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1年瑞典学者安特生主持发掘了河南渑池仰韶村遗址,并获得了一批丰富的文化遗物。之后安特生和其助手在渑池县先后发掘或调查了不召寨、西庄村和杨河等遗址。安特生等回京后,其助手又到郑州附近的荥阳地区发掘和调查了秦王寨、池沟寨和牛峪口三处史前遗址。后来安特生在整理这一批材料时,将以这些遗址发现的遗迹遗物为代表的史前遗存命名为仰韶文化。 [1] 彼时,安特生就已经注意到了尖底瓶的独特形制,认为其是仰韶文化最具代表性的器物之一。1923年出版的《中华远古之文化》一书中,共发表了三件尖底瓶,但惜均为残器,其中两件口部残缺,一件腹部残缺。尽管发现的尖底瓶形态并不完整,但安特生还是进行了一定分析研究,认为其与斯堪的纳维亚新石器时代早期、埃及王朝早期和地中海东部其他地区发现的尖底器形态相似。文中还提到在黄河流域一条船上他曾见到过当时还在使用的相似器物,只是体积相较遗址出土的尖底瓶要小上许多。 限于相关资料太少,除对器物详细描述之外,安特生未对其制法、功能和使用方法再做详细研究。20世纪30年代,随着“后冈三叠层”的发现,明确了仰韶文化和龙山文化早晚关系,对仰韶文化的内涵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但囿于考古资料的限制,对尖底瓶的关注整体较少。
20世纪50—60年代,随着陕西西安半坡、华县元君庙、华阴横阵、河南陕县庙底沟、洛阳王湾、山西芮城东庄村与西王村等多处遗址的发掘,仰韶文化相关研究日渐丰富。特别是陕西西安半坡、河南陕县庙底沟、山西芮城西王村等三处遗址的发现,文化内涵基本贯穿了仰韶文化发展的始终,为认识仰韶文化整体面貌提供了丰富的资料。但由于考古发掘资料整理及发表的滞后性,仍局限了这一时期的研究视野。1959年出版的《庙底沟与三里桥》发掘报告中,发掘者首次将以西安半坡为代表的遗存和以庙底沟一期为代表的遗存,明确区分为两个文化类型,但两类遗存之间的先后顺序由于缺乏地层证据,而未厘清。 重唇口尖底瓶作为庙底沟类型的典型陶器之一,报告中虽将其分型定式并有详细描述,但对其制法和功能没有进行针对性的深入研究。到1963年《西安半坡》发掘报告中,将以杯形口尖底瓶为代表的遗存归入半坡早期遗存,以喇叭口尖底瓶为代表的遗存归入半坡晚期遗存, 明确了两类尖底瓶的早晚关系。报告中发掘者结合形态、质地和生活需要,以使用功能为标准,把出土陶器划分为饮食器、水器、炊器和储藏器等不同类别,并进一步指出水器中包括汲水器和储水器等。其中尖底瓶被归为水器类,因其形态结构显然不太适合储水之用,只能被视为汲水器了。 报告中还涉及了尖底器的制作方法,主要探讨了尖底底部的制作方法,包括泥条盘(圈)筑、泥片捏合、预制尖底圆头安在做好的底部或尖底与器壁浑然一体等几种不同方式。 尖底瓶的其他部位也多采用泥条盘(圈)筑的方法制成。
