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以上所涉及的跑者调查报告以及大量国内外研究结果,可以发现中产群体是城市马拉松热潮中的主力军。 因此,作为构成城市马拉松跑者群体之一的中产跑者是本书的研究对象。 不过,当前国内社会学领域对于这一群体的研究相对匮乏,就像一些国外研究者所言:“社会的、科学的眼光历来不是去关注劳动阶层就是去关注富人和权贵,而始终漠视那些支离破碎的中产阶级。”(Butler,Savage,1995)从国内的研究现状来看,要想更好地研究中产跑者群体,就需要对中产阶层或中产阶级的概念进行限定。然而,由于新中国成立后,国内特殊的政治文化,社会学界对于中产阶层的学术关注和探讨也就是近二十年的事情。大体上,国内学界的研究主要集中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中产阶级的界定及其理论(李强,2001;周晓虹,2002;王建平,2005;李路路、孔国书,2017);中产阶级的消费行为问题(王建平,2008;张香兰,2010;张帆,2010);中产阶级政治态度与观念问题(牛慧娟、洪明,2003;杨鲁慧,2006;李春玲,2008;刘建伟,2012)。
其中,对于中产阶级(middle class)的概念界定或者具体所指人群的研究,国内学界至今尚未有统一标准。已有的探讨大多围绕与这一概念相近或相似的词汇展开,如中间阶层、中等收入群体等。陆学艺等人在“中国中间阶层”的研究中首次提出了对现阶段中国中间阶层的界定,认为中间阶层是指占有一定的知识和职业声望的资本,主要依靠薪金及工资谋生,以从事脑力劳动为主,拥有一定的闲暇生活,具有谋取一份拥有较高收入、较好工作环境和条件以及相应的消费的能力,对其工作拥有一定的支配权,具有相应的公民行为、公德意识乃至社会关怀的社会地位分层群体(周晓虹,2005:37)。在周晓虹主编的《中国中产阶层调查》一书中,他将当代中国中产阶层的认同指标分为经济地位、职业声望、教育层次和自我认同四个单项指标(周晓虹,2005:38)。具体而言,他认为中国社会具有新老中产阶级并存发展的态势,中产阶级在成长过程中体现出鲜明的异质性,使得这一群体明显成为了“杂领”(multiple collars),应该包括:1978年以后新生的私营企业家和乡镇企业家、小业主、小商贩等自营业者以及其他形式的能顺利谋生的个体户;党政干部、知识分子以及国营企业的领导人;因外资引进而产生的“外企白领”;企业和社会组织的管理者;因高新技术的采用和新行业的出现而产生的高收入群体,如创业者、建筑师、律师、房地产评估师、影视制作人以及其他类型的自由职业者(周晓虹,2006)。
然而,现实的问题在于,学者所界定的这些中产群体,他们主观上对阶层身份的认同或自我认同却表现出不一致。比如,李春玲根据2007年收集的全国抽样调查数据分析发现,那些不承认自己是中产阶级的人,往往会声称他们的收入水平、生活质量或生存状态都未能达到中产阶级的标准;同时,他们对于这种状况十分不满,认为依据自身所接受的教育和所从事的职业,自己理应享受中产阶级的生活水平(李春玲,2011)。其中的原因,也许就如国外的研究者指出的那样,在收入和阶层认同之间存在一种正相关,当存在很高的收入不平等现象时,中产阶级认同最低,经济发展对阶层认同有着积极的影响;共产党执政的国家的政治意识形态的影响表现在,即便是在控制了经济发展水平和收入不平等因素之后,生活在前共产主义国家的受访者,也更倾向于把自己划归到一个低的社会阶层中(Curtis,2013)。虽然这一概念存在主观认同和客观划分上的不一致,但是针对中国当前的中产阶级的规模,根据CASS-CGSS 2011年全国抽样调查数据,李春玲认为目前中国社会公众对于中产阶级的概念定义和划分标准难以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因,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中国社会的中间阶层与中产阶级是两类不同的人群,中间阶层的成员仅有约三分之一的人(7.7/22.1)是中产阶级,而且还是在教育水平标准(初中及以上教育)和收入水平标准(年收入30000元及以上)都定得比较低的情况下(李春玲,2013)。显然,由于研究者研究理念上的不同,加之被研究对象对自身所属阶层的认同上的模糊性或者摇摆不定,完全用统一的量化标准来判定中国社会的中产阶级或中产阶层不具有现实性。
