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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不能翻译回母语的困惑

哈金当初用英文写作是为了生存。据哈金自述,1986年他来美国读博读英美诗歌,这个专业很难谋生,同学们几乎都转了法律或MBA,他自认没这个能力,改为写作专业。之后被大学聘为“住校作家”(美国大学把发表小说视为学术著作成果),哈金就一门心思写英文小说了。在美国大学英文系教书,必须有著作出版,所谓的publish or perish,《等待》就是这样逼出来的。1995年冬天,他把从前听来的真实故事写成了英文中篇小说《等待》,后来又花了三年改写成长篇。完稿后,等了九个月,他不知道该怎么做,原来的中介人已经丧失信心了。出版后却连得大奖,使他扬名美国文坛。

美国小说家富兰西林·普罗斯这样评论:《等待》从第一句话起(“每年夏天,孔林都回到鹅村去和他的妻子淑玉离婚”)就惹得我们要往下读第二句、第三句,然后我们被小说紧紧吸引住,以至于来不及去惊叹它的悬念十足的情节——故事中的一对男女规矩地、多少也是耐心地等了18年才被允许结婚。哈金的这本书不可能没有戏剧性,因为我们这么快就陷进了它的叙述结构、讽刺的幽默,还有它微妙却又是惊骇的转折,这有助于我们对角色和他们所处环境的理解。《等待》还充分地提供给我们双重的教育:“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国社会的朽坏过程,还有对那块已无奇异处的区域——人心——从容而出色的挖掘。 [17]

哈金的获奖在英语文学界搅起波澜,老美们很是想不通:为什么这个操着蹩脚英语和浓重口音的外来汉竟然能写出这样浅显易懂又富有神韵的文字。甚至,他有化腐朽为神奇的力量。当他写人物们“拼命大喊”或者“怒目而视”时,当与“他们的眼睛瞪得圆圆的”时,其效果不是卡通画,相反却为作者宛若摄影机般的叙述平添了一份冷若冰霜的奇异能量。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大巧若拙”?至今仍是一个不解之谜。有人寻根溯源,从影响入手,指出在这些蛊惑人心的浮满平凡细节的简单故事下面潜伏着一个骚乱的契诃夫,或者果戈理的战争旋涡,或者另外的几位俄国大师——伊萨克·巴别尔以及托尔斯泰的痕迹。另一些人则指出,哈金的作品仅是中文到英文的功能性的转换,是一种直译。这样的说法否定了哈金本人的英文写作功力。尽管有目共睹的,小说写作外的他还是一位成功的英语诗人,诗人的本职——对于语言本质的打磨推敲、汲取精华,正也反映在哈金的行动中,他本人指出,在写作中他总是一遍遍地删改校订自己的作品,直到文本呈现出最精简的形式为止。那么,哈金之谜到底是出于天然的神力,还是后天之功力所致?或者,一半一半?

一旦用英文写作后,很难转换跑道。最初他写英诗、教英诗,由于英语是第二语言,创造了一种有趣的晦涩形式,但到后来,随着对英文的理解加深,写诗反而变困难了,于是他改写小说。小说初稿完成后,他总要修改数十遍才定稿,一则平日看惯了经典,心中有一定的标准,再则英文是第二语言,需要多加修改润饰。因此,他的长篇小说往往花数年的时间完成。哈金说:“一想起这样的劳动量,我就害怕。”

虽然他经常抱怨,教授这门课占据自己太多的时间,但固定的收入对于一名作家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否则,他就会老是想着如何出书卖钱,没办法,只能委曲求全。“图书市场的暴政比大学还要糟糕。”他说。

“我的写作是关于心灵的,我不会去虚构很多的细节,对我来说,更重要的恐怕是如何编排细节的问题。也就是说,我试图保护每一个细节的真实性。就文学层面上而言,幻想和想象显然是完全不同的。想象意味着控制细节的能力。至于叙事技巧,它们当然很重要,我总是学着去熟练各种叙事的手法。但文学是灵魂的艺术,而不仅仅与技巧相关。许多不朽的传世之作在叙事上都难称‘白玉无瑕’,都有这样那样的缺陷,但它们仍然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这主要还是因为这些作者都有一颗独一无二的心灵。在这个意义上,一个小说家必定是一个‘唯心主义者’。”(就细节的真实性问题,有研究者也有不同看法,认为获奖作品的“小脚女人”细节失真)

成名没有使哈金迷失自我,他仍是传统的中国君子——温良恭俭让。他当选美国国家艺术科学院院士,却只字不提;在莱斯大学演说第三天,他要求人文学院院长不要再提他得奖的荣誉了。耶鲁大学英文系请他去教书,他很动心,那是全美最好的英文系。但妻子提醒他,在波士顿大学,他教课和研究之余,有一半的时间创作,去耶鲁教书,写作的时间就少了。再度确认了写作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事,哈金放弃了去耶鲁大学教书的机会。

