡主要表现在空间财富和生产能力的极化上。城市空间具有中心性特征,这种中心性与吸聚力相关,也就是中心地区对非中心地区具有极大的吸纳作用,能够使各种资源形成聚集效应,同时也会造成空间的财富和生产能力的极度不均衡。这种经济空间的不平衡体现为城乡之间以及城市内部空间发展的失衡。首先,“都市空间最核心的本质或属性:构成性中心” [8] ,通过特定的生产模式及其相应的社会政治组织模式,空间资源在地理空间中产生聚集,使地理空间分裂为中心与边缘。发生于城市内部的构成性中心生产是典型的空间资源聚集,它导致了城市空间内部区域的两极分化,形成了中心旋涡,即越靠近中心的位置,空间资源集聚越多越明显,空间发展也就越优质,空间中人的权益的获取和实现也就越彻底。但是,被割裂的边缘地区,却被抽掉了生产要素,丧失了生产能力,变得贫困且积重难返,相应的空间权利也难以得到实现和保障。最典型的案例,便是城市的高档社区和低端社区,高档社区占据着有利的空间区位,享有优质空间资源,且具有可观的经济发展价值,但低端社区恰恰相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深入,这种空间差距呈现持续扩大的趋势,高档城市空间拥有着越来越强的向心力,在空间资源的聚集中积累并呈现了丰富的财富价值,与之相反,低端空间的服务水平、财富能力、人员素质等则越来越走向衰退。两者对经济资源的不均衡支配形成了空间上的结构性失衡。这种空间不平衡,既体现为由空间生产中心性造成的物质利益占有差距,还体现为由不平衡的再生产导致的分配差距,以及由此造成的不同人群的空间使用权无法得到保障的问题。除了城市内部空间区域的不平衡发展之外,空间极化的另一个结果就是城乡之间的不平衡发展,城市的发展与城市的腹地——郊区和农村——之间的关系密切相关。“快速城市化背景下乡村空间转型面临着城乡二元结构下城乡差距扩大、乡村工业化引致分散城市化、村庄空废化趋向、村庄建设分散无序、日益严重的资源环境压力等结构和空间问题。” [9] 在城市空间不断优化发展的同时,乡村空间却发展缓慢甚至呈现恶化态势,城乡之间形成了二元对立结构,而这种对立结构又反过来成为城乡协同发展的屏障。在乡村地区,农业经济衰退,但相应的城镇经济却因为缺乏空间资源而变得分散、脆弱、难以发展,薄弱的经济基础使乡村空间难以有效发展,乡村居民居住条件落后,缺乏健康的生态环境空间和基础娱乐空间。此外,城乡居民的空间权利也呈现两极分化态势,乡村居民的空间权利远远落后,这种分化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体现了城乡居民在物质财富上的差异。但是,城乡居民本应该拥有公正的生存条件,获取平等的空间权利和空间资源,而不应该以一个地方的落后为代价来成就另一个地区的发展,这不是积极意义上的全面发展。

城市社会空间的不平衡。这一维度的不平衡主要体现在不均衡分布的公共空间、公共资源及服务与私人空间、私人化服务上,进而造成了不同空间及其内部关系的再生产。受市场配置资源的影响,空间资源的分布呈现了区域极化的趋势,优质的教育、生态和医疗服务等资源都聚集于同一区域,匹配着同一地价,从而导致了优质空间资源及服务成为不平衡分布的区域存在。“城市化过程创造出来的空间结构的物质嵌入性,与社会过程的流动性——如资本积累和社会再生产——处在永久的对立之中。” [10] 人们也丧失了通过进入不同空间改变自身生存状况的可能。近现代以来,随着主要以血缘为轴心的传统社会序列识别系统渐趋式微,在城市社会以空间及其生产为重心的社会关系重组过程中,空间日益碎片化的趋势下,公共空间不断隐退(严格来说消费场所不具有真正公共空间的意义),私人空间却渐趋膨胀,从而导致建基于空间政治经济学之上的权益、身份、行为和话语的空间化重新生成与整合,并出现了严重的社会空间不平衡。从本质上来说,社会空间的不平衡是社会不同参与力量在介入空间生产及其运作过程中,生产力的空间化而导致的生产关系的区域化和圈子化的空间分布特征。区域之间、圈子之间的社会交往、利益流通和话语建构等日益形成深层次的巨大鸿沟,人们之间共同交流的具有生活世界意义的公共空间却渐趋消失。表面上极具流动的现代性在内部空间却产生了巨大的分裂和固化。城市矛盾则以较为隐蔽的方式在内部不断滋生积累,并趋向激化。缺乏公共空间使得群体交流渐趋困难,易于对看不见的人残暴而不人道, [11] 群体情感也因而变得冷漠甚至是对峙。在当代,则是公共空间越来越遭受到私人空间与商业空间的挤压,其社会功能也慢慢弱化。作为一种非殖民化的、根植于日常生活以及人们交流互动的公共空间,要么被私有化,要么被商业化。而当代大型“公共空间”整体上笼罩在消费主义文化的气氛之中, [12] 缺乏批判性和交流性,内含于其中的各群体很难进行实质性交流,而是被商业化地运作,慢慢地在享受消费与娱乐中成为非批判的、单向度的人。可以说,公共空间在走向瓦解,而公共空间与私人空间之对立的二元空间的急速发展,所造成的影响是深远的,以至于绝大部分深远影响都指向这一分裂并加速之。“从某种程度上说,断裂、表面、语境及其他许多东西制造了鸿沟,使得空间成为对抗性活动开展的地方。” [13] 以空间碎片化所形成私有财产关系为起点,权利和利益不断以区域化和圈子化的方式聚集,并不断地生成自我维系机制,形成一种权益的“围城”。在此基础上所构成的整个体系,又不断地与话语、身份和行为的社会序列识别机制相互建构,从而完成社会主体的建构,在社会关系中形成迥异的交流方式、身份标签和行为能力,并且不断地扩大和固化这种空间隔离与圈子化的空间存在状态。

