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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主持人节目是当今大众传播的一种广受青睐的、独特而重要的实现形式。节目主持传播活动,就其本质来看,归属于一般的信息传播活动,但从实现形式来讲,传播主体与受众之间鲜明的交互主体性与审美价值导向性,又使之明显区别于传统的非主持人节目,更在若干条件与特定时刻下,能够超越纯粹的信息传播活动,而促发受众在信息接受过程中审美经验的生成。尤其是在大众传播(主要是以广播、电视、网络为实现形式的视听化的大众传播)已成为人们认知世界的重要方式、主持人节目成为广受欢迎的传播形式、广大受众审美意识日益强烈的今天,这种审美经验一经产生,便愈加活跃,成为当前崭新的时代背景下一种新生的、重要的且不可忽略的美学现象。它跨越文艺美学、新闻传播学及播音主持艺术学等多个学科领域,既扎根于传统美学的土壤,又渗透着多元、新生的社会审美心理,表现出强烈的特殊性与复杂性,是人类审美经验在新的社会历史条件下的一大新发展,值得加以深入地研究。

在这个意义上,我们需要尝试在跨学科的视域中就节目主持人对其受众审美经验的建构及这一建构活动下节目受众审美经验的特点加以系统考察。具体而言,即一方面重点研究节目主持传播活动中受众的审美经验,在新的时代背景与社会环境之下充实文艺美学界对人类审美经验的既有认知;另一方面,将侧重于实践操作层面的受众传播效果研究,深入到美学理论层面的审美经验范畴系统全面地加以推进,从文艺美学的视角深化认识。也就是说,将美学、文艺学和新闻传播学、播音主持艺术学进行更加紧密的结合,促成双向拓展。一方面,以美学领域的审美经验理论深化与丰富大众传播理论和节目主持艺术理论的深度与视野;另一方面,在新的社会背景下对审美经验这一重要的文艺美学研究范畴做内涵的扩展与外延的丰富。

但也许是由于节目主持传播活动的信息传播本质及其在当下消费社会语境中的娱乐化追求态势,主持人节目信息接受的受众审美经验层面却很少得到文艺美学界的关注,而仅仅在新闻传播学与播音主持艺术学领域做浅层的探讨。目前,相关研究大致集中于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借鉴一定的文艺美学研究方法和观点,剖析主持人节目传播与接受的审美特性、其对受众的审美价值导向和受众信息接受活动的审美倾向。二是从文艺美学的视角出发,探究主持人节目的各种美学元素及审美特质,重点分析受众所观照的审美对象。三是聚焦节目主持人的审美素养、文化底蕴和审美影响能力,专门研究受众审美经验中审美对象的形成因素。但目前的成果对这一新时期传媒语境下的崭新审美现象的研究,存在以下局限:其一,理论性相对较弱。多数研究仅着眼于节目主持艺术的技巧性层面,较少理论性剖析而多鉴赏性分析,也就无法从根本上理性地认识这一现象。其二,缺乏严密的系统性,尚未形成完备的体系,过多关注受众审美经验活动中的审美对象及其生成因素,对审美主体(受众)及其与审美对象的交互作用关注很少,这就无法全面、准确地把握这一现象的基本原理和规律。其三,大多数研究仅是播音主持艺术学论者借鉴文艺美学的观点来思考相关问题,罕有美学、文艺学领域的学者从自己的学科视野出发,自觉以节目主持传播活动过程中受众的审美经验活动为直接对象来研究,尚未对这一新兴且日益重要的审美经验现象表现出足够的关注。而在少量借鉴文艺美学观点或美学研究方法来探讨相关问题的研究中,也往往浅尝辄止而没有触及审美经验的学理核心,这就无法看到这一新生现象所蕴含的丰富、深刻的美学内涵。

而本书正是针对当前研究“关注少、理论弱、不系统、深度浅”的不足,尝试将关于主持人节目受众审美经验的学术探讨推进一步。目的在于充分认识这一独特审美经验的重要性,以此为基础,首先,将研究的侧重点从主持艺术技巧对受众影响的感性层面,转移至主持人节目信息传受结构对受众信息接受的作用,重在理性地剖析受众审美经验的生成与形态;其次,以系统性的观照来审视研究对象,深入研究这一审美经验中的审美主体、审美对象及其之间的意向性关联,为此种审美经验的研究建立较为完备的研究体系;最后,将思考的触角探入人类文化与哲学层面,来更加深入地理解主持人节目受众审美经验的根本属性与核心特征。从而促进学界对这一新生的审美经验活动更加准确、深入与细致的把握。

为达到上述研究目标,本书从文艺美学审美经验的视角切入作为大众传播活动重要形式之一的节目主持传播活动,具体考察、分析并研究主持人节目的信息传受结构特点所引发的受众审美经验的生成以及此种审美经验的基本性质、特点与节目主持人的审美素养对其的具体建构。内容包括以下四大部分。