1965年苏秉琦先生发表《关于仰韶文化的若干问题》一文,文章认为半坡类型以葫芦口尖底瓶为典型陶器,以口部特征为标准分为四式,即从壶形口、罐形口、杯形口到碗形口的发展演变序列(图2-1); 而庙底沟类型的尖底瓶可以分为四式,代表重唇口尖底瓶由早到晚发展的四个阶段(图2-2)。 并认为两个类型的两种小口尖底瓶变化序列相似,其最后的型式都可归于庙底沟二期文化、泉护二期文化或客省庄二期文化的高领、折肩尖底瓶或罐,在这两种小口瓶的型式序列之间也无法看出其有连续发展的关系。 即两类尖底瓶并行存在,其所在的两个文化类型是同时期遗存而非先后相继的关系。该文也注意到了山西芮城西王村下层遗存文化内涵与半坡、庙底沟类型均不同,但限于当时山西地区的材料发表较少,因此文章中未做详细讨论。
图2-1 半坡类型尖底瓶型式演变
(引自苏秉琦《关于仰韶文化的若干问题》,《考古学报》1965年第1期。)
1.宝鸡北首岭60BⅣF23∶23;2.淅川下集M43∶1;3.华县元君庙M410;4.华县元君庙M466
图2-2 庙底沟类型尖底瓶型式演变
(引自苏秉琦《关于仰韶文化的若干问题》,《考古学报》1965年第1期)
1.伊川土门;2.陕县庙底沟T203∶43;3.郑州后庄王M153;4.西安半坡P.1109
由于尖底瓶的形制特殊,关于其功能和使用方法的研究这一时期业已开始。安特生在《中华远古之文化》一文中提及,他在河南地区旅途中,曾在黄河流域的一艘船上见到过形制相似的器物, 但未提及其用法。后有学者在民族学调查时,注意到佤族陶工在制作陶器时,陶坯下置一凹底垫子,便于陶器的拍打和修整,由此陶器的形状多为圜底,这种圜底陶器多为炊器和酒器。而西安半坡发现的尖底瓶其底部多附着泥土,在地面上遗留的大口尖底的地穴很可能是用来放置尖底瓶的,可能与酿酒有关。 并认为仰韶文化中发现的漏斗状陶器,流部口径约3厘米,恰好可与小口尖底瓶配套使用, 由此推测尖底瓶可能是酿酒(发酵)用器,人们可以把蒸过的谷物拌以酒曲装入瓶中发酵。但这一认识在当时并未引起其他研究者的重视。与此同时,有学者认为尖底瓶应是古文献中记载的“甀”,是古代的汲水用器,所谓“木钩而樵,抱甀而汲”(《淮南子·氾论训》);并以力学原理解释尖底的成因和性能,锥形尖底下垂入水,容易注满;并从字音考察,“甀”从垂、从瓦或从垂、从缶,垂即含下坠之意。 《辞海》中释“甀”为小口瓮。 安志敏先生在《仰韶文化》一书中,认为尖底瓶可以较快地沉入水中,汲水比较方便,汲水罐直到汉代还保留着类似的形制。 这一时期,由于半坡仰韶文化聚落遗址的发掘引起了很大的社会轰动,并建立了第一个遗址博物馆,且在《西安半坡——原始氏族公社聚落遗址》一书中, 将尖底瓶又归入水器之类,所以尖底瓶作为汲水器的观点开始广为流传。
基于20世纪50—60年代全国大规模的考古调查和发掘,到80年代陕西宝鸡北首岭、华县元君庙、临潼姜寨等遗址的考古报告陆续出版,为当时尖底瓶的研究提供了丰富的考古资料。在资料相对丰富的情况下,有关尖底瓶各个方面的研究也有了长足的进展,这一时期基本确立了尖底瓶的形态演变序列。
