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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是一个承上启下,具有特殊意义的年份。有太多的值得珍藏和回味的记忆。当然,作为法律人,还是要聚焦到去年11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提到的“十一个坚持”上。“十一个坚持”中有一个重要的坚持事项是“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对于国际法学者来说,要准确地理解这一个坚持的理论内涵和思想底蕴,确实需要从法理上下点功夫。为什么不说“坚持统筹国内法治和国际法治”呢?那样从字面上看比较旗帜鲜明地提出了“国际法治”的重要性。所以,“坚持统筹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这一坚持事项的理论内涵和实践意义值得国际法学者的认真思索,其背后有着更加深刻和复杂的法理问题和实践背景。

《国际法研究导论》一书是我在担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期间策划的重大研究项目。背景是2018年底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谢伏瞻学部委员牵头设立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型海外调研项目“‘一带一路’法律风险防范与法律机制构建”(课题编号:2019YJBWT003),具体实施工作由我负责,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国际法所、西亚非所、世经政所等所相关的科研人员参加。课题的主要工作立足于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去调研,了解中国企业和公民走出去之后所遇到的各种法律风险,研究这些法律风险形成的原因,提出解决法律风险的对策和建议。2019年课题组到近20个国家进行了深入的“海外”基层调研,走访了大量的中国企业、机构、组织,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撰写了近50篇内部研究报告,很多要报反映的情况和提出的建议引起了有关领导和部门的高度重视。2020年年初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使得课题原计划继续实施的海外调研工作不得不中止。但课题组对“一带一路”法律风险问题的研究并没有止步。在过去的两年中,课题组加大了对“涉外法治”建设的基础理论问题研究,特别是对当代国际法的基本问题进行了全面和系统的深入探讨,本书就是这一基础性研究的重要成果。旨在通过梳理我国法学界对国际法理论和实践重大问题的研究成果,提出带有倾向性的研究建议,供学界同行参考,同时也为贯彻落实“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提供法学基础理论的学术支撑,为中国企业和公民“走出去”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和指引。

《国际法研究导论》既有对传统国际法基础理论问题的全面关注,同时又结合当代国际法的实践,提出了带有创新性的诸多学术观点。确实,在过去的一年,在涉外法治建设和维护国际法秩序方面,有太多值得认真思考和关注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只要留心,就不难发现,当代国际法理论必须要面向现实,去及时和有效地回答和解决新时代我们所面临的在国际交往中出现的新问题。尤其是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站在一个更高的历史平台上来审视国际法基础理论的学术发展方向。2021年是值得中国国际法学界认真关注的一年。

一是,2021年是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奋力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取得进一步胜利同时助力世界团结战疫、在发展国内经济的同时助力世界经济复苏的不平凡的一年。中国国家主席、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提出的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和主张,在世界团结战疫的进程中彰显了真知灼见,体现了国际社会的大趋势和大方向。

二是,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我们党从诞生那一天起,就同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始终不渝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国际法与历史有密切的联系。因为国际法不仅是规则的总和,更是源于国家实践、由国家实践产生并伴随国际实践发展的体系,所以中国国际法学界的老一辈资深学者如北京大学的王铁崖教授等,一直主张将国际法的研究与国际关系史、外交史的研究结合起来。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历来重视国际法。党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可以找到一个国际法维度的线索,可以看到中国共产党发挥国际法的作用,开展外交工作,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生动实践。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必须不断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他指出:“中国始终是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这些鲜明的主张为中国国际法研究和实践以史为鉴、不断发展指明了方向。

11月11日,中共中央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从新的实际出发,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其重要内容包括:中国特色大国外交要服务民族复兴、促进人类进步,推动建设新型国际关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决议强调,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形势和前所未有的外部风险挑战,必须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健全党对外事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加强对外工作顶层设计,对中国特色大国外交作出战略谋划,推动建设新型国际关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引领人类进步潮流。决议特别指出,我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维护和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坚决反对单边主义、保护主义、霸权主义、强权政治,积极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方向发展。决议承前启后,高屋建瓴,具有深远的历史价值和重大的指导意义。

