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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小结

通过上述对土家族传统知识的相关特征的详细分析得知,土家族传统知识不同于现代意义的知识产权制度所保护的,表面上完全抛弃了传统而全新开发的智力创造的现代知识。因此,在现行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制度下,法律法规之于保护土家族传统知识是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这种局限性基于传统知识的特性而言,是难以被全面拓展和彻底弥补的——或者,正基于这种必然缺憾,必须要针对法律保护和传统传承及其被破坏之间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加以更深入的思考:对土家族传统知识的特别知识产权保护的急迫性、必要性、意义和目的重申其价值。同时,对相应知识保护的法律修订制定及其执行的效率性加以更多的考量及展望和设想,是厘清土家族文化保护的主体以及对法律保护这一诉求的一次溯源:对传统知识的保护,只有切实清楚认识其目的和价值才能促使法律保护效率及保护的效果。也就是说,在现代工业文明、全球一体化的冲击和破坏下,传统知识的保护在诉诸法律之时,很多时候会被狭隘理解,一味偏重于其实际的、可见的、经济功利性目的,而淡漠于寻求保护的初衷:为什么要保护传统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后简称“非遗法”)的总则就开宗明义:为了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于全球一体化之进程中,这一阐述恰是言简意赅,切中肯綮。一个国家所追求的终极价值该是基于文化知识的文明而非仅仅为经济建设。这点,费孝通先生于晚年曾一再强调过。1997年,费孝通先生在北京大学举办的第二届社会人类文化学研讨班上,第一次提出“文化自觉”概念,其目的就是应对全球一体化,把握文化发展规律:由文化的自觉进而迈向文化自信。而“文化自觉”的基础就是对“根”的探寻与继承,这种探求的前提就是对备受现代工业文明消磨而不复旧日辉煌的传统知识的抢救、记录、保存、整理。冯骥才先生《为文化保护立言》一书中也着重提出民间文化知识、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之于全民族文化构成的重要性及其急需保护的急迫性。

“非遗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认定、记录、建档等措施予以保护,对体现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传承传播等措施予以保护。”在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和目的上,这一条款有很强的指向性、指导性,对一些含混概念认知予以澄清:传统知识文化的保护中,将“保存”与“保护并重”,即于法律层面强调了“保存”的必要性且申明实施法律保护的主体。这点和联合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约》主旨相契合。

土家族作为中华民族的一员,其传统知识更具备独特性:于历史及地缘关系而言,土家族所处地理环境的闭塞性,及其知识文化和汉、苗等民族的广泛而开放性地缠绕交织,形成了人类学一独特文化景观:极具民族文化个性的同时,又具备同样奇特的共性,于语言、风俗、神话故事、艺术、生产技术等诸多方面表现得都很强烈,也就是说,土家族的传统知识既融于中华民族中,又不失自己独特之处,既具备普遍性,又保留其特异性,是中国文化多元性的良好样板;于社会学、人类学、文化发生学等诸多学科研究阐释不可多得的标的;是我国民族文化传承沿袭演变的优异历史镜像。

土家族地区的传统知识是我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中一部分内容,其所代表的不仅是土家族人民的尊严符号,更多是中华民族文化多元性的优异样本,是探寻这个伟大国家历史,寻求文化之根脉不可或缺的珍宝。随着国家现行立法逐渐完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并制定相应的政策来实施对其进行保护、传承与发展,于土家族传统知识的清晰界定对土家族地区自治政府实施保护政策,是文化自觉及文化自信重要的组成部分。土家族传统知识的清晰界定对土家族地区自治政府实施保护政策明确方向与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1] WIPO,Intellectual Property Needs and Expectations of Traditional Knowledge Holders:WIPO Report on Fact-Finding Missions on Intellectual Property and Traditional Knowledge(1998—1999),Geneva,April 2001,p.25.

[2]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文件:paragraph 64,WIPO/GRTKF/IC/1/3,Maters Concern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and Genetic Resources,Traditional Knowledge and Folklore-An Overview.

[3] 胡萍、蔡清万:《武陵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文献集成》,民族出版社2008年版,第1页。

[4] 胡萍、蔡清万:《武陵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文献集成》,民族出版社2008年版,第1页。

[5] 彭英明:《土家族文化通志新编》,民族出版社2001年版,第216页。

[6] 彭英明:《土家族文化通志新编》,民族出版社2001年版,第78页。

[7] 崔国斌:《传统知识保护的困境》,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专利法研究2002》,知识产权出版社2002年版,第229页。

[8]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常用法典》,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年版,第3—289页。

[9] 周璇、邓君韬:《传统知识视野下我国文化安全研究》,《法制博览》2015年第16期,第43—44页。

[10] 蓝寿荣、朱雪忠:《土家族传统知识的法律保护》,《科技与法律》2003年第4期。 mS3Pw3D08b7SW/wXm6lfliHHFNSR0OjeWdf/kPodUAIGox7lenbzZZJKs8m4QB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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