严文明先生的《仰韶文化研究》是集大成之作,该书虽出版于1989年,但其收录的论文多作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半坡仰韶文化的分期与类型问题》一文,将半坡遗址发现的陶器分为代表半坡遗址早、中、晚三个时期的器物群,首次厘清了半坡遗址仰韶文化的分期。其中尖底瓶早期均为短颈、直口,中期为短颈、重唇口,晚期为长颈、喇叭口,据此认为不同时期的尖底瓶类别相同而型式有所变化,进而认为半坡类型和庙底沟类型是前后相继的关系。 《略论仰韶文化的起源和发展阶段》中关于尖底瓶的研究基本上确定了其形态演变序列,即由杯形口经重唇口发展为喇叭口 (图2-3)。这一认识也得到了考古地层学的验证,在陕西邠县下孟村仰韶文化遗址中,发现了半坡类型早于庙底沟类型的地层叠压关系,证明半坡类型早于庙底沟类型。这两个文化类型的早晚关系在以后的考古发掘中不断得到验证。自此很长一段时间内,关于仰韶文化尖底瓶形态演变的研究基本上均以此序列为基准。
图2-3 小口尖底瓶型式演变
(引自严文明《略论仰韶文化的起源和发展阶段》,《仰韶文化研究》,文物出版社1989年版)
AⅠ.西安半坡;AⅡ.陕县庙底沟T203∶43;AⅢ.西安半坡H10∶2;AⅣ.华县泉护T902
BⅠ.宝鸡北首岭M353∶1;BⅡ.华县泉护H5;BⅢ.秦安大地湾H832∶13;BⅣ.陕县庙底沟H563∶44
尖底瓶的功能和使用方法也是这一阶段学者们关注的重点。由于西安半坡遗址博物馆强大的社会影响力,尖底瓶作为汲水器的观点,不仅为社会科学界所普遍接受,而且获得了自然科学界的广泛支持,甚至与物理学的发展史紧密联系起来。有学者认为尖底瓶是史前时期人们重心运用的实例证据之一。空尖底瓶在水面会倾倒,瓶满恢复平衡,这种为方便打水而制作的陶器包含有深刻的力学原理,说明人类在实践中很早就知道利用重心和定倾中心的相对位置跟浮体稳定性的关系,并进一步将其视为古代文献所载“欹器”的原始形态。 据先秦文献记载,古人曾利用重心原理制作出“欹器”(欹即倾斜之意,欹器又称卮、宥卮或侑卮),在不同状态下因重心变化而具“虚则欹,中则正,满则覆”(《荀子·宥坐》)的特征。而仰韶文化的尖底瓶的双耳多位于腹中部,研究者认为其重心会因注水而发生变化。于是,尖底瓶或者直接视为“欹器” ,或者把“欹器”视为制作尖底瓶时的一种废品。 但据文献记载,先秦欹器在汉末失传,“周庙欹器,至汉东京犹在御座。汉末丧乱,不复存,形制遂绝”(《晋书·杜预传》),后世只能仿制,因此欹器与尖底瓶之间的关系目前也只能限于猜测。
尽管研究者对尖底瓶是否为“欹器”的具体认识存在一定差异,但都是以力学上的重心和平衡原理来解释尖底瓶的使用方法,甚或有人得出了尖底瓶可以自动汲水的认识。 1986年,有学者从构造与物理原理方面出发,通过汲水实验证明尖底瓶汲水将满时,并不能自动立正,且水只能自动装满瓶内容积的60%—70%,在将尖底瓶提出水面时由于重心不稳,还会洒出一些水来,虽然一定程度地否定了尖底瓶利用重心和平衡原理汲水的认识,却并未否定尖底瓶可以自动汲水的功能特征。 因此,尖底瓶能够利用重心和平衡原理自动汲水的观点,仍为不少学者所采纳,甚至绘制出了尖底瓶自动汲水示意图(图2-4), 并广为流传。考古学者以形态学为基础,兼及历史文献,形成了尖底瓶用于汲水的主流学术观点,但对于尖底瓶本身并未展开深入、系统的分析研究。相反,自然科学界、尤其物理学史的学者,则给予了尖底瓶较多的关注和研究,逐步以重心和平衡力学原理赋予尖底瓶自动汲水的功能特征。即便不承认尖底瓶结构符合重心和平衡原理,仍认为其具有自动汲水的功能特点。
图2-4 尖底瓶自动汲水示意图
