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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毛南族自治地方政治建设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的建立并未在深层结构上改变业已成熟的县域政治生活的基本架构,党、政、权力机关和政治协商等机制仍然是最为基本的构件,县域政治权力运行核心仍然为县委县政府。自治县的建立,加之国家整体改革的深化和政治生活变迁,县域政治生活的政策环境由于民族区域自治的贯彻落实得到进一步优化,有力推进了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的巩固。与一般县所不同的是自治县的建构提升了环江县域政策空间,为更好保障毛南族经济社会发展权益和协调县域民族关系打下了重要基础。

一 自治县权力机关能力建设

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一级权力机关,其能力建设状况影响着其权力机关功能的发挥。1987年2月21日,环江县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决议,成立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筹备委员会。1987年11月7—10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参会代表217人,其中,毛南族代表51人,占出席会议代表的23.50%;壮族代表140人,占出席会议代表的64.52%,此外,还有苗、瑶、汉等民族代表,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1.98%。 [18] 此次大会,选举产生了自治县第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人选,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人选,自治县法院、检察院院长人选。第一届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14人构成,主任为谭亮明(毛南族),此外,还有三位副主任。会议选出参加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7人,其中少数民族代表6人,占代表总数的85.71%。1988年,自治县人大工作机构由办公室及法制、财政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族四个工作委员会组成,编制定员为25人。 [19] 到2013年,自治县人大已运行到第七届,常委会内设机构变迁为办公室、民族和科教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代表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这期间人大作为权力机关除了机构建设不断完善外,还积极开展立法、监督、代表等项工作,充分发挥功能是县域政治建设的重要环节。

第一,制定、颁布和修改《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民族自治地方行使自治权的最重要的方式就是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原则精神,制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全面调整本自治地方民族关系。1988年7月,成立了由19人构成的《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起草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谭亮明担任,三位副主任分别为县委副书记、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副县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以下简称《自治条例》)先后九易其稿,历时一年半,完成起草工作,并于1990年2月在自治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通过,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于同年实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型,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自治条例》的修订纳入县人大立法工作日程,1997年完成修改稿,后经多次反复修改,第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自治条例》(修订)并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于2013年11月12日公布施行,正式完成条例的全面修订工作。新修订的《自治条例》的贯彻实施,对充分行使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努力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和依法治县进程,促进全县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族团结有着重要的意义和深远的影响。新修订的条例增加了更多具有可操作性的条款,在政治建设方面,如第六条第二款规定:“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由毛南族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第七条规定:“自治县县长由毛南族公民担任,自治县人民政府的其他组成人员中,毛南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人员所占比例,应当与其民族人口在全县人口中所占比例相适应。”除自治条例修订,人大还推进了县域自然保护、矿产资源管理、生态建设等方面的规范管理。

第二,执法监督和工作监督。人大依法行使监督职权作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重点。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大借助执法检查活动,在县域范围曾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几十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过监督检查。据统计,仅1994—1997年,在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实施情况的检查中,共查出违法600多起,依法处罚550起。 [20] 2012年以来,自治县人大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监督工作思路,推进人大监督工作,并在规范程序上下功夫,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借助“五大工程深化年” [21] 推动全县“十二五”规划实施,督促、支持“一府两院”及其工作部门工作;围绕深化“五大工程”开展专项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和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实施“五大工程”战略情况的专项报告,并有选择地开展现场视察调研活动;加强经济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财政决算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上半年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组织开展《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利用新闻媒体、广播电视、印发资料、编唱山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自治条例》;深入开展专题调研,着重开展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林业生产加工情况等专题调研;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加强信访监督。积极配合全国、自治区和市人大在全县开展立法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和环保世纪行宣传等活动。

第三,做好代表和代表联系群众工作。深入开展人大代表“桥梁纽带”主题活动,深化“三联”“六带头”“四个一”活动内容, [22] 密切代表和选民群众的联系,同时,健全联系代表制度,认真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活动,创新代表小组活动方式,丰富代表小组活动内容。扎实做好代表履职的服务和保障工作,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为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密切联系群众,参与常委活动创造条件。加强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完善督办机制,增强办理实效,提高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度。邀请代表参加执法检查,专题调研活动,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此外,人事任免、信访、代表建议办理、培训、视察调研等工作也得到有序展开。