总起来看,正如有研究者指出的那样,中产阶级(中产阶层)并非是一种单纯的经济现象,更是一种社会关系问题(李路路,2016)。所以对于中产阶级的定义,就需要多维的指标,而不能仅仅局限于收入或财富(边燕杰,2016;李春玲,2016)。受到米尔斯对美国白领的研究的影响,个体的职业在社会学领域内成为了定义中产阶层的重要指标之一;同时,“在中产阶级文化里,知识和文凭被视为个人在各种实践中实现提升的途径”(威利斯,2013:73),当代英国著名社会学家吉登斯也曾指出,拥有教育文凭和证书是中产阶级的重要特征(Giddens,1975:107)。因此,教育也是定义中产阶层的主要指标之一。当前在国内学术界,研究者也通常依据职业、教育和收入三种指标,有时会加上消费等多元指标来定义中产阶层(朱迪,2013:116)。已有研究就把对于人们的经济社会地位影响较大的收入水平、职业类别和教育程度三个指标作为测量标准(李强,2010:157-165;王震,2013)。此外,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的调查,都直接或间接表明了跑步运动的主体人群或多或少具有中产阶级的人口统计学特征。比如跑步美国(Running USA)于2016年发布的对出生于1980—2000年间的跑者的调查显示,79%的人有着全职工作,47%的人拥有学士学位,50%的人年收入在5万至15万美元之间; 有研究者对欧洲11个国家 的跑步人群进行调查研究汇总后发现,大部分跑者的年龄处于20—49岁之间,且具有高等教育经历;也有研究对超级马拉松参与者的调查发现,已婚者占70.1%,拥有学士学位的占43.6%,拥有研究生学历的占37.2%(Knechtle,2012)。还有研究者已明确指出,在越来越多的人的生活中,跑步成为了最重要的活动之一,这些人主要由年龄在20—45岁之间的中产阶级构成(Karin & Caplan,2014:312)。
结合前文提及的国内2015年跑者调查报告,以及国外有关跑步群体的研究,可以发现,构成目前国内城市马拉松跑者主体的人群特征基本符合国内学者对中产阶层的定义与刻画。因此,本书对这一群体的判定就依据研究对象是否属于以上学者均有论及的三个主要维度,即职业地位、收入水平和受教育水平来确定跑者是否属于中产阶级。具体而言,因为职业不仅仅是一种分类,个人的职业几乎塑造了生活的方方面面,所以职业地位对社会阶层的影响比其他变量都大(Auster,2019);根据世界各国的经验,中产阶级主要由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办公室办事员和商业服务人员这四个职业群体构成,是现代社会中产阶层最主要的构成部分(李强,2019:278)。进而,本书中对跑者所从事的职业范围的界定,除了包括政府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人员、公司或企业领导、职员等这些米尔斯所言的白领职业领域,还包括个体户、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等职业;根据国家统计局网站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2359元,农村居民为16021元(国家统计局,2019)。 因此,为了能充分体现收入的作用,本书所选取的中产跑者的年均收入界定为不低于6万元这样一个远高于城市居民平均水平的标准; 有研究者早已指出,大学是培育中产阶层的温床,使人们易于接受社会主导规范或中产阶级的规范(李强,2001),因此,为了更好地突出教育的作用,本书把受教育程度限定在大专及以上。
同时,为了确保被访谈对象完全符合本书所定义的中产跑者群体,保证马拉松长跑已经是其一种相对稳定且重要的运动习惯,研究者在正式访谈前期会通过问卷星在所要研究的跑者群体中进行相关的人口统计学以及日常跑步基本信息的问卷调查,用来筛选符合本书需要的中产跑者(见附录“一 问卷”)。如果参与者的填答结果不能同时符合以下标准 ,研究者便不会再联系其进行下一步的访谈。(见表2-2)
表2-2 中产跑者选取标准