(引自西安半坡博物馆编《半坡遗址画册》,陕西人民美术出版社1987年版)
1988年,随着半坡博物馆研究人员发表了通过测试和汲水模拟实验获得的认知结果, 一定程度地纠正了有关尖底瓶结构及使用特点的认识,有效地拓展了学术研究的新思路,有关尖底瓶功能的研究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研究者分别选取半坡和姜寨遗址各11件尖底瓶标本。在双耳系绳的空提状态下,只有1件口部垂直向上,半数标本的口部向下倾斜,近半数口部向上倾斜,说明尖底瓶的重心极不稳定。进而,又选取半坡早期(库存67号)和姜寨一期(标本8814号)两件尖底瓶,进行汲水模拟实验。尖底瓶垂直放入静止的水中之后,浮力使尖底瓶倾倒,口部约1/2沉入吃水线以下;但进水量达到尖底瓶容积的1/2左右时,尖底瓶便恢复直立状态。从图示情况来看,在静水状态下进行汲水模拟实验时,双耳未系绳。而在流水状态下,双耳系绳的汲水模拟实验结果则更显意外,尖底瓶一进入水中,瓶口即顺流向后,而尖底逆流且略上翘,根本无法自动汲水。因而得出了尖底瓶适合手握汲水的认识,并认为是一种背水器,尖底可以减小水对瓶底的压力。进而,又与北京大学力学系合作,对7件实物标本及1件石膏模拟瓶的力学性能进行测试、实验。 测试标本的最大腹径与通高比均在2—2.6之间。测试结果表明,5件标本呈现虚则倒斜、中则正、满则覆,2件呈现虚则正斜、中则正、满则覆,只有1件呈现满而不覆的性能特征(双耳位置高于其他标本)。显然,尖底瓶的力学性能明显不符合重心和平衡原理。对于人们为什么制作普遍具有“满而覆”且不便安放的尖底瓶,则是力学性能所不能解释的,研究者也只能寄望于多方面的综合研究。
尖底瓶的制作工艺研究相对形态演变和使用功能而言,较为薄弱一些。这一时期有关尖底瓶的制作工艺一般仍集中于考古报告中,且多为总体性论述,鲜少有关制陶工艺的专题研究,更遑论针对尖底瓶的具体讨论了。如《宝鸡北首岭》中虽称有的陶瓶上半部分为泥条盘(圈)筑、下半部分为模制,最后粘接成器, 但具体所指不明。《华县元君庙》报告注意到尖底瓶口部与颈肩部、颈肩与器身之间的粘接痕迹,归之为分段制作、接合成器的成型工艺 。这一阶段,关于尖底瓶的制作工艺从最初的泥条盘(圈)筑成型,进一步认识到其复杂结构可能非一次成型而是分段制作而成,但具体的分段制作方式却无深入研究。
1977年严文明先生对尖底瓶形态演变的研究,基本确立了尖底瓶由杯形口经重唇口发展为喇叭口的演变序列,这一演变序列经过多处遗址的重复检验基本成立。90年代以后对尖底瓶形态演变的研究主要是寻找尖底瓶的来源及不同类型尖底瓶之间的过渡类型。通过对多处典型遗址发掘,老官台文化的分布和内涵逐渐清晰,其中的小口鼓腹罐小口、鼓肩、圆腹、小平底的特征与半坡类型尖底瓶有相似之处,华县元君庙墓地中发现有老官台文化遗存叠压于半坡类型遗存之上的地层证据,并在后来的田野发掘中得到反复验证。老官台文化的小口鼓腹罐出现时尚未见任何形式的尖底瓶,但在小口、鼓腹、双耳等特征上却已出现尖底瓶的雏形。继老官台文化之后,与半坡类型遗存关系密切的是北首岭下层遗存, 这一类遗存在陕西、山西、河南等地区均有发现。