二 自治县党政机构和执政能力建设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法定地位确立后,党委和政府基本构成未发生根本改变,党委工作目标更为明确,推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任务更为繁重。在推动自治县域全面发展方面的决策部署更加切合市场经济转型和县域发展实际,制订了“三年打基础、五年上水平、八年大发展”的目标,具体发展战略为“生态立县、旅游兴县、工业富县、文化活县”。

在县委领导层方面,主要由书记(1人)、副书记(2人)、常委(10人)构成,县委构成中副书记由县长担任,常委则包括了常务副县长和3个副县长及县委办公室主任。县委主要工作机构由县委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构成。随着从严治党工作的不断推进,县纪律检查工作也更为务实,据统计,2013年,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全县机关作风进行了18次督查、5次暗访,其中63个单位、38名干部在明察暗访中受到通报批评。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是自治县域政治建设的重要环节,据统计,2013年全县共有基层党组织815个(其中党委17个,党总支79个,党支部719)、党工委5个。党员总数13522名。党员中农村党员6047人,占党员总数的44.72%;女党员2715名,占党员总数的20.08%;少数民族党员12007名,占党员总数的88.80%;35岁及以下的党员2321名,占党员总数的17.16%;大专以上学历的党员4112名,占党员总数的30.41%;外出流动党员270名,占党员总数的2%。此外,非公经济党组织有4个党总支,31个支部,共400名党员;新社会组织有4个党总支部共44名党员。全年共发展党员275名,其中:少数民族261人,占总数94.91%;女党员90人,占总数32.73%;35岁以下的148人,占总数53.8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93人,占总数33.82%;能人党员29人,占总数10.55%。

在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过程中,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推进农村脱贫致富。2007年,县委联系帮扶100多个党员科技示范基地,县委常委联系指导10多个党员科技示范户,每个乡镇党委帮扶100多个党员科技示范基地,每个党委成员至少联系帮扶3户党员科技示范户,党支部委员联系一个致富户,扶持一个贫困户;以示范户促基地,以基地带农户,实行亮点辐射,使农村基层党组织成为千家万户与大市场结合的桥梁。 [23] 同时,还以“工程”为抓手,积极进行基层组织建设,主要包括:

第一,强化农村党员的全面培训。如大安乡环界村建成可封闭式培训70名学员党员干部教育实践基地,建立了有领导干部、专家教授、部门业务骨干、党员经济能人“四位一体”的“师资库”。

第二,实施“书记党建”工程。在电视台开辟“书记抓党建”专栏,12个乡镇党委书记在电视上公开进行党建述职;建立和完善村级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责任述职评议制度,定期对村级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职责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第三,实施“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党建工程”。在2012年的基础上,2013年再选派98名优秀机关干部担任行政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实现了村(社区)党组织第一书记全覆盖。选聘7名大学生村官到5个乡镇的7个村(社区)担任主任助理,选聘4名大学生村官到3个乡镇的4个村(社区)担任党组织书记助理。

第四,实施“扶贫党建”工程,实施开发扶贫“百强党员能人”培育工程,提升党员在开发扶贫中的示范带动和先锋引领作用,带动2.5万多户群众参与产业开发并实施脱贫致富,实现百名党员能人带动万户群众增收致富的目标。创建屯级党群联席理事会,全年创建139个屯级党群联席理事会,协调解决开发扶贫项目185个,整合资金1.9亿元,引进龙头企业3家,推进扶贫产业项目19万亩。

第五,实施“活力党建工程”。以“五规范一优化”为主要内容,突出抓好69个村(社区)的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推行“村事圩办”便民服务新模式,乡镇服务中心和村事圩办服务站合署办公,实现乡(镇)、村办事一体化和一站式服务的便民网络;以“六有”为建设目标,以“双强六好”为载体,完善“两新”组织领域党组织活动阵地和活动制度建设。

第六,实施“产业党建工程”。扩大组织覆盖,成立产业链、产业协会党支部9个;建立特色产业基地,培养产业百强党员能人139名,挂牌69个“能人示范基地”。全县通过股份制的方式创办了4个村集体经济项目,村集体经济总收入近100万元。

