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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文化精神的建构原则

“文化自信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中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 文化自信之所以具有强大的力量,其内核在于文化精神稳固而持续地扎根于共同体成员的心田,将文化价值力与个体生命力紧密地结合起来,构成生生不息的文化生命力。因而,主体文化精神的建构,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文化自信,关系到文明体的精神赓续和发展走向。立足当下、面向未来,主动建构主体的文化精神体现了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文化自觉,需要从历史厚度、认知态度、时代向度、生命广度的“四维”出发,坚持继承性、批判性、创新性和共生性原则,将共同的价值追求铭刻于个体的人生意义之中。

一 继承性原则

人类已经走向21世纪的第三个10年,无论是作为个体主体还是集体主体,其文化精神都不是凭空产生的,其源头首先是文明体的发展历史。人类文明在历史演进过程中所创造的知识和文化,经过代际传承和不断积累,已经非常丰厚且达到了历史新高。虽然从世界范围看,不同文明体之间的发展还不平衡,有的甚至反差巨大,但文化作为人的生活方式,其价值意义对人的精神引领具有普遍性,先进文化在全球范围内的传播也呈现加速态势。

作为人类文明的延续者,每一个个体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自己从哪里来?在自身所生活的文明体中所秉持的价值意义又来自哪里?这就构成了主体文化精神建构的第一个基本问题。在文明发展的历史长河中,人们在文化意义上有过无数创造,但延续至今的文化精髓才是最为宝贵的精神财富。它对于每一个文明体来说,都构成了主体文化精神建构的基底。因此,坚持继承性原则,无论是历史还是当下,都是不可或缺的。如果一个民族不从自身文明体发展的历史积淀中吸取精神养分,这个文明体就将失去灵魂,其衰落就成为必然。

中华文明历经五千年而经久不衰,其文明基因密码就在于文化继承,以其包容的文化胸怀、和而不同的文化韧性,将主体文化精神建构牢牢地扎根于“仁”的理念和“义”的担当,注重个体的修养与内省,形成了共同体强大的文化内聚力。中华儿女在个体精神建构中对中华文化精神的继承,造就了无数仁人志士,使中华民族虽历经沧桑却依然屹立于世界东方。而这一文化精神也随着时代的变迁,不断注入新的时代内涵,成为共同体的精神脊梁。

二 批判性原则

文化精神建构本质上是主体对客观世界和自身生命意义的深层认知过程,人们以何种认知态度投身这一过程,对其认知结果往往有着直接的影响。个体如何面对已有的文化存在?就成为主体文化精神建构的第二个基本问题。坚持批判性原则,就是以思辨和扬弃的态度对待既有的文化积累,特别是对于文明体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传统文化,必须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将优秀文化因子注入到新时代主体的文化精神中来。实际上,坚持批判性这一认知思维本身就是源自对优秀传统文化精神的继承。

中国古代哲学的精义在于思辨,强调“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礼记·中庸》),将学习、求教、思考、判断、实践诸环节加以贯通,以期获得对客观世界的规律性认识;同时也为自身主观思维活动建立学理范式,促进了理性精神成长。而扬弃则是源自马克思对黑格尔辩证法的批判性继承,在否定其唯心论的同时,肯定其辩证法意义,创立唯物辩证法。任何事物都是一个发展的过程,新事物总是在否定旧事物的消极因素、肯定其积极因素基础上产生,一方面没有否定就没有发展,另一方面没有肯定就没有生命。文化精神作为文化的深层结构和人的精神发展之核,其内在的生命力就在于以心灵开放的方式不断扬弃旧文化,建立新文化,与时俱进地构建起共同体的理性精神。

中华文明的发展历史积淀了丰厚的传统文化,并形成了以儒学为核心的文化精神和文化心理,是人类文明的智慧宝库。新时代文化精神的建构,既要从中汲取营养,将优秀传统文化在新时代发扬光大;又要合理扬弃,对其消极和腐朽的成分加以去除。尤其要对封建统治阶级用以麻痹民众并冠以礼教的尊卑观、愚孝观及其“三纲”“三从” 伦理等加以彻底批判,把压抑、束缚人们创造和自由的消极文化剔除出去。

三 创新性原则

文化精神建构是历史性的,面对新的时代新的实践,如何建构与之相适应且能够引导和推动社会实践发展的文化精神,既是时代发展的要求,又是人自身全面发展的要求。主体文化精神建构的第三个基本问题就是个体如何进行新时代的文化创造?因此,创新性原则是文化精神建构的客观要求。只有坚持文化创新,才能使文明体的发展与时代同行,促进共同体的文化繁荣,使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永葆强大的精神力量。

社会实践是文化创新的源泉,随着人们对自然、对社会、对自身规律的新发现,其文化意义的内涵在得以不断丰富的同时,新的价值理念就会呈现出来。一方面需要对传统文化进行时代再造,将新的实践因子与优秀传统文化有机结合,推陈出新、革故鼎新,生成富有时代气息文化成果和精神价值;另一方面,要争当新时代的文化领跑者,把握新技术革命成果推动社会关系变化、社会结构调整和社会心理重塑等所蕴含的文化新动能,创造引领时代发展的新的价值理念和文化精神。

中华文明发展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是构建中国精神的时代课题。回答好这一时代课题,必须以创新为根本指针,引导个体在文化实践中,扎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根、筑牢中华儿女革命文化之魂、彰显中华文明先进文化之蕴,共同构建人的全面发展的文化理想和民族复兴的文化精神。

四 共生性原则

文化精神是人类文明智慧之花的精华,也是为世界所共享的价值理念。在人类命运休戚与共和各文明体交流互鉴的历史背景下,个体应当如何面向开放的世界建构文化精神?如何通过对话、合作、交流产生价值认同与共鸣?这就构成了主体文化精神建构的第四个基本问题。坚持共生性原则,就是要在充分尊重和保护文化多样性的基础上,通过交流互鉴共同为人们提供更具生命广度的文化理想和精神价值。

文化共生现象是一种客观存在,不同文明体在不同的自然环境及生产方式基础上所创造的精神世界,丰富了人类智慧的宝库,也造就了世界文明奇观。无论是“阶段性共生”“互补性共生”还是“合璧式共生”, 所反映的是人类文明多样性发展的历史规律。人们基于不同的劳动实践和社会关系,在主观认知上形成各具特点的对客观世界及其自身的思考结果和追问方式,本身就体现了人的创造性。同时,随着人们的生产能力提升和活动范围的扩大,不同文明体的创造成果得以交流分享,使人类文明进阶的步伐不断加快,在更大的范围内形成文化包容与认同。因而,文化精神的共生性原则是人类文明发展规律的内在要求。

中国在新时代主张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体现了对世界发展趋势和人类文明发展规律的主动把握,也是以共生性为原则促进人的文化精神建构的有力推动。从中华文明自身的发展来看,其本身就具有极大的开放性和包容性,无论是共同体内部的多民族文化融合,还是面向世界的外来文化吸纳,都为文化精神的共生性建构做出了示范。新时代中华文明的共生性创造将伴随着民族复兴的脚步,为世界文明发展贡献更多的中国智慧和文化力量。 QjlZXU706ozNSpzuT5afmv8t21mtcb01hP7lyRI5kiWm64c2lYKu2XpqGbd2jF4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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