第一章重点研究主持人节目信息传受结构。结合当前大众传播语境下节目主持传播活动的本质内涵与基本特征,剖析主持人节目的信息传受结构。由节目主持传播活动的“对话交谈式”传播方式及其传播主体与传播受众的身份定位,剖析主持人节目信息传受结构的独特性,总结出其与一般大众传播形式有别的信息传受模式。第一节在概略式回顾主持人节目诞生历史的基础上,重点考察主持人节目信息传播的话语文本,首先对其话语要素——信息传播者(主持人)、信息接受者(受众)及信息内容——进行界定,描述主持人节目信息传播的话语特征并分析其话语独特的内、外双层文本。第二节深入信息传受层面,通过将主持人节目与非主持人节目的信息传受结构作对比,得出前者所独具的双层双向性,揭示其与非主持人节目“信息—受众”传受结构模式相区别的“主持人—信息—受众”交互主体结构模式。第三节聚焦这一交互主体性结构,分别结合内、外双层文本,且深入到主体间性哲学、美学层面探讨了其生成机制并深度剖析其在哲学、美学层面的意义和社会现实价值。

第二章重点研究主持人节目受众审美经验的生成。第一节以上述主持人节目信息传受结构的主体间性特征为基础,研究其受众在信息接受过程中产生审美经验何以可能。第二节在此前提下界定了主持人节目受众审美经验的审美主体与审美对象,探讨了受众在主持人节目的信息接受中成为审美主体的条件限定,并分析了主持人节目中可被受众作为审美对象的对象范围。第三节和第四节从现象学、美学的视角出发,对这种审美经验的审美知觉意向性及其结构加以分析与分类并由此指出主持人的审美素养在对受众审美经验构成中的决定作用与中心地位。为下面两章分别研究主持人审美素养在内、外两个文本层级建构受众审美经验做了理论的指引与奠基。

第三章与第四章从主持人节目信息传受结构双层双向性的特点出发,分别从主持人节目传播话语的内、外两个文本层级展开研究。

第三章重点研究主持人节目内文本受众审美经验的建构。在其中,特别强调节目主持传播活动的主体——主持人审美素养在类人际化的对话交谈情境中对受众审美经验的建构。在此基础上,这一部分主要立足于主持人节目传播话语形态的内文本,从主持人的审美态度(第一节)、审美能力(第二节)、审美趣味(第三节)和人文关怀意识(第四节)四大方面入手,研究主持人节目受众审美经验在内文本层面的生成及体系。

第四章重点研究主持人节目外文本受众审美经验的建构。主要立足于主持人节目传播话语形态的外文本,不仅从主持人的审美态度、审美能力、审美趣味、人文关怀意识方面分析受众审美经验的建构(第一节),更立足话语形态外文本的基本特点,分析这种审美经验的基本性质和特点(第二节),并将对受众审美经验的研究延伸至对主持人节目在当今社会的美育功能的研究,剖析受众此种独特的审美经验对当前视听化媒体借助节目形式进行大众审美教育的积极影响及可操作性(第三节)。

四章具有严密的逻辑关系,成为整体。采取“总—分”的思路,首先从主持人节目所属的大众信息传播属性出发,深入挖掘其中的信息传受结构及建基其上的信息传播主体与信息传播对象的内在联系,为研究主持人节目受众审美经验的生成与特点做好学理上的剖析与逻辑上的辅垫(第一章)。在此基础上,进入本书的研究对象——主持人节目受众审美经验本身的探讨,先由作为前提的主持人节目信息传受结构的特点,分析这种审美经验的产生何以可能,再对这一经验的内在结构进行细致的解剖,分别从审美主体、审美对象及二者之间产生的意向性关联来描述并阐释其审美经验内在结构,并明确区分出这一结构的多元层次(第二章)。随后,沿着主持人节目话语文本的内、外两层分别开展研究,从内文本层面和外文本层面,细致观照这一审美经验的发生、进行与效果、意义(第三、第四章)。

在这样的逻辑体系架构下,本书的主要观点如下:

