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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近代中国衰落与传统财政体系的崩溃

一 经济社会的激烈动荡与转型

清王朝是我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从1644年清世祖爱新觉罗·福临定都北京到1912年溥仪退位,统治中国268年。在这200多年的时间里,清朝的经济就一直属于中等水平,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也出现过一个较好的发展时期,在这个时期里,经济快速发展,疆域辽阔,人口迅速增长,社会稳定,被称为“康乾盛世”。但是从乾隆后期开始,由于用兵过滥、百姓生活贫困、官员贪腐之风盛行、社会矛盾加重,清朝由盛转衰。与此同时,一些西方国家爆发了资产阶级革命,为现代化发展开辟了道路,国家实力逐渐强大。中西方的差距逐渐拉大,一方面,清朝统治者施行闭关锁国政策,限制与其他国家进行经济、文化、科学等交流;另一方面,一些西方国家发起了第一次工业革命,开创了机器代替手工劳动的时代。

对清末经济社会影响最大的是帝国主义对中国发动的侵略战争,特别是甲午中日战争和八国联军侵华战争。1840年鸦片战争之后,中英两国签订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中国开始向西方国家割地赔款,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1894年,甲午中日战争战败,给中华民族带来了空前危机,加深了中国半殖民地化程度。甲午中日战争的失败意味着清王朝的洋务运动走向失败,助长了列强瓜分中国的野心,列强侵华进入了新阶段,政治危机和经济危机叠加,给清王朝带来了巨大的震动和刺激。1901年,八国联军侵华战争后签订的《辛丑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主权丧失最严重、赔款数目最大的不平等条约,完全确定了中国半殖民地的地位,使清王朝经济生活和财政更加恶化。清政府为了摆脱逐渐严重的各方面危机,试图实行“新政”,然而“新政”的各种改革方案中,有着很多相互矛盾的缺陷。

清王朝推行的“新政”不仅没有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还使统治阶级更加孤立,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制约“新政”顺利推进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复杂的民族矛盾。一方面是清王朝与西方列强的矛盾,另一方面是清王朝的统治者与人民群众的矛盾,这种复杂的三角格局矛盾,使得清王朝统治者进退两难。清王朝统治者在推行“新政”的过程中,一方面要维护国内工商业等阶层的利权,发展本国经济;另一方面,为了得到西方列强的贷款来弥补财政危机,不得不以利权作为抵押,这引起工商业者强烈的不满。清王朝统治者对西方列强既依赖又矛盾的关系,使得本国经济难以真正发展起来。在国内,满汉之间的矛盾也很突出,清朝统治者害怕汉人通过改革来削弱满人的权利,偏向维护满人的利益,引发汉人的不满。清王朝统治者想通过允许满汉通婚等改革来缓解这种矛盾,但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汉满之间的矛盾。

在太平天国运动之后,清王朝中央政府逐渐失去对地方政府财权与军权的控制,导致中央政府的政策不能在地方得到很好的施行。由于中央政府还掌握着地方政府官员的任免权,所以国家仍维持着统一,但清王朝中央政府的权威已经有所下降。“新政”时期,清王朝统治者也在经济、财政和军事等方面集权。中央做了一定的努力,但效果并不明显,还加剧了中央和地方间的矛盾。与此同时,在武昌起义之后,一些省份脱离清朝的统治,宣布独立,清王朝失去了对大部分省份的控制权。

清朝末期的“新政”,虽然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封建体制下的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的状况,但最终还是失败了,没有达到“救中国”的目标,加速了清朝走向灭亡的脚步。

二 西方财政思想的传播

第一次工业革命之后,西方一些资本主义国家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国家财政体系开始逐渐完善,西方财政理论逐渐盛行于西方经济学界。鸦片战争之后,西方各种产品输入中国,与此同时,西方的财政思想也逐渐传入中国。可以分为清末和民初两个阶段来描述西方财政思想在中国的传播。

郑观应、陈炽、王韬、严复、梁启超、赵炳麟等人对清末(1840—1912年)时期西方财政思想在中国的传播做出了较大贡献。郑观应从事过很多工商业活动,很早就认识到中国财政存在的问题。他认为应收回关税自主权,否定《南京条约》中的协定关税条款,还认为应保护我国工商业和对外贸易的发展,实行关税保护政策。他还主张清王朝施行预算制度,达到财政收支平衡。在当时的背景下,郑观应能认识到保持国家财政预算收支平衡非常难得。

