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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徘徊在双重文化边缘

曾经有移民形容,移民异国的过程不仅是一次人生裂变,还是人的第二次投胎。它意味着你所习惯了的语言、思维、种群、伦理、习俗、环境、亲朋好友的圈子,和许多属于你的时光往事,都要逐一淡出,甚至通通放弃,一切从零开始,进入一个完全陌生的生存系统和文化生态,这些感受非亲身经历者很难懂得。不少叙述者对自己童年和青年时期的反思,以及对自己上辈生活故事的讲述,反映了种族混合的社会状态。同时亦表现他们无效地为融入主流社会所做的努力,并在很大程度上因为这种努力的无效而痛苦。

严歌苓在小说《人寰》 [3] 中对失语症有着极为生动的描述:“一些时候我的表达性就是很差,不想说话。讲英文尤其是的,我那母语的一半变得非常挑剔,很刻薄,讲英文的这一半刚开口,它就找到了毛病。然后开始指责。此后,我每成形一个英文句子,就会听到尖刻的评论,是我母语的那一半。说它的句子结构笨重,用词不巧妙。如此断裂。我那讲英文的自我变成了我整个人的异端,显得那么孤立。就想把嘴闭起来。”

“我有时更喜欢我这英文的一半。它好像是年轻的。它是——我老在想——它是无辜的。它鲁笨、稚拙、直率。它是我的年仅十八岁的语言啊。而我的中文,我的母语,它其中包含的我是有城府的。我那个基本与我同龄的语言。它那巨大的弹性,易变和善辩,它多成熟。……这样的时刻发生,我能做到的只有缄默。”

新移民作家正因为文学的边缘位置和文化身份建构的困境,触及了“失语”与边陲文学的语言表征之困境,经典缺席、文学史叙事的结构与文化政治的悬浮状态,而“身份焦虑”则更加凸显。所以说,新移民作家更把中文写作当作乡思、乡恋、乡愁的一种寄托,是对故国家乡母语和母语文化的一种回归,是对孤独于异国他乡的失语和失忆的一种抗争,是寻找自己的精神家园、灵魂归宿的一种最后的奋斗。母语写作既是现实重压的释放缓解,也是文化身份的寻找建构;既是漂泊灵魂的寄托,也是精神还乡的最佳途径。如此例子可谓比比皆是。从新移民作家的华文创作中不难发现语言的多层功能和多项意味。

于是,白日在白人中间说着带有广东或福建或四川或其他地方口音的英语,夜晚则回归到乡音浓郁的亲友中,并且以格外虔诚的心灵去书写着母语、进行着华文文学创作,为自身文化身份建构做不懈的努力。作为一种文化需求,移民文本试图提供的不是在酷烈的现实面前对自身身份的幻象,而重要的是通过自我建构,可以超越固定身份的刻板局限。

在海外仍坚持笔耕不辍,以“假洋鬼子”为名写了一系列作品的刘荒田应该属于新移民作家中的“高产户”,据说曾经创下一天写七篇文章、一年出五本书的纪录。写作既是他生活的状态也是他精神的寄托,“每天有没有灵感都要逼着自己坐在电脑前”,可见华文是终身苦恋的对象。 [4] 为稻粱谋他在旧金山餐馆或酒店端了二十多年盘子,谋生之余,出版了三十多部散文集。其百万字散文作品,酸甜苦辣,挥洒自如写尽新旧移民海外生存的风霜,留下斑驳惊心的时代侧影。他所抒发的“假洋鬼子”情怀,正是海外文学所特有的一种“双面人格”的界定,它的深刻含义除了对移民身份的自我调侃,更蕴藏着一种文化融合的艰难,一种环境挣扎的隐痛,一种海外人生渴望消融这种痛苦的幽默式悲怆。从他的散文集《中年对海》 [5] 自序中可见一斑:

从“入海口”这永恒与此生的交接处回望,倒是颇有意思的:生命的河川,怎样以众多的忧愁来堆垒稀少的欢娱,怎样以滔滔的失落换取涓滴的成功,怎样从万顷浑浊筛出偶然的清澄,怎样为了糊口或者寻找,为了逃避或者超越,付出毕生的奔流,最后,怎样夹带落花和岸影,没入普希金所讴歌的“自由的元素”,这庞大无匹的蔚蓝。对海的中年,并没到达海洋。这本散文集所收的,都是人生江河的景观。此刻我又站到窗前,海上的雾气散了,鱼鳞般的光浮动着,它是实实在在的、咸涩的水之总汇。人赋大海以无奇不有的虚玄意蕴,是人的事,大海并不因此变得空幻,使每片浪花都成神谕,涛声也不是朗诵诗。那么,我且把“永恒”放到咖啡杯的后面去,思量晚饭吃什么菜;拨个电话,问问正在上班的女儿感冒好了没有。干了会家务,再看远处,大海暂无动静。