那年纽约大都会歌剧院首演歌剧《秦始皇》,由谭盾作曲,哈金写剧本,张艺谋舞台设计。起初哈金有点迟疑,他认为自己写诗与小说,是私人的艺术形式,歌剧则是公众的艺术形式,但最后他还是被说服了,于是哈金从私人创作领域转向公众创作领域。

有人说现代性的一大特征就是,中外文化中各个领域的渗透融合,华人移民作家的外语文学作品,将中华文化延伸到异国文字之中。而哈金认为:作为移民,用所在国的语言写作理所当然。大家都为了生存,都写得很艰难,不容易写出有分量的作品来。但正因为难,才有人来做,知其不可为而为之,不过我不鼓励用非第一语言写作,太难了。但哈金也表示,他最好的年华都用在英文写作上,如果再换成中文写作,无疑就像自杀。

“返母语化”难以实现。哈金用英文写作,用另一种思考方式思考,在另一种文学传统里休养生息。有一些杂志刊登了他的作品(中文版),反映有好有坏。他得奖的事也受到了华语世界的普遍关注。就连他本人,也考虑过归国教书这一选择,可是向北京大学递交了教授职位申请,却一直没有得到回应。他的儿子已经在普林斯顿读书。他已经成了彻底的美国人。如此看来,哈金的“返母语化”和“续中国情结”一时很难实现了。

哈金的创作特色尤其是短篇小说单纯写实,语言没太多花哨,人物也比较类型化,善恶好坏是非分明。对于西方读者来说比较容易接受,但对于国内读者来说或许就显得平淡。有人评价哈金的小说以中文读来,竟不似英语阅读的那般魅力。即使故事全然完好地保存,翻译得也相当成功。但就好似那个在英文里生龙活虎的哈金竟然在中文里缺席了。究其原因:一,在于哈金为英语书写便捷而刻意维持的精简,翻译成中文之后,反成缺失。二,哈金小说在译为中文后,完全等于中国作家写的中国故事。它们无可避免地汇入近代中国小说浩瀚的海洋。在前有沈从文、鲁迅、茅盾、老舍、巴金、萧红等诸大家,后有当代的残雪、刘恒、李锐、莫言、余华、贾平凹等与哈金差不多路数的作家的作品比较之下,顿使哈金的小说略显轻薄,他那种海明威式简洁精练的书写,翻译到中文竟变得简单甚而有些单调了。三,总括来说,也就是缺乏中文小说一贯的文字渲染功夫和感染力。只是叙说故事,而没有某种深植人物、情节中的力道与余韵。但无论中英文还是其他任何文字,都无法抹杀其人物与情节的互动、匀整平衡的框架结构及其现实的穿透力。 [18]

有人说哈金小说的创作关键在于,一边具备社会真实面的营造基础,一边以宿命、矛盾、生存的挣扎、性与暴力等为戏剧主轴要素,直使读者似亲临一种前有猛虎,后无退路,无所适从却又不得不从的况境;以或调侃嘲讽或无奈怨愤,甚或干脆低头认命的基调,吹奏出写实的乐章。

深受俄国作家影响的哈金,认为托尔斯泰、契诃夫、果戈理的写实主义与人道精神,是伟大且很难被超越的。他喜爱契诃夫的深沉和宽广胸怀、果戈理以悲剧为主调写出的喜剧,也欣赏奈波尔对许多问题的看法,“也许因为我们都是移民,都是游移的人群吧!”。

异国生存境遇也给了海外作家一种机遇,可以重新打造自己,重新计划自己应该做什么、能够做什么。二十岁才开始学英文、二十九岁到美国念书、四十三岁以英文创作小说成名的哈金,得奖无数,两度获美国国家书卷奖和美国笔会福克纳小说奖,此番成就在美国当代作家中也很罕见。且不论他作品风格如何,是好是坏,似乎并不重要,而重要的是,他作为新移民中少有的非母语写作者,让美国主流刮目相看,却是不争的事实。就社会意义而言,他写下海外华人奋斗成功的一则传奇。就文学意义而言,当年为了生存而用英文写作、如今以追求文学不朽为标杆的他,成了一个跨越语言疆界并建构了自身文化身份的作家。

继哈金之后又有一位旅美华人裘小龙引起海内外文坛瞩目。以推理小说成名并改变中国男性在西方的形象的裘小龙,1953年生于上海,师从著名诗人卞之琳,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院硕士。20世纪80年代以翻译艾略特(T.S.Eliot)和美国意象派诗人的作品而闻名,1988年获美国福特基金会赞助赴美深造,开始以英文创作,1995年获华盛顿大学比较文学博士学位。2000年开始,他的系列侦探小说被翻译成多国语言,首部《红英之死》入围爱伦·坡小说奖和巴里小说奖,并获2001年安东尼小说奖,为世界首位获推理小说最高荣誉的华人。