陈炽认为中国应该设立议院,清王朝统治者与人民群众共同决定财政政策。他理解的西方议院就是人民群众参政、议政。他主张中国设立议院,由人民群众与统治者共同决定税收、支出等政策,即由人民群众和统治者共同决定财政收支。

王韬是中国第一代走向世界的江南知识分子,他提倡改革,主张变法维新,通过翻译书籍、主办报纸等方式,促进了西方思想观念在中国的传播。王韬主张学习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思想,摆脱重农轻商的思想,大力发展资本主义工商业,使其成为国家富强的根本。王韬主张“恃商为国本、商富即国富”的思想,认为应减轻商业税负,发展民营、国营等经济事业,从而扩大税源,增加国家税收。 王韬是在中国最早传播西方财政“量出为入”思想的学者。

严复翻译了亚当·斯密的《原富》(即《国富论》),让人们初步了解了近代经济理论。在《原富》中,严复介绍了“平”“信”“便”“核”四大税收原则。严复认为不应一味地少征税,应以人民群众的负担能力作为标准来征税。

梁启超曾引进西方很多先进思想,对税收、公债、预算管理等财政问题有很多思考和见解,并对清末的财政混乱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在中国财政史上,梁启超首次提出无论政府财政如何拮据,都不应通过增发货币来增加财政收入。梁启超还认为所有税种都可以转嫁,虽然这个论断很绝对,但从当时的时代背景下考虑也有一定道理。在公债问题上,梁启超认为国家公债不可能也没必要还清,还清公债会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有不利影响。在财政预算方面,梁启超认为财政计划的主要内容就是财政预算。如果财政计划制订得不合理,财政基础就会动摇。此外,梁启超认为编制预算权应集中于度支部,度支部必须全盘掌握国家的财政收入和支出。 梁启超对西方财政理论的传播有着巨大的作用,还影响了北洋政府时期的财政实践。

赵炳麟是清末的官员中学习西方财政思想的代表之一。他主张中央政府制定预算表和决算表,并派遣官员到各省督察各项收支执行情况,从而做到由上到下所有的收入和支出都有计划和记录。

在清末这一时期,西方财政思想在中国的传播是比较零散的,20世纪前并没有完整系统的财政著作出现。1903年,钱恂所著的《财政四纲叙》出版,这是中国最早出现的现代财政学著作,该书介绍了租税、货币、银行、公债“四纲”,同年由作新社翻译了《财政学》一书并出版;1905年,胡之清根据日文原本编著了《财政学》;1907年,黄可权根据松崎藏之助和神户正雄两本同名书编译了《财政学》;1909年,张锡之翻译了小林丑三郎的《比较财政学》;财政史方面,金邦平所译的《欧洲财政史》于1902年出版。中央到各地的新式学堂都有开设西方财政学课程,中央教育部门也对财政学教育提出教学方案。可以看出,20世纪后,国内对于财政思想的探索逐渐发展起来,然而始终缺乏理论研究,只是打开了西方财政思想传播的大门。

在北洋政府时期(1912—1927年),西方财政思想在中国的传播又上了一个新台阶。在19世纪初,德国财政学家从国家保护主义出发,创立了具有德国特色的财政学理论,其中包括财政目标理论、财政收支理论、税收公平理论等。一直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德国在西方财政学研究中处于领先地位,而近代的日本主要从德国引进财政学,日本对国家保护理论进行了吸收和借鉴,在国内取得很好的改革效果。以德国、日本为代表的欧陆财政传统更受中国先进知识分子青睐,这是因为美英财政传统强调国家是自由个体的联合,而欧陆的财政传统认为国家是有自我意识和独立利益的大脑,隐含着的是对国家作用的重视,正是后进国家欲奋力图强的需要。20世纪初,中国有大量去日本的留学生,为西方财政思想传播到中国提供了渠道。与此同时,国内研究财政问题的书籍增多,比如陈与年翻译的《公债论》、万籁鸣的《整理中国外债问题》等。据不完全统计,1912—1927年,中国出版的经济学书籍数量有了大幅度增长,其中国人编著的著作超过了翻译著作,欧美经济学翻译著作超过了日本经济学翻译著作,而且经济学各分支中著作数量最多的就是财政学著作。 与此同时,中国一些高校逐渐开设经济学专业,一些研究机构和团体逐渐开始对西方财政思想进行研究和传播。值得一提的是,孙中山的建国理论中包含很多现代财政思想。比如,孙中山提出财政统一原则,参议院应议决临时政府的预算,统一税法、货币、公债发行等事务,从而提高财政的规模效益,促进社会公平。孙中山还主张财政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财政应解决人们的教育、养老、看病等公共需要。

