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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文化精神的建构方法

文化精神的主体建构是一个动态的、历史的过程,既是个体在生活实践基础的认知提升与信念树立,也是作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整体确立的共同意识和精神追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为新时代文化建设指明了根本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 从个体文化精神建构出发,需要进一步强化知行合一,通过正确的历史认知和鲜明的集体记忆,形成文化精神的实践基底;进一步强化智志合一,以完善的逻辑体系和健全的科学理性,形成文化精神的坚定自信。

一 明晰历史认知

历史认知是文化精神建构的知识基础,正可谓“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文化精神的主体建构必须夯实国家发展史和民族文化史的知识基础。“历史本身是自然史的一个现实部分,即自然界成为人这一过程的一个现实部分。” 每个人都生活在历史中,同时也在书写着历史,主体的文化精神正是建立在人们应当如何书写历史这个人生之问的意义上。只有明白这一点,人的文化精神建构才能形成历史自觉。

明晰历史认知,不仅要弄清历史事实,更要树立正确的历史观念。马克思主义确立的唯物史观,为人们树立了科学的历史观,是主体在建构文化精神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的基本立场。只有以科学的史观为指导,才能将史实、史论、史识三者有机统一于人的精神世界。历史是具体的、延续的,历史发展是连续性与阶段性的统一,不同的历史阶段不能相互否定,否则就会陷入历史虚无主义的泥潭。明晰历史认知作为主体文化精神的建构方法,其核心在于学史明志、知史明道。个体通过对历史规律把握,在自己人生志向做出正确选择,进而顺应历史大势,投身于民族复兴的历史洪流。

历史是文化的传承,是人类文明的轨迹。历史不仅存在于书本中,而且存在于现实生活中,生活本身就是历史的一部分。中华文明的发展史是我们的文化之根,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的革命史是我们的文化之壤,共同构筑了新时代文化精神建构的生命之源和生命之养。站在实现“两个百年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我们既要学好二十四史,又要学好新“四史”, 更要将学史与投身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实践相统一,掌握其内在的历史逻辑,以强健之精神开创历史新未来。

二 强化集体记忆

集体记忆是特定社会群体共享往事的过程和结果,是共同体文化理想塑造的基本方式,也是主体文化精神建构的实践之桥。记忆是个体的心理活动,但当记忆成为一种集体的社会行动时,就成为个体自我感知社会存在、建构文化深层价值的精神力量。集体记忆作为共同体的文化实践,既是社会成员集体认同的需要,有利于维持共同体稳定和完整;又是个体文化精神的建构范式,是人的社会化过程与社会个体化结构变迁的精神纽带。

强化集体记忆,不仅要着眼于知识和观念层面,形成知识场域的一种同质或互补状态,以期强化思想和理论认同;而且要着眼于实践和情感层面,形成实践场域的同心同向的共鸣状态,强化政治认同和情感认同。只有将思想、政治、情感三者统一于集体记忆,才能真正使文化精神建构成为支撑一个人服务社会、创造生活的信念力量。记忆是实践的积累,实践是记忆的延续,思想观念与文化实践共存共生,相互促进。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传统和文化积淀就是通过集体记忆得以接续传承,同时作为共同体成员的个体,也是在集体记忆的延续中进一步确立和获得了身份认同感和集体归属感。

强化集体记忆必须注重载体建设。一方面要通过文化实践活动,比如各种纪念仪式、文化表演、节庆风俗、社会实践活动等,让人们通过身体力行,形成切身感受,将蕴含深刻意义的集体记忆为人们所亲身经历,使个体自身实践成为传承集体记忆的方式;另一方面,要完善各种物质载体建设,比如博物馆、纪念馆、图书文献资料、文物和文化建筑等,将集体记忆的表达置于生活空间、嵌入日常生活,让人们时刻能够找到集体记忆的存在,使个体生活的物质空间成为传承集体记忆的场域。同时,还要注重数字传播载体的建设,将集体记忆同步于网络空间,使个体信息交往本身成为集体记忆的内容生产者和传播者。