城市文化空间的不平衡。经济空间对文化空间的消解、挤占与利用是文化空间失衡的主要表现,正如马克思所断言:“一切等级的和固定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一切神圣的东西都被亵渎了。” [14] 在当代交换经济的逻辑下,城市的历史精神与文化风韵正日渐消失,城市的历史建筑与独具特色的人居景观逐渐被同质化、经济化、实用化的西方建筑所取代,而充满文化底蕴和价值厚度的建筑空间越来越少。保护城市的历史文脉对于一个城市文明的延续尤为重要,不仅对城市自身的发展,而且对城市中人的生活的提升和文化精神的认同与凝聚都具有积极的影响作用。然而城市文化治理过程中,针对如何延续城市历史文脉,保存城市历史记忆和城市文化灵魂,却呈现出两种错误的发展路向。一条是正如上文分析的,过于注重城市空间经济的短期收益,当地方的历史和文化等一些要素不能促进空间价格提升的时候,常常就会让位于资本积累的需要,比如一些历史建筑、文化保护区域在城市更新和现代化的过程中会被强行移除,出让其自身的土地或空间,将其转换为经济性、商业性地价。另一条路向则是,城市在发展过程中,越走向后工业时代,各种文化类要素越是影响到经济收益,历史文脉常常会面临资本化的危险,文脉要素过度打上资本的烙印,以商品化的形式活跃和繁荣起来。如果就市场适度介入历史文脉治理而言,可以借助资本的力量促进历史文脉在形式上的繁荣进而推动在实质上的进步。然而,要警惕资本化的危险,历史文脉越是在形式上繁荣,越有可能在实质上失去生命力。文化产业化的发展,需要从长远文化繁荣继而经济繁荣的角度来考虑,充分将城市可持续发展纳入考量,而不能只是在消耗文化资源,如果只是消耗,那么与工业时代消耗资源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城市生态空间的不平衡。生态空间失衡,既体现为生态空间的经济化及其带来的恶化,还体现为不同空间承担生态环境风险的两极分化。“自然,作为空间,和空间一道,被分成了碎片,被分割了,同时以碎片的形式买卖,并被整体地占有。” [15] 整体性的城市生态系统被割裂,生态环境被经济化为生产要素。真正的自然生态环境已经在市场逻辑的运作下不复存在,城市与生态环境的有机统一被割裂,裂变的城市生态系统最终危害着作为生态链上的主体——人的生存。这种生态空间的断裂和肢解,使得在有限的城市空间中所造成的生态问题常常超出自然自身的净化能力(或净化能力不足)。我们知道,城市中自然生态系统的范围和能力有限,而高密度的和高强度的破坏则在工业化的推动下持续进行着,这种破坏造成了对高密度生存环境的严重影响,生态破坏单位面积上会危害到更多人的健康和生存状况,具有破坏的放大效果。也正是城市这种适宜的空间组织形式极大地促进了工业的集约化生产和服务,同时也极大地受到工业生产生态破坏的影响。不同城市空间中的生态环境风险也呈现极化趋势,优质的城市空间往往较少遭受生态环境破坏带来的风险,而越是低端的城市空间却承担更多的生态环境风险(包括各种污染及有毒物质),贫乏的空间生态资源使其难以获取优质健康的生态环境,更无法保障其中人的生态环境权利。这种不平衡聚集的生态环境风险正如哈维所判断的那样:“在低收入地区建立有毒设施并不会对财产价值产生多大影响,所以任何有毒设施‘最优的’最低成本的选址,策略都指向穷人所住的地方。” [16] 这告诉我们,城市空间中的生态环境风险往往不平等地由低端空间所承受,而高端空间却以关键性的吸引力聚集着优质、丰富的环境财富,环境风险下移、环境财富上移,造成了城市生态空间两极分化的不平衡现状。