根据笔者对有关体育休闲运动的社会学研究文献的梳理发现,国内外研究者们大都采用定性研究方法,民族志是最常用的方法之一。由于定性方法与建构主义相联系,致力于发现意义和解释以及动机和目的(朱迪,2013:16),所以,对偏重于探讨社会现象背后的主观经验的问题,定性研究方法不但能够使研究者获得看问题的新视角,而且便于了解当事人的个人看法,并在研究者与被研究者的互动中构建出有关这一现象的主观意义(周晓虹,2015:38)。与量化方法对代表性的要求不同,质化方法更能深入探究个体内心世界的典型性与丰富性特征(潘绥铭、姚星亮、黄盈盈,2010)。正如威利斯(Paul Willis)在《学做工》一书中所言,研究者进行田野调查的目标是为了努力理解特定研究对象是如何理解自身及自身处境的,这些方式无法被预知,甚至还可能令研究者感到惊讶(威利斯,2013:3)。
其中,深度访谈法有利于理解个体“真实的生活”,能够在具体文本中获得丰富和完整的信息,对于理解潜在的和内在的问题尤其有效(Miles & Huberman,1994)。而且,深度访谈法也是一种对社会现象背后进行意义探究的良好方法(杨善华、孙飞宇,2005),尤其对人类行为的模糊性和主观性很敏感,能提供一种更全面的理解,更有利于揭示某种社会现象本质的复杂性和不一致性(Dionigi,2006)。就如国外休闲社会学研究者所指出的那样,质化方法倾向于在描述休闲活动的社会心理本质上效果更好(Major,2001)。比如,在休闲研究中,研究者的主要目标在于解释人们受到自由选择的休闲活动吸引的原因,表明在其中获得的益处,以及不同于工作和其他非传统休闲活动的特征。因此,本书采用由国外学者罗伯特·殷(Robert Yin)提出的深度访谈法进行研究。由于这是有时间顺序要求的访谈法,所以又被称为序贯访谈法(sequential interview)(Small,2009)。
殷在序贯访谈法的介绍中明确区分了抽样逻辑(sampling logic)和个案逻辑(case study logic)这一对概念。抽样逻辑是定量研究的内在逻辑,指研究者所需的样本数预先能通过计算设定,样本要有统计代表性,所有个体都有相等的可能性被抽中,所有的被访者面对的是同一份标准化问卷。如果研究过程被严格执行,研究者便能从样本特征中推断出总体特征(在一定的抽样误差范围中),目的是确保样本在某一特征上的分布和总体分布大致相似。不过,在定性研究中,研究者所遵循的则是个案逻辑,即研究者实际上更关心所研究的个案在多大程度上说明与之相似个案的特征,这些个案如何揭示出了整个社会过程(process)和过程的内部机制(mechanism)。具体而言,个案逻辑是指研究者所访谈的每个个案都能有助于研究者逐步准确了解所要研究的问题。在个案逻辑中,研究者直到研究结束才能确定所需个案数,被访者不需要有代表性,被抽中的概率也不必一样,不同被访者或许会被问到不同的问题。前一名被访者的结果会帮助研究者提出对下一名被访者所要问的问题。研究者在访谈过很多人之后,当每个新的被访者所提供的信息都是研究者基本已经知道的时候,研究至此就达到了目的:饱和状态(saturation),即对于要研究的问题有了相对全面的了解。
换言之,案例研究通过详细调查一个案例进而有助于阐释这一案例所属的整类个体的情况(折晓叶,1997:15)。殷还指出,案例研究适用于寻求对一些既有现象的解释(例如一些社会现象如何形成、如何运行),也适合于对某一社会现象做纵深描述,即研究问题的类型是“怎么样”(how)和“为什么”(why),研究的对象是目前正在发生的事件,研究者对当前正在发生的事件不能进行控制或仅能进行极低程度的控制(殷,2017:19)。因此,本书结合已有的关于中产阶层跑步研究的经验和文献资料(包括学术论文和网络资料),采用定性研究中的深度访谈法(采用固定地点访谈和电话访谈)和参与观察法(主要包括加入跑团成员微信群、参加跑团的线下活动、观看现场赛事、成为微信好友等方式)来获取有关马拉松跑者的第一手资料。通过以上三种不同渠道而获得的信息资料进行相互印证,形成罗伯特·殷所谓的“证据三角”(殷,2017:144-145)(见图2-1)。
图2-1 研究“证据三角”示意图