在县政府领导层方面,主要由县长(1人)、常务副县长(1人)、副县长(8人)构成,县长负责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同时,下设涉及全面经济文化生活事项的委、办、局、处、部等机构60余个,这个机构的运行推动着自治县域各项政务的运行。社会管理模式创新是自治县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一大亮点,他们以“四小工程” [24] 回应群众期盼,运用协商、疏导等办法解决群众间的矛盾纠纷,同时,强化严打整治,加强管控,打造平安社会环境。 [25]

在推进县域政治文明建设中,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强化了干部教育培训。2013年,完成上级下达的各类干部调训任务共65人次。其中,中央级调训20人次,自治区级调训15人次,市级调训30人次,参加调训处级干部31人次,科级及以下干部34人次。科级进修班培训科级领导干部64人次,青年干部培训优秀青年干部40人次,新任科级干部培训班新提科级干部20人次。举办各类业务知识培训、技能知识培训145期,培训各级干部及农村党员12652人次。同时,加强干部交流锻炼。2012—2013年,区直乡镇机关选派40名贫困村“第一书记”和203名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在推动政治文明建设中,更加强调纪律检查,2013年全县各级立案调查违纪违法案件28件,其中涉及正科级4件4人,涉及副科级4件4人,其他党员干部20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1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100多万元。

在推进干部执行力提升工程年过程中,细化出台5个子方案(政治纪律、作风环境、政务环境、执法环境、廉政环境),明确各单位职责分工,从改进调查研究、推进科学决策、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培训考察、改善新闻报道、厉行勤俭节约、加强督促检查八个方面,细化成33条具体规定。

乡村党员干部对县域政治文明建设中的作用日益具有重要性,近年来,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和从严治党措施的跟进,大大强化了乡镇干部对自身工作缺点的总结,比如某乡党委书记自己总结了11条,即:(1)作风不实,流于形式(班子成员对制度的推行积极性不高,对一些不良作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有及时予以指正,抱着不得罪人的心态放任自流,忽视一把手责任);(2)文山会海,不求实效(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工作重布置流于形式,轻检查落实,布置的工作缺乏督促和有效应对措施);(3)脱离群众,不接地气(习惯办公室指挥,深入村屯倾听群众心声少,解决群众困难越来越少);(4)家长作风,决策不民主(以训示服从语气,强权定性思维要求乡直机关干部,工作决策基本上是自己定调后,再与其他领导沟通,造成有的工作方案急促上马,反复变化);(5)不敢担当,不愿负责(对于一些难题或历史遗留问题,习惯于理论分析原因,不敢直面焦点和面对群众,往往指令分管领导具体负责);(6)心浮气躁,对自己不严(有时认为乡镇“我”说了算,就不能严要求自己,如要求干部中午不能饮酒,自己却在接待时主动提出饮酒);(7)进取精神有所退步(工作上不求有功但求无过);(8)缺乏吃苦耐劳精神;(9)落实党的建设及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不到位;(10)艰苦朴素精神缺失;(11)抵制铺张浪费不坚决。与其同时工作的副书记总结自己的缺点为:(1)责任意识不强,出现精神懈怠;(2)工作落实不力;(3)疏远群众,脱离基层;(4)服务群众观念薄,方法简单粗暴;(5)拍脑袋决策,不事先调研;(6)安于现状,进取心不强;(7)计较待遇,有攀比心理;(8)自律观念不强,作风不够朴素;(9)生活上存在不够勤俭问题。从他们的总结中,我们可以看到干部思想和作风上存在的一些问题及其表现。

三 政治协商机制的完善

1987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第一届政协组成,委员98人,分为13个届别,其中,中国共产党占10.20%,无党派知名人士7.14%,教育界占11.22%,科技界占18.38%,卫生界占6.12%,工商界占7.14%,民族宗教界占7.14%,工会共青团妇女占9.19%,体育界占2.04%,归侨占2.04%,农民占9.19%,文艺艺术界占4.08%,特邀占6.12%。从已有的界别来看,其划分的主要依据是按组织系统和县域行业差别,有着广泛的代表性,为县域政治协商搭建了稳定的平台。第一届政协运行期间,政协委员和个人提出312条意见(其中批评建议21件,立为正式提案的291件),涉及政协工作、工农业生产、财贸、交通、文化教育、医药卫生、宣传工作、科学技术与普及、统一战线与民族宗教问题、人民生活、工资福利、机构设置与干部素质、劳动人事、公安、检察、审判、城乡建设、农林水利18个方面的问题。 [26]