三是,2021年是中国辛亥革命110周年。10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大会上号召:“海内外全体中华儿女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发扬孙中山先生等辛亥革命先驱的伟大精神,携手向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继续奋勇前进!”中华民族是世界上古老而伟大的民族,创造了绵延五千多年的灿烂文明,为人类文明进步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近代以来,由于西方列强入侵和封建统治腐败,中国逐步成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华民族面临深重的危机。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经过百年不懈奋斗,克服重重困难,终于实现了民族独立,并逐步走向国家富强,迎来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现在,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加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抚今追昔,我们更能清晰地看到中华儿女为国家、为民族不屈不挠,历经坎坷,走向未来的光辉道路;也更能深刻体会辛亥革命的先驱们团结、爱国、振兴中华的伟大精神。发扬孙中山先生等辛亥革命先驱的伟大精神,就要学习和弘扬他们为振兴中华而矢志不渝的崇高精神,激励和团结海内外全体中华儿女团结一心,众志成城,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早日梦圆而奋斗。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我们更能深刻理解中国国际法研究需要承载的历史责任和时代担当。

四是,2021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在联合国合法席位50周年。中国是联合国创始会员国之一,也是1945年于旧金山第一个在《联合国宪章》上签字的国家。1971年10月25日,第二十六届联合国大会通过第2758号决议,决定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一切权利,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是中国在联合国的唯一合法代表,是一个中外关系史的历史性转折,标志着新中国摆脱西方国家的孤立和排斥,已经在政治上和国际法上开始全面融入国际社会大家庭。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是中国融入经济全球化、加入世界经贸体系的里程碑;2008年成功举办北京奥运会、2022年继而举办北京冬奥会是中国参与并引领国际文化体育交流的标志。随着中国国力的提升,中国走向世界,也向世界开放中国,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这与中国参与联合国工作的成效相辅相成。中国正在日益走近世界舞台的中央,我们应总结经验,抓住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带来的机遇,胸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

50年来,中国参与联合国的工作取得了很多经验。这些经验的总结和进一步向实践转化也是中国国际法研究需要加以关注和研究的重点。

第一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本质特征。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的几代领导人总是立足国情,总揽全局,审时度势,顺应历史和时代发展潮流,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制定并执行外交路线、方向和政策,保证了中国内政与外交的有机统一,保证了外交工作、包括国际法实践能够打开局面并走向胜利。

第二是坚持从实际出发,用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理念引领。新中国几代领导集体关于划分三个世界的战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主张,建设和谐世界的主张,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全人类共同价值的主张等,不断回答世界和时代之问,越来越有效地向国际社会提供新的公共产品、新方案、新话语,为我国对外交往和参与国际治理提供了指引,也有效提升了中国主张、中国方案的感召力、说服力和影响力。

第三是坚持始终同发展中国家站在一起。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基于本国的历史和现实,坚持公平正义的立场,始终与广大发展中国家站在一起。中国一直积极主张提升发展中国家在全球治理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提高发展中国家在联合国中的代表性和发言权。中国坚定不移地维护发展中国家的正当权益,坚定不移地为发展中国家仗义执言。中国对外援助坚持不附带任何政治条件,不干涉受援国内政,中国努力为中小国家创造了发展机遇。中国致力于团结广大发展中国家,并同广大发展中国家实现群体性崛起,这将继续成为21世纪鲜明的时代潮流。

第四是坚持不断扩大友华朋友圈。中国外交不以意识形态划界,不干涉别国内政,不结盟,既反对帝国主义和霸权主义,又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与中国建交国家不断增加,现在中国的朋友遍天下。中国对别的国家,不论大小、贫富、强弱,不论何种政治制度或者发展程度,都平等相待。在中国和平崛起和发展的过程中,中国始终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坚持和平、发展、合作、共赢。中国在联合国安理会、大会等联合国主要机关和专门机构中的工作,是做好大国外交、团结广大发展中国家和友华国家、与各国政府和人民一道推进国际治理的重要契机,是关涉中国外交和外部环境建设成功与否的重要环节。

