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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相关概念界定及分类

一 传媒产业的相关概念

传媒产业涉及面较广,涵盖多种信息传播媒介,如广播、电视、电影、出版、新闻、广告等,不同文献中界定的范畴也各不相同,因此先对传媒、传媒产业这些相近概念进行界定以明确研究范畴。

(1)传媒

传媒与媒介、媒体的概念略有出入,三个概念常被混用。媒介是使双方产生联系的人或者事物,早在《旧唐书》卷七十八列传第二十八《张行成传》中就有“观古今用人,必因媒介,若行成者,朕自举之,无先容也”的记载, [1] 直至今日,媒介依然强调的是事物之间的介质和工具特性,不仅仅限于传播学领域。例如,蚊子是传播疾病的媒介,图书、报刊是传播知识的媒介。

麦克卢汉(M.McLuhan)在《理解媒介:人的延伸》中指出媒介即万物,媒介无处不在,将媒介的概念扩大到极致。施拉姆(W.Schramm)在《传播学概论》中提出媒介是介入传播过程中用以扩大并延伸信息传递的工具。戴维·桑德曼(D.Sandman)等认为媒介就是渠道,常用来特指渠道和信源两者,有时包括讯息,大众媒介则指大众传播的渠道、渠道的内容以及为之工作的人们的行为。

国内学者戴元光等认为传播媒介是传播过程赖以实现的中介,它既是工具又不是工具,人们可以让它为自己服务,媒介又可以反过来对人们施加不符合传者本意的影响。 [2] 杨秉捷强调了媒介的工具性,提出传播媒介即信息传播过程中所使用的中介物,它可以传递传播者的意旨,是联系传播者与受众的桥梁以及完成传播行为的工具和手段。 [3] 李彬认为,媒介的载体属性建立在大规模信息传递的基础上,是通讯社、图书、报刊、广播、电视等的集合称谓,一般又称大众传播媒介。 [4] 单晓红指出传播学意义上的媒介是承载并传递信息的物理形式与机构,是传者与受者间进行沟通的桥梁,如同汽车运载粮食一样,媒介作为载体是以传递和运载信息而存在的。 [5] 媒介被定义为信息传递中介性的技术存在,对它的理解和运用被逐渐分化出符号化、传播形式化、渠道及讯息化等多种不同的传播学释义。

对媒体的理解,更多表现为大众传播媒介整体的所指,不突出强调某一类型的媒介对象及其中介性。赛弗林(W.Severin)与坦卡特(J.Tankard)在《传播学的起源、研究与应用》中提出媒体的概念不像表面那样简单,理解各种传播形式之间的区别并非易事,将媒体作为组织机构来考察较容易办到。 [6] 巴勒特(D.Barrat)认为媒体的信息形式特征更为突出,通常涵盖广播、电视、报刊和音乐等所有面向受众的信息表达。也有国内学者将媒体的理解和机构等同起来,将其定义为从事信息采集、加工制作和传播的社会组织,即传媒机构。郭庆光认为媒体是社会信息系统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和要素。 [7] 单晓红指出媒体的物理形式的发展涉及技术更新,其社会属性表现为被社会的相关组织、政府、经济机构等影响或控制,代表一定的社会利益。 [8] 媒体概念突出传播媒介集合性的类别存在,因此人们常称谓传统媒体、新媒体、跨媒体、媒体融合等术语。

传媒的含义更广,它是大众传播媒介、媒体或传媒机构的集合,既可涵盖其中的概念类别,又可作为它们的统称。传媒常与产业、企业等关键词为伴,这从传媒企业的命名不难看出,传媒一词因此增添了经济和管理的色彩。尽管广义上书信、电话等媒介从属于传媒范畴,但本书主要研究狭义传媒,即构成传媒业核心分支和发展评价要素的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及新媒体领域。

(2)传媒产业

产业是社会分工的结晶,分工的改变引发产业转型。 [9] 传媒产业是具有传媒类属性的企业经济活动的总称,是介于宏观和微观经济之间的中观传媒经济。中观经济的定位也决定了传媒产业是以研究传媒部门经济(或称为传媒行业)、地区经济和传媒集团经济为出发点,结合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等外部环境,形成独特的研究对象和范畴。就传媒产业的定位关系而言,传媒产业与宏观的国民经济领域相衔接,产业结构优化与宏观经济运转及社会发展相协调。

传媒产业并非孤立的、静态的个体,因其业态构成来自多个利益相互关联的、具有不同分工的相关行业,尽管它们的产品形态、经营方式、企业模式和流通渠道有所不同,但经营对象和范围是围绕着传媒产品和服务而展开的,并且可在构成业态的各个行业内部完成独立的循环,这种共性构成了传媒产业的运转逻辑。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传媒产业的内涵在不断充实,外延也在不断扩展。

传媒产业的含义具有多层性,根据技术关联、原料关联、用途关联、方向关联、战略关联等不同分类方法,传媒产业呈现出不同的类别属性。根据三次产业分类法,传媒产业属于第三产业,也是文化产业的高端分支。根据产业组织、产业联系及产业结构的产业经济学层次来看,传媒产业的三个层次表现如下。一是以传媒信息产品及服务形成的市场所划分的组织形式,传媒企业关系结构对传媒产业的经济效益极为重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及配套的法人治理结构成为传媒产业有效运作和做大做强的前提。这种组织形式既让传媒企业深刻认识到新媒体转型、技术创新的契机和压力,也促使传媒集团化以适应规模经济带来的传媒企业资源共享和成本降低的机遇和要求。二是以传媒技术和内容相似性为基础形成的产业联系,在社会再生产过程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环节中,各产业部门通过新的经济关系和信息技术进行传媒领域的投入和产出,这种社会再生产过程的比例关系变化影响着媒体融合的进程,社会再生产和资本力量的介入与循环成为新兴媒体生存发展的逻辑基础。三是以传媒经济活动的阶段概括形成的产业结构,也即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关系之争的传媒产业格局。