政协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委员会领导层由主席(1人)、副主席(2人)构成,内设机构经调整后确定为办公室,以及提案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经科文教卫体委员会、外事联谊联络委员会和文史资料委员会四个机构。随着政协机构和工作机制的不断完善,委员参政议政积极性不断提高,社会效果日益提升,据统计,第七届政协委员164人,政协运行的5年中,共提出提案447件,经审查立案405件,立案率为90.60%,参与提案委员121名,占委员总数的73.78%。所有提案全部在规定的办理时间内办复完毕,答复率为100%。立案提案中,得到解决和基本解决的339件,占83.70%;正在解决和计划解决的56件,占13.80%;因政策或条件限制,只能答复但暂时不能解决,仅当作部门工作参考的提案10件,占2.50%,承办单位都及时向政协委员做了说明。第七届政协始终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关注基层、关注民生,在民主协商、参政议政方面,创新参政载体,拓宽议政平台,健全协商机制,取得了良好成效。环江政协还充分发挥驻县的市、区政协委员作用,组织和引导他们从全县、全市、全区的高度,积极撰写高质量的提案共有30余件,其中《关于创建广西世界自然遗产地民族生态旅游示范区的建议》《构建广西贵州两省区中国南方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地旅游圈的建议》《关于尽快修建环自治区高速公路的建议》《关于设立贵南高铁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站的建议》《关于修建环江至贵州荔波高速公路的建议》等,得到市、自治区领导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其中个别提案已经进入了自治区级调研阶段。

四 强化乡村治理

乡村政治稳定和发展是县域政治文明建设不可忽视的重要内容。近年来,随着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推进,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一方面在乡会工作机制上不断探索创新,推行“乡会村开民议”工作机制,“四不四必四议”工作方法,把乡镇班子会、工作会移至村屯办公场所、转到农户家中、开在田间地头,进一步改进干部作风会风,加强服务意识,提高村民自治能力。通过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强化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和人们之间关系的协调。同时,实施区域化“和谐党建”工程,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在下南、思恩、大安、驯乐等乡镇的多民族杂居村及移民安置点,实施“组织联建、生产联营、文化联传、新风联创、村务联管”等联建共促活动,增进移民与本地居民、各民族群众之间的文化融合和团结和谐,取得了非常好的社会效果。在强化基层治理和促进脱贫致富过程中,自2012年以来,自治县党委政府深化和拓展“千名干部驻村屯”活动,通过整合资源创新载体,组织全县1000多名党员领导干部分成143个工作组,深入各贫困村开展“三访四帮五带头” [27] 活动,成效显著。另一方面,不断提升乡村干部素质,2013年,河池市委选聘区内20名优秀大学毕业生到环江12个乡镇20个村委会任村官,任职3年。这些措施进一步加强了村级组织的能力建设,以及其与上级组织之间的联系。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成立强化了纪检监察机关对农村基层组织的治理,村级民主政治建设形成村监委和村党支部、村委会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新格局。该委员会由村民代表会议民主选举产生,实行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在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中,以列席村两委会议、走访群众等形式,有效拓宽了村务公开渠道,使村民参与民主管理,成为村两委、村干部的监督岗。村务监督委员会通过重点监督惠农资金落实情况有效地规范村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时间和形式。村务监督委员会定期向乡镇纪委汇报,及时反馈群众诉求和案件线索,成为预防村干部腐败的防火墙。

总之,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建立以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县域党政机制运行都更加规范有效,基层民主建设不断推进。县域政治文明建设是上级行政的基础,因此,“县域发展状况如何,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决定着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成败,决定着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前途”, [28] 县域各层级干部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特别是执政能力以及他们对本区域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维护能力不断提高,对解决本区域社会基本矛盾,促进生产力不断提升,逐步扩大公民的有序政治参与,构建县域良性运作的制度,提升县域政治文明的现代化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由于县域经济不发达,基层群众整体文化素质还有待提高,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环江县域政治文明建设获得更多的成果。因此,应当进一步探索和建构更适于基层群众有效表达自身利益渠道和规范利益表达制度机制,使基本政治制度运行更规范,制度功能更能充分发挥功能,县域政治活动主体依法规范行政,充分实现其组织、领导县域政治、经济、文化、生态、社会建设能力,有效主导县域社会变革方向和进程,提升本区域政治运行的公平公正水平,为各民族群众共同繁荣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1]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志》,广西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45—48页。