北首岭下层遗存中常见的典型陶器之一小口平底瓶,其主要特征是小口、细颈、鼓腹,腹部贴附对称双耳,器表素面或施绳纹、彩绘,与尖底瓶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1992年赵宾福先生在《半坡文化研究》一文中,对半坡文化(即半坡类型)的尖底瓶进行了翔实的类型学研究,认为其可分为三期八段,其中第一期为小口双耳平底瓶,第二期为杯形口尖底瓶,第三期仍为杯形口尖底瓶但形制上退化,并出现葫芦口瓶。 该文虽未区分出尖底瓶的大小之别,但是对半坡类型尖底瓶的源流以及其与庙底沟类型尖底瓶的发展演变关系进行了详细的论述,认为庙底沟类型重唇口尖底瓶的前身,可能是半坡类型尖底瓶器身与葫芦瓶器口相结合的产物,重唇口尖底瓶是葫芦口压扁后的形态(图2-5)。该文首次注意到两种类型的尖底瓶之间还有一种葫芦口尖底瓶的存在, 但限于当时相关资料不足,没有进一步认识到葫芦口尖底瓶处于形态演变的哪个阶段。《半坡文化研究》一文使得半坡期杯形口尖底瓶自身的发展演变脉络进一步清晰,并对杯形口尖底瓶和重唇口尖底瓶之间的演变关系做出了一定的解释说明。
图2-5 半坡类型尖底瓶与庙底沟类型尖底瓶的发展演变关系
(引自赵宾福《半坡文化研究》,《华夏考古》1992年第2期)
1.临潼姜寨M204∶10;2.芮城东庄村H117∶1;3.华县泉护村H5∶168;4.华县元君庙M428∶3;5.秦安王家阴洼M41∶3;6、7、8.白泥窑子JT3②、JT28②、CF1∶1;9.陕县庙底沟T203∶43
陕西宝鸡福临堡遗址和扶风案板遗址的发掘,更加丰富了仰韶文化中晚期尖底瓶的考古资料。宝鸡福临堡遗址发现的尖底瓶根据器形大小和有无双耳可分做A、B两型,其中A型体形较大,无耳,器身修长,溜肩,尖底细长,贯穿于福临堡第一期至第三期遗存,代表了重唇口尖底瓶向喇叭口尖底瓶发展的历程,第三期遗存的喇叭口尖底瓶,口部外侈较小,溜肩,可能是喇叭口尖底瓶的最初形态;B型体形较小,喇叭口外侈,无折沿,一般带有双耳。 扶风案板遗址出土的尖底瓶,根据口部特征分为重唇口、平唇口和喇叭口三种,其中重唇口根据唇口特征又可分为原始重唇口和典型重唇口,瓶底虽均为尖底,但也可分为锐角尖、直角尖和钝角尖三种。根据遗址的地层关系,扶风案板遗址小口尖底瓶的演变规律为:原始重唇口—典型重唇口—平唇口—喇叭口。 这两处遗址的发现及相关研究细化了重唇口尖底瓶向喇叭口尖底瓶的发展演变,加深了对这两类尖底瓶形态演变的认识。特别是《宝鸡福临堡:新石器时代遗址发掘报告》报告中,首次注意到尖底瓶除口部形态上的差异外,还存在体形大小和有无双耳之别。
2004年,许永杰先生在其博士论文《黄土高原仰韶晚期遗存的谱系》中针对仰韶文化晚期尖底瓶做了较为详细的类型学研究。文章强调了典型陶器在研究典型遗存时间和空间特征的指示性,并认为小口尖底瓶是黄土高原仰韶晚期最具分期意义的典型陶器。该文将仰韶文化晚期的尖底瓶,分为有耳和无耳两种形式,其中无耳尖底瓶分布在渭河盆地、陇西盆地、河套盆地、汾河盆地和郑洛盆地,有耳尖底瓶的分布范围小,见于渭河盆地、陇西盆地和郑洛盆地,延续时间上无耳尖底瓶较有耳尖底瓶时间长,贯穿黄土高原仰韶文化晚期的全过程,两类尖底瓶的发展演变基本一致;其中双耳小口尖底瓶与半坡文化的小口尖底瓶关系密切,而无耳小口尖底瓶与西阴文化(即庙底沟类型)的小口尖底瓶关系密切。 该文对仰韶文化晚期遗存中尖底瓶双耳有无及分布区域的观察,为尖底瓶形态演变的研究提供了一种新的视角,可惜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