三 承认空间差异,追求多元化城市

空间具有差异性,是多元的。空间不仅具有交换价值,更重要的是具有使用价值,空间不仅是经济的要素,而且是集社会性、政治性、文化性、生态性于一体的多样性空间。在这种统一体中,空间是人的自由自在的实践活动创造的结果,并最终表现为主体需求的多样化与空间价值多元化的统一。

自启蒙运动以来,理性就被看作是人类的核心能力,随着当代工具理性的大发展,催生的科学乐观主义和技术进步浪潮,使这种认识根深蒂固。理性知识是对世界的间接认识和理解,它源于智识能力的逻辑推理和逻辑自洽,而不是建立在血肉之躯对世界的感知和体验上的。理性知识对空间的深度介入主导了当代空间的实践——空间生产。空间生产以现代科学化的理性知识为基础,进行非经验的、一般化的、抽象性的、逻辑化的空间运作,处理客观化和同质化的物质机械空间。现代城市空间的功能划分与匹配、用地模式与规划、服务设施分布、多维结构、区位关系与价格机制等都与这种理性化的空间生产密切相关。理性化的空间生产以资本为中心,使得城市空间受交换价值支配。

以交换价值为生产逻辑的空间创造,使城市空间总体上呈现出单一性、均质化和抽象性的特点。空间生产为了实现空间本身的商品化、加速生产要素的空间周转以及促进后现代弹性生产的展开,对空间进行均质化和功能性的处理。这实际上是一种化约过程,即把具有多元价值的差异空间化约为单一交换价值的空间,空间成为同质性的抽象空间,从而取消了空间的价值多维性和差异性(包括文化价值、经济价值在内的各种使用价值)。所以,空间不应该作为资本积累的工具,城市空间要着眼于属人的使用价值,美好城市空间的创造,体现了人们对美好生存环境的追求。人们对空间有不同的需求,不同的城市也有着差异化的内涵。作为人们实现自我价值的平台,在这种空间环境中,交换价值不应成为主导性的支配价值,属人的使用价值才是应有的价值取向。城市“善”治的重要目标之一是构建城市空间使用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人文价值、生态价值,创造符合主体性需求的对象化空间,使城市空间获得多样化的发展,以带动城市居民的幸福生存。为此,笔者认为:

首先,在经济空间层面:要治理空间财富和生产能力的不平衡,最根本的是要克服资本的“中心—边缘”积累模式,根据各个城市经济结构和类型的不同,合理引导资本对空间的介入,进行多元化的城市经济发展战略。在资本运作及其进入城市空间的过程中,需要慎重考察资本进入的目的、方式,确定资本准入的领域,并对其产生的结果进行预测和评估。此外,在加强对资本的治理和引导时,尤其要突出对资本的空间化(房地产、地租等)、信用制度、虚拟资本的治理。在城市空间生产的核心领域,尤其要注意考察资本发挥作用的机制和程度,把关资本运用的价值原则,衡量社会资本、共有资本等资本的运用权重等。对此,应建立完整的目标、理念、介入机制、评估机制、制度规范等资本治理体系,以规约、把关资本在空间生产中的运作。比如,可以把资本引导到城市空间产业发展所需要的方面和领域,通过发挥其积极作用实现对经济空间的掌控,利用资本作用于空间生产、扩张、重组的机制促进生产力的协调,提升城市空间的经济竞争力和创造发展力。但同时,我们也要注意防止资本逻辑对人的价值逻辑的僭越,推动城市空间经济合乎价值的发展,满足人们对城市发展的多样化要求,从而实现城市经济发展中生产性与文明性的统一。