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认为,“为了对人们的生活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研究人员有必要把自己的调查限定在一个小的社会单位内来进行,使调查者必须容易接近被调查者,以便能够亲自进行密切的观察”(费孝通,2001:24)。本书的田野地点位于研究者的居住地城市(常州市),所选取的跑者主要来自于市区内的一个大型跑团。
本书选取此地区的原因主要出于三个方面的考虑。首先,国内外学者对经济发展与马拉松长跑运动兴起之间的关系的研究发现,当某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水平发展到一定程度,会进入所谓的“马拉松周期”。具体而言,当人均GDP超过5000美元之后,一个国家的多个城市就会以“马拉松赛事”为依托,进入全民路跑的体育消费黄金周期(澎湃新闻,2018)。长三角城市经济带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的排头兵,是中国经济最发达、城镇集聚程度最高的城市化地区。常州作为其中的一个重点城市,其在2018年按常住人口计算的人均生产总值已达14.9万元,按平均汇率折算达2.3万美元(搜狐焦点,2018),已经是“马拉松周期”所规定的人均GDP的4倍还多,这就从经济层面确保了常州市的典型性。其次,常州的地理位置从直线距离来看,基本位于南京和上海之间,城际高铁贯通南北,公共交通发达,这就为常州跑者往返于南京和上海以及其他主要城市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各种马拉松赛事和体育流行现象能更快传播到常州跑者群体中间,这就从体育文化层面保证了常州城区的典型性。最后,因为研究者在常州生活工作已十年有余,有利于联系和接触本地相关的马拉松爱好者,最终选取了有近四百人规模的一个大型跑团(JC跑团)进行参与观察,其成员基本覆盖了常州市内各个行政区(因为成员相对庞大,所以这个跑团在各区还有小的分支),这就确保了这一跑团在常州市区的典型性。
根据非概率抽样中的目的性抽样和滚雪球抽样方式,研究者在遵循受访个体可接近、可获取原则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受访跑者的职业、性别、年龄、收入、跑龄、完赛次数等因素,选取尽可能具有典型性和丰富性特征的跑者,并尽量确保受访跑者具有的人口统计学特征上的异质性。本书的资料收集时段主要集中在2018年至2019年近一年的时间。具体而言,研究者首先通过熟人的介绍,对JC跑团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联系和沟通,说明了研究背景、研究方法和研究目的。在获得跑团负责人的许可后,第一阶段通过问卷星进行了线上筛选问卷(见附录“一 问卷”)的发放。 之后,研究者按照前文所述的筛选标准,选取了符合条件的跑者。第二阶段,通过负责人的引介,主动联系符合条件的跑者,在征得其同意接受访谈的情况下,选取咖啡店、高校办公室、跑团固定活动场所等适合空间进行访谈。此外,为了严格遵守研究伦理,保证被访者的知情同意权,研究者每次开始正式访谈之前都与跑者进行有关研究知情同意的说明,随后签署访谈知情同意书(见附录“二 访谈知情同意书”)。最后,研究者会按照设计好的访谈提纲(见附录“三 访谈提纲”)进行半结构化的深度访谈。
因跑者个人的自我表达能力存在差异,所访跑者的访谈时间大致分布在30—120分钟区间。访谈大纲中的问题主要围绕着跑步动机、身体训练、自我评价、参赛体验、消费方式以及团体活动等方面展开。为了事先排除同一地区(跑团所在地区为三线城市)背景可能导致访谈信息存在同质化的风险,尽可能确保访谈信息的丰富性,研究者中途特意增加了南京市(二线城市)和上海市(一线城市)共计三名愿意参与访谈的典型中产跑者进行对比和验证,最终的访谈结果表明并无实质差异。随着研究的推进,研究者在访谈到第十九位跑者时,被访者所提供的信息基本上都是研究者已经知晓的内容。为了进一步确保信息的饱和,研究者继续访谈了三名跑者,跑者对研究问题的回答在内容上均没有表现出与之前跑者的实质不同或更新的意义,说明访谈可以终止。最终,参与深度访谈的中产跑者总计二十二名。(附录“四 被访者基本信息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