节目主持传播活动,是经由广播、电视、网络视频等媒介,以主持人节目的具体形态所实现的大众信息传播活动。主持人节目,指由主持人引导、运用交谈方式进行双向传播的节目结构形态。“交谈式”使主持人节目的传播话语产生了双重文本:“内文本”是主持人朝内对节目信息本身内容与进程的引导与组织而生成的话语文本;“外文本”是主持人从节目信息内部跳脱出来,直接向广大受众发话,以实现信息实际传播而生成的话语文本。由内、外文本组合而成的传播话语,使主持人节目与一般的大众传播形式相比,推出“主持人”这一活生生的具体人作为传播行为的实现者,同时将原本隐没于信息传播语境的作为接受者的受众引向了话语的前台,实现的是更加类似于人际传播、具备一定双向互动特征的传播活动。这样,双层的话语文本产生了双向的传播活动:受众已然不再隐没于传播话语的暗处,而是存在于主持人的潜在对话场域中。主持人在行使话语权利的同时,也必然于心中预设着与之对话的受众,仿佛交谈中自己的每一句话语都会迎来受众的回应,而受众也会在每一句话语信息的接受中感到主持人对自己的话语指向,会时时产生与主持人对话的虚拟情景以及与后者展开交谈的无形欲望。由此,主持人节目的内在信息结构,就由非主持人节目的“信息—受众”,而转变成“主持人—信息—受众”。表面上进行的是信息的播出与接收活动,实质上是以信息为中介而进行的主持人与受众之间的主体间性交流与沟通。在这里,由于主持人与受众的关联离不开节目的实现方式——对话、交谈,所以两者永远处于现象学意向性意义上的关系当中,建立起马丁·布伯哲学意义中的以“之间”为根基的“我—你”关系,而这恰恰是一种相互依存、绝然不可分离的主体间性关系,追求的是平等对话氛围的营造与和谐共生关系的缔结。更进一步,这种主持人与受众之间的主体间性关系有着十分深远的社会意义。它一方面处处渗透着哈贝马斯哲学中的“交往理性”,折射着人与人和谐理想的交往状态,促进着个体之间的沟通与调解,另一方面也是列维纳斯“绝对他者”责任关系的体现,在频繁的收听与观看经验中潜移默化地转化为一股无形的影响与感染力量,在一种责任关怀意识的养成中将社会导向一种理想和谐的状态。

上述信息传受结构的复杂性、信息传播话语的特殊性以及传受主体类人际传播的交往对话性,内在地将主持人节目由一种信息传播形式向审美经验形式转化。具体而言,随着从功利态度向审美态度的转换、从信息接收向审美经验的转变、从客观认知向情感体验的转化、从被动接受到参与共享的转向,受众对信息的接收活动转化为审美经验活动得以可能。当受众在信息接受过程中达到了超越认识活动与感官享受的功利目的,而达到将理性思考与感性体验高度融合的精神状态时,便成为了审美主体,与主持人节目中作为审美对象的“信息本身之美”“传播行为之美”和“传受关系之美”发生着审美知觉意向性关系(这种关系是与单纯的信息接受活动中的一般意识意向性根本区别的),从而进行着审美经验活动。由节目传播话语的双重文本所决定,这里的审美知觉意向性具有三重向度,分别是内文本层面的“人—物”向度、外文本层面的“人—关系”向度和内/外文本交汇处的“人—人”向度。其中,“人—人”向度的审美知觉意向性处在三重结构的中心地位,表明了主持人的人格形象在主持人节目受众审美经验当中所起到的核心作用。而受众的审美经验,就是由主持人的人格形象与审美素养在节目的内、外文本分别具体建立起来的。

分别来看,主持人审美素养对节目内文本受众审美经验的建构由四部分组成:其一,是主持人的审美态度对受众审美经验的建构,即主持人超越日常生活的利害关系,以纯粹的眼光和豁达的心胸来描述、解读世界,促生了受众的审美态度,引领其进入审美经验世界。其二,是主持人审美能力对受众审美经验的建构,即主持人以自身的审美接受力、欣赏力、创造力与表现力,丰富、深化与提升受众的审美体验。其三,是主持人审美趣味对受众审美经验的建构,即主持人在节目中所建构的公共话语空间,追求体现美与美感三层一体的较高的审美趣味,以此提升受众的审美品位与精神境界。其四,是主持人的人文关怀对受众审美经验的建构,即主持人在节目中关注人、关心人、尊重人并爱护人,与节目内的人形成互敬、互动、互爱的和谐关系,从而在受众的关注中形成审美知觉意向对“真、善、美”统一体的指向,进而潜移默化地影响受众形成设身处地与他人协调和睦交往相处的人文关怀习惯和行为模式。

当主持人的审美态度、审美能力、审美趣味和人文关怀四大审美素养,从向内面向节目信息文本世界进行信息话语的审美化,转而向外面对大众传播语境当中的受众发起审美化的对话交往时,便发生了对外文本受众审美经验的建构。这体现为朝向受众的主持人审美态度及其所建构的“引人向上”的传受关系之美、朝向受众的主持人审美能力及其所建构的“引人向美”的传受关系之美、朝向受众的主持人审美趣味及其所建构的“引人向优”的传受关系之美以及朝向受众的主持人人文关怀及其所建构的“引人向善”的传受关系之美。与内文本不同,由于“交谈”这一话语传播方式的存在,外文本层面的受众审美经验体现出直接呈现性、与己相关性、理想融洽性等特点,又由于外文本层面上主持人与受众主体间性关系的多重内涵,可以区分出对话层、商谈层和责任层三大层次。在此基础上,主持人节目外文本受众审美经验的美育功能便体现了出来。分别体现在受众审美经验中主持人审美素养对受众的审美引导、审美传授、价值建构与境界提升功能。这充分展示了主持人节目审美经验的强大感染力与感召力,也彰显了主持人节目的时代意义与现实价值。

