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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

“经过多年努力,中国逐步形成以宪法为依据,以劳动法规和公共人事管理法规为主体,有关单项法律和行政法规为组成部分的人力资源开发法律体系”。 [1] 人力资源开发法律体系的形成,标志着我国人力资源开发法制建设的巨大进步。但“人力资源开发法制建设”的研究,不能止步于法律体系的构建,而应当起步于对法律体系的认知。

以不同身份类别的人力资源来划分,我国的人力资源开发法律体系包括规范对象为普通劳动者、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特殊人群等的法律规范。以不同的效力层级来划分,我国的人力资源开发法律体系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以人力资源开发的不同环节来划分,我国的人力资源开发法律体系包括培养培训、流动、评价、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人力资源开发法制建设从对人力资源开发法律体系的认知出发,从理论层面廓清人力资源开发的基本概念、人力资源开发中的政府职责、各相关主体的法律关系等,从实践层面探究人力资源开发法律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高端人力资源开发立法的地方经验等;同时,借鉴国外人力资源开发法制建设的相关经验,为完善我国人力资源开发法制建设提供参考。 ChcgiP3gT+D8lDctW20+q3jaLfEMbJMUdJ2qaZbD/KRwRzqWaJD7nX+Xj/Qqqj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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