这一时期西方财政思想在中国传播的特点就是中国经济学教育的起步对西方财政思想在中国传播有巨大作用,财政学的著作在中国的传播水平显著提高。

三 国家财政的混乱与崩溃

在19世纪末期,清王朝就陷入财政危机当中,特别是甲午中日战争的失败,使清王朝的财政雪上加霜。在甲午中日战争之前,农业是清王朝经济发展的基础,财政收支结构比较稳定。在鸦片战争之后,清王朝财政收入和支出都快速增长,但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远低于财政支出的增长速度,造成了巨大的财政赤字,不得不通过举债来弥补财政赤字,导致国家财政混乱。

在甲午中日战争期间,清王朝由于军费紧张,向汇丰银行等机构借了约4100万两白银。由于战败,与日本签订了《马关条约》,需赔偿日本近3亿两白银,因此又向英国、德国等西方国家借了3亿两白银。到1900年时,每年偿还这些负债需要2490万两白银,成为清王朝的常年财政负担。 在甲午中日战争之后,清王朝为了维持统治,加大了对军队经费的支持,命张之洞、袁世凯等设立、训练新军队,配备新式枪炮等装备,军队经费迅速增加。原有的军队还有约100万人,每年军饷支出巨大,但作战能力很低。

清王朝在财政存在巨大赤字的情况下,出台了很多财政政策,但都没有实际作用,还引起了各阶层的反感。比如,户部发行的国内公债“昭信股票”,除一些贵族官员购买小部分外,其他大多强迫地方官员、商户购买,百姓、官员都感到十分困扰。 1899年,户部根据各种筹款方案,对盐税、土药税、烟酒税、田房税等进行了加征,但每年财政只能多收入三四百万两白银,而当时清王朝每年的财政亏空有1000多万两。这时清王朝的财政已经非常困难了。

在八国联军侵华战争之后,清王朝的财政危机更加严重,其中财政支出增加最多的是对西方列强的赔偿款和军队经费。在八国联军侵华战争之后,清王朝又与西方列强签订了巨额赔偿协议,使得每年分摊给各省、海关的赔偿额增加到5000多万两白银。在八国联军侵华战争之前,各省、海关对需分摊的外债已经感到难以应付,八国联军侵华战争之后地方财政必然更加难以应付。地方财政收入主要来自人民群众,但在人民群众生活十分贫困时,地方政府仍大力对人民群众搜刮筹款,导致人民群众对统治者有强烈的不满。军队支出也是一个严重的财政负担。1903年,清王朝计划在京师设立练兵处,在各省设立督练兵所,在全国编练新军三十六镇。设立一镇需要约100万两白银,经营一镇每年又需要约200万两白银,如此巨大的军队支出给财政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如此巨大的军队支出需求,中央财政仅能维持北洋六镇的军队支出,其他由各省自行筹措经费。然而地方财政早已捉襟见肘,难以为练兵筹到足够的经费,直到清王朝灭亡,都没有完成该计划。

面对巨额的外债、军队支出和维持官僚机构的经费,清王朝不得不加重盐税、厘金、田赋等旧税,新征随粮捐、坐贾捐等杂捐税,这都落在广大贫困劳动人民的肩上,导致了人民群众的不满。在甲午中日战争之后,特别是八国联军侵华战争之后,盐斤加价成为一种常用的筹款方式,盐税负担不断加重。食盐是人民群众生活的必需品,频繁盐斤加价,导致食盐价格暴增,人民群众与官盐店的矛盾也逐渐增加。厘金是为了镇压太平军而开征的,主要向商贩征收,收入较多,且成为地方政府随意扩大的税种。在八国联军侵华战争后,地方政府纷纷增加了厘金的征收名目,包括烟、茶、酒、糖等,且税率连续增长。厘金阻碍了商品的生产和销售,对经济的发展产生了恶劣的影响。田赋是根据税收原则,对耕地征收若干的税。八国联军侵华战争之后,地方政府在田赋原额的基础上进行加征,使田赋的负担不断加重。契税、牙税、当税在八国联军侵华战争之后也逐渐加征。