这一阶段对尖底瓶使用功能的研究走出形态学的局限,开始迈入实验验证阶段。1988年半坡博物馆研究人员对尖底瓶进行的汲水模拟实验及获得的认知结果,引起了一些学者的关注。这一时期尖底瓶作为汲水器的观点虽然仍流行,但视为酒器或者礼器的观点也趋于普遍,还出现了魂瓶说、暖瓶说、劝诫侑卮说等种种不同观点,学术界对尖底瓶功能的认识更趋多元化。
进行汲水模拟实验的研究者,在否定了其可自动汲水的基础上,转而认为尖底瓶为背水器,进而认为尖底瓶与早期灌溉相关,并进行了相关试验。将尖底瓶灌满水之后背负到田地之中,因其口小,出水慢且运载省力,一个盛装6000多毫升水的尖底瓶可浇6—7米长的一段地;研究者根据古文字学又进一步认为尖底瓶也与酉和欹器存在一定的联系。 有的学者则直接把尖底瓶称作“酉瓶” ,认为甲骨文中一些酉字就是尖底瓶的象形,加之由其构成的“尊”“奠”等会意字,因而尖底瓶应是一种祭器或礼器; 关于尖底瓶是酒器的观点这一时期重新兴起,研究者认为尖底瓶与漏斗配套使用为一套酿酒工具,狭窄的口部可减少酒液与空气的接触面积,减少酸败,细长的瓮体可以促进渣滓的沉降,尖底可以有效集中沉淀物,促进酒的澄清,利于吸饮。 这是研究者首次从尖底瓶的结构入手解释其功能。
除上述观点外,还有学者认为尖底瓶的意义不在于欹器使用和汲水时的力学特征表现,主要应在于小口不致使盛水蒸发或荡溢,是干旱少水地区的特有水器。 或者推测尖底瓶应是适应桔槔、辘轳类器具的汲水用器。 此外,也有学者根据形态特征,认为尖底瓶是取象于果核的明器,而且是明器中最重要的魂瓶。 或者认为尖底瓶(酉)是薏苡总苞的图腾崇拜物,又因酒是薏苡米仁所酿造,所以酉也就自然而然地成为贮酒器。 随后又有研究者根据前人的研究进一步认为,小口双耳尖底瓶应是主要用以劝诫的“侑卮” 。也有不乏想象认为尖底瓶是仰韶文化时期的“暖瓶”或“暖杯” 。还有认为尖底瓶是农耕水壶的观点,研究者认为尖底瓶是仰韶先民为净化浑浊的河水而创造的净水器,其最主要功能在于尖底。圆锥形的底部逐渐收窄,水中的泥沙会逐渐集中于管锥形底部,形成细窄厚实的泥沙积层,当人们倾倒取用瓶中清水时,由于泥沙沉降层与澄清净水层之间的接触面很小,水流对底部泥沙层的影响很小,不会导致已经净化的清水再次浑浊,从而提高清水利用率;研究者还进行了相关的模拟实验证明,尖底瓶的尖底对高泥沙的河水确实有良好的净化效果。
2006年及2008年陈星灿先生在《尖底瓶的用法》与《再谈尖底瓶的用法》两文中,借鉴西亚、北非的考古发现,拓展了尖底瓶功能研究的国际视野。文章介绍了古代埃及人和晚近北美印第安人都有类似的尖底瓶,古埃及的陶尖底瓶有些是用来盛酒的,在相关的墓葬壁画中,尖底瓶放在草编的桶形器或柳条搭成的木架子上,并有壁画表现如何使用吸管饮用尖底瓶里的酒。晚近北美印第安人的尖底瓶是用草编的,外涂沥青,用来盛水,但不知道插在什么地方。 