其次,在社会空间层面:要注重调节公共空间与私人空间、公共资源及服务与私有化服务之间的不平衡,实现不同社会空间的协调发展。为此我们可以从以下两方面展开:一方面,要对公共空间、半公共空间等进行有效治理。公共空间、半公共空间具有共享性、集约化的服务特点,能够从总体上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和城市的发展质量。公共空间如城市中的水岸、公园、广场、绿地及公共服务设施,在城市的发展中常常占据重要位置,要最大限度地发挥这种公共空间的社会效率,防止以土地开发或商业开发为连带项目将其变相地私有化。半公共空间主要以街道空间为代表,街道既可能被商业化和私有化,也可能被公共化,这就需要对其进行合理的治理,充分利用街道在非商业化条件下的公共生活功能,促进社会互动与融合。另一方面,要对封闭空间进行有效治理,特别是以居住为中心的封闭社区的治理。封闭空间不仅仅在于其居住形式的封闭性,更在于其社会服务资源的封闭性。居住的空间位置往往不在于其本身的空间独立性,而是与周边的社会服务紧密相连的,居住空间是社会服务聚拢的重要中心——如当前的学区房,各种生活便利房等,都具有此种性质。居住空间或社区的封闭化不仅造成社会群体直接交流的障碍,而且造成与空间捆绑的社会服务的封闭化,这些功能服务根据质量等级与不同的社区相连,构成了等级化的社会隔离。因此,要有效治理社会服务的区域性集中和封闭化问题,根据人口的空间分布和需求的结构层次,合理布局服务资源的空间格局,推动职能服务的大众化,使人口密度、需求结构和服务类型有机统一。

再次,在文化空间层面:在空间更新、创造的过程中,不仅要对城市空间的历史文脉进行有效保护,而且要推动城市景观的人文规划。从历史文脉保护来看,人们的城市生活不仅有物质需要,更有文化和精神需要、价值和情感需要,这些需要的满足也是信仰的传承与精神的塑造。城市历史文脉则是一个地方文化生命力的重要体现,是一个城市的底蕴、风骨、性格、精神和身份的集中表达。如果一座城市没有历史和文脉,生活在其中的人们则常常感觉如同没有身份的游荡者,不知自己从何而来,又将去向何处。历史文脉延伸了一个城市的表达尺度和存在向度,拓宽和丰富了城市的内涵,提升了城市生活的质量。而且,随着人类社会从工业社会向后工业社会的转变,文化因素越来越成为点亮经济活跃度的重要因素。文化城市是当代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关键要素,能够提升城市的文化经济和综合实力。因此,无论是从城市文化精神的角度,还是从文化经济竞争力的角度,都应该加强对资本和市场力量的监督,规导资本和市场在处理历史文脉中的纯经济化方式,保护好城市历史文脉。从城市景观的人文规划来看,城市空间生产、更新使城市内部空间建筑和空间格局不断重建和重组,原来的传统街区、旧有的娱乐空间以及既存的历史景观等,大多在现代化的空间实践中,通过各种科学的量化指标和规划设计,被改造成具有低辨识度和高流动性的均质物理空间。在这种背景下,城市要以人的尺度、而非资本的尺度来规划景观,更新城市的生存空间,把人的价值和生命的尊严放置在符号规划的中心环节。也要关注人类自身的体验、感知和生存境况,关注文化价值的空间表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城市规划的过程中,“要细致严谨做好单体建筑设计,追求建筑艺术,强化对建筑体量、高度、立面、色调等要素的规划引导和控制……体现中华传统经典建筑元素,彰显地域文化特色,体现文明包容,打造城市建设的典范” [17] 。城市景观承载的符号所延伸的世界应该是人的世界,而不是资本和商品的世界。因此,坚持城市景观规划的人文性,能够使城市生活超越于有限的物质空间,达到自由、道德和审美的境界,并且将人性的底蕴激活,达到生命的高度。

最后,在生态空间层面:要加强生态的整体性和有机性治理,促进生态正义的实现。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及其净化能力是生态系统有机性的重要体现。城市作为大体量的经济活动和人居活动的聚集地,是生态系统链条上生态压力最为沉重的一环。当前城市生态系统的脆弱令人担忧。习近平指出:“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 [18] 构建绿色城市,促进生态空间的平衡协调发展,建设美丽家园,是增强城市生态空间韧度的重要目标。从城市内部来看,最重要的是要优化城市生态空间开发,加强城市生态空间自身的治理,使城市社会经济发展能力与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和谐一致,避免两者之间的不平衡发展。如加强对城市水生态系统的治理——水岸经济、污水排放、水体循环、水体物种等,以及绿地、空气、土壤等的治理。从城市外部宏观生态环境来看,城市整体空间发展要与自然生态和谐一致,与自然生态环境有机共生。“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19] 需要反思城市自身的空间规模、结构与生态系统的关系,城市发展要顺应自然生态的承载能力,促进城市自身可持续发展,着力提高城市发展持续性,实现城市发展与整个生态空间的辩证统一。同时,无论是城市内部空间,还是外部空间的生态治理,都应该坚持生态空间正义,城市空间的生态风险与空间利益应该协调,空间利益享有者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责任,实现权责一致,防止空间利益的区域化集中和生态风险的空间转移,造成生态非正义。 upcVZ/FXUNmfXMZxoSlUiKdhI9pa+X7Io3ktQKE8Y1goBXhFqTTZyIbJU4QXChd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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