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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从县到毛南族自治县

环江县的成立,整合了宜北和思恩两县的自然地理和历史文化资源,使其在统一的县域体系中运行,当然,合县中的政区并合较易,系统政治文化及社会生活的融合则需要时间。毕竟构成环江县之前,宜北和思恩两县都曾形成全新的政治活动架构,县域政治核心组织、县域党政及群团等组织已形成新架构,并在国家政治发展和县域政治实践中不断演变。以自治区辖下的普通县运行了35年的环江县,县域政治发展经历了不同的历史阶段。

一 环江县域政治变迁

在统一国家的政治体制下,环江县域政治基本构成与全国一般县份的构成机制、组织方式、运行机制等没有根本差异,但是,具体到环江县的所处区位、居民构成、历史传承、经济状况等,环江县域政治建设过程又有其特定表现形态和过程,在环江县域政治建构中的成绩和成果、曲折与失误都是今天政治文明建设不能不汲取的历史资源。在新中国国家政治建构的政治大势影响下,环江县域各政治行为主体的基本政治活动、基本政治活动方式以及政治关系协调等方面都自上而下的发生传导性变迁。从基本政治结构来看,中国共产党组织的发展及活动是县域政治建构的核心,这一建构过程也是新政治理念、新组织形式、新政治目标在基层社会产生影响的过程。从1954年到1985年,根据环江县行政地位和政治建设状况,可将县域政治分为两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初步形成的县域政治新架构的巩固及其在“大跃进”中不断失序和在“文化大革命”中失态;第二阶段便是改革开放后县域政治秩序新建构。

(一)政党组织与组织机构变迁

中国共产党组织领导下的各级政府是基层政治生活的主体,党组织和政府活动则决定着政治生活变迁的方向。环江县党组织建设在改革开放前主要表现为党员数量的增加和党员队伍的扩大。增加状况见图1-1。

图1-1 1951—1985年几个主要年份环江县党员数增长图示

1951年中共环江县委成立,设组织、宣传、统战三部,下设8个区委会,其后工作机构因纪律检查、农业、工业、干部培训、档案、信访等工作而增加机构,1986年机构数增至12个。1951—1955年环江县委有两任书记,任期分别为1年8个月和2年1个月。1956—1973年是中国国家政治变化较大时期,1957—1964年期间县委设第一书记,同时还设书记处第一书记,直到1974年有12任9人担任过县委第一书记或县委书记,他们中任期最长的只有3年7个月,大多任期只有1年半左右,任期最短的只有1个月。1975—1984年期间,韦继松任县委书记时间最长,达9年4个月,其继任者覃建勋在任3年7个月。除了县级工作机构数量的增加和书记任职的变化,基层党委和党支部数量也随着党员队伍的扩大而逐年增加。具体情况见表1-1。

表1-1 1951—1985年几个主要年份基层党组织数统计表

观察环江县的干部构成变迁过程我们会看到,1950—1987年,历任县委书记15人,其中只有第一任、第三任、第十五任书记是环江籍,其余有4人为广西籍,非广西籍书记占15任书记总数的40%,他们分别来自河北、天津、江苏、广东等省份,可谓来自“五湖四海”;历任副书记35人,除20世纪50年代初3位干部籍贯不明外,其中广西籍19人(7个为环江本地干部),占副书记总数的54.29%。从他们任职的时间来看,建县之初多是非广西籍干部为主政领导,20世纪60年代以后,主政领导多为广西籍干部,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广西籍干部在逐步成长,在环江县政治生活中广西籍干部替代“五湖四海”的老干部成为主政领导的过程,其实也是党的民族干部政策得到深入执行的重要标志,据1986年统计,全县少数民族干部有4093人,占全县干部的93%,其中少数民族妇女干部有597人。 [13]

