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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国际法研究与运用为改革开放做出重要贡献

一 国际法研究与运用与改革开放同时起步

早在中国改革开放启动之初,中国卓越的领导人邓小平就专门注意到了国际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了改革开放的序幕。1978年12月13日,邓小平在全会前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上发表了题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讲话,明确提出“要大力加强对国际法的研究”。 [6] 这是为十一届三中全会定调的重要讲话,如春风,如号角,使中国国际法研究获得极大的鼓舞。可以说,中国国际法学近四十多年的发展与改革开放同步。

北京大学、吉林大学于1978年招收了“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的全国首批国际法硕士研究生,它们都在1979年创办了全国首批本科国际法专业。这对于尽快为中国改革开放培养法律人才,特别是国际法人才,具有重大意义。1980年2月,中国国际法学会成立,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宦乡担任首任会长。《中国国际法年刊》于1982年创刊,成为一直以来反映我国国际法研究成果的重要平台。

国际法教材是改革开放以后恢复和加强国际法教学与研究的重中之重。北京大学的王铁崖先生组织国内各大学国际法教授和专家二十余人,编写出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本国际法教科书, [7] 是国内使用时间最长、影响最大的国际法教材,曾于1988年荣获全国高等学校优秀教材特等奖。1983年王先生在北大创立了国际法研究所。

1979年韩德培先生在武汉大学主持了法律系重建工作。他于1980年组建了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早在1983年,韩先生就注意到,香港、澳门的回归和中国的统一事业将使解决区际法律冲突的区际私法在中国的国际私法研究中占有重要地位。 [8]

外交部法律顾问、曾任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的李浩培先生1985年当选为瑞士国际法研究院院士,后来在1993年当选为联合国前南斯拉夫问题特设国际刑事法庭法官。他在1987年出版的700多页的专著《条约法概论》是获得第一届国家图书奖一等奖的一本由中国国际法学者撰写的经典国际法著作。 [9]

老一辈国际法大师们为中国的国际法学和国际法实践的发展呕心沥血,做出巨大的贡献。在他们的努力下,我国的国际法学伴随国家的改革开放迅速起步,不断发展,并始终与中国改革开放的实践紧密联系在一起。

改革开放伊始,中国就不乏涉及国际法运用的实践。1979至1987年,美国持有清朝政府湖广铁路债券的个人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提起湖广债券案。中国方面根据国际法据理力争,强调主权豁免和恶债不予继承的国际法原则,美国最高法院最终撤销了不利于中国的判决。

二 国际法研究和运用在改革开放中深化

改革开放使中国逐步走上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路。中国对外交往增多,经济联系更加紧密。改革开放的推进过程,也是全面确立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不断走向法治中国的过程。与此同时,中国对国际法的重视不断加强。

国际法多次成为中共中央法制讲座的主题。比如,1994年12月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法制讲座在中南海举行,时任华东政法学院教授的曹建明主讲的题目是《国际商贸法律制度与关贸总协定》。1996年12月9日,外交学院卢松副教授为中共中央政治局主讲《国际法在国际关系中的作用》。2006年5月26日,中国社会科学院的郑成思研究员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吴汉东教授为中央所做讲座的题目是《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和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和制度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加强国际法治的重要讲话,阐明了中国的国际法立场和主张,为国际治理和中国国际法学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比如,2014年6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60周年纪念大会上指出,各国应该共同推动国际关系法治化。推动各方在国际关系中遵守国际法和公认的国际关系基本原则,用统一适用的规则来明是非、促和平、谋发展。2015年11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气候变化巴黎大会的开幕式上发表的《携手构建合作共赢、公平合理的气候变化治理机制》讲话中指出:“我们应该创造一个奉行法治、公平正义的未来。要提高国际法在全球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确保国际规则有效遵守和实施,坚持民主、平等、正义,建设国际法治。” [10]

在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下,中国老一辈国际法学家学贯中西、继往开来,新一代的国际法学人刻苦钻研,使中国国际法基础理论与应用研究都伴随改革开放的进程获得了极大的推进,涌现出大量学术成果和一批又一批的国际法学人才。

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是中国经济与世界接轨的重要标志。这极大地鼓舞了中国国际法学者的研究热情。国际法特别是国际经济法在人才培养和研究成果上都取得了突破,为我国对外经济交往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智力支持。

加强国际法研究的一个重要举措就是机构建设。比如,2002年10月,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大背景下,中国社会科学院正式在原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室的基础上建立了所级的国际法研究中心,2009年9月更名为国际法研究所。2007年4月,武汉大学成立跨学科的边界与海洋研究院。

2013年12月,中国社会科学院获得了《国际法研究》双月刊的刊号,使其成为国内第一本原创性国际法专业学术期刊。此后短短几年间,又有《边界与海洋研究》《武大国际法评论》《国际经济法学刊》《国际法学刊》等国际法领域的学术期刊相继获得正式刊号。它们是反映中国国际法学研究成果的重要平台。

进入21世纪以来,深海、极地、网络、外空等“新疆域”,反恐、非传统安全、气候变化、反腐败、中国海外企业合规、反对美国所谓“长臂管辖”、海外中国公民权益保护等新课题、前沿问题成为中国国际法学界的研究重点。近年来,菲律宾单方面提起南海仲裁案是典型的国际法律战,使得本来就颇受重视的海洋法研究更成为学界热点。中国国际法学界运用法律武器有力地批驳仲裁庭通过的所谓的南海仲裁案裁决, [11] 积极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并为国际海洋争端的和平解决贡献智慧。

中国国际法学家走出国门、在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等国际组织中担任重要职务的人也越来越多。原外交部法律顾问、国际法院法官史久镛先生还担任过国际法院院长。张月姣女士是中国第一位就职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上诉机构的国际法专家,还担任过上诉机构主席。2018年12月18日举行的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史久镛和张月姣两位国际法学家被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授予改革先锋称号。 [12]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国际法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的广度、深度和速度均大幅度提升。 [13] 可以说,中国国际法研究和运用在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并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空间和发展机遇。 Ak1AV2XDgiAJg26GUsETTiThAihoQP2cGBDGyN2ve37ijMLuTatdRKf13NO2PxJ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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