传媒产业的主体是信息服务,它与传媒生产、传媒流通、信息资源运营等若干子系统一起构成庞大的产业体系,各子系统之间互相支持、协调和补充。也正是因为信息服务的属性,传媒产业是注意力产业,其市场价值与受众关注度、注意力维持、有效群体选择三项因素息息相关。传媒机构不指望出售产品和服务在短期内获得全部回报,二次售卖成为经济回报的重要来源。传媒机构先将媒体商品或服务出售,再将购买者的时间或注意力作为新商品再次出售,广告商成为新的购买者。第一次售卖实现的只是向受众提供媒体商品或服务承载的信息,满足受众对信息的需求以消除信息的不确定性,因售卖的对象是信息,信息就是商品。第二次售卖是将受众的注意力售卖给广告商,受众的注意力就是商品。对报纸而言,二次售卖的广告收入若能有效补偿定价发行的先天亏损,报纸就能正常运营和发展,发行量、注意力和广告版面收入之间形成正反馈循环。

传媒产业依托传媒企业和企业型组织的经营主体开展活跃的经济活动,追求经济效益,承担着提供公共传媒领域所需的企业服务等使命。在具体的市场中,传媒产业既需要政府宏观调控,更需要完善的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传媒消费的商品化特质刺激媒介资源的有效循环和利用,直接推动媒介资源的运动和集中,流向科学管理的部门或传媒机构,产业结构优化在潜移默化中形成。

本书研究的传媒产业是信息服务及相关传媒经济活动实体所构成的产业群,包括报纸、杂志、图书、音像、广播、电视、电影等传统媒体以及新媒体,其层次、主体表现出的关联、融合关系成为研究的重要视角。

二 传媒产业分类

(1)国外传媒产业分类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9年发布了《2009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化统计框架》(The 2009 UNESCO Framework for Cultural Statistics, FCS),通过对文化的共识、标准化的定义和国际经济与社会分类标准来促进多元化视角下文化统计的国际比较。该框架文化领域的六个基本领域中,图书出版、视听与互动传媒占据两项,被认为是官方机构层面对传媒产业较有代表性的正式分类。根据ISIC4代码定义的生产活动,图书出版活动、报刊出版、其他出版活动、专卖店零售书报、新闻机构活动、制作动画与视频及电视节目活动、动画与视频及电视节目后期制作活动、动画与视频及电视节目供应活动、录音及发行音乐活动、动画投影活动、无线电广播、电视节目及广播活动、门户网站、租借录像带与光盘、专卖店零售录制音乐与视频等被纳入传媒产业的活动类别。

北美产业分类体系(NAICS)中,传媒产业隶属于信息门类(Information,编码51),包括报纸出版、期刊出版、图书出版、目录与邮寄出版、其他出版、电影与视频制作、电影与视频分发、电影放映、远程生产与其他后期制作服务、其他电影和视频产业、录音工作室、其他录音产业、无线电台、电视广播、新闻集团、互联网出版与广播及网络搜索门户网站等产业类别。 [10]

澳大利亚及新西兰标准产业分类(ANZSIC)在信息媒体与电信(Information Media and Telecommunications,部门J)下的出版、电影与录音活动、广播、互联网出版与广播等分支组成传媒产业范畴, [11] 其中出版又包括书报刊和目录出版,电影与录音活动包括电影与视频制作、电影与视频发行、电影展、后期制作及其他电影与视频活动,广播包括无线电广播、免费电视广播、有线电视及其他订阅广播等细分产业类别。

欧洲共同体经济活动分类(NACE)在信息与传播(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部门J)下属的六个分支中设置了出版、音视频与电影、节目与广播等三个传媒产业细分类别。 [12] 出版活动包括图书、小册子、传单、字典、百科全书、地图集、图表的出版,报纸、期刊的出版,目录和邮寄等其他出版。电影、视频和电视节目制作、录音和音乐出版活动包括戏剧或非戏剧电影制作、电影剪辑与配音、电影发行、电影作品发行权买卖等内容。节目和广播活动包括广播、电视、娱乐、新闻、谈话等相关内容的创作、发行权获取和传播,也包括与无线电或电视广播集成的数据广播形式。

(2)国内传媒产业分类

以“互联网+”为依托的新业态改变了原有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统计局在参考《2009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化统计框架》《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等数据后制定出《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多个类别层次涉及传媒产业,整理数据见表2-1。

表2-1 传媒产业分类

表2-1 传媒产业分类续一

表2-1 传媒产业分类续二

表2-1 传媒产业分类续三

围绕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等活动类别,上述分类作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派生分类,综合考虑了传媒产业特点、行政需要、统计方法等多方因素,表现出产业分类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cc9KNGKuZXjod+h+GD+ptLdFn+pB0tr71Z1OjK10MbsncwP/xve7JsWOZdXbPLW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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