三 完善逻辑体系

逻辑体系是人们认识事物的一整套思维方法,是人脑进行思考的关键所在。逻辑本身体现思维规律及规则,文化逻辑是建构主体文化精神的思维结构,好比骨骼之于人体,具有不可替代的支撑功能。个体只有掌握科学的逻辑思维,才能对自然与人类社会进行由表及里的深入分析,才能从对个别事物的认识中上升到对普遍性规律的认识。因此,完善逻辑体系对于主体文化精神建构十分重要,可以说没有逻辑,人的文化精神就无法站得住;逻辑不清,人的文化精神就无法站得稳。

从人的文化精神建构上看,完善逻辑体系,除了加强个体的思维逻辑训练,形成判断与选择、联想与类比、归纳与演绎、推理与超感等熟练的思维技术外,还要注重在逻辑体系与情感体系之间搭建桥梁。人是感性与理性相复合的存在,对于个体而言逻辑与情感是并行的,不过清晰、完善的逻辑体系可以为情感体系提供相对稳定的理智基础。文化精神之于个体从本质上讲是理性的、深刻的,但其外化为个体实践时则伴随着情感能力而存在,从情感识别到情感记忆和理解,再到情感应用,都对人的交往行为产生影响。同样,在主体文化精神的动态建构中,要在注重完善逻辑体系的同时,注重情感体系的培育,将两者有机贯通于文化实践过程,就能够起到事半功倍之效果。

从完善逻辑体系入手建构文化精神,必须把握好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的关系,处理好绝对与相对、整体与个体的关系。文化作为一种生活逻辑和生存智慧,本身就具有多样性,同一文化共同体中的成员也会有差异化的表现,况且个体无论在体能上还是在智能上都是一种差异化的存在。从整体上讲,文化精神建构具有统一性的目标和共同的文化理想追求,需要明确加以定位;但在个体化的建构过程上,则需要将尊重主体作为前提,以文化的有效引领濡化心灵,以逻辑和情感的双重构建促进文化精神主体建构的自觉。

四 形成科学理性

科学理性是人们运用逻辑思维把握客观事物规律的能力。个体只有具备了这种能力,才能在文化生活实践的基础上建构起文化精神。从14世纪意大利文艺复兴运动以来,随着科学所取得的巨大成就,科学理性作为人的最高力量逐步被广为接受。如果将文化精神比喻为一个高级生命体,那么历史认知是肌体细胞,集体记忆是流动血液,逻辑体系是支撑骨骼,科学理性则是中枢神经,对文化精神的主体建构具有指导作用。

促进个体形成科学理性,本身就是一个理性精神的建构过程。与人的理性相对立的是非理性,对于非理性的一般理解主要在于两个方面,“一是指心理结构上的本能意识或无意识,二是指非逻辑的认识形式” 。尽管非理性主义思潮强调人的因素中存在非理性成分,但非理性本身是不能进行确定的理性分析的,因而也就无法真正从思想上驾驭客观世界。应当看到,科学理性虽然在人的认知建构上起着指导性的关键作用,但不应将其绝对化,对非理性因素及其产生的能量也应予以关注。文化精神建构与理性精神建构是同步的,同时基于理性的文化精神对人的非理性因素又具有一定的包容度,并能够实现两者的相互协调。

在科学理性的形成过程中,要把握好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平衡,实现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内在统一,避免将工具理性作为衡量一切的标准。文化精神本身凸显的就是人的意义,实现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协调与统一,是其内在的追求目标。当然,要实现这一目标,不单是靠个体当下的努力,而是要靠共同体长远持久的努力。 ENE8CWPQZBtnLkpDdg7fiYx8qU7N+Sejja+Es4FLoMryy+0DhFBBX8CJU6+Txi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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