(二)县域权力机关建构及其运行

在人民民主制度设置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常态运行是一个关键。新中国建立以后,在县域政治运行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是一项政治新探索。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权力机关表达人民意愿、监督行政机关工作等方面有其特定的功能。1954年4月10日,环江县开始普选,选区以农业互助合作活动范围划定,以互助组为单位设定选民登记站。当年全县有8个行政区,108个行政乡,人口有154521人,18岁以上人口93772人,其中90170人有选举权。当时,采用举手表决选举法,选出乡人民代表637人,县人民代表204人,出席环江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172人,其中壮族125人,占72.67%;毛南族、汉族各22人,分别占12.79%;苗族2人,占1.16%;瑶族1人,占0.58%。此后直到1966年,人民代表大会按期举行,县乡两级的选举虽然在选区、名额等方面有一定的变化,但是均能正常运行,履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算和决算报告等职责,并确定地方生产方针等。然而在1966—1980年,人民代表大会活动中止,1980年后才得以恢复。具体变化见表1-2。

表1-2 1954—1984年环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县乡两级代表数及少数民族代表比重表

1980年,环江县人民代表大会恢复后,设置了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配备3名工作人员)。1985年,县人大机构机关由办公室、秘书、经济、政法、文教卫生等科室构成,科室定员达到12人,强化了人民代表大会日常工作。由于档案资料的缺乏和权力机关建构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我们无法全面评价其运行状况,但是,从人大机关构成不完善性、活动强度、机构职数等方面观察,这一阶段人民代表大会在环江县政治生活中功能并未得到充分且持续有效的发挥。

提案是人民代表行使权力的重要途径,1950年环江县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收到提案总计817件,内容包括干部作风、对土改的反映;对冬耕冬种的反映;对农业税的意见;对法官工作的反映;对种植和贩卖毒品的反映;对救济、优抚、贷款的反映;对土特产收购运输、物质交流大会的反映;对划定行政乡的意见;对交通、水利建设、市镇建设的反映;对文教卫生工作的意见;其他意见、建议、批评、要求。结果收集提案368件,其中要求67件,批评139件,建议61件,控告16件,询问18件,纠纷10件,检举21件,申诉3件,其他33件。1963年,环江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则收集提案257件,其中关于农林水利47件,文教卫生36件,政法公安27件,交通邮电44件,财贸53件,其他50件。而1980—1987年,县人大代表在代表大会中共提出1784件提案,其中办理的重大提案主要有:解决山区饮水、出行和用电困难;解决学校校舍危房;整修县城圩场;加强物价管理等内容。此外,早在1952年,全县就将8个区的人大代表分成9个代表联系小组,建立了代表联系机制。1981—1987年,县乡镇都订立了《人民代表联系选民暂行办法》,县人大代表印制专门反映情况用笺和信封,要求每位代表每个季度给县人大常委会寄1封信作1次情况反映,互通情报。每年组织代表开展1—2次视察活动。每个乡镇由1名乡镇政府副职领导及贫协干部兼管人民代表工作。以乡镇为单位组织联系组,每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1—2人,由联系组成员选举产生。联系组每半年召开代表小组组长会一次,代表小组每半年开会一次。 [14]

(三)政区体制与管理活动变迁

环江县域政治生活中,行政运行主要在不同的分区分层管理中实现目标。在环江县35年政治运行过程中,县人民政府机构建置由办公室、公安局、财政局、税务局、民政局、文化局等构成,县域行政得到全面管理。县内行政分级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世纪50年代初的区(乡)村时期。全县行政分为区、乡、村、组,组一般由一个自然屯构成,户数和人口较多的屯分为若干组,当时全县共分8个区,即一区(相当于今思恩镇)、二区(相当于今水源镇)、三区(相当于今川山镇)、四区(相当于今下南乡)、五区(相当于今大安乡)、六区(相当于今明伦镇)、七区(相当于今为才乡)、八区(相当于今驯乐乡)。第二阶段:20世纪50年代末至20世纪80年代中的公社区(镇)时期。1958年,全县普遍建立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共设有8个人民公社,1959年8个人民公社析为17个,1961年17个人民公社进一步析为27个公社。1962年,环江县又将27个公社合并为10个区,3年后改10个区为公社,将原公社所辖生产大队改为112个公社。至1972年增设城关镇和上朝镇,政区合计为10区2镇。第三阶段: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的乡(镇)村时期。1984年,公社撤销,全县划分为3个镇3个民族乡和9个乡,即思恩、上朝、洛阳镇;上南毛南族乡、下南毛南族乡、驯乐苗族乡;大才、水源、大安、长美、川山、木论、明伦、东兴、龙岩乡。此后,乡改镇建置使镇的数量不断增加,至2008年,全县辖6个镇5个乡1个民族乡,144个行政村(社区),2791个自然屯和移民场点。基层行政组织也与分层行政紧密配合,各类行政目标的实现,以及相应的组织设置也依据不同政区体制的划分为基础。