2008年4月,裘小龙任香港中文大学驻校作家,这个计划为其小说集提供了滋生的沃土。白天,裘小龙用英文创作,夜间便传到法国,翻译为法文,最终整理成书稿,一天天的流水操作,催生了其作品的提前完成。最新短篇小说集《红尘岁月》写出了上海半个多世纪的沧桑,被法国《世界报》连续6周刊载、电台播出,广受瞩目。 [19] 该作讲述上海弄堂“红尘坊”的一块黑板报铺陈弄堂里的故事,从1949年讲到2005年。2008年7月15日起,法国《世界报》连续6个星期刊载,而法国国家电台又及时将其译成中文,在广播中与《世界报》几乎同步播出。一位旅美华裔作家的英文作品,经过翻译在法国广受关注和重视,并延烧至德国等其他欧美国家。

裘小龙原本不写小说的,艾略特是裘小龙和他老师卞之琳共同的偶像。身为诗人,卞之琳不是波希米亚的那种长发飘逸的雅士,他既羞怯又严谨。“在家中授课,没有黑板也没有教材,随口就谈他怎么写诗,怎么骑着毛驴去延安。”裘小龙说起当年从师的生活,真有点古风“弟子”的感觉。

1988年裘小龙获得福特奖学金前往美国做为期一年的访问学者。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这所由艾略特祖父参与创建的美国最好的私立学校之一,这个艾略特出生的地方,对裘小龙的诱惑可以想象。初到美国,裘小龙就急切地向路人询问艾略特的祖屋,人家竟问他艾略特是谁?1989年,裘小龙留在了美国,转读博士。用英文写作是“心中没底”又“无可奈何”的抉择。裘小龙很坦白:“你可以继续用中文写,但是没有人看,只能转用英文。”很难走,但也回不了头。他认为,文学是个体生命的悲喜剧,文学不同于历史之处,在于前者更注重的是人,是个体生命的悲剧或喜剧,历史书中无足轻重的一笔,也许就足以影响甚至决定一个人生命的全部。好人,坏人,人的价值是被后面的政治和社会背景变化决定,人的价值在不断解构中,你辛辛苦苦奋斗了几十年的东西可能一下子就没有了。

裘小龙写书之路很幸运,身边很多美国朋友用母语创作,也未必能出版;他送出的第一份书稿就被出版社采纳,并签下了一系列三本的合约。接着第二家出版社找上门,继续写这个系列。侦探故事竟停不下来了,他也被冠上了侦探小说家的美名。

在西方人眼里,中国神探的角色已脱去了肥大的外套,步履轻盈;剃干净了胡子,长相英俊;名校出身,说起英文不再频频出错,也不用频频“子曰”,而是在兴致好时还可以张口朗诵艾略特的诗:“我们所有旅程的终点,都是踏上我出发的地点,并且第一次真正认识这一地点。”把老外都唬得一愣一愣。这是裘小龙笔下的探长陈超,他的出场,距上一位陈姓探长谢幕已过了近七十年,当年陈查理(Charlie Chan)的形象经美国作家毕格斯(Earl Derr Biggers)的手,成了过去老美“最熟悉的华人”之一。但这个西方人塑造的角色缺乏男子气概,正如学者所言,对东方男性行为的非性化(desexualized)表达,就是要尽量做到感情上不动人,即emotionally impactless,这样才可以表达你是东方人、中国人。

西方长期以来对东方人(尤其是中国男性)的这种刻板印象,如今经裘小龙之手似乎在慢慢转变。写作前就已熟悉东方主义理论的裘小龙,写作刻意避开了这种形象。怎么也“不希望他们面对中国的理解,还停留在女的是小脚,男的是长辫子”。出版裘小龙第一本侦探小说《红英之死》的美国SOHO出版社,当时确实有过这样的疑虑。小说推出后,好评如潮。《芝加哥论坛报》称“从美国人的角度看到了更商业、更现代的中国”。当各类奖项接踵而来,越来越多的西方读者开始接受、喜欢这位华裔作家和他笔下的探长形象,裘小龙依然说﹕“这其实蛮难的。”最常遇到的便是语法问题﹕“我书的编辑总告诉我,你的语法看上去太正确了,得改,故意的错一点。”因为没有老美口语语法是那么正确的,裘小龙笑道。有时候遇到问题不知道怎么形容,只能找在美国出生长大的女儿当救兵。语言是一堵无形的墙,而母语的优势与生俱来。当有人问他,会不会觉得自己在海外,有种“没根”的感觉?海外作家成为一个群体已有近百年的历史,但毕竟是少数的、孤独的。裘小龙认为:“也许写东西对我,也是保持根的一种方式。”这些年,裘小龙有空就会回国走走,国内变化太快,保持些距离观察,更客观真实。“其实我挺想国内的朋友还是像以前那样看我的,可是没办法,他们已经习惯把我标签成美国人,回不去了。”他每每提到女儿,就很自然地说她是典型的美国人,当有人感到好奇,追问,裘小龙想了想:“她是美国人!”