由诗歌到散文,其间不仅仅是艺术表现手法或形式的变化,还是思维层面的变化,写作风格由轻快向厚重、由敏感多情向冷峻或调侃的方向变化。譬如诗集《唐人街的地理》中那篇《春夜》的淡淡韵味,抒发着一个初到异邦的男人之乡情,“潮湿的空气分送着微甜……那年我就是在微甜中/跌入情网/小情人的鬓发也是微甜的啊”。令人联想起作家王蒙的某些感言——年轻时对任何事物都敏感,春天的气息、心灵微妙的颤动、姑娘脸上的红晕——那种集视觉、嗅觉、触觉、味觉于一体的敏感使笔下的文字显得格外灵动。然而经历运动颠簸、两个不同社会的对比,苦涩中含有微甜,是否亦有更多的感受要付诸笔端呢?又是如何把他穿透力的目光投射在美国社会的点点滴滴、方方面面的:譬如《无孔不入的美国律师》《看牙医记》等,写金钱意识的无所不在大肆横行;那近似杂文的创作囊括了唐人街的老老少少男男女女,白人社会的林林总总。他曾经感慨以前发表了作品、出版了书总有一阵子兴奋,而现在这个兴奋时间越来越短。看着成堆的文稿自嘲“粗制滥造”之作。这种对自己的不满足感即是他更加投入地进行创作的动力、不断升华的动力。而亦庄亦谐、信手拈来、俯拾即是的反讽与自嘲构成他散文风格变化的明显特征。

1948年刘荒田生于台山。1980年移居美国,以一位东方他乡异客的身份对这个移民国度进行了细致的体察,细微真实地体味了文化的碰撞、冲突、渗透、交融,这也使他完成了从诗人到散文作家的转变。曾获2012年度“世界华文成就奖”,著有多本诗集以及三十种散文随笔集,获得四次诗歌奖,《刘荒田美国笔记》获“中山杯”全球华侨文学奖散文类首奖。

林林总总的人生,演绎着形形色色的喜怒哀乐。刘荒田笔墨精粹关注移民各种酸甜苦辣。“去广东市场”寻常买货一趟,阅尽洋插队或偷渡客前世今生恩怨纠葛的驳杂世相。 [6]

读他近期散文,似乎有意无意浮现出一个衣食无忧幸福美满的男人形象。他说其实不然。他说当物质生活需求满足之后,会时不时生出“没意思”的感觉,去反躬自问、去更多探求人生的终极目标;所以说人到中年的海外华人写作者仍是“漫漫长途,上下求索”。然而,“长年在地理和心理的双重边缘,经受东、西方两种文化夹攻,边缘人往好处说是左右逢源,进退自如;往坏处说,是‘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这种生存状态,和‘洋鬼子’沾点边,却总真不起来” [7] ,于是只好自嘲、幽自己一默。

他自称人生六十年,半生中国半生美国,心态半洋半土;在他大量的随笔中读者同时不难发现其受五四杂文影响至深,“如身穿一件未曾晒干之小衫”的生存状态,骨子里的市井气息与西方文化、与唐人街混杂关系、纠缠不清的恩怨,迟暮心态陷入欲弃还留、欲恨还爱的复杂纠葛。而文风的前后变化:前期直面的是传统文化与乡愁,后期多半是华人圈的琐碎叙事;同样是嘲讽,前期出于至性深情,流露出浓厚的悲悯意识,后期则有点滑稽玩世;前期糅入了更多的主体性,后期基本上属于“他者”的讲述,缺乏个体生命的热烈参与。评论家苏炜在一次点评中所言,“假洋鬼子”的文章是好的,但总也逃不出唐人街的“草根”气。或许,从另一角度透视了海外移民文化认同问题的悬置——身份之游移、认同之虚妄。

“用英语作为工具是一回事,把它变成你灵魂的语言是另外一回事。” [8] 毕竟,灵魂的语言是一个民族所有的记忆、创造与传承为最后的依据的秘密花园,是安身立命之所在。海外移民作家的语言混杂是一种叙事策略,而母语的回归和他语的交融,实际上是海外环境中“灵魂的语言”和“工具的语言”的生存和应变策略。“与第一代移民出国主要是谋求物质生活改变不同,当新移民有着强烈的跨文化精神交流的愿望时,他们在语言上的多向努力就显得更加自觉、强烈。” [9] NSJ5VxC5C8PWIMbFx9PITBW8L8FhcCxoGOyntB5Zlew/b/nyenRxq99mFByZTG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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