除了对已有的旧税进行加征外,省级、州县级的新税捐名也不断增加。在省级课征的税捐中,随粮捐、贾捐、铺捐、烟酒捐、赌饷、房捐等在各省层出不穷,使贫困人民苦不堪言。这些新开征的税捐,大多采取包征法,包税人与地方官员相勾结获得大量私利,同时利用政府威势向人民群众加倍勒索。州县一级新开征的税种就更加复杂,全国各州县新开征的税种近百种,且有大量的重复征税。

在财政严重入不敷出的情况下,各省开始滥发货币,导致货币价值快速下跌,物价上涨,财政危机进一步加重,说明这条路走不通。最后的筹款方式就是借债。各省地方政府发行公债,但由于人民已经对政府失去信任,公债发行也难以取得很好的成效。除发行公债外,清王朝还向外国借债,能借到的也是寥寥无几。最终,国家财政在极度的混乱中崩溃。

由于国家财力不足,财政管理混乱,原来管理国家财政的一套制度,如税收制度、奏销制度等,已形同虚设。地方长官不再服从原有的财政管理体制和中央政府的有关命令,这使得财政权力的下降趋势不可逆转。另外,晚清内忧外患给财政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地方长官掌握着地方财权,财政权力的下移必然削弱中央对全国的统治权,迫使清廷进行财政整顿,形成了中央与地方在财政问题上的博弈。正是在这种社会背景下,晚清的财政转型尝试才得以出现。

第一,西方财政学说的引进与财政行政组织的变化。1904年,《时报》发表《论今日宜整顿财政》,已经提出“财政”与“财政学”“行政学”的概念,以及“欲整顿财政,先宜改良行政机关”的说辞。1903年,在中央设立财政处,在各省则设立财政局或财政公所。1906年,为适应“新政”的需要,户部改为度支部,不仅“综理全国财政”,而且“可随时派员调查各省财政”,反映了清廷统一财政管理的意图。

第二,由传统奏销制度向预决算制度变化。传统奏销制度在晚清已流于形式,许多财政收支均由本省自行处理。中央政府已无从通过奏销准确掌握全国的财政收支状况。1906年,度支部议复御史赵秉麟奏制定预算决算表事宜,标志着清末实行预算的肇始。随后,清廷颁布《清理财政章程》《预算册式及例言》等文件,由清理财政处主持编制国家预算。尽管清末的预算变革坎坷多变,但仍反映了传统奏销制度的终结和传统财政体制向现代财政体制的转折。

第三,由“起运”“存留”的财政划分到地方财政的形成。中央赋予地方督抚“就地筹饷”之权,意味着地方有了税收——特别是杂税、杂捐之权。为了征收各种杂税、杂捐,各地往往设立各种财政局所,意味着地方有了财政的经营权和管理权。所征之杂税、杂捐,有相当一部分用于地方新政、地方事业的开支,意味着地方有了财政的支配权。

第四,由传统的财政支出到公共财政的出现。清代前期的传统财政支出,主要是军费、俸禄、河工三大财政支出。晚清的财政支出,除新增勇营支出、新军军费支出、外债与赔款支出外,新增加的财政支出,如实业支出(包括军事工业支出、铁路建设支出、电报事业支出、矿山开采与冶炼支出)、教育支出(包括学堂经费、游学经费、书报经费、教育费杂支等)、民政支出(包括各省地方自治、巡警、户口等项)、司法支出、外交支出等,均具有明显的公共财政色彩。

然而,虽然20世纪初清政府进行了财政转型的尝试,也的确取得了一定成效,使晚清的财政具备了现代财政的雏形,但由于当时的清政府已病入膏肓,各方面捉襟见肘,实现向现代财政的转型,自然是清政府无法完成的任务。 l8kAgNdhATk7hvy/YLHupfftFKaDIx4wlgyyOEqDYJFQ+HJkhqYLVxi/M3KJuv3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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