古希腊地区发现的一幅陶器表面的画面,表现的是公元前6世纪希腊妇女头顶尖底瓶运水的场面,图上显示的尖底瓶,体形较矮,跟仰韶文化早中期的略似,只是底部更圆钝些。除盛水之外,古希腊的尖底瓶更多是用来盛酒或其他液体的。 陈星灿先生最后在文中指出考察尖底瓶的用途,除了参考图像信息、观察外部的使用痕迹之外,还可以根据瓶内残留物分析加以具体认定,为研究尖底瓶的功能明确了一个新的方向。近年来,在西安米家崖遗址仰韶晚期的漏斗、尖底瓶等陶器残留物中,所检测出的黍亚科、早熟禾亚科及块茎植物等淀粉粒,其形态结构具备发芽及酿造特征,表明这些陶器曾用于酿造或盛储谷芽酒。 [2] 高陵杨官寨、蓝田新街遗址出土的尖底瓶等陶器残留物中,也获得了同样的检测及分析结果。
关于尖底瓶成型工艺的研究,这一时期也有些新的进展。这一时期出版的考古报告中仍有综述性的认识。如《宝鸡福临堡:新石器时代遗址发掘报告》中尖底瓶内发现有明显的泥条盘(圈)筑痕迹,器物内壁不平整。 在《陕西扶风案板遗址发掘报告》一书中关于尖底瓶的制作方法描述较为详细,该遗址的尖底瓶是分别制作好器身、口、耳后,再接合而成整器的,在尖底瓶的颈部与口部、器耳与腹壁处均可见明显的接合痕迹;口沿部位可能使用了慢轮修整技术,因为在尖底瓶的口部可见细密而均匀的同心圆纹路。 《洛阳王湾》报告中指出Ⅰ到Ⅳ阶段的陶器制作大量采用接腹、接领、接底和泥条盘(圈)筑等技术 ,虽未具体指明器物种类,但尖底瓶在该遗址的数量可观。
这一时期有关制陶工艺的专题研究,也开始关注尖底瓶制作工艺。 《山西襄汾陶寺遗址制陶工艺研究》一文,认为陶寺遗址出土的尖底瓶,是以泥条盘(圈)筑法为基础,分别采用正筑法和倒筑法制作上下两段,然后再连接成型,并通过模拟实验进行了初步验证(图2-6)。 不过,关于该类尖底瓶的年代却存疑问,尽管该文研究者将其划为庙底沟二期阶段,但根据笔者收集的资料,目前尚未有明确出土于庙底沟二期阶段的尖底瓶。陶寺遗址发现的庙底沟二期遗存虽然列举了相关发现,但其所举尖底瓶残缺未及底部,且共存器物年代当与半坡晚期(或称西王村三期)相当。 再说,图2-6所示似乎不大符合制作陶坯的工艺要求,因为篮纹不是刻意施加的装饰纹样,而是用力拍实陶坯的工艺痕迹。在陶坯尚具可塑性时,用力拍打无疑需要以支垫内壁为前提条件,否则不是拍打不实就是致其凹陷,两者均不符合制坯成型工艺的基本要求。另外,对于实用性陶器,模拟实验不能局限于成型及烧制工艺,还需要涉及实际使用效果的实验内容。唯有如此,实验结果才能更加令人信服。在《淅川沟湾遗址制陶工艺观察》一文中,研究者认为尖底瓶成型采用泥条倒筑法,制作顺序为先用泥条盘(圈)筑制瓶口,瓶口成型后再盘(圈)筑腹部,最后盘(圈)筑底部并封底,因为封底为最后一步,所以底部内侧无法进行修整而多留有泥条盘(圈)筑痕迹。 这种认识未考虑到器物进行修整时内部应垫有陶垫,若最后盘(圈)筑底部并封底,小口直径不足以成人手臂进入瓶内,若无陶垫支撑则不便进行拍打修整,显然先筑口部最后封底的做法难以成型。
图2-6 尖底瓶制作工艺的模拟实验
(引自李文杰《山西襄汾陶寺遗址制陶工艺研究》,《中国古代制陶工艺研究》,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