由此,本书欲在理论研究上实现三方面的创新与突破:

第一,是审美经验研究对象的扩展。以主持人节目受众信息接受为崭新的对象来研究人类审美经验,在新的历史背景下拓展审美经验研究对象的原有疆界。

第二,是研究视角的创新。从文艺美学角度来观照大众传播活动中主持人节目受众的信息接受,上升至美学层面研究其审美经验的生成与建构;又通过传播学视角,对大众传播语境下的审美经验加以审视与研讨,扩展了审美经验研究的对象范围,为审美经验的研究注入崭新的时代气息。

第三,是研究观点的突破。首先,相比于以往的相关研究,厘清了主持人节目与非主持人节目在传播学意义上信息传受结构的差异,首次从话语文本的理论层面找到了主持人节目独特性的本质所在。其次,在主持人节目主体间性的信息传受结构上,找到了受众由一般信息接收的功利性转变为主持人节目信息接收的非功利性、形象性与情感性等特点,开创性地系统梳理出主持人节目受众审美经验得以可能的五大条件。在此基础上,首次系统地研究了节目主持传播活动的主体——主持人及其自身的审美素养以节目的交谈话语情境为中介对受众审美经验的建构。最后,将主持人节目看作信息化时代的一种重要的面向社会的美育手段,看到了主持人节目受众的审美经验与美育之间必然的逻辑关联,并对其审美教育的功能进行了归类分析。这在当今学界也是一大突破。

在实践层面,本书所提出的观点对节目主持传播活动或将具有指导意义。如上所述,从学理上讲,主持人的审美素养对节目受众审美经验的建构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而优秀的节目主持人也在长期的实践中验证了这一作用。但由于复杂的社会、时代因素,我们也不可否认当前的主持人队伍存在着较为严重的良莠不齐现象。这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有的节目主持人表现肤浅,没有内涵和深度,片面追求声音的动听、语言的华丽和外形的美观。其审美素养仅仅停留在形式表象而没有深入到审美活动的肌理,无法在心灵的层面与受众进行内在的共鸣,较少达成传受双方的精神交流,也就无法将美育的本质内涵实施于受众。

有的节目主持人缺少自觉的审美发现意识和生活情趣,无法超脱于功利性的生活表象而挖掘出生存本身的美妙。这也就无法引导受众站在审美的角度看待世界与人生,更无法以此为前提培养受众的审美能力、提升其审美趣味和理想、塑成其人文关怀的境界与胸襟。

有的节目主持人审美鉴赏能力不强。无法用丰富深入的审美感受、活脱跳跃的审美想象、细腻强烈的审美情感和深刻浓郁的审美领悟扩展和深化受众的美感世界,也就不能很好地影响受众的审美心理且对受众的审美能力的提高起到示范和表率作用。

有的节目主持人趣味不雅、格调不高,缺失向上的审美理想。为了片面追求收视率和受众缘,一味迎合大众的猎奇心理,甚至在语言、思想方面盲目媚俗,使节目的快感膨胀而美感丧失。这种对受众只管俯就而不讲提升的做法,自然难以实现主持人审美素养的美育功能。

还有的节目主持人对自身定位不准,自恃清高,造成人文关怀的缺失。特别是在一些广播情感类热线服务节目和竞赛类真人秀节目中,面对求助听众的疑难问题和参与选手的临场表现,往往自以为是、自视清高,甚至大加呵斥、讽刺挖苦,无视对方的人格和尊严,造成恶劣影响。

本书通过研究,深入分析了何为“美的信息”以及主持人的审美素养作为审美对象在审美经验结构中对广大受众(审美主体)的深广影响,进而揭示出节目主持传播活动的美育功能,启迪“美的信息”的传播、建构主持人的审美自觉意识,增强主持人的社会责任感。这对反思当前节目主持人队伍普遍存在的相关问题,提升主持人队伍的整体素质与社会形象,提高节目主持传播活动的质量和水平,推进我国传媒事业的发展与大众传播语境下人民精神素养的提升,或将起到启发和指导作用。 /q+rs7DONFtUmnrsj4CbnJpxVd8/sobWTBm/vaPPlML4HeYreZcFSc5jzday3Dy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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