[2]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志》,广西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257页。

[3] 铁木尔·达瓦买提主编:《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民族出版社1999年版,第199页。

[4] 覃展,环江明伦镇人,1941年秋参加革命,194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共桂林市支部书记、粤桂湘边旅游队指导员、教导员等,1949年历任中共思恩县委书记兼县长,桂西区党委办公厅第一副主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统战部副部长,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委副主任(离休后享受副省级待遇),第六届全国政协委员等。

[5] 潘若,1937年投笔从戎北上抗日,1940年参加新四军,担任淮南根据地新六合县抗日民主政府工作并加入共产党,1945年到东北局机关报《东北日报》任主编,曾先后担任新华社东北分社、江北新华广播电台编辑科长等职。新中国成立后,任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处副处长、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科书厅副主任及《广州日报》社副社长等职。详见谭壮捷《潘若:恪守信仰的一生》,载《广西新四军人物》(第2集),广西新四军历史资料丛书,2006年内部印刷,第226—232页。

[6]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志》,广西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87—189页。

[7]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志》,广西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90页。

[8] 《中华文化通志》编委会:《中华文化通志》第30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278—279页。

[9] 中国农村研究会编:《农村通讯》,中华书局1935年版,第68—70页。

[10] 关于20世纪50年代初期环江县政治建构情况,主要参阅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志》,广西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93—269页。

[11] 政协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委员会文史资料工作委员会编:《环江文史资料》第5辑,1998年印刷,第2页、第20—21页、第27—28页。

[12] 《环江毛难人情况调查》,广西省民族事务委员会1953年12月印,第1页。

[13]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志》,广西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315页。

[14]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志》,广西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301页、第303—304页。

[15]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志》,广西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319页。

[16] 孟凡云:《广西毛南族社会史》,民族出版社2013年版,第183页。

[17]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概况》编写组:《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概况》,民族出版社2008年版,第100、79页。

[18]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概况》编写组:《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概况》,民族出版社2008年版,第100页。

[19]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志》,广西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296页。

[20]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概况》编写组:《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概况》,民族出版社2008年版,第86页。

[21] 五大工程指:产业增量提质工程(以新型特色产业形成新的产值和新的效益)、城乡新貌工程(提升管理中创设城乡新貌)、民生保障提升工程(加快改善人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扶贫攻坚工程、执行力提升工程(戒骄、懒、空、虚、假、奢,全面提升执行力)。

[22] “三联”即常委会领导联系乡镇人大、联系人大代表3人以上,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联系人大代表小组、联系人大代表5人以上,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每人联系选民3人以上;“六带头”即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发展经济、带头维护社会稳定、带头反映社情民意、带头讲文明、树新风、带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四个一”即每位代表每年提出一件议案或建议、为群众办一件实事、参与调解一件纠纷、选择一个项目发展经济。

[23] 韦焕良、卢伟益:《一个党员一颗星,一个支部一盏灯》,《广西日报》2009年2月3日第12版。

[24] 即办好小案件、做好小事情、调节好小纠纷、整治好小隐患。

[25] 黄英等:《社会管理创新的“环江样板”》,《法治快报》2010年11月24日第4版。

[26]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志》,广西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321页。

[27] 三访,即领导干部联系走访、村干部上门家访、骨干党员就地察访。四帮,即入村住屯党员干部积极联系挂点单位和后援单位,开展“帮助学习领会精神,促进扶贫思想统一;帮助理清发展思路,促进贫困村科学发展;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促进扶贫工作上档进位;帮助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五带头,即开展“带头解放思想,敢闯敢干;带头破解难题,敢谋善成;带头学用政策,主动有为;带头推动投资,亲商扶商;带头整治环境,地美气顺”活动。

[28] 连玉明、武建忠编:《2008年中国年谱民生治政》,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9年版,第152页。 fVu6Vvhzt/j4+TsuoMIltgT9tkiQyu5/AAmqDhN4NADsUIqtx4hLEoanlYcFObp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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