(四)县域政治协商机制的构建

环江县域政治协商机制建设于1984年,第一届政协委员99人,有16个界别,规模最大的是党派,其中,中国共产党占18.52%,无党派知名人士占18.52%;其次为教育界和科技界,教育界占11.11%,科技界占7.40%;第三位为特别邀请,占22.22%。当时,县政协成立了学习、工作、文史3个委员会,组成工交、商业、农业、文教、民族宗教、计生医疗6个工作组。1985年第二次会议时,增补10名委员,工作组也增加为11个,所增加的为调研、文艺体育、教育文化、青年妇女、祖国统一。 [15]

总之,历经半个多世纪的探索,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的建设,环江县域基本政治架构逐步完善,更有能力维护群众利益和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目标要求的政治活动机制基本建成。

二 毛南族自治地方的酝酿和成立

1956年毛南族被确定为单一民族后,就提出建立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的动议。1957年,中共广西省委向党中央请示报告,要求批准建立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当时未能实现目标。1984年,随着人民公社解体,毛南族人口集中的地区设置了上南和下南两个毛南族乡。上南乡当时有4个村120个自然屯,下南乡有10个村232个自然屯,两乡自然屯中1户屯总计有33个。 [16] 随着党的民族政策的全面落实和环江县权力机构的正常运行,1985年11月,环江县人民代表大会第八届二次会议上,代表们提出要求成立“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将“毛难族”译写改为“毛南族”的议案,得到大会支持并形成《要求成立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要求把“毛难族”改为“毛南族”》的决议,上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酝酿成立自治县的过程中,受到宜北县和思恩县合并的历史影响,围绕着自治县的行政区域划分产生了两种具有分歧的意见。第一种意见以宜北县和思恩县合并以来的环江县为自治县的行政区域,理由是两县合并建立环江县30多年以来,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已形成密切的一体关系。第二种意见认为,北部地处高寒山区,林业矿产资源比较丰富,优势独特,应单独划出,一分为二,恢复原来宜北县建制,以未合并前的思恩县为区域建立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面对这一状况,县领导班子组织全县各族干部群众,学习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各项民族政策,回顾历史,分析现状,动员人民从有利于民族团结,有利于全县的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建设出发考虑问题,经过广泛开展讨论和民主协商,思想认识得到统一和提高,绝大多数人认为南北间各有优势和不足,合为上,分不可取,为建立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奠定了良好的社会基础。

1986年2月1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报送国务院《关于撤销环江县,设立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的请示报告》,同年11月1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撤销环江县,设立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以环江县当时行政区域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的行政区域。因此,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辖有3镇、11乡和一个民族乡,即思恩镇、洛阳镇、上朝镇,以及大才乡、水源乡、上南乡、川山乡、木论乡、下南乡、大安乡、明伦乡、东兴乡、龙岩乡、长美乡和驯乐苗族乡。当时,全县总人口316113万人,其中:壮族人口225044人,占71.19%;毛南族53605人,占16.96%;汉族28269人,占8.94%;苗族3108人,占0.98%;瑶族3549人,占1.12%;仫佬族1212人,侗族440人。 [17] 53RKzodxA2dImZIWPV9zpf8KfCUjnMTx4UHL4j6QtkkBgdUXMrmfhhacjvGT8XD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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