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风险是指海外投资者由于不了解东道国有关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等或自身缺乏环境责任意识,其商业活动造成了当地的环境污染等环境保护问题,从而导致项目搁置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或面临环境纠纷等的风险。
环境与投资的矛盾历来是相伴相生的,丰富的自然资源以及良好的自然环境有利于东道国更好吸引外部投资者以促进本国的发展,而在经济快速发展的背后,必然会使得当地的资源利用量、废物排放量以及污染强度急剧增加。 因此,海外投资与环境保护的矛盾尤为突出。而中国海外投资领域多为能源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属于对环境影响较大的行业,并且主要投资区域多集中于生态环境较为脆弱的非洲、东南亚等区域,所面临的环境风险不可小觑。
由于环境是人类社会的组成部分(constitutive of human society),环境与社会的关系属于一种道德关切。 [2] 环境保护作为一种势不可当的世界思潮,其影响得到了东道国政府、媒体和公众的广泛关注,国际社会为有效限制人类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也出台了诸多有关环境保护的国际公约和国际性法律文件(见表2—1)。若海外企业只顾追求扩大自身利润而对环境等方面的负面效应置若罔闻,从而违背时代发展需求并违反东道国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势必将受到严重制裁。 例如埃克森美孚公司曾因石油泄漏事故支付了15亿美元的惩罚性赔偿;英国石油公司在墨西哥湾发生的石油泄漏事件为受影响的渔民及索赔人支付了78亿美元的赔偿。因此,环保问题应该成为中国海外投资整体战略中值得特别关注的方向。中国投资者要统筹协调好投资与环保的关系,从而实现利益最大化与可持续发展的有效平衡。
表2-1 环境保护相关的国际规范
中国曾与墨西哥企业共同合作开发位于墨西哥的坎昆龙城项目,是继迪拜龙城之后中国企业在海外合作建设的最大投资项目之一。2011年3月,坎昆龙城项目正式揭幕,但之后由于种种原因一直处于停滞状态,其中环境审批问题是最重要的原因之一。2012年9月,金州环境和资源局审批了坎昆龙城项目的环境评估报告,随后联邦环境检察厅签发了无环境违规决议,从而完成了项目开工的审批环节。2013年9月,该项目获得了当地政府颁发的项目开工许可。此项目于2013年11月27日正式开工,但项目的开工不仅备受瞩目同时引起了各方面的社会争议。墨西哥的反对党以及非政府环境保护组织以该项目的环境审批存在纰漏为由不断通过各种途径叫停该项目的实施,并于2013年12月向联邦地区法院提交诉状,控告联邦环境检察厅及其金州代表渎职。最终,联邦环境检察厅败诉。之后,联邦环境检察厅重新对坎昆龙城项目进行评估,撤回了无环境违规决议,并指出该项目由墨西哥环境和资源保护部批准,由于审批手续不完整使得该项目被迫暂停。此外,联邦环境检察厅以该项目未经政府批准擅自破坏当地生态环境为由对坎昆龙城项目处以总计2200万比索的罚金。2015年1月26日,联邦环境检察厅以坎昆龙城项目审批手续不完整、破坏当地环境以及未及时缴纳罚金为由终止了坎昆龙城项目的实施建设。
中国海外投资国家有许多沿海或岛屿国家,因处于热带或亚热带地区,其海洋资源、动植物、林牧业以及矿产资源丰富,应限制和禁止濒危动植物以及稀缺资源的贸易,避免在项目投资过程中对非可再生资源进行过度的开采,采用可持续的生产和利用方式有效保护当地的生态环境和宝贵自然资源。 此外,许多交通及能源建设类项目会影响当地的生态环境,因此中国企业在海外投资前应聘请专业人士进行实地考察并作出全面的环保论证与环保评估,听取当地居民与环保组织的意见,了解东道国相关的环保法律规定、行政管理制度以及相关政策,明确法律限制的内容 ,遵守融资信贷的国际环保标准 ,关注各国对环保的特殊性要求 ,避免未经论证而盲目推进海外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