第五是坚持逐步全面参与联合国的工作。中国与联合国的关系经历了从“局外者”到“局内者”再到“引领者”的转变,中国正是通过参与联合国体系的国际制度逐步参与到全球治理进程中来的。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国时刻意识到自己肩负的国际责任与义务,愿意力所能及地为解决世界上的各种问题和挑战,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发挥中国独特的积极作用。在国际安全领域,中国是向联合国维和行动派出最多人员的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在财政支持方面,中国是联合国第二大会费国。中国与联合国一起在中国境内建立全球性人道主义应急仓库和枢纽,以确保向有需要的国家提供抗击疫情的医疗物资,充分展现了中国参与全球卫生治理的责任。

第六是坚持深度融入以联合国为基础的国际体系。改革开放特别是冷战结束后,中国与世界的关系日益密切。中国将自身的发展进步与世界的繁荣稳定密切联系。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中国越来越多地参与国际机制,批准了大量多边条约,同时在反对恐怖主义、应对气候变化和加强国际人权保护等发展议题上积极参与讨论并发挥建设性作用。随着经济的增长,中国日益自觉参与全球治理并积极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负责任大国”的形象日益彰显,显著增强了在国际社会特别是联合国中的代表性和权威性。

第七是坚持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中国旗帜鲜明地主张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与中国形成对照的是,美国奉行孤立主义、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美国高调要求别人遵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自己却不是缔约国。美国鼓吹“以规则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却至今不是联合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公约》《儿童权利公约》《残疾人权利公约》等一系列多边条约的缔约国。美国动辄挥舞制裁大棒,实施“长臂管辖”,开展美国法的域外适用,将美国国内规则凌驾于联合国和国际法之上。合则用,不合则弃,部分国家以规则之名打压别国,违背现行国际法,不得人心。

五是,2021年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20周年。中国入世,是中国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新阶段,是中国现代化建设和发展的里程碑,影响广泛而深远。中国入世本身,极大地推动了中国国际法学的发展。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可以说是中国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产物,应运而生,并不断在新的时代背景和社会环境下乘势而上。它的成立与中国入世有密切的关系。2002年10月,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大背景下,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前院长李铁映同志的直接关心和支持下,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中国社会科学院正式建立了所级的国际法研究中心,2009年9月更名为国际法研究所。它是专门的国际法科研、教学和国际交流中心,也正在努力担当好党和国家在国际法领域的思想库和智囊团的角色。2013年12月,中国社会科学院获得了《国际法研究》双月刊的刊号,由国际法研究所具体办刊,成为国内第一本专门的原创性国际法学术期刊。党中央要求,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不断推进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有党和国家的重视和关怀,也是国情发展和国家实践的迫切需要,中国国际法学研究近年来备受重视,中国国际法学面临加速和跨越式发展的良好态势。

六是,2021年是中国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擘画了“十四五”乃至2035年中国发展的目标和愿景,正在激励着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各个领域焕发新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推动各项事业实现更好更快发展。加强国际法研究和运用,也是落实“十四五”规划和国家中长期发展目标和愿景的重中之重。

如何立足既有的基础,收集和总结近年来国际法研究的成果、经验,回应国际法理论和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新动向,如何坚持立足国情,发展中国特色的国际法概念、理论及其体系,为促进“一带一路”倡议的有效实施和科学地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理论指引,这是中国国际法同仁的共同任务。

国际法研究所科研人员集体努力,推出《国际法研究导论》一书,旨在落实中国社会科学院谢伏瞻院长关于落实哲学社会科学“三大体系”建设的要求,为中国国际法研究提供一本新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外交思想,促进当前和今后国际法教学和研究的新书。该书力求反映新时代中国国际法研究的新特点、新要求和新方向,也努力将过去国际公法教材中不包括的国际卫生法、国际劳工法等近年来受到更多关注的部门法纳入进来,将一些新的国际人权法、国际人道法、国际海洋法、国际环境法等领域的新发展反映出来。书中澄清了国际法理论研究中的一些错误观点和认识。

我们深知,国际法学内容博大精深,由于时间仓促,能力有限,在政治和政策认知、实践信息收集、理论和学术分析等方面尚有不足,希望能够获得国际法同仁的批评、指点、理解和支持。衷心希望我们所有与中国国际法研究和实践相关的人共同努力,携手推动中国国际法研究,促进中国国际法学走向繁荣!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 莫纪宏
2021年12月5日于北京 MivrgOKyz3udiDo+RTIU0FfcXDaZTzZY+vstERK3fujC0FtNkPDcxoz/9crnHBk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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