由于文学受市场经济影响,加上现代娱乐传媒发达,国内一般读者关心的不是海外的华人文学,而是身边更切近实际的利益及权谋透视、多角恋风波和“上下半身写作”等。在急速膨胀的女性意识中,“另类”女作家更是肆无忌惮地彻底颠覆了男权权威话语和道统规范的传统女性形象。这种灵肉混淆的“颠覆”,让一向关注精神层面并且习惯于传统方式的人目瞪口呆或者声嘶力竭。尤其是,混合了肉欲颠覆及颓废情绪、混杂了市场操作的价值取向,使批评家尴尬冷场,形成创作者、读者和理论者各说各话的嘈杂局面。除少数作家的作品被关注之外,即便是具有相当的人性深度和艺术价值的作品也得不到青睐。这,大概又是海外文学边缘性的另一尴尬吧。

在海外出版了英文作品,如果不是主流话语,市场无疑是狭小的,受众面之小,意义被消解,自然是要渴求在自己的母语国度里获得认可和共鸣。但是思想和话语受限制,又同写作人所追寻的自由空间是相悖的,于是为了获得在最多读者环境里出生的可能,须有意识地筛选删改迎合,以便被接纳,那么这样还剩多少艺术真实感留存在可出版的文字里?难怪有人在网络上发感慨:因为文字在纸面上的意义毕竟还是不同于屏幕上,那些网络写手最终不还是要以纸面的出版物为他们的作品和他们本身的身份获得界定的一个证明吗?


[1] [德]海德格尔:《海德格尔选集》,孙周兴译,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版,第1065、1068页。

[2] 王列耀:《印尼土生华人文学曾经的“寻根”之旅》,中国文联出版社2005年版。

[3] 严歌苓:《人寰》,当代世界出版社1999年版。

[4] 吕红:《刘荒田的创作风格变化之我见》,《金山时报》2000年6月10日。

[5] 刘荒田:《中年对海》,河南文艺出版社2004年版。

[6] 刘荒田:《去广东市场》,《红杉林·美洲华人文艺》2020年第2期。

[7] 刘荒田:《假洋鬼子的想入非非》,贵州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3页。

[8] 叶鹏飞:《龙应台:干净的城市缺乏创造力》,(新加坡)《联合早报》2003年7月13日。

[9] 史进:《语言还乡:海外创作心灵栖息地的寻找》,第13届世界华文文学国际研讨会文集,2004年。

[10] 江迅:《哈金密码》,《台港文学选刊》2009年第2期。

[11] 季思聪、心远:《中国作家不是技不如人,而是气不如人》,《多维时报》2005年5月6日。

[12] 巫宁坤:《抗美援朝中国战俘的悲歌——评哈金新著〈战争垃圾〉》,《华文文学》2006年第2期。

[13] 江少川、哈金:《小说创作的智性思考——哈金访谈录》,《红杉林》2013年第2期。

[14] 哈金、傅小平:《哈金:降低姿态是写作的一种正确态度》,《野草》2020年第5期。

[15] 俄裔美国作家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堪称别具一格的文学巨匠。在美国和世界20世纪文学史上占有着重要地位,影响广泛。他是小说家诗人学者,翻译家。1899年博科夫出生于俄罗斯贵族家庭。1917年十月革命爆发,他随家人流亡西欧,漂泊于伦敦、柏林和巴黎,最初以笔名活跃在流亡文学大潮中。1940年他携妻儿定居美国,改用英语创作。1955年,他凭借颇具争议的小说《洛丽塔》(Lolita)走红世界文坛。一生创作17部长篇小说及多部短篇小说、诗歌及译著。60年移居瑞士,77年去世。

[16] 哈金:《游移作家的典型》,《世界日报》(副刊)2007年1月16日。

[17] [美]富兰西林·普罗斯:《十八年的渴望》,王瑞芸译,《今天》2000年第3期哈金专辑。原载《纽约时报》书评。

[18] 裴在美:《逼人的况境——谈哈金的短篇小说》,《多维时报》2003年9月20日。

[19] 《亚洲周刊》2009年1月4日刊登邢舟的专访《旅美华裔作家裘小龙——文学是个体的悲喜剧》。 e9l98ySUWesQUGnAB59j0hn67q39vYzNibVZMY1H/3pJ2i+Z+LHAAn+91tDHVsd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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